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器官需要到所在地地方紅十字會登記。
遺體捐贈手續如下:
1、遺體捐獻要以自願、無償為原則。市、區紅十字會負責登記、接受,捐獻人可到市區紅十字會登記,也可要求登記機構上門登記。
2、捐遺登記時,捐獻人要寫明遺體是全部捐獻還是部分捐獻及其用途,同時,還要寫明遺體捐獻執行人的姓名、聯繫方式,並負責通知遺體捐獻接受單位的時限及同意執行的意見。
3、捐獻人完成登記後,由登記機構向捐獻人頒發遺體捐獻卡。此後,捐獻人如要求變更登記內容或者撤銷登記,登記機構將辦理變更或者撤銷登記手續。
4、捐贈者的死亡,遺體捐獻執行根據身體捐獻登記表必須在規定的期限通知原登記機構,和一個供體死亡證明和身體捐款表格和身體不移交的數據與原登記機關簽署捐贈協議,原登記機關對身體捐贈執行機構捐贈紀念證書。
5、屍體利用完畢後,使用單位應當將屍體送殯葬單位火化,所發生的費用由使用單位負擔,但由遺贈人自行處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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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怎麼申請捐獻遺體[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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