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
- 文化問答
- 答案列表
公積金餘額提取條件:公積金提取留多少餘額[朗讀]
提取公積金程序為:(1)職工提取公積金,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屬實後,填寫《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聯)和《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式二聯)。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印發《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工作規則》的通知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比例15%的.符合上述條件要件齊全的,中心須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