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公安局按照公安部部署的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涉案財物管理問題專項治理和「清網行動」以來,***公安局信訪室緊密結合兩項活動,積極化解信訪積案,現將有關情況做如下彙報:
一、當前開展的「兩項活動」信訪的主要做法:
(一)把信訪工作作為「老大」工程抓。信訪從某種意義上講是一個老大難工作,但俗話說得好:老大難,老大難,老大重視就不難。***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將信訪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抓,形成大信訪格局。一是強化信訪責任毫不含糊。明確「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分線領導配合抓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保證將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轄區。二是做到領導接訪持之以恆。***公安局局局領導堅持每月接待來訪群眾3次;特別是對重大疑難信訪,保證當事人都能受到局領導接待,面對面地提出訴求,讓上訪人感受到公安機關解決問題的決心和誠意。這樣,不僅強化領導接訪力度,而且大大提高了信訪問題解決質量。三是突出包案包辦問責到底。對上級交督辦及上級掛牌督辦重大疑難信訪案件採取「定領導、定個案」的包案方法。堅持「誰接待、誰負責;誰督辦、誰協調」的原則,責任到人,一包到底,問責倒查。
(二)把信訪工作作為服務工程抓。一是調查研究,服務領導決策。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加強對重大、疑難信訪問題的分析和破解。通過向上級業務部門報送和向局領導呈報等渠道,積極提出破解信訪「疑難」問題的建設性意見和建議,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二是維護大局,服務重大「節會」。為確保重大「節會」期間社會穩定,***公安局法制室堅持一手抓市內穩控,一手抓駐會接訪勸返。三是圍繞中心,服務經濟。***公安局始終堅持「執法為民」理念,努力服從服務於***的經濟建設,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對重點工程建設、經濟發展環境矛盾等信訪問題和群體性突發事件,***公安局總是處在事發前沿陣地,妥善化解矛盾,積極排解疑難。
(三)把信訪工作作為「民生」工程抓。針對信訪案件,特別是重大疑難信訪案情各異、訴求複雜、歷史跨度大的難點,以「宣傳解心結,幫困化恩怨,打擊申正義」為基本原則,作為「民生」工程,因案施策,分類處理解決。一是用「情」為重。宣傳解釋和感情聯繫先行。對不了解法律、法規和政策或對公安機關工作存在誤解的信訪群眾,***公安局落實專人,做到熱情接待,登門回訪,開誠布公,耐心解釋,儘可能取得群眾信任和理解,接受公安機關處理意見。二是用「心」為本。解難幫困,功到自然成,上訪群眾大多遭遇過傷害或不幸,是一個需要特殊關愛、安撫、幫助群體。岳陽市公安機關堅持「用百分之百的真心對待百分之一的訴。
求」理念,對於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訴求不一推了之,而是跳出信訪,換位思考,採取個案救助和補償的方式,盡力從人文關懷上促其停訪息訴。三是用「法」為則。對***公安局存在過失、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傷害的,實事求是、有錯必認、有錯必糾、不遮不掩,做到全錯全糾、部分錯部分糾、沒有錯也不責難上訪群眾;對一些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奉行「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以上訪謀利為業、胡攪蠻纏者,則在實際工作中強化證據意識,固定證據,適時進行依法打擊,絕不為息事寧人弱化公安機關打擊職能,不「和稀泥」、「花錢買平安」、妥協保穩定。
(四)把信訪工作作為基礎工程抓。一是做細矛盾排查化解。***公安局做細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制訂整體方案,明確工作重點,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對全縣矛盾糾紛進行了全方位、寬領域、深層次排查,及時進行化解和穩控,對矛盾糾紛實行動態管理,使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見到實效,有效地減少非正常訪案件發生。二是做實初訪接待處臵。全力接、處初信初訪,把握減少重複上訪案件關鍵。堅持依法接訪。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依法接訪、嚴格按照處理、複查、覆核三級信訪程序接待、受理、辦理,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結果。堅持文明處訪。全市信訪民警在處訪過程中堅持掛牌上崗、熱情接待、耐心解釋、認真記錄、及時轉送交辦,做到來有。
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使上訪者感受到我們的熱情和誠心。三是做嚴處訪辦訪規範。嚴格按規定的程序和時效進行系統的操作、辦理,因案施策,做到領導批件跟蹤辦、緊急信訪立即辦、簡單信訪迅速辦、複雜信訪細心辦、一般信訪及時辦、重要信訪抓緊辦,切實加大初信初訪的接、處、辦工作力度,竭力減少重複上訪案件的發生,營造了接處受理文明有序,依法辦理規範有方工作氛圍。
二、開展兩個專項活動發現的疑難信訪問題
(一)案件缺乏有效證據,查辦時間跨度長,處理難度大。在公安疑難信訪問題中,涉法案件占有很大的比例,其中殺人、傷害、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因犯罪嫌疑人尚未緝獲歸案或者受害者得不到經濟賠償而引發的信訪問題最為突出。由於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公安機關未能及時收集和固定有力證據,使案件一時難以查明事實,或者案件難以定性,或者是對案件犯罪嫌疑人呈請批准逮捕、移送起訴,檢察機關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不批准逮捕或退查,導致案件難以處理,久拖不決,引發當事人長期上訪。
(二)上訪人文化素質偏低,法制觀念淡薄,心理偏執。在公安疑難信訪問題中,上訪人文化素質偏低,法制觀念淡薄,缺乏主見,上訪心理複雜,情緒波動較大,容易在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的挑唆下形成偏執心理,無理取鬧,甚至製造極端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三)上訪人上訪經歷豐富,期望值過高,不遵守信訪秩序。在公安疑難信訪問題中,上訪人大多數是在長期的上。
訪活動中積累了較豐富的經驗,掌握了一套應對公安機關和信訪民警的辦法,並以公安機關未能及時破案(結案)或者對公安機關的處理意見不理解、不滿意為由,提出過高甚至無理的要求,如得不到滿足,而採取越級上訪、纏訪、鬧訪等非正常上訪形式,擾亂信訪秩序。
三、化解公安疑難信訪問題的對策
化解公安疑難信訪問題,要按照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從解決執法理念、執法行為、工作作風、警民關係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入手,教育廣大民警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思想,切實改變工作作風,規範執法行為,依法履行職責,自覺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以人民的利益為出發點和歸宿,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疑難信訪問題。
(一)必須樹立執法為民理念。面對當前較為突出的公安信訪問題,特別是疑難信訪問題,我們必須端正思想認識,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理念,要從講政治的高度來傾聽群眾的呼聲,傾聽群眾反映的問題及訴求,急為群眾所急,想為群眾所想。要從解決與人民群眾的感情入手,始終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去做疏導、化解工作,真正把群眾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人民滿意作為第一標準,從最基本環節做起,從人民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充分體現公平正義。要從解決好問題的角度去想辦法,認認真真對待群眾反映的每一個信訪問題及訴求,切切實實解決疑難信訪問題,並把切實解決群眾信訪問題尤其是疑難信訪問。
題作為公安機關關注民生、踐行人民公安為人民的具體行動,進一步推進和諧警民關係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二)必須轉變工作作風。疑難信訪問題之所以難化解,究其原因,既有案情複雜、時間久遠,又有信訪人期望值過高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因素還是我們的思想認識是否到位,工作作風是否轉變的問題。因此,化解公安疑難信訪問題,要求我們應本著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去做好信訪工作,消除隔閡、化解矛盾、拉近距離,密切警民關係。要從維護群眾利益的角度考慮解決問題,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使群眾在心理上、精神上得到慰藉,或物質利益上得到滿足。(三)必須堅持法與情相融。公安疑難信訪問題大多數是歷史遺留問題,由於受主客觀的影響,很難在短時間內作出科學判斷,解決起來難度很大。從許多公安疑難信訪問題形成原因來看,信訪人之所以持續多年重複上訪,除少數信訪人因精神受到刺激,心理偏執,行為偏激等原因外,其根源是信訪人上訪事項中或多或少存在合理或部分合理的成分,存在合理不合法、合情不合法的內容,使有理與無理、合法與非法相互交織,問題沒有及時得到解決,如果我們一味守墨成規,按部就班開展工作,就很難難使信訪人心悅誠服,停訪息訴。因此,我們必須堅持依法依規辦事原則,以「事要解決,案結事了,停訪息訴」為標準,依法依規解決公安疑難信訪問題。還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理念,做到法情並重,法理相融,對「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疑難信訪問。
題,要通過講法律、講政策、講情理,將「法」與「情」有機地融合在一起,特別是要找到法與情的結合點,達到「情法相融」,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事為民所辦,利為民所謀」,真真正正地為信訪群眾辦實事,謀利益,從而達到化解矛盾,案結事了,群眾滿意,促進和諧的目標。(四)必須落實責任制。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事業心,是解決疑難信訪問題的前提條件和重要保證,解決公安疑難信訪問題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首先要落實執法責任,規範執法活動。一是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和業務技能培訓工作,進一步增強民警的執法素質,提高隊伍的整體執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實行「執法過程管理」。要對刑事執法和行政執法各個環節的工作流程進行規範化管理,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案,從源頭上防止涉法信訪案件發生。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切實提高執法質量。要把執法質量考評作為公安法制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落實到日常執法辦案中,落實到每一起案件上。要把監督檢查貫穿於執法活動的全過程,將民警辦理案件的過程與執法監督檢查有機結合起來,增強辦案單位、責任人的責任意識,提高辦案質量和水平。四是建立辦案責任制。對每一起案件,要建立執法檔案,嚴格按「誰辦案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確保每起案件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對因執法不公、辦事拖拉、徇情枉法、不作為造成的冤案、假案、錯案,要實行責任倒查,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追究,既要追究民警的執法過錯責任,又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其次要明確職。
責,落實領導責任。化解疑難信訪問題,要做到領導重視、以責任單位為主,職能部門參與,齊抓共管,從局領導到各部門、警種領導,從基層所、隊長到辦案民警都要時刻繃緊「責任」這根線,在高度負責的前提下,明確責任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環環相扣,確保責任落實。「一把手」要經常過問信訪工作,積極協調解決重大疑難信訪問題。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認真研究、評估、剖析疑難信訪問題,協調解決重大、複雜疑難信訪案件。各部門、警種要建立完善解決疑難信訪問題制度,哪個部門、警種引發的疑難信訪問題,就由哪個部門、警種負責接待和解決?信訪部門要認真履行督辦職責,對重大、疑難信訪案件提出具體督辦意見,並加強跟蹤督辦。同時,要實行信訪工作「一票否決」制,將信訪工作成績與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和民警的工作績效考核、提拔任用緊密掛鈎,形成全局上下從局長到基層執法民警共同重視關注信訪工作,共同解決信訪問題,人人不能引發信訪事項的「大信訪」格局。
(五)必須堅持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維護好信訪秩序。我們要堅決維護《信訪條例》的權威,對違反《信訪條例》有關規定的行為,要區分不同性質和情節,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對故意無理取鬧有意纏訪的,要以教育為主,認真向其宣講違法上訪的法律責任和後果,積極運用信訪人周邊的有效力量,促其打消「上訪無罪」的錯誤認識,自主停訪息訴;對鬧訪滋事擾亂單位辦公秩序,或者惡意投訴的,要及時收集其違法行為材料,固定證據,依法作出處理;對。
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通過堅決依法打擊,維護良好的執法環境和信訪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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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經驗 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彙報6篇[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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