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從嚴管理幹部的有關要求,加強鄉鎮和縣直單位借調工作人員的管理,切實維護幹部人事工作紀律的嚴肅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關於加強鄉鎮幹部管理工作的意見》(*市組發〔2016〕420號)、《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11〕62號)等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借調幹部,是指根據工作需要,暫時將幹部從原單位脫產借調(含抽調、掛職等)到其他單位協助工作,幹部在借調期間與原單位人事、工資關係保持不變。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縣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借調。
第三條一般情況下,不得借調幹部,特別是鄉鎮幹部,幹部的借調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嚴格控制借用幹部。縣級各部門必須是因本單位人員學習掛職、調動、退休等造成編制內人員缺額,現有力量難以完成工作的,或因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點項目、突擊性工作以及上級部門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務時,才可以借用幹部。
2.嚴格規定借用時限。借用時限以工作任務完成時間為依據,一般不超過一年。
3.教育、衛生等專業技術人才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從嚴控制教師、醫護等專業技術人員的借用,除非特殊情況,其他一般不得借用,以保證教育、衛生工作的正常開展。
4.試用期(見習期)未滿的工作人員不得借用。
5.與借用單位領導有親屬關係的人員不得借用。
6.借用幹部由部門集中統一管理,統一審批。未經部門審批不得借用。
第四條各部門各單位一般不得借調幹部,確因工作需要借調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需借調幹部的。
2.在一段時間內必須完成階段性工作任務或上級部門所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本單位人員不足的。
3.因單位業務量大、工作任務繁重,本單位現有人員難以保證工作任務完成;或本單位還有空編,尚未配備人員,不能保證工作任務完成,需借調幹部協助工作的。
4.因專項工作成立的臨時性機構,相關單位人員調劑不出的。
5.其他工作需要的。
第五條借調的幹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可靠,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勤奮敬業。
2.具有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相應的知識水平和素質能力。
3.一般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5.必須為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借調:
1.新錄用公務員在錄用職位工作未滿1年的。
2.新錄用選調生在鄉鎮工作未滿2年或在選調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的。
4.同一幹部連續借調12個月或近兩年累計借調12個月的。
5.法規規定不能借調的。
第七條幹部的借調嚴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進行審批。借調單位應事先與被借調幹部所在單位及其上級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協商,並按程序進行報批,擬借調人員所在單位應拒絕未經組織人社部門辦理相關借調手續的借調行為。
1.需借調工作人員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要先向編辦寫出核編請示,說明單位現有編制、在職人數和借調工作人員的理由(說明崗位需求和借調人員素質要求)、人數和借調時間等。
2.編委辦核編後,按幹部管理權限進行審核和審批。鄉鎮和縣直黨群部門要報請縣委組織部進行審核並經組織部長批准。政府各部門要報請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並經主管人事的副縣長批准。其中向教育系統借調教師的,必須徵求主管縣長的意見。
3.借調部門填寫《借調工作人員審批表》。
4.縣外單位借調本縣內機關工作人員的,由借調幹部所在單位填寫審批表,報縣組織、人事部門審批。
5.借調幹部的借調期限不超過一年,確實需要的重新辦理續藉手續或辦理正式調動手續,不再需要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第八條借調期間,借調人員不再承擔原單位的工作任務,借調期間不能單獨承擔執法等工作。關鍵崗位、涉密崗位不宜使用借調人員。原工作單位做好被借調人員的編制管理、工資和職務(職稱)正常晉升等工作。借調幹部不得在借調單位推薦為後備幹部或科級幹部人選。
第九條借調單位要對借入人員綜合素質進行充分考察,加強日常管理。如出現借用人員失管、脫崗現象,在對借用人員按離崗處理的同時,視情節輕重,追究借入單位主要領導責任。借調幹部應嚴格遵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為規範和借調單位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服從借調單位的領導和管理,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第十條嚴肅幹部借調的工作紀律。凡是不按規定條件、程序借調幹部的,被借調人員和所在單位應拒絕借調,並及時向組織部門部門報告,組織部門按管理權限對違規借調幹部的單位責令其予以糾正。
第十一條發現有違反規定借調幹部的,組織人事部門按管理權限,視情況對有關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有關單位、人員進行問責。
第十二條凡不符合本辦法規定借調的幹部,借調單位必須在本辦法執行之日起15日內通知被借調幹部返回原單位上班。
第十三條本《意見》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四條本《意見》不包括系統內幹部的借用。
第十五條本《意見》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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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成立100周年安全生產工作通知[朗讀]
各縣直學校、中心學校、初級中學:
20xx年11月9日,陸良三中高三109班全班同學在體育教師的帶領下,在學校運動場上體育課時,社會上的五個閒散人員,分別乘一輛三輪摩托和一輛兩輪摩托來的學校運動場邊觀看學生踢足球,有學生將足球踢到停在足球場邊的三輪摩托車上,學生錢xx就跑去撿足球時與三輪車旁的幾個社會閒散人員發生口角爭執。在爭吵的過程中,錢xx被一人用彈簧刀連刺幾刀,導致錢xx因搶救無效死亡。
2009年12月6日晚上6:50左右馬街鎮三中初一177班學生朱xx,被人叫到學校外面劉家村的一條巷子裡遭到幾個社會閒散人員的毆打,導致朱xx顱內出血,因傷勢過重,於7日凌晨2時左右搶救無效死亡。
今年,我縣學校惡性學生傷害事件頻發,已引起了各級部門的高度重視,陸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陸政發【2009】194號文件印發了《陸良縣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有關部門對校園周邊治安環境進行集中整治。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對安全工作的認識。各級各類學校領導必須進一步提高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認識,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做到警鐘長鳴,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克服麻痹思想,以對學生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以對人負責,對己負責的態度和工作作風,切實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明確目標,理清思路,切實將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二、加強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根據《勞動法合同法》規定,學校一律不得聘用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承擔學校的保衛工作。如有聘用此類人員的學校必須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完成學校保衛人員的更換,否則,校長必須承擔一切後果。有條件的學校應聘用縣保安服務公司的保安人員。
三、加強門衛值班制度。各學校必須建立健全規範完善的門衛值班制度和崗位職責,並認真落實到位。對出入校門的人員進行較為完整的登記,校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學校。
四、認真排除學校的安全隱患。各學校必須對學校所有的建築物、圍牆、門窗、水電等基礎設施以及廚房設備、餐具和食品、水源等生活設施、公共活動場所防護設施、消防設施、交通工具等進行全面排查,加強對校園危房、老化供電線路等方面的檢查,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不留死角。
五、加強對校園周邊治安秩序的整治。各學校必須積極主動地配合各有關部門,並加強對各職能部門的聯繫,在當地黨政部門的領導下,爭取各職能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認真開展對校園周邊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
六、加強安全教育。各學校必須開設安全教育課,並列入學校教學,排進課程表,按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要求進行教學,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自我防範意識及自救自護能力。
七、加強法制教育。各學校必須每學期要安排專門的時間請法制副校長、駐村警務室民警、法制輔導員進學校開展法制宣傳工作。加強對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思想品德、法律知識和「三生」教育,從而使學生熱愛生活、學會生存、珍愛生命。
八、加強師德教育。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必須加強師德教育,提高師德修養,克服只教書,不育人的錯誤思想,把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形成健康的人格和積極向上的人生態度為第一要務。充分發揮學校的教育功能,克服片面追求升學率、只管知識傳授,不管學生身心成長的錯誤認識。
九、加強學校技防管理。各完中、初級中學、職中、師範要籌集資金安裝電子監控設備,已安裝電子監控設備的學校要強化管理,有專人值班,並逐步聯入陸良縣城市報警監控系統,充分發揮起作用。
十、如學校遇到偶發、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啟動緊急預案,各類人員安預案分工要求到位並開展工作,以搶救受害人生命為第一要務,及時對傷者進行必要的救治。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強化學校校長的安全責任意識,經教育局研究決定:自即日起,(一)啟動校園安全責任問責制;(二)凡在上課期間,校園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校長就地免職,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三)對在安全檢查中,不執行上級安全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不履行安全工作職責,不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對上級機關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教育局將與相關部門配合,於近日對全縣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重點要檢查學校安全工作中的空白、盲點、接點。各學校必須認真做好學校安全的自檢自查工作。
20xx年11月9日,陸良三中高三109班全班同學在體育教師的帶領下,在學校運動場上體育課時,社會上的五個閒散人員,分別乘一輛三輪摩托和一輛兩輪摩托來的學校運動場邊觀看學生踢足球,有學生將足球踢到停在足球場邊的三輪摩托車上,學生錢xx就跑去撿足球時與三輪車旁的幾個社會閒散人員發生口角爭執。在爭吵的過程中,錢xx被一人用彈簧刀連刺幾刀,導致錢xx因搶救無效死亡。
2009年12月6日晚上6:50左右馬街鎮三中初一177班學生朱xx,被人叫到學校外面劉家村的一條巷子裡遭到幾個社會閒散人員的毆打,導致朱xx顱內出血,因傷勢過重,於7日凌晨2時左右搶救無效死亡。
今年,我縣學校惡性學生傷害事件頻發,已引起了各級部門的高度重視,陸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陸政發【2009】194號文件印發了《陸良縣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有關部門對校園周邊治安環境進行集中整治。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對安全工作的認識。各級各類學校領導必須進一步提高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認識,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做到警鐘長鳴,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克服麻痹思想,以對學生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以對人負責,對己負責的態度和工作作風,切實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明確目標,理清思路,切實將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二、加強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根據《勞動法合同法》規定,學校一律不得聘用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承擔學校的保衛工作。如有聘用此類人員的學校必須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完成學校保衛人員的更換,否則,校長必須承擔一切後果。有條件的學校應聘用縣保安服務公司的保安人員。
三、加強門衛值班制度。各學校必須建立健全規範完善的門衛值班制度和崗位職責,並認真落實到位。對出入校門的人員進行較為完整的登記,校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學校。
四、認真排除學校的安全隱患。各學校必須對學校所有的建築物、圍牆、門窗、水電等基礎設施以及廚房設備、餐具和食品、水源等生活設施、公共活動場所防護設施、消防設施、交通工具等進行全面排查,加強對校園危房、老化供電線路等方面的檢查,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不留死角。
五、加強對校園周邊治安秩序的整治。各學校必須積極主動地配合各有關部門,並加強對各職能部門的聯繫,在當地黨政部門的領導下,爭取各職能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認真開展對校園周邊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
六、加強安全教育。各學校必須開設安全教育課,並列入學校教學,排進課程表,按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要求進行教學,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自我防範意識及自救自護能力。
七、加強法制教育。各學校必須每學期要安排專門的時間請法制副校長、駐村警務室民警、法制輔導員進學校開展法制宣傳工作。加強對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思想品德、法律知識和「三生」教育,從而使學生熱愛生活、學會生存、珍愛生命。
八、加強師德教育。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必須加強師德教育,提高師德修養,克服只教書,不育人的錯誤思想,把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形成健康的人格和積極向上的人生態度為第一要務。充分發揮學校的教育功能,克服片面追求升學率、只管知識傳授,不管學生身心成長的錯誤認識。
九、加強學校技防管理。各完中、初級中學、職中、師範要籌集資金安裝電子監控設備,已安裝電子監控設備的學校要強化管理,有專人值班,並逐步聯入陸良縣城市報警監控系統,充分發揮起作用。
十、如學校遇到偶發、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啟動緊急預案,各類人員安預案分工要求到位並開展工作,以搶救受害人生命為第一要務,及時對傷者進行必要的救治。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強化學校校長的安全責任意識,經教育局研究決定:自即日起,(一)啟動校園安全責任問責制;(二)凡在上課期間,校園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校長就地免職,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三)對在安全檢查中,不執行上級安全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不履行安全工作職責,不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對上級機關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教育局將與相關部門配合,於近日對全縣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重點要檢查學校安全工作中的空白、盲點、接點。各學校必須認真做好學校安全的自檢自查工作。
各會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精神,切實做好我省水產加工與流通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推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營造共慶建黨百年的和諧氛圍,食品安全常抓不懈,做好穩產保供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意識
今年是建黨100周年,是我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開局之年,鞏固和保持安全穩定大局尤為重要。5月14日,全省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部署會在杭召開,省長鄭柵潔強調,要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措施推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當前是迎接建黨百年安全生產攻堅的關鍵階段,端午、「七一」、建黨百年慶典等重要活動密集,安全生產風險防控難度提升。各會員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線,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決落實安全風險管控責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提高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實之又實、細之又細的作風,全面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為慶祝建黨100周年創造良好安全環境貢獻自己的力量。
二、築牢底線思維,深入開展排查整治
各會員單位要時刻緊繃安全生產這根弦,層層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迅速響應全省「平安護航建黨百年」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高度重視、周密部署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強工作力度,補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短板」。企業負責人要深入生產一線環節,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整體評估,切實做好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員密集型的單位,要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重點圍繞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和衛生防疫等內容,與公安、消防、衛健等相關部門加強聯繫,主動查漏補缺,消除安全隱患。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整改時限,制訂整改計劃,確保整改到位。
三、強化風險意識,嚴格落實防控舉措
各會員單位要堅決落實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保持「隱患無處不在、成績每天歸零」的危機感,切實築牢安全生產防線,自覺主動接受黨建工作機構、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和指導。要完善企業內部治理架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扎紮實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要完善應急機制和預案,建立風險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清單,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要完善基礎設施,在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和資源的基礎上,加大安全生產相關配套設施投入,進一步改善安全設施、設備,為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創造條件,確保安全管理各項制度措施落實到位,嚴格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真正把問題解決在未發之時、成災之前,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四、加強宣傳引導,積極做好預警防範
各會員單位要積極發揮自身優勢,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逃生自救教育,正確引導員工加強自我保護及防範意識,提高員工自防和自救能力,科學有序地參與到安全生產工作中。各單位要積極學習和宣貫安全生產法規及應急小知識,在企業內部主動做好教育提醒和動員指導,特別是在海上一線生產漁船、加工車間、冷鏈設施、物流運輸、環保設施、員工宿舍等重點環節,通過開展系統培訓、懸掛橫幅、發放宣傳材料、面對面講解等形式,引導員工樹立安全生產意識,營造出「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精神,切實做好我省水產加工與流通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推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營造共慶建黨百年的和諧氛圍,食品安全常抓不懈,做好穩產保供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意識
今年是建黨100周年,是我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開局之年,鞏固和保持安全穩定大局尤為重要。5月14日,全省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部署會在杭召開,省長鄭柵潔強調,要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措施推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當前是迎接建黨百年安全生產攻堅的關鍵階段,端午、「七一」、建黨百年慶典等重要活動密集,安全生產風險防控難度提升。各會員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線,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決落實安全風險管控責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提高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實之又實、細之又細的作風,全面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為慶祝建黨100周年創造良好安全環境貢獻自己的力量。
二、築牢底線思維,深入開展排查整治
各會員單位要時刻緊繃安全生產這根弦,層層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迅速響應全省「平安護航建黨百年」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高度重視、周密部署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強工作力度,補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短板」。企業負責人要深入生產一線環節,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整體評估,切實做好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員密集型的單位,要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重點圍繞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和衛生防疫等內容,與公安、消防、衛健等相關部門加強聯繫,主動查漏補缺,消除安全隱患。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整改時限,制訂整改計劃,確保整改到位。
三、強化風險意識,嚴格落實防控舉措
各會員單位要堅決落實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保持「隱患無處不在、成績每天歸零」的危機感,切實築牢安全生產防線,自覺主動接受黨建工作機構、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和指導。要完善企業內部治理架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扎紮實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要完善應急機制和預案,建立風險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清單,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要完善基礎設施,在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和資源的基礎上,加大安全生產相關配套設施投入,進一步改善安全設施、設備,為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創造條件,確保安全管理各項制度措施落實到位,嚴格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真正把問題解決在未發之時、成災之前,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四、加強宣傳引導,積極做好預警防範
各會員單位要積極發揮自身優勢,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逃生自救教育,正確引導員工加強自我保護及防範意識,提高員工自防和自救能力,科學有序地參與到安全生產工作中。各單位要積極學習和宣貫安全生產法規及應急小知識,在企業內部主動做好教育提醒和動員指導,特別是在海上一線生產漁船、加工車間、冷鏈設施、物流運輸、環保設施、員工宿舍等重點環節,通過開展系統培訓、懸掛橫幅、發放宣傳材料、面對面講解等形式,引導員工樹立安全生產意識,營造出「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
各鄉街、區直各部門,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落靠疫情「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各項措施,在嚴格執行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36號公告基礎上,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現就「嚴密部署、嚴加防控、嚴實責任、嚴肅紀律」相關要求緊急通知如下:
一、區內所有經營性旅遊景區、景點一律關閉,違規運營的一律依法追究責任。進入紅岸公園等開放式景區人員,要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接受測溫、掃碼、戴口罩及查驗身份等管理措施,嚴禁開展任何聚集性活動。
二、全面加強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等重點場所疫情防控工作,以鐵一般的紀律嚴格杜絕重點場所發生感染。全區各養老機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等重點場所嚴格實行封閉管理,一律不得接收新入住人員。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嚴格落實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第37號公告要求,全面加強院感防控工作,一律禁止各種探視活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等發生感染的,相關機構、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一律就地撤免職,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三、全面加強火車站、公路及小區卡口管控和查驗工作,凡省內哈爾濱市、牡丹江市及綏芬河市、肇州縣、望奎縣、綏棱縣和對俄貨物通關的口岸市縣,省外的廣州市、深圳市,揭陽市惠來縣、青島市膠州市、滿洲里市、琿春市來富人員,原則上一律勸返。上述地區人員已來富的,按照第36號公告規定落實管控措施,集中隔離期滿的,一律實行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管控措施。區內各酒店、賓館一律不得接待市外未經隔離人員入住。所有開展商務洽談等人員一律由接待單位提前3天向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未提前報備的一律勸返;批准來富的,必須持出發地5天內核酸、抗體檢測呈陰性證明,按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落實管控措施。
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機關企事業單位所有人員一律禁止離齊出行,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確需離齊出行的,必須履行請假報備手續,同時,向所在社區、村報備,無論何時返富一律集中隔離14天,並進行兩次核酸和一次抗體檢測(費用自理),無異常方可返崗。因被隔離影響所承擔工作的,由區紀委監委嚴肅追責。
五、「五一」期間,承擔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任務的各類人員暫停休假,領導幹部率先垂範,區級領導幹部和各部門一把手一律取消休假。防控人員必須堅持在崗值守,應急處置人員必須時刻做好應急準備。
六、全區各類商場、超市、酒店、賓館、飯店、個體工商業戶嚴格執行測溫、掃碼要求,嚴禁舉辦各類促銷和可能造成人員聚集的活動。機關幹部職工及廣大市民一律嚴禁聚集聚餐聚會,不外出、不串門、婚喪嫁娶不操辦,出入公共場所要自覺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
七、「五一」期間,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持續組織開展疫情防控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督促其立即整改,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落細,精準高效。對執行疫情防控要求和落實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
為進一步落實落靠疫情「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各項措施,在嚴格執行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36號公告基礎上,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現就「嚴密部署、嚴加防控、嚴實責任、嚴肅紀律」相關要求緊急通知如下:
一、區內所有經營性旅遊景區、景點一律關閉,違規運營的一律依法追究責任。進入紅岸公園等開放式景區人員,要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接受測溫、掃碼、戴口罩及查驗身份等管理措施,嚴禁開展任何聚集性活動。
二、全面加強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等重點場所疫情防控工作,以鐵一般的紀律嚴格杜絕重點場所發生感染。全區各養老機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等重點場所嚴格實行封閉管理,一律不得接收新入住人員。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嚴格落實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第37號公告要求,全面加強院感防控工作,一律禁止各種探視活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等發生感染的,相關機構、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一律就地撤免職,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三、全面加強火車站、公路及小區卡口管控和查驗工作,凡省內哈爾濱市、牡丹江市及綏芬河市、肇州縣、望奎縣、綏棱縣和對俄貨物通關的口岸市縣,省外的廣州市、深圳市,揭陽市惠來縣、青島市膠州市、滿洲里市、琿春市來富人員,原則上一律勸返。上述地區人員已來富的,按照第36號公告規定落實管控措施,集中隔離期滿的,一律實行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管控措施。區內各酒店、賓館一律不得接待市外未經隔離人員入住。所有開展商務洽談等人員一律由接待單位提前3天向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未提前報備的一律勸返;批准來富的,必須持出發地5天內核酸、抗體檢測呈陰性證明,按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落實管控措施。
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機關企事業單位所有人員一律禁止離齊出行,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確需離齊出行的,必須履行請假報備手續,同時,向所在社區、村報備,無論何時返富一律集中隔離14天,並進行兩次核酸和一次抗體檢測(費用自理),無異常方可返崗。因被隔離影響所承擔工作的,由區紀委監委嚴肅追責。
五、「五一」期間,承擔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任務的各類人員暫停休假,領導幹部率先垂範,區級領導幹部和各部門一把手一律取消休假。防控人員必須堅持在崗值守,應急處置人員必須時刻做好應急準備。
六、全區各類商場、超市、酒店、賓館、飯店、個體工商業戶嚴格執行測溫、掃碼要求,嚴禁舉辦各類促銷和可能造成人員聚集的活動。機關幹部職工及廣大市民一律嚴禁聚集聚餐聚會,不外出、不串門、婚喪嫁娶不操辦,出入公共場所要自覺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
七、「五一」期間,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持續組織開展疫情防控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督促其立即整改,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落細,精準高效。對執行疫情防控要求和落實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
各鎮、辦事處、管理處、管理區黨委,市紀委,市人武部黨委,市經濟開發區黨委,市委各部委,各機關黨委,市級國家機關各辦委局及各人民團體黨組(委):
為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加強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經研究,決定對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借用、掛職和調配工作進行規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借用、掛職人員清理工作
各地各單位要對本單位派出和接收借用人員,以及長期在外掛職人員的情況摸清底數,為清理和規範工作奠定基礎。本通知下發後,所有未經市委組織部批准的借用人員,一律回原單位上班。所有掛職期滿逾期不歸人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通知回原單位上班。仍未回原單位上班的借用人員及掛職期滿逾期不歸人員,一經查實,作曠工處理,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清退不力,長期借出人員的單位,由市機構編制部門根據借出人員數提請市編委核減該單位編制總數,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嚴格規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借用、掛職
1.從嚴規範人員借用。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各地各單位以各種形式(含跨行業、跨地域)借用工作人員的,必須經市委組織部批准,嚴禁「先到位,後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聯繫,自行選派和接收借用人員。
2.從嚴規範幹部掛職。幹部掛職是培養鍛鍊幹部的一個重要途徑,市委組織部是選派幹部掛職的審批機關,任何形式的掛職行為必須經市委組織部審批同意,其他單位沒有選派幹部掛職的權限。
三、健全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調配工作機制
建立幹部調配聯席會議制度,作為幹部調配的前置預審環節。今後,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凡涉及幹部調配的,必須經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人社局三家部門組成的幹部調配聯席會議預審,經預審同意後,根據會議研究的意見,按照規定的權限、程序,分別由組織、編制、人社部門進行辦理。
各地各單位要如實填寫《丹江口市機關事業單位現有借用、掛職人員統計表》,由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後,於6月15日以前,報市委組織部綜合幹部科(電子表格請在「水都黨建網」下載),做到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
為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加強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經研究,決定對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借用、掛職和調配工作進行規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借用、掛職人員清理工作
各地各單位要對本單位派出和接收借用人員,以及長期在外掛職人員的情況摸清底數,為清理和規範工作奠定基礎。本通知下發後,所有未經市委組織部批准的借用人員,一律回原單位上班。所有掛職期滿逾期不歸人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通知回原單位上班。仍未回原單位上班的借用人員及掛職期滿逾期不歸人員,一經查實,作曠工處理,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清退不力,長期借出人員的單位,由市機構編制部門根據借出人員數提請市編委核減該單位編制總數,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嚴格規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借用、掛職
1.從嚴規範人員借用。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各地各單位以各種形式(含跨行業、跨地域)借用工作人員的,必須經市委組織部批准,嚴禁「先到位,後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聯繫,自行選派和接收借用人員。
2.從嚴規範幹部掛職。幹部掛職是培養鍛鍊幹部的一個重要途徑,市委組織部是選派幹部掛職的審批機關,任何形式的掛職行為必須經市委組織部審批同意,其他單位沒有選派幹部掛職的權限。
三、健全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調配工作機制
建立幹部調配聯席會議制度,作為幹部調配的前置預審環節。今後,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凡涉及幹部調配的,必須經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人社局三家部門組成的幹部調配聯席會議預審,經預審同意後,根據會議研究的意見,按照規定的權限、程序,分別由組織、編制、人社部門進行辦理。
各地各單位要如實填寫《丹江口市機關事業單位現有借用、掛職人員統計表》,由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後,於6月15日以前,報市委組織部綜合幹部科(電子表格請在「水都黨建網」下載),做到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