一、含義:企業破產,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經營管理不善,當負債達到或超過所占有的全部資產,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不抵債的企業行為.二、破產條件:
- 文化問答
- 答案列表
破產的條件:申請破產的條件[朗讀]
所謂破產,是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不以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一定程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補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並由法院宣告。
破產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請,只有符合破產條件,法院才會裁定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申請(被申請)破產的債務人應當具備法人資格,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合夥組織、。
【破產重整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項規定: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