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工作的攻堅年,為更好地鞏固我縣衛生計生監督協管工作成果,進一步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提高基層監督執法水平,切實維護好社會公共衛生安全和醫療服務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工作目標
以規範和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單位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託現有公共衛生資源,建立縣-鄉鎮-村衛生監督協管服務聯動工作機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城鄉的衛生監督協管網絡體系,提高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和公共衛生監管水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工作任務和要求
1.開展衛生法規、食品安全及衛生知識的宣傳工作,每年不得少於2次。
2.實施日常性衛生檢查。對本轄區內公共場所衛生、食源性疾病、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的基本情況,建立資料管理檔案,日常監督覆蓋率達100%。同時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監督工作,督促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公共場所、學校等重點單位(場所)落實防控措施,及時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3.按要求完成本轄區衛生監督相關信息的收集和報送。各鄉鎮衛生監督協管員於每個季度完成一次巡查任務,及時通過手機終端「衛監助手」上傳巡查作息,同時將《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報告登記表》、《衛生監督協管巡查登記表》匯總上報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局,縣城區內的監管對象由縣衛監局監督員及時完成巡查任務並上報。「衛監助手」上報巡查作息有「及時率」、「上報率」均達100%。
4.對轄區內的投訴、舉報案件,及時受理登記、調查核實並向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局報告,積極協助衛生監督員開展相關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結案率達100%。
5.積極參與縣衛監局開展衛生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協助衛生計生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提升衛生計生監督協管能力建設。
加強鄉鎮衛生計生監督協管人員隊伍建設,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均配備1-2名衛生監督協管人員。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指導和規範本轄區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開展,依託全縣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平台,強化監督協管日常巡查和信息上報工作。完善移動執法終端管理機制,提升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和公共衛生監管水平。
(二)加大衛生計生監管力度。
加大對轄區內公共場所衛生、食源性疾病、生活飲水衛生、學校衛生、非法行醫(采供血)、計劃生育的監督協管力度,不斷改善轄區內公共衛生狀態,全面落實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等重點領域的監督,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
1.加強食源性疾病相關信息的報告。發現或懷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線索和事件,及時報告、掌握本管轄區內協管範圍內食源性傳染病、傳染病防治一般情況。
2.加強生活飲用水及涉水產品的監督協管。嚴格依據相關法規、標準和規範,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組織實施生活飲用水和涉水產品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確保人民身體健康。
3.加強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協管。繼續推動公共場所衛生計生監督協管工作,加強公共場所的控煙工作,建立禁煙區域示範單位。在美容美髮和旅店等公共場所建立衛生狀態公示欄制度,推進量化分級管理。
4.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監督協管。鞏固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和非法采供血專項整治成果,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監督,以投訴舉報和違法醫療廣告為線索,果斷打擊各類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
5.加強轄區內計劃生育工作監督協管。協助對轄區內與計劃生育相關的活動開展巡訪,發現醫療機構或者個人存在「兩非」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協助衛生計生監督員做好計劃生育案件的查處工作。
6.做好衛生計生監督協管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規的宣傳,開展傳染病疫情報告、醫療廢物處置等監督檢查,貫徹《愛滋病防治條例》,全面提高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水平。
(三)強化衛生監督稽查和考核。
1.加強稽查審核工作。縣衛健委將對信息報送質量不定期開展協管稽查,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衛生監督協管軟體系統使用說明》要求,分類建檔、按期巡查、按時上報,確保上報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2.將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納入年度考核,提高全縣衛生監督協管服務能力,切實落實衛生監督協管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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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集合9篇[朗讀]
為了進一步加強衛生計生監督協管基層網絡建設,推進衛生計生監督協管進社區、進鄉村,夯實衛生計生監督協管工作基礎,規範衛生計生監督協管工作,進一步完善衛生計生監督協管體制,加強機構能力建設,努力提高監督執法水平,認真履行衛生計生監督協管執法職能,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健康權益。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20xx年工作計劃。
一、工作職責
(1)及時掌握所管轄區內情況。
(2)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的宣傳工作。
(3)實施日常性衛生檢查。
(4)各衛生室要積極配合衛生監督協管人員工作。
(5)對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上報,並積極配合衛生監督所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6)受理轄區內相關案件的投訴、舉報、經調查核實後,及時向縣衛生監督所報告,協助衛生監督員開展相關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7)發現轄區內的非法行醫案件,及時向縣衛生監督所報告,協助衛生監督員做好非法行醫案件的查處工作。
(8)完成上級衛生監督部門指定或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二、工作任務
(1)及時掌握本轄區學校衛生、生活應用水衛生、醫療衛生的基本情況,建立資料管理檔案。努力做到基礎檔案建立率、日常監督覆蓋率、監督情況和群眾舉報記錄報告率到達100%。
(2)協助縣衛生監督機構開展本轄區醫療衛生和公共衛生領域日常監督檢查,按要求製作現場檢查筆錄或填寫日常監督記錄。
(3)按照縣衛生監督機構的要求認真對轄區管理相對人進行衛生法律法規和基本衛生知識宣傳。一年不得少於2次。
(4)按照縣衛生監督機構的要求對本轄區衛生監督相關信息的收集和報送。每月初村衛生室將上一月的《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報告登記表》及《衛生監督協管巡查登記表》匯總後,上報所在鄉鎮衛生監督協管辦公室,鄉鎮衛生監督協管辦公室收到匯總後於次月初5個工作日內上報縣衛生監督所。按要求收集、報送相關信息,力求做到全面、準確、及時。
(5)及時對本轄區群眾的舉報投訴進行登記、報告,積極協助縣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群眾舉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基本情況調查。及時處理群眾反映和投訴舉報信件,努力解決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維護好群眾健康安全。
(6)協助縣衛生監督機構參與本轄區衛生違法案件的初始調查和處理。
(7)積極參與縣衛生監督機構在本轄區的衛生專項執法檢查行動。
(8)加強隊伍培訓,規範行政行為。加強協管員的政治素質、服務意識、業務知識、綜合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培訓,切實增強服務人民群眾的意識。
(9)強化社區、村級管理。實行信息員聯繫制度,充分發揮督查效果。
(10)堅決完成縣衛生監督機構交辦的其他衛生監督工作。
三、強化衛生監督稽查和信息上報審查工作
是加強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稽查。按照上級相關要求,結合本所工作實際,定期不定期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員風紀風貌稽查,開展協管巡查、協管文書書寫稽查,開展效能和服務調查測評。二是加強信息上報審查,提高信息報送質量。按照《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指導手冊》嚴格要求,分類建檔、按期巡查、按時上報,確保上報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加大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監管力度
加大對轄區內生活飲水衛生、學校衛生、醫療機構管理的監督力度,使區域公共衛生狀態不斷改善,全面加強生活飲用水等公共衛生重點領域的監督。
1.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協管。嚴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有重點、針對性地組織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確保人民身體健康。
2.做好衛生計生監督協管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開展傳染病疫情報告、醫療廢物處置等監督檢查,貫徹《愛滋病防治條例》,全面提高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水平。
3.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監督協管。鞏固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和非法采供血專項整治成果,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監督,以投訴舉報和違法醫療廣告為線索,果斷打擊各類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設立衛生計生監督協管信息公示欄工作,及時更新公示欄內容。廣泛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和醫學科普知識宣傳,加強醫療職業人員的管理。建立和完善醫療服務監督長效機制。
一、工作職責
(1)及時掌握所管轄區內情況。
(2)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的宣傳工作。
(3)實施日常性衛生檢查。
(4)各衛生室要積極配合衛生監督協管人員工作。
(5)對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上報,並積極配合衛生監督所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6)受理轄區內相關案件的投訴、舉報、經調查核實後,及時向縣衛生監督所報告,協助衛生監督員開展相關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7)發現轄區內的非法行醫案件,及時向縣衛生監督所報告,協助衛生監督員做好非法行醫案件的查處工作。
(8)完成上級衛生監督部門指定或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二、工作任務
(1)及時掌握本轄區學校衛生、生活應用水衛生、醫療衛生的基本情況,建立資料管理檔案。努力做到基礎檔案建立率、日常監督覆蓋率、監督情況和群眾舉報記錄報告率到達100%。
(2)協助縣衛生監督機構開展本轄區醫療衛生和公共衛生領域日常監督檢查,按要求製作現場檢查筆錄或填寫日常監督記錄。
(3)按照縣衛生監督機構的要求認真對轄區管理相對人進行衛生法律法規和基本衛生知識宣傳。一年不得少於2次。
(4)按照縣衛生監督機構的要求對本轄區衛生監督相關信息的收集和報送。每月初村衛生室將上一月的《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報告登記表》及《衛生監督協管巡查登記表》匯總後,上報所在鄉鎮衛生監督協管辦公室,鄉鎮衛生監督協管辦公室收到匯總後於次月初5個工作日內上報縣衛生監督所。按要求收集、報送相關信息,力求做到全面、準確、及時。
(5)及時對本轄區群眾的舉報投訴進行登記、報告,積極協助縣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群眾舉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基本情況調查。及時處理群眾反映和投訴舉報信件,努力解決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維護好群眾健康安全。
(6)協助縣衛生監督機構參與本轄區衛生違法案件的初始調查和處理。
(7)積極參與縣衛生監督機構在本轄區的衛生專項執法檢查行動。
(8)加強隊伍培訓,規範行政行為。加強協管員的政治素質、服務意識、業務知識、綜合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培訓,切實增強服務人民群眾的意識。
(9)強化社區、村級管理。實行信息員聯繫制度,充分發揮督查效果。
(10)堅決完成縣衛生監督機構交辦的其他衛生監督工作。
三、強化衛生監督稽查和信息上報審查工作
是加強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稽查。按照上級相關要求,結合本所工作實際,定期不定期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員風紀風貌稽查,開展協管巡查、協管文書書寫稽查,開展效能和服務調查測評。二是加強信息上報審查,提高信息報送質量。按照《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指導手冊》嚴格要求,分類建檔、按期巡查、按時上報,確保上報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加大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監管力度
加大對轄區內生活飲水衛生、學校衛生、醫療機構管理的監督力度,使區域公共衛生狀態不斷改善,全面加強生活飲用水等公共衛生重點領域的監督。
1.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協管。嚴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有重點、針對性地組織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確保人民身體健康。
2.做好衛生計生監督協管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開展傳染病疫情報告、醫療廢物處置等監督檢查,貫徹《愛滋病防治條例》,全面提高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水平。
3.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監督協管。鞏固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和非法采供血專項整治成果,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監督,以投訴舉報和違法醫療廣告為線索,果斷打擊各類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設立衛生計生監督協管信息公示欄工作,及時更新公示欄內容。廣泛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和醫學科普知識宣傳,加強醫療職業人員的管理。建立和完善醫療服務監督長效機制。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市衛生監督服務網絡建設,夯實衛生監督工作基礎,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xx年版)》的要求規範管理衛生監督協管項目,推進衛生監督工作進農村、進社區,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規範和指導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為核心,充分發揮基層公共衛生網絡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前哨作用,建立市—鄉鎮(社區)—村衛生監督與協管服務聯動工作機制,在全市範圍內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城鄉範圍的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網絡體系,及時發現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同時,通過對廣大居民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城鄉基層群眾健康知識和衛生法律政策知曉率,提升人民群眾公共衛生安全風險和疾病防控意識,切實保護廣大群眾公共衛生安全。
二、建立完善衛生監督協管網絡
20xx年9月底前建立起以市衛生監督中心為龍頭,以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依託,以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為網底的衛生監督協管網絡。
建立起以鄉鎮(社區)衛生監督分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監督協管科為依託的鄉級衛生監督協管機構。原則上3—5個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置1個衛生監督分所,我市設置3個監督分所,由衛生監督中心負責建立並為每個分所派駐3—5名衛生監督員,負責所管轄區域內的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具體見附件4)。
建立起以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為網底的村級衛生監督信息點。每個村衛生室為一個信息點,明確1名由執業人員為兼職的衛生監督信息員,在鄉級衛生監督協管員的指導下,承擔相應的衛生監督協管工作任務。
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公共衛生機構中設置衛生監督協管科,其工作地點懸掛「衛生監督協管科」標牌,接受市衛生監督中心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三、人員配備
(一)配備標準。
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每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衛生監督協管科,配備2—4名衛生監督協管員(其中院長任科長,主管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副職任副科長,專職人員1—2名),負責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人員基本條件。
1、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2、從事公共衛生或醫療衛生工作3年以上。
3、近三年無違法違紀記錄。
四、職能職責
(一)衛生監督協管員職責。
1、協助衛生監督中心做好轄區內公共場所衛生巡查、職業衛生、傳染病防治、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及醫療行為的監督工作,及時掌握轄區內行政相對人的基本情況,建立底冊和管理檔案,做到一戶一摸底,一戶一登記,一戶一建檔。
2、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的宣傳和村衛生室衛生監督信息員的培訓工作。指導行政相對人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的培訓。督促從業單位持衛生許可證經營,做好行政許可審批資料收集、整理、歸檔,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預防性體檢、培訓等。
3、開展日常性衛生監督檢查,督促行政相對人按照衛生法律法規從業,並製作檢查筆錄。如發現職業衛生、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非法行醫等各類衛生違法行為,應及時上報並協助衛生監督中心依法查處。同時協助市衛生監督中心做好顧客用具、微小氣候等的抽檢工作,配合衛生監督中心做好對不合格產品的查處工作。
4、協助衛生監督中心定期對轄區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學校供水進行巡查,協助開展水質抽檢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協助開展供水單位從業人員業務培訓。
5、及時報告轄區內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並積極配合衛生監督中心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受理轄區內相關案件的投訴、舉報,經調查核實後,及時報告,並協助衛生監督中心進行調查處理。
7、指導村衛生室衛生監督信息員開展衛生法律宣傳和相關信息收集上報工作,並定期對其進行考核評估。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二)衛生監督信息員職責。
1、依法及時報告並協助上級處置轄區內發生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做好衛生法律及衛生知識的宣傳工作,引導轄區行政相對人按照衛生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從業。
3、及時收集和上報衛生監督相關信息,對發現的衛生違法行為及時報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並積極協助上級進行調查處理。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五、規範化管理
(一)制度規範化。
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衛生監督協管科應遵守並統一懸掛《衛生監督協管員崗位職責》、《衛生違法案件報告制度》、《舉報投訴案件辦結回復工作制度》、《衛生監督協管員學習培訓制度》和《衛生監督協管檔案管理制度》。
(二)檔案規範化。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監督協管科應將以下項目作為檔案的主要內容進行管理:
1、上級下發的文件、工作要點、會議紀要等。
2、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安排、計劃、總結、彙報、宣傳資料、日常巡查執法文書及其它相關工作小結、圖片資料等。
3、衛生監督協管員向衛生監督中心轉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材料以及處理結果。
4、建立行政相對人基礎檔案,做到一戶一檔。內容包括被監管單位的名稱、地址、負責人、信息、許可項目、衛生知識培訓、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證、日常監督檢測資料、樣品監測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5、群眾投訴舉報的受理登記記錄及處理結果。
檔案資料可按以下內容劃分,裝訂成冊:計劃總結、文件信息、會議記錄、日常監督、投訴舉報、轉辦案件、宣傳培訓、年度報表、所轄單位資料等。
(三)工作規範化。
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範地開展各項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切實履行好協管職能。
1、協管範圍內的被監管單位的衛生監督覆蓋率必須達到100%。每次檢查必須做好《現場檢查記錄》。對有問題的單位必須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督促其整改。
2、衛生監督協管員對轄區內每個管理相對單位監督檢查頻次≥4次/年,並能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3、專項整治行動任務完成率必須達到100%,每一項專項檢查有計劃,有總結。
4、群眾投訴舉報違法事實情節較輕的,衛生監督協管員要在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並予以答覆;違法事實情節較重的,要在1個工作日內上報衛生監督中心,並協助衛生監督中心執法人員進行查處。衛生監督中心查處完畢後,要將查處結果書面告知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衛生監督協管員將查處結果存檔。
5、對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上報,並積極配合監督中心、疾控中心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6、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季度要對轄區內村衛生室的衛生監督信息員進行衛生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培訓。
衛生監督協管員在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先填寫《現場檢查記錄》,再針對檢查情況製作加蓋衛生局公章的《衛生監督意見書》,意見書內容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見。衛生監督協管員製作的《現場檢查記錄》只可作為行政處罰的信息來源,不得作為證據使用。
六、培訓制度
市衛生監督中心要加強對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監督協管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建立衛生監督協管人員崗前培訓和在職培訓制度,開展項目管理和業務培訓,每人每年培訓不少於20學時;緊密結合我市實際,積極創新培訓方式,豐富培訓內容,不斷增強衛生監督協管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
七、工作考核
根據河南省衛生廳、河南省廳、河南省審計廳《關於加強20xx年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管理的通知》(豫衛婦社[20xx]8號)文件規定,監督協管工作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範圍。20xx年我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為人均30元,其中衛生監督協管經費為人均1。25元,我市採取績效考核方式撥付補助資金。
市衛生局年度考核時,依據年初制定的責任目標,對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單列考核,劃撥經費時依據協管工作考核情況確定標準。對保質保量完成此項工作(考核分值80分以上)的.,全額撥付經費;對工作中有漏項(考核分值60分至80分)的,撥付70%經費;對發生違法、違紀事件或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撥付50%經費。
八、工作獎懲
市衛生局組織衛生監督中心對各鄉鎮衛生院、服務中心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進行考核,並採取以獎代補的形式,建立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獎勵懲處制度。對工作積極、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市衛生局將給予相應獎勵;對履行職責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減免補助經費,並給予通報批評;對因失職造成惡劣影響、弄虛作假、套取經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紀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一、工作目標
以規範和指導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為核心,充分發揮基層公共衛生網絡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前哨作用,建立市—鄉鎮(社區)—村衛生監督與協管服務聯動工作機制,在全市範圍內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城鄉範圍的衛生監督協管服務網絡體系,及時發現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同時,通過對廣大居民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城鄉基層群眾健康知識和衛生法律政策知曉率,提升人民群眾公共衛生安全風險和疾病防控意識,切實保護廣大群眾公共衛生安全。
二、建立完善衛生監督協管網絡
20xx年9月底前建立起以市衛生監督中心為龍頭,以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依託,以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為網底的衛生監督協管網絡。
建立起以鄉鎮(社區)衛生監督分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監督協管科為依託的鄉級衛生監督協管機構。原則上3—5個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置1個衛生監督分所,我市設置3個監督分所,由衛生監督中心負責建立並為每個分所派駐3—5名衛生監督員,負責所管轄區域內的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具體見附件4)。
建立起以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為網底的村級衛生監督信息點。每個村衛生室為一個信息點,明確1名由執業人員為兼職的衛生監督信息員,在鄉級衛生監督協管員的指導下,承擔相應的衛生監督協管工作任務。
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公共衛生機構中設置衛生監督協管科,其工作地點懸掛「衛生監督協管科」標牌,接受市衛生監督中心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三、人員配備
(一)配備標準。
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每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衛生監督協管科,配備2—4名衛生監督協管員(其中院長任科長,主管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副職任副科長,專職人員1—2名),負責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人員基本條件。
1、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2、從事公共衛生或醫療衛生工作3年以上。
3、近三年無違法違紀記錄。
四、職能職責
(一)衛生監督協管員職責。
1、協助衛生監督中心做好轄區內公共場所衛生巡查、職業衛生、傳染病防治、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及醫療行為的監督工作,及時掌握轄區內行政相對人的基本情況,建立底冊和管理檔案,做到一戶一摸底,一戶一登記,一戶一建檔。
2、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的宣傳和村衛生室衛生監督信息員的培訓工作。指導行政相對人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的培訓。督促從業單位持衛生許可證經營,做好行政許可審批資料收集、整理、歸檔,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預防性體檢、培訓等。
3、開展日常性衛生監督檢查,督促行政相對人按照衛生法律法規從業,並製作檢查筆錄。如發現職業衛生、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非法行醫等各類衛生違法行為,應及時上報並協助衛生監督中心依法查處。同時協助市衛生監督中心做好顧客用具、微小氣候等的抽檢工作,配合衛生監督中心做好對不合格產品的查處工作。
4、協助衛生監督中心定期對轄區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學校供水進行巡查,協助開展水質抽檢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協助開展供水單位從業人員業務培訓。
5、及時報告轄區內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並積極配合衛生監督中心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受理轄區內相關案件的投訴、舉報,經調查核實後,及時報告,並協助衛生監督中心進行調查處理。
7、指導村衛生室衛生監督信息員開展衛生法律宣傳和相關信息收集上報工作,並定期對其進行考核評估。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二)衛生監督信息員職責。
1、依法及時報告並協助上級處置轄區內發生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做好衛生法律及衛生知識的宣傳工作,引導轄區行政相對人按照衛生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從業。
3、及時收集和上報衛生監督相關信息,對發現的衛生違法行為及時報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並積極協助上級進行調查處理。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五、規範化管理
(一)制度規範化。
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衛生監督協管科應遵守並統一懸掛《衛生監督協管員崗位職責》、《衛生違法案件報告制度》、《舉報投訴案件辦結回復工作制度》、《衛生監督協管員學習培訓制度》和《衛生監督協管檔案管理制度》。
(二)檔案規範化。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監督協管科應將以下項目作為檔案的主要內容進行管理:
1、上級下發的文件、工作要點、會議紀要等。
2、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安排、計劃、總結、彙報、宣傳資料、日常巡查執法文書及其它相關工作小結、圖片資料等。
3、衛生監督協管員向衛生監督中心轉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材料以及處理結果。
4、建立行政相對人基礎檔案,做到一戶一檔。內容包括被監管單位的名稱、地址、負責人、信息、許可項目、衛生知識培訓、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證、日常監督檢測資料、樣品監測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5、群眾投訴舉報的受理登記記錄及處理結果。
檔案資料可按以下內容劃分,裝訂成冊:計劃總結、文件信息、會議記錄、日常監督、投訴舉報、轉辦案件、宣傳培訓、年度報表、所轄單位資料等。
(三)工作規範化。
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範地開展各項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切實履行好協管職能。
1、協管範圍內的被監管單位的衛生監督覆蓋率必須達到100%。每次檢查必須做好《現場檢查記錄》。對有問題的單位必須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督促其整改。
2、衛生監督協管員對轄區內每個管理相對單位監督檢查頻次≥4次/年,並能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3、專項整治行動任務完成率必須達到100%,每一項專項檢查有計劃,有總結。
4、群眾投訴舉報違法事實情節較輕的,衛生監督協管員要在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並予以答覆;違法事實情節較重的,要在1個工作日內上報衛生監督中心,並協助衛生監督中心執法人員進行查處。衛生監督中心查處完畢後,要將查處結果書面告知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衛生監督協管員將查處結果存檔。
5、對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上報,並積極配合監督中心、疾控中心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6、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季度要對轄區內村衛生室的衛生監督信息員進行衛生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培訓。
衛生監督協管員在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先填寫《現場檢查記錄》,再針對檢查情況製作加蓋衛生局公章的《衛生監督意見書》,意見書內容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見。衛生監督協管員製作的《現場檢查記錄》只可作為行政處罰的信息來源,不得作為證據使用。
六、培訓制度
市衛生監督中心要加強對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監督協管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建立衛生監督協管人員崗前培訓和在職培訓制度,開展項目管理和業務培訓,每人每年培訓不少於20學時;緊密結合我市實際,積極創新培訓方式,豐富培訓內容,不斷增強衛生監督協管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
七、工作考核
根據河南省衛生廳、河南省廳、河南省審計廳《關於加強20xx年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管理的通知》(豫衛婦社[20xx]8號)文件規定,監督協管工作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範圍。20xx年我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為人均30元,其中衛生監督協管經費為人均1。25元,我市採取績效考核方式撥付補助資金。
市衛生局年度考核時,依據年初制定的責任目標,對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單列考核,劃撥經費時依據協管工作考核情況確定標準。對保質保量完成此項工作(考核分值80分以上)的.,全額撥付經費;對工作中有漏項(考核分值60分至80分)的,撥付70%經費;對發生違法、違紀事件或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撥付50%經費。
八、工作獎懲
市衛生局組織衛生監督中心對各鄉鎮衛生院、服務中心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進行考核,並採取以獎代補的形式,建立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獎勵懲處制度。對工作積極、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市衛生局將給予相應獎勵;對履行職責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減免補助經費,並給予通報批評;對因失職造成惡劣影響、弄虛作假、套取經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紀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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