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會一課」制度
為了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按照黨章規定和上級黨委的要求,制定本支部「三會一課」制度如下:
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每月召開一次,時間根據實際確定並相對穩定。主要內容:
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論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業務知識。
2、聽取、討論和審議支部委員會的,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提出建議、進行監督。
3、討論並決定黨支部的重大問題,制定本單位兩個建設的措施。
4、討論、通過發展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
5、選舉產生新的支部委員會及上級黨的代表大會的代表,補選支部委員。
支部委員會。
支部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以增加,時間視情況而定。
1、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的工作步驟和措施。
2、研究搞好黨支部自身建設和做好對黨員的管理工作,討論、處理支部的日常事務、擬定向支部大會報告工作的內容。
3、討論、分析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狀況和本級組織建設、群團工作等,促進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
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1——2個月一次,時間由個黨小組自行確定,並儘量穩定。主要內容:
1、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
2、黨員彙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根據支部安排,認真民主評議工作。
3、研究本小組內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推薦對黨員的表彰,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黨務方面的有關工作。
黨課。
黨課每半年一次。
1、對黨員進行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教育和黨的路線、方針和新形式下政策教育。
2、系統地對黨員講解黨章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
3、其他提高黨員素質的有關教育。
二、黨員聯繫群眾制度
密切聯繫群眾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黨員聯繫群眾是一項黨的重要工作。
1、支部黨員應在思想上重視做群眾工作並尊重群眾,廣泛地聽取群眾意見,虛心向群眾學習。
2、按支部要求,每個黨員聯繫2名群眾並廣泛的與其他人經常接觸。
3、黨員對所聯繫人的情況應向黨小組或黨支部經常彙報,每學期不少於2次。
4、黨支部將對黨員聯繫群眾情況進行分析和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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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制度彙編[朗讀]
一、民主生活會制度
(一)民主生活會時光。
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能夠隨時召開。民主生活會一般不得延期召開,確有特殊情景延期召開的,要報請上級黨組織批准。
(二)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
領導班子中的黨員領導幹部為民主生活會參加人員。生活會期間一般不得請假,因故不能參加者,要寫出書面材料,並委託有關同志在會上代讀,會後由生活會主持人將會議情景和批評意見轉告本人。
除上級組織派員參加生活會外,有關人員也可列席會議,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根據會議資料確定。列席人員能夠發言,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提出批評或提議。
(三)民主生活會的基本資料。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情景。
2。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所作的決定、決議情景。
3。領導班子堅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組學習、民主生活會、廉政建設與監督和幹部談話等制度的執行情景。
4。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堅持原則和遵守黨紀、政紀情景。
5。調查研究,聯繫群眾,艱苦奮鬥,改善領導作風情景。
6。立黨為公,廉潔自律,公僕意識,勤政為民情景。
7。領導班子成員在堅持黨員的先進性,堅持科學的發展觀,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等方面的情景。
8。領導班子成員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景。
9。上級規定的其它關於召開民主生活會的資料。
(四)民主生活會遵循的原則。
民主生活會遵循「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堅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批評要敞開思想,實事求是,與人為善;自我批評要襟懷坦蕩,暢所欲言,嚴於律己。
(五)民主生活會的基本程序。
1。準備。
(1)根據上級要求和本單位中心工作或領導班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確定重點議題。
(2)民主生活會召開日期和議題,應提前報告上級黨組織。
(3)確定有關學習資料,組織好會前的自學和會議的集中學習。
(4)班子成員之間互相談心,溝通情景,交換意見。
2。主持。
民主生活會由黨支部負責人召集並主持。主持人要嚴於解剖自我,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引導大家談認識、亮思想、擺問題、查原因,使生活會到達預期效果。
3。問題的處理。
對民主生活會查擺出來的問題,要分門別類,歸檔整理。屬於領導班子團體的,要儘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實;屬於個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時糾正;屬於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要採取有力措施限期解決;屬於違反黨紀、政紀,違犯法律、法規的,應按幹部管理權限,分別交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或司法機關查處。每次生活會之前,要對上次民主生活會反映出來的問題進行對照檢查,驗收改善情景。
(六)民主生活會情景報告。
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結束後,必須在10天內向上級黨組織報送專題報告和生活會原始記錄本。
二、黨員幹部述職述廉制度
(一)述職述廉是指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員幹部結合本年度工作和德、能、勤、績、廉的工作述職,總結敘述和報告領導班子或本人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工作情景;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景;理解上級黨組織的監督檢查和幹部群眾的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情景。
(二)述職述廉的對象為各單位班子成員及各部門負責人。
(三)各部門負責人每年分別向單位黨組織報告工作一次,各部門負責人在崗位調整後述職述廉一次;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每年向黨委述職述廉一次。
(四)述職述廉由黨委組織進行,並提前3-5天以書面形式報告組織人事科。述職述廉會議召開前,黨組織應當認真收集黨員、群眾和下級黨組織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並如實答覆、回應。
(五)述職述廉對象必須按要求撰寫述職述廉書面報告和在述職述廉大會上的發言材料,並在大會時或在大會報告後及時將材料備案。
(六)上級黨委派人參加學校黨組織開展的述職述廉會議,視情景組織對報告工作和述職述廉的個人進行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
(七)民主評議、民主測評結果以及在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中反映的意見和提議及時反饋給述職述廉對象,並要求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八)對於述職述廉評議和測評結果不合格的單位和個人,應視情景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或作出組織處理,其中,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要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確有嚴重問題的,視情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九)組織人事科將述職述廉的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結果載入領導班子和個人的廉政檔案,作為黨委對黨員幹部個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十)本規定第3條關於述職述廉對象每年報告工作一次和在必須時光、範圍述職述廉一次的規定和要求,可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和幹部年度考核工作進行,對於已在當年度職責制考核和幹部年度考核中按規定範圍和要求進行了工作報告和述職述廉的,可不再重複進行。
三、黨內外監督制度
(一)健全黨內生活,切實做到思想統一、政治堅強、組織純潔、同心協力、使之成為富有戰鬥力的堅強堡壘。
(二)黨支部必須堅持集中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重大問題團體決定,實行一人一票的民主表決程序,日常工作按分管權限處理。
(三)黨支部委員和黨支部委員,要按時參加所在支部、小組的活動,過好雙重組織生活。
(四)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保障黨員正確行使黨內選舉權、重大問題決策權和批評監督權。
(五)提高黨務、政務活動的透明度,做到辦事原則、辦事程序、辦事結果向群眾公開。
(六)黨員要自覺地把自我置於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之下,自覺理解黨紀的約束。
四、民主考評黨員制度
(一)為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由黨委統一安排,支部每年對黨員進行一次民主評議。
(二)考評採取個人自評、小組互評、支部測評、黨外群眾評議和黨委評審相結合的方法,把定量評與定性評結合起來。考評結果劃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
(三)黨員評議結果由黨支部報黨委審定。
(一)民主生活會時光。
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能夠隨時召開。民主生活會一般不得延期召開,確有特殊情景延期召開的,要報請上級黨組織批准。
(二)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
領導班子中的黨員領導幹部為民主生活會參加人員。生活會期間一般不得請假,因故不能參加者,要寫出書面材料,並委託有關同志在會上代讀,會後由生活會主持人將會議情景和批評意見轉告本人。
除上級組織派員參加生活會外,有關人員也可列席會議,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根據會議資料確定。列席人員能夠發言,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提出批評或提議。
(三)民主生活會的基本資料。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情景。
2。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所作的決定、決議情景。
3。領導班子堅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組學習、民主生活會、廉政建設與監督和幹部談話等制度的執行情景。
4。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堅持原則和遵守黨紀、政紀情景。
5。調查研究,聯繫群眾,艱苦奮鬥,改善領導作風情景。
6。立黨為公,廉潔自律,公僕意識,勤政為民情景。
7。領導班子成員在堅持黨員的先進性,堅持科學的發展觀,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等方面的情景。
8。領導班子成員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景。
9。上級規定的其它關於召開民主生活會的資料。
(四)民主生活會遵循的原則。
民主生活會遵循「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堅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批評要敞開思想,實事求是,與人為善;自我批評要襟懷坦蕩,暢所欲言,嚴於律己。
(五)民主生活會的基本程序。
1。準備。
(1)根據上級要求和本單位中心工作或領導班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確定重點議題。
(2)民主生活會召開日期和議題,應提前報告上級黨組織。
(3)確定有關學習資料,組織好會前的自學和會議的集中學習。
(4)班子成員之間互相談心,溝通情景,交換意見。
2。主持。
民主生活會由黨支部負責人召集並主持。主持人要嚴於解剖自我,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引導大家談認識、亮思想、擺問題、查原因,使生活會到達預期效果。
3。問題的處理。
對民主生活會查擺出來的問題,要分門別類,歸檔整理。屬於領導班子團體的,要儘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實;屬於個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時糾正;屬於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要採取有力措施限期解決;屬於違反黨紀、政紀,違犯法律、法規的,應按幹部管理權限,分別交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或司法機關查處。每次生活會之前,要對上次民主生活會反映出來的問題進行對照檢查,驗收改善情景。
(六)民主生活會情景報告。
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結束後,必須在10天內向上級黨組織報送專題報告和生活會原始記錄本。
二、黨員幹部述職述廉制度
(一)述職述廉是指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員幹部結合本年度工作和德、能、勤、績、廉的工作述職,總結敘述和報告領導班子或本人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工作情景;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景;理解上級黨組織的監督檢查和幹部群眾的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情景。
(二)述職述廉的對象為各單位班子成員及各部門負責人。
(三)各部門負責人每年分別向單位黨組織報告工作一次,各部門負責人在崗位調整後述職述廉一次;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每年向黨委述職述廉一次。
(四)述職述廉由黨委組織進行,並提前3-5天以書面形式報告組織人事科。述職述廉會議召開前,黨組織應當認真收集黨員、群眾和下級黨組織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並如實答覆、回應。
(五)述職述廉對象必須按要求撰寫述職述廉書面報告和在述職述廉大會上的發言材料,並在大會時或在大會報告後及時將材料備案。
(六)上級黨委派人參加學校黨組織開展的述職述廉會議,視情景組織對報告工作和述職述廉的個人進行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
(七)民主評議、民主測評結果以及在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中反映的意見和提議及時反饋給述職述廉對象,並要求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八)對於述職述廉評議和測評結果不合格的單位和個人,應視情景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或作出組織處理,其中,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要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確有嚴重問題的,視情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九)組織人事科將述職述廉的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結果載入領導班子和個人的廉政檔案,作為黨委對黨員幹部個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十)本規定第3條關於述職述廉對象每年報告工作一次和在必須時光、範圍述職述廉一次的規定和要求,可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和幹部年度考核工作進行,對於已在當年度職責制考核和幹部年度考核中按規定範圍和要求進行了工作報告和述職述廉的,可不再重複進行。
三、黨內外監督制度
(一)健全黨內生活,切實做到思想統一、政治堅強、組織純潔、同心協力、使之成為富有戰鬥力的堅強堡壘。
(二)黨支部必須堅持集中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重大問題團體決定,實行一人一票的民主表決程序,日常工作按分管權限處理。
(三)黨支部委員和黨支部委員,要按時參加所在支部、小組的活動,過好雙重組織生活。
(四)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保障黨員正確行使黨內選舉權、重大問題決策權和批評監督權。
(五)提高黨務、政務活動的透明度,做到辦事原則、辦事程序、辦事結果向群眾公開。
(六)黨員要自覺地把自我置於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之下,自覺理解黨紀的約束。
四、民主考評黨員制度
(一)為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由黨委統一安排,支部每年對黨員進行一次民主評議。
(二)考評採取個人自評、小組互評、支部測評、黨外群眾評議和黨委評審相結合的方法,把定量評與定性評結合起來。考評結果劃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
(三)黨員評議結果由黨支部報黨委審定。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縣教育局《關於切實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計劃。一、指導思想
圍繞黨的xx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落實國家部委制定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根據縣教育局《關於切實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意見》精神,全面提高校園安全管理效能,堅持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為原則,全面提高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消除校園安全隱患,為確保全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校園安全無事故,創建安全文明的育人環境而努力。二、工作目標
1.組織學習國家十部委制定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全面提高全體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從思想上真正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確保全年校園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2.完善學校安全管理組織網絡,充分發揮學校安全管理職能部門的作用,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效能,規範校園安防管理工作,進一步健全校園安全責任追究、考核獎懲和應急處理等長效管理機制。
3.加強學校的安全檢查力度,完善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體系,切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積極營造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確保校園安全和學生健康成長。全力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4.繼續紮實推進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安全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學校人防、技防、設施防安全保障體系,學校安全基礎設施設備建設進一步得到完善,以「平安校園」的創建要求,嚴格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規範安全保衛台帳,隨時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
5.加大安全宣傳教育的力度,使安全教育深入師生,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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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措施
1.規範管理,提高認識,進一步健全各項安全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強化日常管理,加強校園安全責任體系建設。進一步落實校園安全責任制,使安全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到人,形成師生員工廣泛參與的』安全防範體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學校應急處置預案、安全督查制、安全工作月報制、責任追究制和考核獎懲制等制度,規範安全台帳建設。嚴格按照上級部門文件的要求,落實責任,強化考核。強化安全檢查,建立安全隱患矛盾排查制度,切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對由於責任制不落實,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繼續加強安全考核力度,提高教職員工的安全思想意識。2.及時上報校園安全信息,建立健全校園各類安全應急預案。繼續落實校園安全信息報送和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確保師生活動和校園安全。
3.加強校舍維修和監管工作和每月安全月檢查。認真對照國家有關的建設標準,建立定期檢查,確保校舍的樓梯、走廊、通道的設施達到安全要求。建立和完善校舍、教學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制度,對校舍、設施、設備、消防、用電、飲食衛生、周邊環境、學校交通等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保證校內師生活動場所和器械的安全。各類消防設備設施每半年維修保養一次;學校體育器械等堅持每學期期初、期末各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後做好記載,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4.落實措施,進一步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對學校設施、危險品管理、消防「三合一」場所的專項監管力度,經常開展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在規定的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並保證器材規格正確,性能良好。同時也要加強對有關人員的操作培訓,經常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師生開展消防、疏散等演練活動。結合消防宣傳周等活動開展師生的消防知識培訓,確保消防器械使用的正確熟練,同時也要保證樓梯等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有疏散指示標誌,安排專人負責,確保緊急情況下師生的安全撤離和疏散。定期檢查用電線路及設備,確保校園用電安全。
5.切實加強飲食飲水衛生管理,通過宣傳教育,提高學生飲食飲水安全的自我防範意識。要求學生不吃零食,不吃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食品。加強對學校食堂的管理,督促從業人員加強日常管理,克服不良衛生習慣,切實提高學校飲食飲水衛生工作水平。學生不得到校外攤點購買食品,更不能將「三無」及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帶入校園,嚴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繼續加強從業人員培訓和食品衛生管理,進一步擴大學校從業人員和師生安全知識知曉率。
6.健全學校安防體系,積極創建「平安校園」。學校在現有技防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安全設備設施投入,新的一年將進一步健全完善警務室的各項規章制度,規範保安值班、校園巡查制度,充分發揮校園警務室的作用,嚴防各種外來的滋擾侵害。通過加強校園治安巡查和校園周邊治安聯防,為學校創設一個更加良好的周邊環境,努力構建平安校園。
7.利用各種陣地,加強安全教育活動,健全學生的心理品質。深入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活動,認真開展相關的專題教育,要堅持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相結合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資料,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以提高學生自護、自救、防災、逃生能力為主題的安全教育活動,使學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範常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同時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提高青少年學生的法制觀念,大力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質。經常深入學生中間,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及思想動態,對學生尤其是有心理障礙的學生進行跟蹤教育,並及時進行心理輔導,教會學生與人交往,以避免校園暴力、傷害事件的發生。
8.加強檢查力度,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紮實開展校園安全常規和校園安全、交通、消防、食品衛生、校舍等檢查,做到排查在前、發現在前,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切實消除校園安全隱患。
圍繞黨的xx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落實國家部委制定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根據縣教育局《關於切實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意見》精神,全面提高校園安全管理效能,堅持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為原則,全面提高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消除校園安全隱患,為確保全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校園安全無事故,創建安全文明的育人環境而努力。二、工作目標
1.組織學習國家十部委制定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全面提高全體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從思想上真正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確保全年校園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2.完善學校安全管理組織網絡,充分發揮學校安全管理職能部門的作用,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效能,規範校園安防管理工作,進一步健全校園安全責任追究、考核獎懲和應急處理等長效管理機制。
3.加強學校的安全檢查力度,完善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體系,切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積極營造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確保校園安全和學生健康成長。全力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4.繼續紮實推進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安全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學校人防、技防、設施防安全保障體系,學校安全基礎設施設備建設進一步得到完善,以「平安校園」的創建要求,嚴格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規範安全保衛台帳,隨時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
5.加大安全宣傳教育的力度,使安全教育深入師生,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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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措施
1.規範管理,提高認識,進一步健全各項安全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強化日常管理,加強校園安全責任體系建設。進一步落實校園安全責任制,使安全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到人,形成師生員工廣泛參與的』安全防範體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學校應急處置預案、安全督查制、安全工作月報制、責任追究制和考核獎懲制等制度,規範安全台帳建設。嚴格按照上級部門文件的要求,落實責任,強化考核。強化安全檢查,建立安全隱患矛盾排查制度,切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對由於責任制不落實,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繼續加強安全考核力度,提高教職員工的安全思想意識。2.及時上報校園安全信息,建立健全校園各類安全應急預案。繼續落實校園安全信息報送和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確保師生活動和校園安全。
3.加強校舍維修和監管工作和每月安全月檢查。認真對照國家有關的建設標準,建立定期檢查,確保校舍的樓梯、走廊、通道的設施達到安全要求。建立和完善校舍、教學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制度,對校舍、設施、設備、消防、用電、飲食衛生、周邊環境、學校交通等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保證校內師生活動場所和器械的安全。各類消防設備設施每半年維修保養一次;學校體育器械等堅持每學期期初、期末各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後做好記載,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4.落實措施,進一步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對學校設施、危險品管理、消防「三合一」場所的專項監管力度,經常開展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在規定的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並保證器材規格正確,性能良好。同時也要加強對有關人員的操作培訓,經常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師生開展消防、疏散等演練活動。結合消防宣傳周等活動開展師生的消防知識培訓,確保消防器械使用的正確熟練,同時也要保證樓梯等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有疏散指示標誌,安排專人負責,確保緊急情況下師生的安全撤離和疏散。定期檢查用電線路及設備,確保校園用電安全。
5.切實加強飲食飲水衛生管理,通過宣傳教育,提高學生飲食飲水安全的自我防範意識。要求學生不吃零食,不吃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食品。加強對學校食堂的管理,督促從業人員加強日常管理,克服不良衛生習慣,切實提高學校飲食飲水衛生工作水平。學生不得到校外攤點購買食品,更不能將「三無」及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帶入校園,嚴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繼續加強從業人員培訓和食品衛生管理,進一步擴大學校從業人員和師生安全知識知曉率。
6.健全學校安防體系,積極創建「平安校園」。學校在現有技防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安全設備設施投入,新的一年將進一步健全完善警務室的各項規章制度,規範保安值班、校園巡查制度,充分發揮校園警務室的作用,嚴防各種外來的滋擾侵害。通過加強校園治安巡查和校園周邊治安聯防,為學校創設一個更加良好的周邊環境,努力構建平安校園。
7.利用各種陣地,加強安全教育活動,健全學生的心理品質。深入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活動,認真開展相關的專題教育,要堅持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相結合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資料,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以提高學生自護、自救、防災、逃生能力為主題的安全教育活動,使學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範常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同時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提高青少年學生的法制觀念,大力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質。經常深入學生中間,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及思想動態,對學生尤其是有心理障礙的學生進行跟蹤教育,並及時進行心理輔導,教會學生與人交往,以避免校園暴力、傷害事件的發生。
8.加強檢查力度,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紮實開展校園安全常規和校園安全、交通、消防、食品衛生、校舍等檢查,做到排查在前、發現在前,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切實消除校園安全隱患。
環節。
名稱。
時間。
整治內容。
主要措施。
食品生產。
食品生產環節重點產品重點區域專項整治。
全年(按月整治),於今年11月底前完成。
開展食品生產安全隱患排查和集中整治 1.重點產品整治:(1)白酒;(2)食用植物油(芝麻油);(3)蜂產品;(4)食品生產企業進口冷鏈食品。2.重點區域整治:(1)酒類(霍邱縣、金寨縣、市開發區);(2)食用植物油(芝麻油)金安區、舒城縣。(3)蜂產品(霍山縣、裕安區、葉集區)。
詳見市局《關於開展 2021 年度食品生產環節重點產品重點區域整治的通知》(六市監秘[2021]122號)。
食品流通。
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行動。
全年。
重點推進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規範行動。
詳見《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行動方案(2020-2022 年)》(六市監秘(2021) 65號)。
餐飲服務。
春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
一季度。
春季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
聯合教育、公安、衛生等部門聯合開展春季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開展排查。
大型以上餐飲服務單位風險隱患排查。
三季度。
大型以上餐飲服務單位風險隱患排查。
督查餐飲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嚴格自查制度,消除安全隱患。
秋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
三季度。
秋季學校食品安。
全風險隱患排查。
聯合教育、衛生等部門聯合開展秋季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開展排查。
特殊食品。
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
今年11月底前完成。
規範保健食品市場經營秩序,重點打擊欺詐和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傳銷等違法行動。
按照市食安辦等七部門關於印發《xx市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實施方案(2020-今年)》的通知要求執行。
名稱。
時間。
整治內容。
主要措施。
食品生產。
食品生產環節重點產品重點區域專項整治。
全年(按月整治),於今年11月底前完成。
開展食品生產安全隱患排查和集中整治 1.重點產品整治:(1)白酒;(2)食用植物油(芝麻油);(3)蜂產品;(4)食品生產企業進口冷鏈食品。2.重點區域整治:(1)酒類(霍邱縣、金寨縣、市開發區);(2)食用植物油(芝麻油)金安區、舒城縣。(3)蜂產品(霍山縣、裕安區、葉集區)。
詳見市局《關於開展 2021 年度食品生產環節重點產品重點區域整治的通知》(六市監秘[2021]122號)。
食品流通。
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行動。
全年。
重點推進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規範行動。
詳見《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行動方案(2020-2022 年)》(六市監秘(2021) 65號)。
餐飲服務。
春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
一季度。
春季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
聯合教育、公安、衛生等部門聯合開展春季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開展排查。
大型以上餐飲服務單位風險隱患排查。
三季度。
大型以上餐飲服務單位風險隱患排查。
督查餐飲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嚴格自查制度,消除安全隱患。
秋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
三季度。
秋季學校食品安。
全風險隱患排查。
聯合教育、衛生等部門聯合開展秋季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開展排查。
特殊食品。
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
今年11月底前完成。
規範保健食品市場經營秩序,重點打擊欺詐和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傳銷等違法行動。
按照市食安辦等七部門關於印發《xx市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實施方案(2020-今年)》的通知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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