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工地現場出現疑似病人時,採取如下措施:
1.當工地人員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時,一律不得進入施工區域、辦公區域,並立即送到衛生健康部門指定的發熱門診就診,在第一時間內向所屬區域疫情防控指揮部、社區、疫情防控機構及住建局報告,同時逐級報告企業各級防控領導小組。
2.經醫療機構確認為疑似病例或確診後,工地應立即停工並封鎖場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門開展疫情防治,並及時向屬地行業主管部門報告,項目經屬地疾病控制部門評估合格後方可復工。
3.對可疑病例的處理。
(1)發熱病人經醫院認為有傳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報告所屬區域疫情防控指揮部、社區、疫情防控機構及住建局。對在工地發現的病人和其接觸者一起進行隔離。對可疑病人所在寢室或活動場所進行徹底消毒。
(2)可疑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人員前往探望,通過手機或其他聯絡方式跟蹤人員每日情況,直至確診、治癒或消除懷疑,並將跟蹤情況向有關部門報告。
4.對確診病例的處理。
若「疑似病人」被醫療機構正式確診為傳染病患者的,工地要立即向同上述有關部門報告,並停止現場施工,全面隔離所有接觸人員,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具體要求如下:
(1)封鎖疫點。立即封鎖施工現場、患者所在寢室及班組,等待衛生部門和相關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處理意見。
(2)疫點消毒。對工地所有場所進行徹底消毒,消毒必須嚴格按標準操作,消毒結束後進行通風換氣。
(3)疫情調查。工地應配合有關疫情防控指揮部進行全部人員流行病學調查。對現場人員進行全面核查,特別是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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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疫情預防方案 18篇[朗讀]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勢嚴峻,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防控疫情病毒在我市各建築工地、住宅小區傳播,更好的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的意見。
一、全面加強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督促建設、施工、監理各方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嚴格控制建築工地開復工時間。全市所有建築工地未經市、縣(區)住建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開復工,2月8日前禁止開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項目,需向市、縣(區)住建主管部門報告,經屬地政府同意後方可施工,同時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嚴格加強工地現場和生活區管理。嚴格執行《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做好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項規定,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必須實施封閉式管理,嚴格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嚴格管控人員出入工地。施工企業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配備體溫檢測儀和防疫防護用品,建立人員健康監測台賬,設立專職衛生員,對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每日不少於兩次的體溫檢測,並做好記錄。將施工現場的疫情防控工作統一納入屬地各縣(區)、街道(鄉鎮)和社區監管,服從屬地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調度,統一監管。
三是嚴格落實環境消毒制度。加大消毒和通風的頻次和力度,保持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清潔衛生。一旦發現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的人員,馬上送到就近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就診並第一時間報告屬地街道(鄉鎮)、縣(區)住建部門。
四是加強勞務人員管理。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對勞務人員的健康體檢和個人防護培訓,並建立健康檔案。不准私招亂雇使用零散工和無健康信息的勞務人員;招用勞務人員時,應在當地進行體溫檢查並填寫個人健康信息,勞務人員到濮後,須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接受14日的封閉監督性醫學觀察;勞務人員應採取專車或包車方式運送。
五是嚴格開展工地消毒防疫工作。對工地、宿舍、食堂、廁所等重點部位加大清掃和通風力度,做好垃圾清運、污水處理溝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嚴禁垃圾偷倒亂倒。
二、全面落實物業管理區域疫情防控。市、縣(區)物業主管部門要督促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全力配合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制定完善物業管理工作應急預案。督促轄區各物業服務企業制定並落實應急預案和應對準備,嚴格履行春節期間值班值守制度;加強物業管理區域人員車輛進出管理,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和進出人員體溫檢測;全面加強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衛生管理和消殺工作,做好垃圾日產日清,消防通道暢通無阻,切實保障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衛生安全。
二是切實加強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管理。開展從業人員疫情防控知識培訓,配置口罩等防護用品、用具,嚴格執行戴口罩上崗,勤洗手勤消毒,注重春節期間在崗值守人員的集體用餐安全,關心和保護好一線工作人員。
三是嚴格落實消毒制度。全面加強消毒工作,積極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車輛人員管控以及防疫、消殺、隔離等有關工作;取消各類春節期間的社區活動,切實保障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衛生安全。
四是及時關注疫情防控動態。密切關注政府有關部門發布疫情動態,鼓勵有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提供口罩等防護用具,增強業主的正確認識,引導業主有效預防,強調全體業主無特殊情況,不串門,不集會,不聚會,出門戴口罩,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
三、認真做好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工作。建築企業要讓工人了解和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措施,並在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顯著位置張貼宣傳材料,同時通過手機簡訊、微信等方式將防治知識傳達到每一個項目人員。積極引導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充分利用小區內的電子屏、橫幅、標語、企業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進行防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宣傳,做到戶戶知曉,人人皆知。
四、全面加強督導檢查工作。市、縣(區)住建部門要做好與縣(區)政府、鄉鎮辦、社區的協調配合,全面做好建築工地、住宅小區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時,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建築施工工地、住宅小區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實、管控不到位的單位和人員要嚴肅問責。
五、嚴格應急值守與應急保障。市、縣(區)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日報告制度,切實執行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及時接聽和處置疫情舉報信息,確保信息暢通,有效應對,規範處置。一旦發生疫情事件,要第一時間處置並報告縣(區)政府、住建部門,對出現瞞報、誤報和遲報的要嚴肅問責。
一、全面加強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督促建設、施工、監理各方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嚴格控制建築工地開復工時間。全市所有建築工地未經市、縣(區)住建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開復工,2月8日前禁止開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項目,需向市、縣(區)住建主管部門報告,經屬地政府同意後方可施工,同時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嚴格加強工地現場和生活區管理。嚴格執行《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做好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項規定,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必須實施封閉式管理,嚴格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嚴格管控人員出入工地。施工企業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配備體溫檢測儀和防疫防護用品,建立人員健康監測台賬,設立專職衛生員,對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每日不少於兩次的體溫檢測,並做好記錄。將施工現場的疫情防控工作統一納入屬地各縣(區)、街道(鄉鎮)和社區監管,服從屬地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調度,統一監管。
三是嚴格落實環境消毒制度。加大消毒和通風的頻次和力度,保持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清潔衛生。一旦發現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的人員,馬上送到就近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就診並第一時間報告屬地街道(鄉鎮)、縣(區)住建部門。
四是加強勞務人員管理。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對勞務人員的健康體檢和個人防護培訓,並建立健康檔案。不准私招亂雇使用零散工和無健康信息的勞務人員;招用勞務人員時,應在當地進行體溫檢查並填寫個人健康信息,勞務人員到濮後,須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接受14日的封閉監督性醫學觀察;勞務人員應採取專車或包車方式運送。
五是嚴格開展工地消毒防疫工作。對工地、宿舍、食堂、廁所等重點部位加大清掃和通風力度,做好垃圾清運、污水處理溝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嚴禁垃圾偷倒亂倒。
二、全面落實物業管理區域疫情防控。市、縣(區)物業主管部門要督促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全力配合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制定完善物業管理工作應急預案。督促轄區各物業服務企業制定並落實應急預案和應對準備,嚴格履行春節期間值班值守制度;加強物業管理區域人員車輛進出管理,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和進出人員體溫檢測;全面加強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衛生管理和消殺工作,做好垃圾日產日清,消防通道暢通無阻,切實保障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衛生安全。
二是切實加強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管理。開展從業人員疫情防控知識培訓,配置口罩等防護用品、用具,嚴格執行戴口罩上崗,勤洗手勤消毒,注重春節期間在崗值守人員的集體用餐安全,關心和保護好一線工作人員。
三是嚴格落實消毒制度。全面加強消毒工作,積極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車輛人員管控以及防疫、消殺、隔離等有關工作;取消各類春節期間的社區活動,切實保障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衛生安全。
四是及時關注疫情防控動態。密切關注政府有關部門發布疫情動態,鼓勵有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提供口罩等防護用具,增強業主的正確認識,引導業主有效預防,強調全體業主無特殊情況,不串門,不集會,不聚會,出門戴口罩,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
三、認真做好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工作。建築企業要讓工人了解和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措施,並在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顯著位置張貼宣傳材料,同時通過手機簡訊、微信等方式將防治知識傳達到每一個項目人員。積極引導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充分利用小區內的電子屏、橫幅、標語、企業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進行防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宣傳,做到戶戶知曉,人人皆知。
四、全面加強督導檢查工作。市、縣(區)住建部門要做好與縣(區)政府、鄉鎮辦、社區的協調配合,全面做好建築工地、住宅小區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時,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建築施工工地、住宅小區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實、管控不到位的單位和人員要嚴肅問責。
五、嚴格應急值守與應急保障。市、縣(區)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日報告制度,切實執行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及時接聽和處置疫情舉報信息,確保信息暢通,有效應對,規範處置。一旦發生疫情事件,要第一時間處置並報告縣(區)政府、住建部門,對出現瞞報、誤報和遲報的要嚴肅問責。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簡稱「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據《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發〔2020〕2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四方責任」進一步加強重點人群、場所和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20〕4號)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施工現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施工現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規定》,為進一步做好金融街8號c座11層裝修項目工程施工管理,加強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指導工程項目全體人員強化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和全面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工程項目安全有序復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
全面負責組織、協調、處置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負責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全力保障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提高意識。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自身防控意識,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建委工作要求,採取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強化宣傳,做好防控。充分利用項目部微信工作群,宣傳展板,提高項目部全體人員對疫情防控知識的認知和理解。
3、全員參與,群防群治。動員項目部全體人員積極主動配合建設單位和項目所在地各級管理部門疫情防控工作,實施群防群治,確保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
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施工現場人員管理。
(1)嚴格落實《市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所有進場人員進行實名制登記。
(2)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和勞務施工人員通過手機定位查詢確認在京時間,填寫個人健康信息,實名制登記錄入公司人員管理台賬。沒有健康信息的人員不得進人施工現場。
(3)配備專職衛生員。專職衛生員負責施工現場人員監測體溫、通風消毒、按照進場人員人數配備齊全防疫物品(體溫表、體溫檢測儀、醫用口罩、鞋套、手套、消毒液等)、發放並監督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宣傳教育等。督促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配備體溫檢測設備和防疫防護用品,建立人員健康台賬,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每天不少於兩次的體溫檢測,並做好記錄;督促從業人員作業過程中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一旦發現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人員,立即報告並協助其到就近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並將相關情況報送屬地社區(村)和區住建委。
(4)新進場勞務人員必須實施14日的監督性醫學觀察,由專職衛生員早晚監測體溫和身體狀況,並做好記錄。
(5)進出現場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鞋套、手套,並進行全身酒精噴洒消毒。
(6)各自勞動崗位必須相隔1米以上,人與人接觸必須佩帶口罩、手套。嚴格控制工作時間,防止過度疲勞引起身體抵抗力下降。
(7)統一安排項目部人員及勞務人員上下班專用客車接送。接送專用客車每天專人進行消毒,在集中接送起點和終點都必須進行體溫檢查,接送過程中要戴好防護用品並堅持封閉式管理。
2、施工現場封閉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實施封閉式集中管理,嚴格落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施工現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規定》(京建發〔2020〕14號)。
(2)施工現場暫時無使用需要的出入口,應及時關閉上鎖,採取有效的封閉措施。
(3)施工現場圍擋必須嚴密牢固,出入口使用期間,必須由專職衛生員對進入人員進行測溫、登記,核對人員情況。
(4)每日對施工出入口、施工區域、庫房、衛生間、建築垃圾堆放區等重點區域進行不少於兩次的預防性消毒,消毒方法請參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預防性消毒指引》執行。同時要保持室環境清潔和空氣流通。
(5)庫房和衛生間應設專人負責,及時清掃,每天定時消毒2次並做好記錄。同時要保持室環境清潔,每天通風2-3次,每次至少30分鐘。
(6)消毒方法採用配置濃度為500mg/l含氯消毒液,配比方法:有效氯含量為5%的消毒劑,配置時取一份消毒劑,加入99份水,擦拭或噴洒消毒,消毒順序由向外。
3、施工現場餐飲管理。
(1)選擇合法經營的餐飲配送單位訂送餐,核實相關證照,確保食品來源安全可靠。嚴禁從無照無證餐飲單位和工地周邊流動商販處訂餐。嚴格落實索票索證制度,不得採購違規食品和高風險食品。
(2)就餐環境保持空氣流通,以清潔為主,預防性消毒為輔。現場人員就餐時間,採取有效的分流措施,實行錯峰就餐,獨自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餐具餐食由專人統一發放,食飲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員餐前餐後使用消毒洗手液或消毒肥皂六步洗手法流水沖洗。避免人群聚集,嚴格限制人員外出就餐和食用流動商販外賣餐品。
(3)餐後廢棄物應存放在封閉式容器中,由專人集中統一無害化處理,及時清運,與建築垃圾應分別運輸和消納。
4、防護用品、機具材料、建築垃圾管理。
(1)一次性防護用品必須由專人集中統一無害化處理;重複性防護用品必須專人管理,每日早、中、晚集中消毒三次。
(2)進場機具專人管理,使用前後統一消毒。
(3)進場材料必須放置隔離區消毒後方可進行施工。
(4)建築垃圾不得過長時間堆放在作業區的樓板上,堆放高度不超過1米,建築垃圾必須及時裝袋,並及時運走,水平運輸採用小推車小型翻斗車運輸,垂直運輸利用建築物電梯進行。建築垃圾用手推車運到物業指定垃圾堆放點,堆放點每日消毒兩次。辦理車輛運行通行證,組織專業運輸隊,每日晚間將拆除垃圾清運出場。
4、「日報告」制度。
實行「日報告」制度,項目部每日上午十時向社區(村)、區住建委報送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和施工人員情況(包括項目總人數、勞務人員花名冊、前一日新進場人員花名冊等)。
5、防疫培訓制度。
項目部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施工人員日常的防疫知識培訓和心理疏導,及時解釋政策和闢謠,保證施工人員不信謠,不傳謠,不利用社交軟體傳播不實言論和信息。
(1)利用宣傳欄、公告欄、微信群等開展多種形式的疫情防治知識健康宣講,使從業人員充分了解健康知識,掌握防護要點,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2)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疫教育納入人員入場和每日崗前教育,創新教育和交底活動方式,減少集中式教育,減少人員聚集。
(3)指導施工現場全體人員注意個人衛生,保持勤洗手、多飲水,保持衣物乾淨整潔,保持宿舍衛生清潔。
(4)要求施工現場全體人員應正確佩戴防護口罩,為避免產生新的污染源,用過的口罩嚴禁隨意丟棄,專人集中收納至密閉垃圾桶。
(5)正確使用和儲存消毒液、消毒設備、酒精等防疫物資,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發火災。
6、應急處置。
(1)項目部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應按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村)防控工作方案(試行)》規定,建立與社區(村)和屬地衛生健康部門暢通的聯絡機制,有關情況由現場專職衛生員第一時間向社區(村)和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報告,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防控工作,同時向區住建委報告。
(2)施工現場應設立隔離觀察區域。當工地人員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可疑症狀時,一律不得進入施工區域、辦公區域,應及時到隔離觀察區域進行暫時隔離,立即安排到就近的定點醫院就醫,並向社區(村)和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報告,配合社區(村)和屬地衛生健康部門按照相關規要求進行處理。就醫過程中,應儘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鐵等公共運輸工具,前往醫院路上和在醫院應全程佩戴醫用口罩。
(3)經醫療機構確認為疑似病例或確診後,應立即中止施工,封鎖病人到過的施工現場所有場所,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其工作活動場所及使用的物品進行消毒處理。
(4)一旦發生疫情,項目部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人員封閉施工現場,嚴禁人員進出工地,配合屬地衛生健康部門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排查,對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調查登記,按照衛生健康部門意見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5)積極做好隔離人員的心理疏導工作,排除恐慌心理,服從和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防治工作,杜絕私自外出或不服從管理的現象發生。
(6)項目部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應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有關要求,施工現場、生活區和辦公區的管理還須滿足其他有關標準規要求。加強對《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宣傳,確保各基層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知曉規定要求,並貫徹落實到位。
一、成立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
全面負責組織、協調、處置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負責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全力保障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提高意識。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自身防控意識,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建委工作要求,採取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強化宣傳,做好防控。充分利用項目部微信工作群,宣傳展板,提高項目部全體人員對疫情防控知識的認知和理解。
3、全員參與,群防群治。動員項目部全體人員積極主動配合建設單位和項目所在地各級管理部門疫情防控工作,實施群防群治,確保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
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施工現場人員管理。
(1)嚴格落實《市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所有進場人員進行實名制登記。
(2)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和勞務施工人員通過手機定位查詢確認在京時間,填寫個人健康信息,實名制登記錄入公司人員管理台賬。沒有健康信息的人員不得進人施工現場。
(3)配備專職衛生員。專職衛生員負責施工現場人員監測體溫、通風消毒、按照進場人員人數配備齊全防疫物品(體溫表、體溫檢測儀、醫用口罩、鞋套、手套、消毒液等)、發放並監督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宣傳教育等。督促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配備體溫檢測設備和防疫防護用品,建立人員健康台賬,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每天不少於兩次的體溫檢測,並做好記錄;督促從業人員作業過程中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一旦發現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人員,立即報告並協助其到就近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並將相關情況報送屬地社區(村)和區住建委。
(4)新進場勞務人員必須實施14日的監督性醫學觀察,由專職衛生員早晚監測體溫和身體狀況,並做好記錄。
(5)進出現場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鞋套、手套,並進行全身酒精噴洒消毒。
(6)各自勞動崗位必須相隔1米以上,人與人接觸必須佩帶口罩、手套。嚴格控制工作時間,防止過度疲勞引起身體抵抗力下降。
(7)統一安排項目部人員及勞務人員上下班專用客車接送。接送專用客車每天專人進行消毒,在集中接送起點和終點都必須進行體溫檢查,接送過程中要戴好防護用品並堅持封閉式管理。
2、施工現場封閉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實施封閉式集中管理,嚴格落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施工現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規定》(京建發〔2020〕14號)。
(2)施工現場暫時無使用需要的出入口,應及時關閉上鎖,採取有效的封閉措施。
(3)施工現場圍擋必須嚴密牢固,出入口使用期間,必須由專職衛生員對進入人員進行測溫、登記,核對人員情況。
(4)每日對施工出入口、施工區域、庫房、衛生間、建築垃圾堆放區等重點區域進行不少於兩次的預防性消毒,消毒方法請參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預防性消毒指引》執行。同時要保持室環境清潔和空氣流通。
(5)庫房和衛生間應設專人負責,及時清掃,每天定時消毒2次並做好記錄。同時要保持室環境清潔,每天通風2-3次,每次至少30分鐘。
(6)消毒方法採用配置濃度為500mg/l含氯消毒液,配比方法:有效氯含量為5%的消毒劑,配置時取一份消毒劑,加入99份水,擦拭或噴洒消毒,消毒順序由向外。
3、施工現場餐飲管理。
(1)選擇合法經營的餐飲配送單位訂送餐,核實相關證照,確保食品來源安全可靠。嚴禁從無照無證餐飲單位和工地周邊流動商販處訂餐。嚴格落實索票索證制度,不得採購違規食品和高風險食品。
(2)就餐環境保持空氣流通,以清潔為主,預防性消毒為輔。現場人員就餐時間,採取有效的分流措施,實行錯峰就餐,獨自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餐具餐食由專人統一發放,食飲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員餐前餐後使用消毒洗手液或消毒肥皂六步洗手法流水沖洗。避免人群聚集,嚴格限制人員外出就餐和食用流動商販外賣餐品。
(3)餐後廢棄物應存放在封閉式容器中,由專人集中統一無害化處理,及時清運,與建築垃圾應分別運輸和消納。
4、防護用品、機具材料、建築垃圾管理。
(1)一次性防護用品必須由專人集中統一無害化處理;重複性防護用品必須專人管理,每日早、中、晚集中消毒三次。
(2)進場機具專人管理,使用前後統一消毒。
(3)進場材料必須放置隔離區消毒後方可進行施工。
(4)建築垃圾不得過長時間堆放在作業區的樓板上,堆放高度不超過1米,建築垃圾必須及時裝袋,並及時運走,水平運輸採用小推車小型翻斗車運輸,垂直運輸利用建築物電梯進行。建築垃圾用手推車運到物業指定垃圾堆放點,堆放點每日消毒兩次。辦理車輛運行通行證,組織專業運輸隊,每日晚間將拆除垃圾清運出場。
4、「日報告」制度。
實行「日報告」制度,項目部每日上午十時向社區(村)、區住建委報送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和施工人員情況(包括項目總人數、勞務人員花名冊、前一日新進場人員花名冊等)。
5、防疫培訓制度。
項目部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施工人員日常的防疫知識培訓和心理疏導,及時解釋政策和闢謠,保證施工人員不信謠,不傳謠,不利用社交軟體傳播不實言論和信息。
(1)利用宣傳欄、公告欄、微信群等開展多種形式的疫情防治知識健康宣講,使從業人員充分了解健康知識,掌握防護要點,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2)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疫教育納入人員入場和每日崗前教育,創新教育和交底活動方式,減少集中式教育,減少人員聚集。
(3)指導施工現場全體人員注意個人衛生,保持勤洗手、多飲水,保持衣物乾淨整潔,保持宿舍衛生清潔。
(4)要求施工現場全體人員應正確佩戴防護口罩,為避免產生新的污染源,用過的口罩嚴禁隨意丟棄,專人集中收納至密閉垃圾桶。
(5)正確使用和儲存消毒液、消毒設備、酒精等防疫物資,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發火災。
6、應急處置。
(1)項目部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應按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村)防控工作方案(試行)》規定,建立與社區(村)和屬地衛生健康部門暢通的聯絡機制,有關情況由現場專職衛生員第一時間向社區(村)和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報告,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防控工作,同時向區住建委報告。
(2)施工現場應設立隔離觀察區域。當工地人員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可疑症狀時,一律不得進入施工區域、辦公區域,應及時到隔離觀察區域進行暫時隔離,立即安排到就近的定點醫院就醫,並向社區(村)和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報告,配合社區(村)和屬地衛生健康部門按照相關規要求進行處理。就醫過程中,應儘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鐵等公共運輸工具,前往醫院路上和在醫院應全程佩戴醫用口罩。
(3)經醫療機構確認為疑似病例或確診後,應立即中止施工,封鎖病人到過的施工現場所有場所,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其工作活動場所及使用的物品進行消毒處理。
(4)一旦發生疫情,項目部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人員封閉施工現場,嚴禁人員進出工地,配合屬地衛生健康部門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排查,對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調查登記,按照衛生健康部門意見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5)積極做好隔離人員的心理疏導工作,排除恐慌心理,服從和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防治工作,杜絕私自外出或不服從管理的現象發生。
(6)項目部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應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有關要求,施工現場、生活區和辦公區的管理還須滿足其他有關標準規要求。加強對《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宣傳,確保各基層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知曉規定要求,並貫徹落實到位。
1、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責任制和管理制度,並成立領導小組,配備足夠、合適的消防器材及義務消防人員。
2、施工現場必須有消防平面布置圖。
3、建築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築(30m及以上)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設加壓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4、現場動用明火必須有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人員。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間、木工間、油漆間等消防防火重點部位要採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備專用消防器材,並有專人負責。
2、施工現場必須有消防平面布置圖。
3、建築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築(30m及以上)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設加壓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4、現場動用明火必須有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人員。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間、木工間、油漆間等消防防火重點部位要採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備專用消防器材,並有專人負責。
當前正處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階段,為嚴格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要求,根據《安徽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等相關要求,認真落實我省延遲建築工地復工的相關安排,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結合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業實際,制定本管理預案。
一、總體要求
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要充分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決策部署,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堅持依法依規、屬地管理,以高度負責、嚴肅認真的態度,確保各項工作部署在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不折不扣得到落實和執行,堅決防止疫情發生和傳播,確保廣大建築施工企業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省各地建築工地,包括在建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具體復工(新開工)時間要根據疫情防控進展形勢,請示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後確定。
二、加強層級管理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加強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導,及時建立防控管理體系,編制返程復工人員疫情防控管理預案,督促指導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真履行相關職責,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建立防控管理體系,加強對屬地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指導。制定周密的建築工地復工預案,嚴格把控開復工時間,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員健康防護制度,督促參建各方責任主體落實相關責任,確保疫情防控的各項舉措落地。
建築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服從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決策。建築工地出現發熱症狀人員,要按照規定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同時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區、轄區防疫部門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備,建築工地發現疫情要及時向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報告。
三、落實屬地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成立以主要領導為負責人的疫情防控指揮小組,並指導屬地各工程項目成立疫情防控指揮部。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對疫情防控工作負總責,疫情防控指揮部成員單位包括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各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為具體責任人,對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衛、對外聯繫等實施具體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協調配備足夠的專職衛生員、保安人員和值班人員。監理單位對疫情防控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二)制定防控預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密切關注本地疫情防控進展,針對疫情防控制定周密的復工預案,加強屬地內各建築工地復工前的信息摸排指導,掌握復工人員的具體健康狀況。督促指導各建築工地制定疫情防控預案,督促工程建設各方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防疫要求制定工程項目的具體防控方案,方案應包括工地復工管理、防疫人員配備、防疫物資保障、人員防疫管理、應急預案等內容,把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對施工現場的日常管理。
(三)嚴格把控復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關於返程、企業復工等各項規定,因地制宜安排延遲、錯峰復工時間,做到回前有準備、回途中有秩序、回來後有制度。具體復工(新開工)時間要根據疫情防控進展形勢,請示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後確定。各建築工地將疫情防控預案工作準備情況、節後復工安全生產條件情況一併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開工復工。凡是未制定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項目管理人員未到崗及安全生產條件不合格的,不得開工復工。
(四)加強部門聯動。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與當地衛生健康、公安等部門建立聯防聯控聯治機制,監督指導各建築施工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留防控死角。
(五)加強應急響應。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公開值班聯繫電話,值班人員要保障通訊通暢。強化應急準備,一旦發生疫情,按照屬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時處置。
四、嚴格現場防控
(一)做好工地內部防疫管理。各建築工地要在工程項目疫情防控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加強工地內人員飲食起居的防疫工作:
1.加強工地宿舍管理。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戶,經常保持室內通風,嚴禁使用通鋪。
2.加強工地飲食管理。實行分餐制,人員配備獨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嚴禁工程項目各參建單位從無照無證餐飲單位和工地周邊流動商販處訂餐。嚴禁工地區域飼養、宰殺、食用野生動物。
3.加強工地環衛管理。工地生活垃圾與建築垃圾應分別運輸和消納。每天對生活區和辦公區的重點區域進行不少於兩次的消毒,消毒工作應留存記錄。
4.進行日常體溫監測。工地內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體溫監測每天應不少於兩次,監測情況應留存記錄。
(二)組織開展信息摸排。建築工地復工前應做好對建設項目的從業人員和留守職工的身體狀況、是否接觸過來自疫區的親友情況進行專項排查,項目排查信息核查結果,報各市住建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評估後確定復工人員,對來自或去過重點疫區、接觸過確診或疑似病例等情況的人員,及時做好勸阻工作,對私下返程人員暫不安排上崗。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密切接觸者、出現發熱症狀人員,要按照規定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同時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區、轄區防疫部門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備。
(三)加強工地防疫物資及防疫人員配備。各建築工地復工前應儲備足量的防疫物資。防疫物資、防疫人員配備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開復工。
(四)加強人員宣傳教育。各建築工地復工前組織從業人員的衛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識,幫助務工人員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和環境保護工作,切實增強從業人員科學防護意識和能力,做到相信政府,相信科學,不造謠,不傳謠。
(五)嚴格實行務工人員實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況建檔成冊,明確人員流向。對進場人員實行「五個一律」原則管理:
1.對工地駐守人員和進入工地的人員和車輛一律排查登記;
2.對所有進入工地人員一律測量體溫,發燒、咳嗽等症狀者禁止進入工地;
3.發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並及時報告屬地建設和衛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門採取隔離治療措施,妥善處置;
4.對具有重點疫區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員,以及與上述人員有過密切接觸者,一律予以重點關注,確保傳染病例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處置」;
5.對特殊情況出差重點疫區的人員,一律實行報批和嚴格管控,儘量減少人員流動。
(六)工地落實全封閉管理。實行建築工地出入口測體溫登記制度;加強施工現場圍擋設置,不具備全封閉條件的建築工地不得復工。
(七)加強工地應急值守。各建築工地要落實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在崗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人員到位、信息暢通。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所在地社區、街道(鄉鎮)、防疫部門,並通知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將轄區內建築工地的防疫動態一併納入日常監督檢查,重點對工地防疫制度制定、人員流動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實等相關內容做好檢查。監督人員檢查過程中應注意自身防護工作,避免造成感染。對於擅自復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實人員防疫管理、未做好信息報送工作的建築工地,一律從嚴從重處理。對不報、緩報、漏報和瞞報疫情的和行動遲緩、措施不力導致疫情發生及傳播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責任。
一、總體要求
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要充分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決策部署,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堅持依法依規、屬地管理,以高度負責、嚴肅認真的態度,確保各項工作部署在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不折不扣得到落實和執行,堅決防止疫情發生和傳播,確保廣大建築施工企業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省各地建築工地,包括在建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具體復工(新開工)時間要根據疫情防控進展形勢,請示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後確定。
二、加強層級管理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加強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導,及時建立防控管理體系,編制返程復工人員疫情防控管理預案,督促指導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真履行相關職責,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建立防控管理體系,加強對屬地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指導。制定周密的建築工地復工預案,嚴格把控開復工時間,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員健康防護制度,督促參建各方責任主體落實相關責任,確保疫情防控的各項舉措落地。
建築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服從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決策。建築工地出現發熱症狀人員,要按照規定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同時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區、轄區防疫部門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備,建築工地發現疫情要及時向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報告。
三、落實屬地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成立以主要領導為負責人的疫情防控指揮小組,並指導屬地各工程項目成立疫情防控指揮部。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對疫情防控工作負總責,疫情防控指揮部成員單位包括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各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為具體責任人,對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衛、對外聯繫等實施具體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協調配備足夠的專職衛生員、保安人員和值班人員。監理單位對疫情防控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二)制定防控預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密切關注本地疫情防控進展,針對疫情防控制定周密的復工預案,加強屬地內各建築工地復工前的信息摸排指導,掌握復工人員的具體健康狀況。督促指導各建築工地制定疫情防控預案,督促工程建設各方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防疫要求制定工程項目的具體防控方案,方案應包括工地復工管理、防疫人員配備、防疫物資保障、人員防疫管理、應急預案等內容,把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對施工現場的日常管理。
(三)嚴格把控復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關於返程、企業復工等各項規定,因地制宜安排延遲、錯峰復工時間,做到回前有準備、回途中有秩序、回來後有制度。具體復工(新開工)時間要根據疫情防控進展形勢,請示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後確定。各建築工地將疫情防控預案工作準備情況、節後復工安全生產條件情況一併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開工復工。凡是未制定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項目管理人員未到崗及安全生產條件不合格的,不得開工復工。
(四)加強部門聯動。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與當地衛生健康、公安等部門建立聯防聯控聯治機制,監督指導各建築施工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留防控死角。
(五)加強應急響應。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公開值班聯繫電話,值班人員要保障通訊通暢。強化應急準備,一旦發生疫情,按照屬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時處置。
四、嚴格現場防控
(一)做好工地內部防疫管理。各建築工地要在工程項目疫情防控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加強工地內人員飲食起居的防疫工作:
1.加強工地宿舍管理。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戶,經常保持室內通風,嚴禁使用通鋪。
2.加強工地飲食管理。實行分餐制,人員配備獨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嚴禁工程項目各參建單位從無照無證餐飲單位和工地周邊流動商販處訂餐。嚴禁工地區域飼養、宰殺、食用野生動物。
3.加強工地環衛管理。工地生活垃圾與建築垃圾應分別運輸和消納。每天對生活區和辦公區的重點區域進行不少於兩次的消毒,消毒工作應留存記錄。
4.進行日常體溫監測。工地內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體溫監測每天應不少於兩次,監測情況應留存記錄。
(二)組織開展信息摸排。建築工地復工前應做好對建設項目的從業人員和留守職工的身體狀況、是否接觸過來自疫區的親友情況進行專項排查,項目排查信息核查結果,報各市住建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評估後確定復工人員,對來自或去過重點疫區、接觸過確診或疑似病例等情況的人員,及時做好勸阻工作,對私下返程人員暫不安排上崗。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密切接觸者、出現發熱症狀人員,要按照規定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同時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區、轄區防疫部門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備。
(三)加強工地防疫物資及防疫人員配備。各建築工地復工前應儲備足量的防疫物資。防疫物資、防疫人員配備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開復工。
(四)加強人員宣傳教育。各建築工地復工前組織從業人員的衛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識,幫助務工人員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和環境保護工作,切實增強從業人員科學防護意識和能力,做到相信政府,相信科學,不造謠,不傳謠。
(五)嚴格實行務工人員實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況建檔成冊,明確人員流向。對進場人員實行「五個一律」原則管理:
1.對工地駐守人員和進入工地的人員和車輛一律排查登記;
2.對所有進入工地人員一律測量體溫,發燒、咳嗽等症狀者禁止進入工地;
3.發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並及時報告屬地建設和衛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門採取隔離治療措施,妥善處置;
4.對具有重點疫區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員,以及與上述人員有過密切接觸者,一律予以重點關注,確保傳染病例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處置」;
5.對特殊情況出差重點疫區的人員,一律實行報批和嚴格管控,儘量減少人員流動。
(六)工地落實全封閉管理。實行建築工地出入口測體溫登記制度;加強施工現場圍擋設置,不具備全封閉條件的建築工地不得復工。
(七)加強工地應急值守。各建築工地要落實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在崗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人員到位、信息暢通。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所在地社區、街道(鄉鎮)、防疫部門,並通知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將轄區內建築工地的防疫動態一併納入日常監督檢查,重點對工地防疫制度制定、人員流動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實等相關內容做好檢查。監督人員檢查過程中應注意自身防護工作,避免造成感染。對於擅自復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實人員防疫管理、未做好信息報送工作的建築工地,一律從嚴從重處理。對不報、緩報、漏報和瞞報疫情的和行動遲緩、措施不力導致疫情發生及傳播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