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國家沒有強制要求員工要進行入職體檢,但是作為一名即將入職的員工服從企業合理的要求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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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職條件:新員工入職感想300字[朗讀]
公司入職前有權要求員工體檢.如果體檢不符合錄用條件(如傳染病等),有權拒絕錄用.當然,員工體檢結果只能用於公司的掌握員工身體狀況使用,不得外傳泄漏。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對試用期的規定是這樣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沒有太多的要求,只是一般提出如果原來是在職的,非應屆畢業生,則要提供一個離職證明.有些單位並不要求非得有這個東西才可.還有一些常識性的東西,即一般要求年滿十六周歲才能入職.其他的條件由用人單位來定,但不得有歧視性的條件。
每家公司的要求不一樣.1、財務部工作的所有人員;因為財務工作比較重要,老闆為了保險起見,所以要求一定提供戶口本;2、採購部工作的國內採購員也需要提供戶口本並要求有戶口擔保,因為與現金打交道,而且有時候還需要接觸很多現金;3、物流部的倉庫管理員也需要提供戶口本,倉庫有很多高價值物品,因此也需要提供戶本.所以這種現象不足為奇,屬於一種正常現象.還有就是現在有很多身份證上的地址是與戶口本上的地址不相符.因為現在社會大學生檔案管理比較混亂,身份證是學校以前的集體戶口,但畢業後檔案不是回原籍就是去了人才市場;仍致有部分還不知道自己的檔案去到哪!所以很多企業老闆因為一些員工吃過這方面的苦,所以為了保險起見特別要求用這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