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1.民法通則第六十二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符合所附條件時生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在所附期限到來時生效或者解除.2.附條件和附期限都屬於法律行為的附款,是當事人對於法律行為效果的發生或消滅所加的限制.附條件的法律行為,具體是指在法律行為中指定一定的條件,把該條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為法律行為效力的發生或終止的根據.3.附期限的法律行為,具體是指在法律行為中指明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來作為法律行為生效或終止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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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生效條件:什麼叫附生效條件[朗讀]
如果勞動合同不生效,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那麼,勞動合同什麼時候生效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可以提起確認之訴,即要求人民法院確認合同未生效,並提供相應的條件未成就的證據.法條連結:《民法總則》度1、第一百五十八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專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2、第一百五十九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屬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合同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雖然在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都使合同消滅,但兩者有區別:(1)附解除條件,是行為人以意思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所加的限制性附款;合同的解除不是合同的附款,不僅基於當事人約定發生,也基於法律規定發生.(2)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條件成就時合同自然解除,不需要當事人再有什麼意思表示;合同的解除,僅具備條件還不能使合同消滅,必須有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3)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條件成就時,合同對於將來失其效力;合同解除,合同不僅對於將來失其效力,有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可以適用於不動產買賣,不動產買賣合同屬於合同種類中的一種.(一)條件的特徵1.意定性:有意思表示確定的條件,即必須是當事人約定.2.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