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問題
主要表現在:(1)思想認識不夠到位。有的領導責任意識不夠強,認為抓稅收任務的完成是務實,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務虛,把責任制的落實當成額外負擔。因此,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習慣於會議安排、學習文件、嘴上安排多,具體措施少。(2)結合實際不夠到位。從目前情況看,有的單位沒有針對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責任內容,對責任制內容沒有細化、量化,不夠具體明確。(3)督促檢查不夠到。有的單位責任制考核檢查的方式,方法簡單、考核指標體系不夠科學,平時很少督促檢查,到了年終搞突擊,應付了事,使責任制流於形式。(4)責任追究不夠到位。有的單位出了問題不想追究,不願追究,有的還說情阻撓,隱情不報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領導怕影響單位榮譽,影響個人業績,影響同志情感,不想得罪人,使責任追究總是難以到位,影響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二、人本管理理念,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一)加強教育。一是針對特點,增強指導性。教育內容要體現個性,做到一把鑰匙開一把鎖,重點幫助領導幹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問題,引導他們始終信守權為民所用的正確原則,始終保持高尚的品格和情操。二是把握動向,體現前瞻性、注意抓住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打預防針,多提要求,教育黨員幹部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時刻檢點和反思自己的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警鐘長鳴,使黨員領導幹部清楚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做了會有什麼後果,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把「紅燈」亮在「越軌」之前。三是創新方法,強調多樣性。由於黨員幹部的職務不同,思想水平不同,年齡結構不同,文化層次不同,工作崗位不同,黨風廉政教育方式方法要靈活多樣。四是著眼長遠,注重預見性。要把握黨員幹部的思想動態,把現實教育與長遠教育結合起來,善於預見複雜形勢下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的趨勢,立足現實,著眼長遠,做到教育在先,引導在先,及時明確有關紀律,完善有關制度,強化防範?
(二)認真貫徹落實。創新權力運行機制,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對於權力過於集中的部門,要適度分權,使集中的權力分散化,陷落的權力公開化,特別是對人、財、物和項目的審批,要建立科學合理的權力運行機制和程序,形成相互制約,防止權力過分集中失去監督而濫用職權的行為發生。有條件的單位要對重要崗位人員實行崗位交流。創新權力監督方式,發揮專門機關和民主監督的作用,以紀檢監察部門為主組成巡視組,賦予其檢查權和一定的糾舉權,通過明察暗訪對幹部的運作情況、廉潔自律情況、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情況進行監督,認真落實廠務公開制度。
(三)管好人。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選准人,用好人,管住人,深化幹部制度改革,全面實行任用幹部民主推薦制,任前公示制,公開選拔制度和競爭上崗制,逐步實行考察預先制、差額考察制、考察結果通報制和討論幹部無記名投票表決制。
(四)管好錢。強化企業管理,堵住腐敗的「財源」和「物源」。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大額度資金的運作必須經過本單位資金管理預算委員會或領導班子集體研究,任何人不得擅自決策。二是增強資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定期審計經營成果。三是加強對基層財務工作的監督,條件成熟的單位可實行財會人員委派制,並定期輪換。
(五)抓監督檢查。一是對《廉政準則》和總局三個配套文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防止領導幹部貪污腐化、違規經商、違規用人等腐敗問題的發生。二是對稅收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防止越權減免、收人情稅、收過頭稅等違反稅收政策問題的發生。三是對納稅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重點防止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和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以及語言粗魯、態度蠻橫、工作簡單粗暴等問題的發生。四是對工作紀律的監督檢查。重點防止不按時上下班或者上班時間炒股聊天、喝茶打牌等與工作無關的現象發生。五是對稅收票據的監督檢查,重點防止頭大尾小、稅款不及時入庫等問題的發生。六是對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由於實行了陽光津貼,各種津補貼都很規範,使地稅幹部的收入較以前有所減少,很容易發生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要重點防止亂髮獎金、公款送禮、公款旅遊等違紀行為的發生。七是搞好乾部離任審計,重點防止突擊花錢、貪污浪費等現象的發生。在監督檢查中要堅持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經常檢查與專項檢查、傳統監督檢查和現代科技手段相結合,及時發現和監督整改各類問題,爭取紀檢監督工作的主動權。
三、結束語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保證反腐倡廉建設領導責任落到實處的有效舉措,也是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制度保障。隨著我市地稅系統反腐敗鬥爭的深入,給如何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們要在各級黨組織的領導下,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斷探索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新經驗、新方法,推動我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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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風廉政建設存在問題[朗讀]
區紀委:
根據**紀委《關於省紀委督查組督查**反饋問題的通報》文件精神,我辦認真分析研究了當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自查整改,現將自查整改彙報如下: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一)存在問題。
1.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壓力傳導不夠到位,「一崗雙責」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2.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執紀監督力量不足。
(二)整改措施。
1.增強責任意識,構建責任體系。
一是進一步加強對主體責任的宣傳教育,做到黨風廉政建設教育與主體責任教育同開展、同落實,在機關黨委會、政府辦黨組會上專題研究,並要求黨組織書記一年至少上一堂黨風廉政黨課。二是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實行分級負責,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堅持誰分管,誰負責,各分管負總責;實行分項落實,堅持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任務分解到每個黨組成員、機關黨委委員,明確牽頭股室和協辦股室。三是健全內部責任網絡。堅持「一崗雙責」,按照「誰主管的業務,誰負責源頭治理」的要求,著力強化政府辦各股室的廉政責任,通過層層簽訂責任書,將責任層層分解;結合組織生活會、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來進行廉政談話,對幹部廉潔自律、作風建設和履行「一崗雙責」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
2.嚴格紀律監督,深化作風督查。
一是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加強對上級重大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嚴肅查處違反黨紀行為,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威懾。二是加強對幹部工作作風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持之以恆反對和糾正「四風」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省市「十項規定」的行為,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制度化。今年以來,我辦未發現一起違反黨紀國法的案件。
二、脫貧攻堅落實方面
(一)存在問題。
1.思想認識不夠到位。部分幫扶幹部業務不熟,精準推進指導性不強、效率不高,對全年脫貧攻堅工作沒有系統安排,扶貧工作基礎不紮實,存在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現象,被動應付較多,自身深入村組較少。
2.精準落實不到位。有的幫扶幹部去貧困戶家中次數不夠,去了也只是打打照面,問問情況,既沒有落實幫扶舉措,更沒有跟蹤幫扶問效,在具體幫扶過程中沒有做到因戶施策,幫扶思路不廣,幫扶舉措不多,在調動貧困群眾脫貧攻堅積極性、激活內生動力等方面做得不夠。
(二)整改措施。
1.進一步壓實脫貧責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身上有壓力,確保各項整改工作落到實處。要求掛聯領導要把掛聯村的扶貧工作提上日程,不能只是簡簡單單去幾次,而是要實實在在推動工作、解決問題、發揮作用,帶動村上形成濃厚脫貧攻堅工作氛圍,帶頭落實上級部署,帶頭解決實際問題,帶頭推動具體工作。幫扶幹部按照每月至少下村1次的要求,切切實實把這次工作做實、做細,要把貧困戶基本情況摸清吃透,還要積極幫助貧困對象協調做好項目申報、組織實施、爭取信貸等具體工作,確保各項政策精準落實到戶到人。第一書記要按照每月下村不少於10次的要求,全面協助村兩委做好該村的脫貧攻堅工作。
2.進一步落實脫貧政策。一是要吃透政策。各幫扶主體,無論是掛聯領導還是幫扶幹部、第一書記,都要對扶貧政策進行深研細讀,吃透精神、領會實質、懂得運用。二是要用活政策。實地調研,把政策與貧困戶的需求進行精準對接,在幫扶過程中注重綜合施策、因戶施策、因人施策,以政策的多重疊加,為貧困戶帶來最大的受益。
2018年,政府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將一如繼往地嚴格按照上級有關部門指示,堅定不移的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採取有力的措施,抓緊、抓好、抓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以此來促進各項工作的健康穩步推進。
根據**紀委《關於省紀委督查組督查**反饋問題的通報》文件精神,我辦認真分析研究了當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自查整改,現將自查整改彙報如下: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一)存在問題。
1.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壓力傳導不夠到位,「一崗雙責」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2.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執紀監督力量不足。
(二)整改措施。
1.增強責任意識,構建責任體系。
一是進一步加強對主體責任的宣傳教育,做到黨風廉政建設教育與主體責任教育同開展、同落實,在機關黨委會、政府辦黨組會上專題研究,並要求黨組織書記一年至少上一堂黨風廉政黨課。二是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實行分級負責,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堅持誰分管,誰負責,各分管負總責;實行分項落實,堅持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任務分解到每個黨組成員、機關黨委委員,明確牽頭股室和協辦股室。三是健全內部責任網絡。堅持「一崗雙責」,按照「誰主管的業務,誰負責源頭治理」的要求,著力強化政府辦各股室的廉政責任,通過層層簽訂責任書,將責任層層分解;結合組織生活會、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來進行廉政談話,對幹部廉潔自律、作風建設和履行「一崗雙責」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
2.嚴格紀律監督,深化作風督查。
一是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加強對上級重大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嚴肅查處違反黨紀行為,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威懾。二是加強對幹部工作作風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持之以恆反對和糾正「四風」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省市「十項規定」的行為,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制度化。今年以來,我辦未發現一起違反黨紀國法的案件。
二、脫貧攻堅落實方面
(一)存在問題。
1.思想認識不夠到位。部分幫扶幹部業務不熟,精準推進指導性不強、效率不高,對全年脫貧攻堅工作沒有系統安排,扶貧工作基礎不紮實,存在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現象,被動應付較多,自身深入村組較少。
2.精準落實不到位。有的幫扶幹部去貧困戶家中次數不夠,去了也只是打打照面,問問情況,既沒有落實幫扶舉措,更沒有跟蹤幫扶問效,在具體幫扶過程中沒有做到因戶施策,幫扶思路不廣,幫扶舉措不多,在調動貧困群眾脫貧攻堅積極性、激活內生動力等方面做得不夠。
(二)整改措施。
1.進一步壓實脫貧責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身上有壓力,確保各項整改工作落到實處。要求掛聯領導要把掛聯村的扶貧工作提上日程,不能只是簡簡單單去幾次,而是要實實在在推動工作、解決問題、發揮作用,帶動村上形成濃厚脫貧攻堅工作氛圍,帶頭落實上級部署,帶頭解決實際問題,帶頭推動具體工作。幫扶幹部按照每月至少下村1次的要求,切切實實把這次工作做實、做細,要把貧困戶基本情況摸清吃透,還要積極幫助貧困對象協調做好項目申報、組織實施、爭取信貸等具體工作,確保各項政策精準落實到戶到人。第一書記要按照每月下村不少於10次的要求,全面協助村兩委做好該村的脫貧攻堅工作。
2.進一步落實脫貧政策。一是要吃透政策。各幫扶主體,無論是掛聯領導還是幫扶幹部、第一書記,都要對扶貧政策進行深研細讀,吃透精神、領會實質、懂得運用。二是要用活政策。實地調研,把政策與貧困戶的需求進行精準對接,在幫扶過程中注重綜合施策、因戶施策、因人施策,以政策的多重疊加,為貧困戶帶來最大的受益。
2018年,政府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將一如繼往地嚴格按照上級有關部門指示,堅定不移的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採取有力的措施,抓緊、抓好、抓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以此來促進各項工作的健康穩步推進。
根據街道2018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考核結果及存在問題,街道黨工委高度重視,對整改通知書中所提出的問題結合街道實際逐條進行分析,認真做出檢查,制定整改方案。根據街道安排,本人根據整改通知書,虛心聽取批評意見,堅持聚焦「四風」問題,對照四面鏡子,對照「三嚴三實」標準,結合談心談話、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大家提的意見和建議,本著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則,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強化政治意識,樹牢責任觀念。增強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意識,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不稱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嚴重失職」的責任意識。強化務實意識,推進責任落實。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區委的工作要求,採取直接到工作現場的方式,加強對各科室和村居的指導和檢查力度,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推動街道黨風政風明顯好轉。強化示範意識,當好責任表率。在制度落實方面,結合本街道的實際情況,制定出符合本街道切實可行的操作辦法,切實做到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干,充分發揮表率作用。
二、強化監督檢查,嚴抓全面從嚴治黨。在接下來的的工作中我將加大對黨務、政務公開的透明度,加大對「三重一大」事項的公開程度和範圍。堅持問題導向,找準定位,補齊措施,完善黨內日常監督體系,特別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通過全方位、全方面、全覆蓋的監督方式,加強對機關幹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充分利用好提醒函詢誡勉組織措施,廣泛開展經常性談心談話,通過有原則、近距離地接觸了解幹部,真正掌握幹部的思想動態。創新機制和手段,從日常事、具體事抓起,把對機關幹部的管理和監督納入黨組織經常性的工作中,做到機關幹部的權力行使到哪裡、活動延伸到哪裡,黨組織的監督就實行到哪裡。對發現幹部身上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提醒、教育,有針對性地消化解決,必要的時候通過提醒、函詢、誡勉等方式,避免小毛病演化成大問題,讓幹部「不生病」「少生病」「治癒病」。
三、強化壓力傳導,開展廉政教育。層層傳導壓力,壓緊壓實責任,關鍵看行動,根本在擔當。對於街道主要領導幹部而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抓好作風建設,是分內之事、應盡之責,我時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傳導壓力、持續用力,推動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到位。我將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責任意識,落實主體責任,履行「一崗雙責」一以貫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不畏艱難,迎難而上,準確把握新時期黨風廉政建設的新趨勢、新動向,對黨風廉政廉政建設工作要抓深、抓實、抓細,對自己分管部門的黨員幹部敢管、敢抓。強化學習教育,帶頭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講話精神,採取集體理論學習和到實地、到現場的方式對街道機關幹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主題教育,做到有層次性、有針對性,真正發揮預防腐敗的作用。
四、勇於自我革命,著力破除「四風」積弊。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四風」問題的主體責任在於各級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其中,領導幹部是關鍵因素。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將切實擔起領導責任和政治責任,發揮黨組織牽頭抓總作用,聚焦習近平總書記在重要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具體表現,從指導工作、印發文件、召開會議、公開政務、監管審批、調查研究等各個具體環節抓起,緊抓不放、一抓到底,用小切口推動大轉變,以實際行動加快推進「一次辦好」改革服務。要堅持原則、敢於較真,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熱衷於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黨員幹部及時「紅臉出汗」,對構成違紀、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黨員幹部該調整崗位的調整崗位,該免職的免職,該處分的處分,以嚴肅問責倒逼黨員幹部轉作風改作風。
一、強化政治意識,樹牢責任觀念。增強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意識,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不稱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嚴重失職」的責任意識。強化務實意識,推進責任落實。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區委的工作要求,採取直接到工作現場的方式,加強對各科室和村居的指導和檢查力度,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推動街道黨風政風明顯好轉。強化示範意識,當好責任表率。在制度落實方面,結合本街道的實際情況,制定出符合本街道切實可行的操作辦法,切實做到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干,充分發揮表率作用。
二、強化監督檢查,嚴抓全面從嚴治黨。在接下來的的工作中我將加大對黨務、政務公開的透明度,加大對「三重一大」事項的公開程度和範圍。堅持問題導向,找準定位,補齊措施,完善黨內日常監督體系,特別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通過全方位、全方面、全覆蓋的監督方式,加強對機關幹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充分利用好提醒函詢誡勉組織措施,廣泛開展經常性談心談話,通過有原則、近距離地接觸了解幹部,真正掌握幹部的思想動態。創新機制和手段,從日常事、具體事抓起,把對機關幹部的管理和監督納入黨組織經常性的工作中,做到機關幹部的權力行使到哪裡、活動延伸到哪裡,黨組織的監督就實行到哪裡。對發現幹部身上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提醒、教育,有針對性地消化解決,必要的時候通過提醒、函詢、誡勉等方式,避免小毛病演化成大問題,讓幹部「不生病」「少生病」「治癒病」。
三、強化壓力傳導,開展廉政教育。層層傳導壓力,壓緊壓實責任,關鍵看行動,根本在擔當。對於街道主要領導幹部而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抓好作風建設,是分內之事、應盡之責,我時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傳導壓力、持續用力,推動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到位。我將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責任意識,落實主體責任,履行「一崗雙責」一以貫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不畏艱難,迎難而上,準確把握新時期黨風廉政建設的新趨勢、新動向,對黨風廉政廉政建設工作要抓深、抓實、抓細,對自己分管部門的黨員幹部敢管、敢抓。強化學習教育,帶頭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講話精神,採取集體理論學習和到實地、到現場的方式對街道機關幹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主題教育,做到有層次性、有針對性,真正發揮預防腐敗的作用。
四、勇於自我革命,著力破除「四風」積弊。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四風」問題的主體責任在於各級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其中,領導幹部是關鍵因素。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將切實擔起領導責任和政治責任,發揮黨組織牽頭抓總作用,聚焦習近平總書記在重要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具體表現,從指導工作、印發文件、召開會議、公開政務、監管審批、調查研究等各個具體環節抓起,緊抓不放、一抓到底,用小切口推動大轉變,以實際行動加快推進「一次辦好」改革服務。要堅持原則、敢於較真,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熱衷於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黨員幹部及時「紅臉出汗」,對構成違紀、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黨員幹部該調整崗位的調整崗位,該免職的免職,該處分的處分,以嚴肅問責倒逼黨員幹部轉作風改作風。
自十八大以來,隨著「老虎、蒼蠅」一起打,一些省部級領導幹部,尤其是國家級領導幹部相繼落馬的現象引起了社會的普遍關注,這些領導幹部的腐化墮落,固然有其自身修養不夠、自我要求放鬆的主觀因素,但客觀上也反映出我們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過程中還存在著薄弱環節。
一、責任主體意識不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賦予責任主體具體的責任內容,而責任內容需要通過責任主體的具體工作才能實現。在實踐中,一些單位存在責任主體不清、責任觀念淡薄的狀況。特別是那些主抓經濟工作的行政幹部、業務幹部,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建設關係不大,過度地強調抓黨風廉政建設有「不務正業」之嫌,忽視了廉政建設與經濟建設之間的互動關係。歸結起來有四種錯誤傾向:一是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是黨委、紀委的事,與已無關,甚至片面地認為實行責任追究就是搞株連,因而「不想抓」;二是不是從正面去認識反腐敗鬥爭的成果,而是消極地認為腐敗現象日趨嚴重,積重難返,靠建立責任制解決不了什麼問題,信心不足,因而「不願抓」;三是出於自己小集團利益考慮,認為抓早了、抓緊了、抓狠了,單位和個人吃虧,因而「不真抓」;四是一些本應對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責任的領導幹部,由於不學習不研究,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了解,對如何結合本單位實踐、抓什麼心中無數,因而「不會抓」。以上種種思想認識上的「軟性」,必然導致行動上的「脆弱性」,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從內容到形式都不能與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工作緊密結合,發揮其應有的功效?
二、責任主體落實「疲軟」。主要在三個環節上存在差距:一是在貫徹落實過程中很難形成良好的實施環境和氛圍。二是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缺乏全過程的監管。三是配套制度不到位。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際運行過程中,開發區作為組織協調的紀檢監察力量比較單薄,難以保證責任的進一步落實。
三、主體責任追究「虛浮」。表現在主客觀兩個方面:從客觀方面說,責任劃分的複雜性導致責任追究難以執行。從主觀方面說,原則性不強,查處過寬,導致責任追究難以到位。但相比較而言,主觀方面的原則性不強,鬥爭性較差是造成執行難的主要原因。比如要認定某一不良後果為何地、何人、何時所為,難度很大。而且不良後果往往具有滯後性和隱蔽性,尤其是決策失誤、用人不當的問題。要解決以上存在的問題,應完善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強化主體意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首先要提高責任主體的認識,只有認識到位,才能有抓好這項工作的自覺性。要通過學習中央、省委、市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學習國家、省、市等領導同志在歷次紀委全會上的重要講話,深刻理解和掌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大意義和具體內容,認識到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責任主體本身必須承擔和履行的基本職責,自覺地擔負起三個方面的責任:一是負起總攬的責任。從整體上做出反腐敗鬥爭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二是負起決策的責任。對本系統、本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及時認真查處;三是負起協調的責任。對一些涉及全局性的問題,黨政「一把手」要親自出面協調,為責任制的實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另外,還要加強對責任追究重大案件的宣傳,利用典型案件進行落實責任制的警示教育,觸及每一位領導幹部的思想靈魂,進而在整體上增強貫徹落實責任制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強化領導責任。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追究,被追究的錯誤必須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範疇;責任追究的對象必須是各級領導幹部;發生的事件必須是與領導幹部職務、權力所產生的責任緊密聯繫的。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基本目的,在於從制度上保證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負起領導責任,科級以上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應是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點。要使領導幹部意識到,並非自身沒事就沒事,作為領導,分工的工作出了事,下屬出了事,自己同樣有事,這樣就可以促使其在約束自己的同時,也管好下屬、親屬和家屬。在追究領導責任時,特別是那些集體研究決定的問題,除主要責任人承擔責任外,班子集體也要總結經驗教訓,並承擔責任。
三、強化考核體系。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涵蓋內容十分廣泛,要保證對責任主體責任制考核的真實全面,就必須對責任內容進行細化,對程序進行規範。在內容上,要確保「三個突出」:突出責任主體對本單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從負總責的角度出發,強調責任主體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崗位職責,提出具體要求;突出體現黨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的表率作用;突出對實際工作的指導。為保證檢查考核的真實有效,要注意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設,如評議制度、檢查制度等。特別是檢查制度,要將檢查結果作為考核獎懲的依據。特別要強化領導幹部個人責任,要求被考核的領導幹部不但要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工作情況,還要詳細報告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方面的內容,逐項登記個人住房、因公因私出國出境、公務用車,以及是否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個人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擔任職務,是否違規干預插手自己職責範圍內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採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市場經濟活動,從中收受好處費等方面的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必要材料。
四、強化追究程序。責任追究首先由黨的領導班子決定。黨組織形成追究意見後,誰去追究,應根據追究的形式、內容來決定。追究的內容屬於誡勉談話、批評教育的,按照有關規定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或指定的單位負責實施。需要動用組織措施,免職或調整其職務的,要根據黨委的意圖,由組織人事部門來實施追究;需要動用黨紀、政紀的,由紀檢監察部門實施追究;需要動用法律的,由司法部門實施追究。責任追究的內容不外乎黨紀、政紀、法紀、組織等手段,要根據其責任大小,根據追究後的效果如何來決定。要依據錯誤事實,分清層次,實事求是地採取相應的處理方式。
一、責任主體意識不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賦予責任主體具體的責任內容,而責任內容需要通過責任主體的具體工作才能實現。在實踐中,一些單位存在責任主體不清、責任觀念淡薄的狀況。特別是那些主抓經濟工作的行政幹部、業務幹部,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建設關係不大,過度地強調抓黨風廉政建設有「不務正業」之嫌,忽視了廉政建設與經濟建設之間的互動關係。歸結起來有四種錯誤傾向:一是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是黨委、紀委的事,與已無關,甚至片面地認為實行責任追究就是搞株連,因而「不想抓」;二是不是從正面去認識反腐敗鬥爭的成果,而是消極地認為腐敗現象日趨嚴重,積重難返,靠建立責任制解決不了什麼問題,信心不足,因而「不願抓」;三是出於自己小集團利益考慮,認為抓早了、抓緊了、抓狠了,單位和個人吃虧,因而「不真抓」;四是一些本應對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責任的領導幹部,由於不學習不研究,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了解,對如何結合本單位實踐、抓什麼心中無數,因而「不會抓」。以上種種思想認識上的「軟性」,必然導致行動上的「脆弱性」,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從內容到形式都不能與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工作緊密結合,發揮其應有的功效?
二、責任主體落實「疲軟」。主要在三個環節上存在差距:一是在貫徹落實過程中很難形成良好的實施環境和氛圍。二是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缺乏全過程的監管。三是配套制度不到位。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際運行過程中,開發區作為組織協調的紀檢監察力量比較單薄,難以保證責任的進一步落實。
三、主體責任追究「虛浮」。表現在主客觀兩個方面:從客觀方面說,責任劃分的複雜性導致責任追究難以執行。從主觀方面說,原則性不強,查處過寬,導致責任追究難以到位。但相比較而言,主觀方面的原則性不強,鬥爭性較差是造成執行難的主要原因。比如要認定某一不良後果為何地、何人、何時所為,難度很大。而且不良後果往往具有滯後性和隱蔽性,尤其是決策失誤、用人不當的問題。要解決以上存在的問題,應完善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強化主體意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首先要提高責任主體的認識,只有認識到位,才能有抓好這項工作的自覺性。要通過學習中央、省委、市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學習國家、省、市等領導同志在歷次紀委全會上的重要講話,深刻理解和掌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大意義和具體內容,認識到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責任主體本身必須承擔和履行的基本職責,自覺地擔負起三個方面的責任:一是負起總攬的責任。從整體上做出反腐敗鬥爭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二是負起決策的責任。對本系統、本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及時認真查處;三是負起協調的責任。對一些涉及全局性的問題,黨政「一把手」要親自出面協調,為責任制的實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另外,還要加強對責任追究重大案件的宣傳,利用典型案件進行落實責任制的警示教育,觸及每一位領導幹部的思想靈魂,進而在整體上增強貫徹落實責任制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強化領導責任。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追究,被追究的錯誤必須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範疇;責任追究的對象必須是各級領導幹部;發生的事件必須是與領導幹部職務、權力所產生的責任緊密聯繫的。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基本目的,在於從制度上保證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負起領導責任,科級以上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應是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點。要使領導幹部意識到,並非自身沒事就沒事,作為領導,分工的工作出了事,下屬出了事,自己同樣有事,這樣就可以促使其在約束自己的同時,也管好下屬、親屬和家屬。在追究領導責任時,特別是那些集體研究決定的問題,除主要責任人承擔責任外,班子集體也要總結經驗教訓,並承擔責任。
三、強化考核體系。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涵蓋內容十分廣泛,要保證對責任主體責任制考核的真實全面,就必須對責任內容進行細化,對程序進行規範。在內容上,要確保「三個突出」:突出責任主體對本單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從負總責的角度出發,強調責任主體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崗位職責,提出具體要求;突出體現黨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的表率作用;突出對實際工作的指導。為保證檢查考核的真實有效,要注意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設,如評議制度、檢查制度等。特別是檢查制度,要將檢查結果作為考核獎懲的依據。特別要強化領導幹部個人責任,要求被考核的領導幹部不但要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工作情況,還要詳細報告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方面的內容,逐項登記個人住房、因公因私出國出境、公務用車,以及是否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個人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擔任職務,是否違規干預插手自己職責範圍內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採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市場經濟活動,從中收受好處費等方面的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必要材料。
四、強化追究程序。責任追究首先由黨的領導班子決定。黨組織形成追究意見後,誰去追究,應根據追究的形式、內容來決定。追究的內容屬於誡勉談話、批評教育的,按照有關規定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或指定的單位負責實施。需要動用組織措施,免職或調整其職務的,要根據黨委的意圖,由組織人事部門來實施追究;需要動用黨紀、政紀的,由紀檢監察部門實施追究;需要動用法律的,由司法部門實施追究。責任追究的內容不外乎黨紀、政紀、法紀、組織等手段,要根據其責任大小,根據追究後的效果如何來決定。要依據錯誤事實,分清層次,實事求是地採取相應的處理方式。
20xx年1月15日,縣委對我鎮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下發《大洛鎮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問題清單》。鎮黨委對存在的問題高度重視,專門召開黨政班子會進行研究討論,逐項對清單上的問題進行責任分解,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期限。現將問題清單的整改責任分解如下:
一黨委的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壓力傳導不到位,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整改措施:
⒈加強教育,明確責任。進一步加強對主體責任的宣傳教育,做到黨風廉政建設教育與主體責任教育同開展、同落實,經常提,重點講,強化黨委及班子成員對主體責任的認識。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從解決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入手,明確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牽頭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職責範圍和責任界限,以清單條目式列出黨委班子共性責任和班子成員個性責任,層層推進抓落實。
2.壓力傳導,明細考核。自上而下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承諾書,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使基層所有的黨組織書記都承擔主體責任的壓力。細化主體責任清單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標,對考核不達標的,不履行主體責任或履責不力的嚴格責任追究。
3.重點部署,創新載體。在關鍵領域、重點工作、關鍵節點對各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查閱有關文件、會議記錄、檔案等履責痕跡,對未落實到位的進行督辦,限期整改。暢通電話舉報、網絡平台等渠道,充分接受群眾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和建議,開展民意調查、對黨風廉政建設開展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將測評結果作為評價黨組織班子及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的重要指標。
整改期限:長期。
二紀委的監督責任落實不夠有力,執紀監督力量不足,聚焦主業不夠。
整改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嚴格按照《遵規守紀巡查工作制度》,抓好巡查,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2.嚴格紀律監督。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執行和上級黨委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執行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嚴肅查處違反黨紀行為。
3.深化作風督查。加強對工作作風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持之以恆反對和糾正「四風」,推進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嚴肅查處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典型案件,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震懾。
4.強化警示教育。對黨員幹部作風、紀律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對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提醒,加大誡勉談話力度,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開展理想信念、宗旨觀念、廉潔自律和警示教育,促進黨員幹部廉潔從政。
5.積極查辦案件。始終把案件查處、信訪舉報工作作為工作重點,通過公布舉報郵箱和舉報電話,確保信訪舉報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嚴格按照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的查辦案件方針要求,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的違紀問題。
整改期限:長期。
三遵規守紀巡查開展不紮實,發現問題能力不足,效果不明顯。
整改措施:
1.豐富巡查方式。採取個別談話、考紀考規、集中座談、查閱資料、查閱賬冊、受理來信來訪、民主測評、延伸巡查等方式開民巡查。
⒉積極拓寬案源。要重視信訪舉報工作,對有關檢舉、控告的群眾來信來訪要認真分析、排查;要主動出擊,多與相關部門及其他執法執紀機關業務部門溝通,加強橫向聯繫,實行信息共享,從中獲取線索;加強對鎮所屬單位執行政策、財務管理、惠農強農、扶貧、征地拆遷等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從中發現案件線索,深入實際,深入一線,傾聽群眾呼聲,向老百姓要案件線索。
整改期限:長期。
四村務管理不規範。執行《沙縣村集體會計委託代理規定》、《關於推行「六項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級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不到位,監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要求轄區各村嚴格執行《沙縣村集體會計委託代理規定》、《關於推行「六項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級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規定;加強對村務管理的監管力度,實現村級組織各項工作有序規範;進一步完善村級黨務村務公開、村級招投標、村級財務管理、村幹部管理等制度,並抓好落實。
一黨委的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壓力傳導不到位,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整改措施:
⒈加強教育,明確責任。進一步加強對主體責任的宣傳教育,做到黨風廉政建設教育與主體責任教育同開展、同落實,經常提,重點講,強化黨委及班子成員對主體責任的認識。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從解決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入手,明確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牽頭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職責範圍和責任界限,以清單條目式列出黨委班子共性責任和班子成員個性責任,層層推進抓落實。
2.壓力傳導,明細考核。自上而下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承諾書,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使基層所有的黨組織書記都承擔主體責任的壓力。細化主體責任清單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標,對考核不達標的,不履行主體責任或履責不力的嚴格責任追究。
3.重點部署,創新載體。在關鍵領域、重點工作、關鍵節點對各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查閱有關文件、會議記錄、檔案等履責痕跡,對未落實到位的進行督辦,限期整改。暢通電話舉報、網絡平台等渠道,充分接受群眾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和建議,開展民意調查、對黨風廉政建設開展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將測評結果作為評價黨組織班子及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的重要指標。
整改期限:長期。
二紀委的監督責任落實不夠有力,執紀監督力量不足,聚焦主業不夠。
整改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嚴格按照《遵規守紀巡查工作制度》,抓好巡查,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2.嚴格紀律監督。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執行和上級黨委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執行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嚴肅查處違反黨紀行為。
3.深化作風督查。加強對工作作風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持之以恆反對和糾正「四風」,推進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嚴肅查處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典型案件,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震懾。
4.強化警示教育。對黨員幹部作風、紀律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對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提醒,加大誡勉談話力度,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開展理想信念、宗旨觀念、廉潔自律和警示教育,促進黨員幹部廉潔從政。
5.積極查辦案件。始終把案件查處、信訪舉報工作作為工作重點,通過公布舉報郵箱和舉報電話,確保信訪舉報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嚴格按照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的查辦案件方針要求,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的違紀問題。
整改期限:長期。
三遵規守紀巡查開展不紮實,發現問題能力不足,效果不明顯。
整改措施:
1.豐富巡查方式。採取個別談話、考紀考規、集中座談、查閱資料、查閱賬冊、受理來信來訪、民主測評、延伸巡查等方式開民巡查。
⒉積極拓寬案源。要重視信訪舉報工作,對有關檢舉、控告的群眾來信來訪要認真分析、排查;要主動出擊,多與相關部門及其他執法執紀機關業務部門溝通,加強橫向聯繫,實行信息共享,從中獲取線索;加強對鎮所屬單位執行政策、財務管理、惠農強農、扶貧、征地拆遷等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從中發現案件線索,深入實際,深入一線,傾聽群眾呼聲,向老百姓要案件線索。
整改期限:長期。
四村務管理不規範。執行《沙縣村集體會計委託代理規定》、《關於推行「六項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級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不到位,監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要求轄區各村嚴格執行《沙縣村集體會計委託代理規定》、《關於推行「六項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級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規定;加強對村務管理的監管力度,實現村級組織各項工作有序規範;進一步完善村級黨務村務公開、村級招投標、村級財務管理、村幹部管理等制度,並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