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轉債的一種.是一種融資手段.比如某個上市公司的股東想要籌資,就可以發行這種債券,其抵押品就是他持有的公司的股權,債券的持有人可以根據債券發行時約定的條件用持有的債券這種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權.一般的可轉債是上市公司本身發行的債券,而可交換債券卻是這個這個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發行的,其基本原理都是差不多的,用債券換取股權.利息低,融資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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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換債流程:可交換債和可轉債的區別[朗讀]
可交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交換債或可交債,exchangeablebond,簡稱eb)是指上市公司的股東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交換成該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發行人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以存量股票作為質押,如果換股則實現了換股減持,如果贖回或者回售則實現了低息融資.可交換債券是一種在純債基礎上,內嵌期權的金融衍生品.對於持有人而言,除了可以獲得像普通債券一樣的持有期票息以及出售轉讓的資本利得外,還可以獲得按照約定價格將所持債券轉換成特定股票的選擇權.除了交換權之外,我們目前發行的可交換債通常還設置給予持有人有條件的回售權,給予發行人有條件的贖回權和修正交換價格的權利。
回答:可交換債是基於可轉換債券之上的一種創新產品.債券持有者有權按照預先約定的條件用這種債券交換與債券發行者不同公司的股票,一般為其子公司、母公司。
可交換債券是上市公司股東(通常是大非)將其持有的股票抵押給證券託管機構,然後以此為標的發行債券.這一做法在一定意義上可以緩解大股東的融資困境,從理論上說,如果股市低迷,市價低於轉股價,債券持有人就不會轉股,這樣就可減少二級市場的流通籌碼;而若股市高漲,債券就可轉換成股票,從而對轉換股票的速度和規模加以控制.有報道說券商對可交換債券表現出很高的熱情。
從發行方式來看,可交換債可以選擇公開和非公開兩種發行方式,發行和掛牌場所可以選擇滬深交易所或者中證機構間報價系統.從目前發行可交換債的上市公司來看,發行方式以非公開發行為主.對此,分析人士表示,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債的自主性相對更強,對發行人財務指標、累計債券餘額等無強制性要求.從發行訴求來看,私募可交換債發行人訴求已然多樣化,可以將發行人訴求大致分為減持套現、融資需求以及資本運作套利等幾個類別.溢價減持套現是目前發行人發行私募eb的主要訴求之一.融資需求可以特別關注兩類發行人,一是過剩產能相關主體發行私募eb預案開始增多;二是地產企業,進一步則是此類需要持續負債槓桿經營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