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必要時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幹部參加。會議由書記召集主持,書記不參加會議時,可委託副書記召集並主持。
二、會議的議題由書記確定,或由書記委託副書記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兩天前通知到各委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凡未列入會議議題的不研究討論,不搞臨時性動議。
三、議事範圍:
①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委的決議,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保證上級黨委指示的貫徹實施。
②對機關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要問題作出決策。
③研究分析機關黨員幹部的思想作風建設情況和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狀況,指導群團組織工作。
④討論決定幹部獎懲。
⑤需要會議決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員會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幹部問題時,應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
五、會議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不能計入票數。會議決定每個事項的,應逐項表決,推薦升幹部和決定幹部的獎懲事項,應逐個表決,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採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
六、會議應有專人記錄,並將記錄存檔作為依據。經會議討論通過的,以黨支部名義上報或者下發的文件,由書記或書記委託副書記簽發。
七、支部委員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一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後應廣泛徵求意見。三是召開支部委員會要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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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支部各項制度[朗讀]
為加強黨支部建設,嚴格黨員教育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一、組織生活制度
嚴格執行「三會一課」規定;每年根據上級部署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一)支部黨員大會制度。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討論通過支部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對吸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作出決議;討論決定黨員的獎勵和處分;討論決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項,監督支委會正確執行黨的決議。
(二)支部委員會制度。支委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進展情況和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討論如何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定;檢查黨支部實行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活動落實情況;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研究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動。
(三)黨小組會制度。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學習黨內文件和上級指示,落實黨支部的決議和工作安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聽取黨員的、要求和反饋;討論改選小組長等有關黨務方面的工作。
(四)制度。一般每年不少於四次黨課,聯繫實際對黨員進行黨的和基本路線教育;進行理想、宗旨、法紀、黨的優良傳統和形勢教育;進行黨風、黨紀、廉政勤政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課由支部組織,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講黨課。黨課可吸收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參加。
二、集體領導制度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黨的自身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利益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應提交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專斷。
三、黨內表決制度
決定黨內重大問題時,要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或支委會進行表決。表決時要遵循黨內表決制度,不論贊成還是反對,執行一人一票表決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於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黨委報告,請求裁決。
四、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每年按上級黨委規定時間召開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根據上級黨委的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會議的主題、內容、時間,向上級黨委報告,並通知每個支部委員;支委之間相互溝通談心;廣泛徵求各黨小組、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會議期間要學習有關文件,統一思想認識。會議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與會的支委暢所欲言。會議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於解決。會議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後將會議記錄和會議情況報送上級黨委。
五、交納黨費和請假制度
黨員每月按規定標準自覺向黨支部交納黨費。黨員外出半個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參加黨支部活動,必須向黨支部請假。對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要及時給予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視為自行脫黨。黨支部應當決定予以除名,並報上級黨委批准。
六、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繫制度
黨支部建立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繫制度。各黨支部委員要按分工聯繫各黨小組。聯繫人要根據黨員的具體實際,做好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黨員排憂解難;對於聯繫對象的情況要定期向黨支部彙報,黨支部要進行督促和檢查。
七、換屆選舉制度
黨支部換屆選舉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的規定進行,要切實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黨支部委員會任期三年。
八、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制度
黨支部從以下四個方面實行目標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用「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裝頭腦。
2、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牢固樹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
3、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堅持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4、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規知識和業務工作知識。
(二)黨內生活。
1、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各項活動。
2、按時按標準交納黨費。
3、在黨的生活會議上主動彙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況,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
4、正確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自覺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積極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風要求。
1、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民主,為人正派,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顧全大局,團結協作。
2、堅持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3、認真執行《黨章》和《準則》,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及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腐敗,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4、模範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堅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規定辦事,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
(四)工作任務。
1、認真履行職責,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地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和單位或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樹立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積極投身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解放思想,敢於開拓,真抓實幹。
3、服從組織安排和調動,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工作效率高,質量好,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努力創一流業績。
黨支部根據目標管理的具體內容,年初認真制定計劃,半年檢查分析,年終總結表彰,抓好落實,注重效果。
一、組織生活制度
嚴格執行「三會一課」規定;每年根據上級部署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一)支部黨員大會制度。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討論通過支部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對吸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作出決議;討論決定黨員的獎勵和處分;討論決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項,監督支委會正確執行黨的決議。
(二)支部委員會制度。支委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進展情況和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討論如何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定;檢查黨支部實行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活動落實情況;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研究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動。
(三)黨小組會制度。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學習黨內文件和上級指示,落實黨支部的決議和工作安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聽取黨員的、要求和反饋;討論改選小組長等有關黨務方面的工作。
(四)制度。一般每年不少於四次黨課,聯繫實際對黨員進行黨的和基本路線教育;進行理想、宗旨、法紀、黨的優良傳統和形勢教育;進行黨風、黨紀、廉政勤政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課由支部組織,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講黨課。黨課可吸收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參加。
二、集體領導制度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黨的自身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利益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應提交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專斷。
三、黨內表決制度
決定黨內重大問題時,要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或支委會進行表決。表決時要遵循黨內表決制度,不論贊成還是反對,執行一人一票表決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於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黨委報告,請求裁決。
四、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每年按上級黨委規定時間召開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根據上級黨委的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會議的主題、內容、時間,向上級黨委報告,並通知每個支部委員;支委之間相互溝通談心;廣泛徵求各黨小組、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會議期間要學習有關文件,統一思想認識。會議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與會的支委暢所欲言。會議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於解決。會議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後將會議記錄和會議情況報送上級黨委。
五、交納黨費和請假制度
黨員每月按規定標準自覺向黨支部交納黨費。黨員外出半個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參加黨支部活動,必須向黨支部請假。對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要及時給予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視為自行脫黨。黨支部應當決定予以除名,並報上級黨委批准。
六、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繫制度
黨支部建立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繫制度。各黨支部委員要按分工聯繫各黨小組。聯繫人要根據黨員的具體實際,做好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黨員排憂解難;對於聯繫對象的情況要定期向黨支部彙報,黨支部要進行督促和檢查。
七、換屆選舉制度
黨支部換屆選舉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的規定進行,要切實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黨支部委員會任期三年。
八、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制度
黨支部從以下四個方面實行目標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用「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裝頭腦。
2、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牢固樹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
3、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堅持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4、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規知識和業務工作知識。
(二)黨內生活。
1、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各項活動。
2、按時按標準交納黨費。
3、在黨的生活會議上主動彙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況,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
4、正確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自覺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積極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風要求。
1、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民主,為人正派,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顧全大局,團結協作。
2、堅持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3、認真執行《黨章》和《準則》,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及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腐敗,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4、模範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堅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規定辦事,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
(四)工作任務。
1、認真履行職責,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地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和單位或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樹立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積極投身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解放思想,敢於開拓,真抓實幹。
3、服從組織安排和調動,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工作效率高,質量好,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努力創一流業績。
黨支部根據目標管理的具體內容,年初認真制定計劃,半年檢查分析,年終總結表彰,抓好落實,注重效果。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黨支部黨建工作實行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黨支部書記為抓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副書記和支部委員根據各自分工開展工作。
二、工作責任: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協助行政領導完成所擔負的工作任務。
(二)定期分析機關黨的建設狀況,研究制訂支部和措施,明確責任人,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四)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督促黨員領導幹部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按時收繳黨費,按照規定及時調整黨費交納比例。
(五)圍繞中心任務,積極主動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發現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黨員質量。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黨風黨紀教育,監督黨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八)組織黨員開展群眾工作,積極參加各項社會性義務活動,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三、支部委員職責
(一)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檢查黨支部的、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員自身的學習,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紀檢委員主要職責。
1、經常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全體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2、具體負責組織黨員學習上級黨組織頒發的黨風學習材料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同各種違紀行為和腐敗現象作堅決鬥爭。
3、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受侵犯,督促黨員履行義務。負責受理和轉遞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
4、經常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認真調查、及時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違反黨的紀律事件。
5、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彙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
(三)組織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督促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2、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配合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
3、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積極分子的情況,並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按照黨員發展工作方針和原則,有計劃地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4、接轉黨員組織關係,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5、做好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工作。
(四)宣傳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根據不同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和任務,根據上級黨委的知識,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圍繞本單位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鼓動活動,活躍黨員和群眾的文化體育生活。
4、搞好黨報、黨刊的發行工作,辦好本單位的宣傳陣地。
四、責任考核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接受局黨委的檢查考核。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機關支部應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與民主評議黨員、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考核結果應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使之成為幹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一項依據。
(三)落實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情況,機關黨支部應在年度總結中向局黨委作出書面報告,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指導。
五、責任追究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受到上級黨組織批評、被責令限期改正的,機關黨支部書記應在支委會上作公開檢討,並及時研究改進意見,在限期內作出改正;單項工作受到批評的,分工負責該項工作的支部委員也應在支委會上作自我批評,並協助書記積極研究落實改進意見。
(二)黨支部不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不正常,班子軟弱渙散,對工作造成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無起色的,建議提前改選該支部。
(三)支部書記工作不負責任,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黨支部應及時給予教育。教育無起色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一、基本原則:
黨支部黨建工作實行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黨支部書記為抓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副書記和支部委員根據各自分工開展工作。
二、工作責任: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協助行政領導完成所擔負的工作任務。
(二)定期分析機關黨的建設狀況,研究制訂支部和措施,明確責任人,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四)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督促黨員領導幹部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按時收繳黨費,按照規定及時調整黨費交納比例。
(五)圍繞中心任務,積極主動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發現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黨員質量。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黨風黨紀教育,監督黨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八)組織黨員開展群眾工作,積極參加各項社會性義務活動,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三、支部委員職責
(一)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檢查黨支部的、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員自身的學習,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紀檢委員主要職責。
1、經常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全體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2、具體負責組織黨員學習上級黨組織頒發的黨風學習材料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同各種違紀行為和腐敗現象作堅決鬥爭。
3、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受侵犯,督促黨員履行義務。負責受理和轉遞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
4、經常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認真調查、及時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違反黨的紀律事件。
5、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彙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
(三)組織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督促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2、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配合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
3、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積極分子的情況,並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按照黨員發展工作方針和原則,有計劃地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4、接轉黨員組織關係,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5、做好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工作。
(四)宣傳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根據不同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和任務,根據上級黨委的知識,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圍繞本單位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鼓動活動,活躍黨員和群眾的文化體育生活。
4、搞好黨報、黨刊的發行工作,辦好本單位的宣傳陣地。
四、責任考核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接受局黨委的檢查考核。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機關支部應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與民主評議黨員、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考核結果應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使之成為幹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一項依據。
(三)落實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情況,機關黨支部應在年度總結中向局黨委作出書面報告,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指導。
五、責任追究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受到上級黨組織批評、被責令限期改正的,機關黨支部書記應在支委會上作公開檢討,並及時研究改進意見,在限期內作出改正;單項工作受到批評的,分工負責該項工作的支部委員也應在支委會上作自我批評,並協助書記積極研究落實改進意見。
(二)黨支部不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不正常,班子軟弱渙散,對工作造成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無起色的,建議提前改選該支部。
(三)支部書記工作不負責任,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黨支部應及時給予教育。教育無起色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一、基層黨支部必須在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積極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要充分發揮支部每一個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帶領、團結和組織黨內外的幹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本部門、本科室所擔負的任務。要鞏固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建設好「黨員示範崗」、「黨員示範窗口」「黨員示範科室」和認真做好「一幫一」黨員示範行動實踐活動,健全幫扶困難黨員和群眾制度,充分展示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在實際工作中認真解決和處理好黨務工作和業務工作的關係,相互支持、相互促進。
二、基層黨支部要認真組織全體共產黨員學習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技能,要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黨員每年要向組織彙報學習情況,基層黨支部要堅持每月一次「三會一課」制度;每年檢查通報一次,並作為評優的重要依據。要對黨員隊伍思想狀況定期分析。各支部應結合本身實際,對每一位黨員的理論修養和水平定期進行測評,對黨員的本職工作情況和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三、加強黨員的嚴格管理和監督,增強黨性修養,發揚黨的優良傳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切實使每一個黨員嚴格履行黨員義務和保障每一個黨的權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建立健全與黨員群眾交心談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徵求群眾意見制度、服務群眾制度、群眾滿意測評制度,密切黨和群眾之間的關係,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進一步調動和激勵黨員和群眾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健全發展黨員制度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黨的基層組織要善於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要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鬥,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積極分子進行幫助教育和培養,認真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黨員質量,進一步增強黨組織的活力和戰鬥力。
五、各基層黨支部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堅決同一切腐敗現象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堅持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每個黨員對黨組織做出的廉政承諾方式。建立黨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函詢制度、談話誡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永葆黨的先進性。
六、建立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度。基層黨支部要不斷加強自身組織建設,建立內部「三測評」制度,提高執政能力和工作執行水平。要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支部一班人的團結,做到分工協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況,正確把握髮展黨員的工作程序,做好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嚴格組織生活考勤制度,對好人好事、受獎和違紀情況要作好登記。支部組織生活會要有詳細記錄,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結,年終總結。支部書記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彙報支部工作情況。
本制度從下達之日起實施,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充實。
二、基層黨支部要認真組織全體共產黨員學習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技能,要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黨員每年要向組織彙報學習情況,基層黨支部要堅持每月一次「三會一課」制度;每年檢查通報一次,並作為評優的重要依據。要對黨員隊伍思想狀況定期分析。各支部應結合本身實際,對每一位黨員的理論修養和水平定期進行測評,對黨員的本職工作情況和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三、加強黨員的嚴格管理和監督,增強黨性修養,發揚黨的優良傳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切實使每一個黨員嚴格履行黨員義務和保障每一個黨的權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建立健全與黨員群眾交心談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徵求群眾意見制度、服務群眾制度、群眾滿意測評制度,密切黨和群眾之間的關係,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進一步調動和激勵黨員和群眾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健全發展黨員制度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黨的基層組織要善於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要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鬥,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積極分子進行幫助教育和培養,認真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黨員質量,進一步增強黨組織的活力和戰鬥力。
五、各基層黨支部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堅決同一切腐敗現象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堅持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每個黨員對黨組織做出的廉政承諾方式。建立黨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函詢制度、談話誡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永葆黨的先進性。
六、建立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度。基層黨支部要不斷加強自身組織建設,建立內部「三測評」制度,提高執政能力和工作執行水平。要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支部一班人的團結,做到分工協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況,正確把握髮展黨員的工作程序,做好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嚴格組織生活考勤制度,對好人好事、受獎和違紀情況要作好登記。支部組織生活會要有詳細記錄,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結,年終總結。支部書記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彙報支部工作情況。
本制度從下達之日起實施,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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