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辦事處、管理處、管理區黨委,市紀委,市人武部黨委,市經濟開發區黨委,市委各部委,各機關黨委,市級國家機關各辦委局及各人民團體黨組(委):
為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加強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經研究,決定對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借用、掛職和調配工作進行規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借用、掛職人員清理工作
各地各單位要對本單位派出和接收借用人員,以及長期在外掛職人員的情況摸清底數,為清理和規範工作奠定基礎。本通知下發後,所有未經市委組織部批准的借用人員,一律回原單位上班。所有掛職期滿逾期不歸人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通知回原單位上班。仍未回原單位上班的借用人員及掛職期滿逾期不歸人員,一經查實,作曠工處理,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清退不力,長期借出人員的單位,由市機構編制部門根據借出人員數提請市編委核減該單位編制總數,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嚴格規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借用、掛職
1.從嚴規範人員借用。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各地各單位以各種形式(含跨行業、跨地域)借用工作人員的,必須經市委組織部批准,嚴禁「先到位,後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聯繫,自行選派和接收借用人員。
2.從嚴規範幹部掛職。幹部掛職是培養鍛鍊幹部的一個重要途徑,市委組織部是選派幹部掛職的審批機關,任何形式的掛職行為必須經市委組織部審批同意,其他單位沒有選派幹部掛職的權限。
三、健全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調配工作機制
建立幹部調配聯席會議制度,作為幹部調配的前置預審環節。今後,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凡涉及幹部調配的,必須經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人社局三家部門組成的幹部調配聯席會議預審,經預審同意後,根據會議研究的意見,按照規定的權限、程序,分別由組織、編制、人社部門進行辦理。
各地各單位要如實填寫《丹江口市機關事業單位現有借用、掛職人員統計表》,由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後,於6月15日以前,報市委組織部綜合幹部科(電子表格請在「水都黨建網」下載),做到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
為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加強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經研究,決定對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借用、掛職和調配工作進行規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借用、掛職人員清理工作
各地各單位要對本單位派出和接收借用人員,以及長期在外掛職人員的情況摸清底數,為清理和規範工作奠定基礎。本通知下發後,所有未經市委組織部批准的借用人員,一律回原單位上班。所有掛職期滿逾期不歸人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通知回原單位上班。仍未回原單位上班的借用人員及掛職期滿逾期不歸人員,一經查實,作曠工處理,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清退不力,長期借出人員的單位,由市機構編制部門根據借出人員數提請市編委核減該單位編制總數,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嚴格規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借用、掛職
1.從嚴規範人員借用。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各地各單位以各種形式(含跨行業、跨地域)借用工作人員的,必須經市委組織部批准,嚴禁「先到位,後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聯繫,自行選派和接收借用人員。
2.從嚴規範幹部掛職。幹部掛職是培養鍛鍊幹部的一個重要途徑,市委組織部是選派幹部掛職的審批機關,任何形式的掛職行為必須經市委組織部審批同意,其他單位沒有選派幹部掛職的權限。
三、健全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調配工作機制
建立幹部調配聯席會議制度,作為幹部調配的前置預審環節。今後,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凡涉及幹部調配的,必須經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人社局三家部門組成的幹部調配聯席會議預審,經預審同意後,根據會議研究的意見,按照規定的權限、程序,分別由組織、編制、人社部門進行辦理。
各地各單位要如實填寫《丹江口市機關事業單位現有借用、掛職人員統計表》,由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後,於6月15日以前,報市委組織部綜合幹部科(電子表格請在「水都黨建網」下載),做到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