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關於本市應對極端天氣停課安排和誤工處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市教委下發滬教委辦〔2014〕4號文件下達相關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信息發布響應
當本市發布颱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以下簡稱「氣象災害紅色預警」)時,學校和家長應密切關注廣播、電視、12121氣象服務熱線等公共媒體播發的最新信息,並根據紅色預警發布的不同時段,做好信息發布響應工作:
1.當日22:00前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並在22:00維持,或者當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發布過紅色預警的,市教委將根據官方媒體播發的信息,通過「上海教育督查」簡訊平台向各中小學校、托幼園所、中等職業學校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發送預警響應信息提醒.學校將通過電話、簡訊、微信、「校訊通」、qq群等多種途徑,將次日(或當日)全天停課安排告知學生和家長。
2.在6:00以後至上課前(8:00)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的,市教委將根據官方媒體播發的信息,通過「上海教育督查」簡訊平台向各中小學校、托幼園所、中等職業學校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發送預警響應信息提醒.學校將通過電話、簡訊、微信、「校訊通」、qq群等多種途徑,將學校靈活安排教學活動的通知告知學生和家長。
3.學校上課期間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的,學校將通過電話、簡訊、微信、「校訊通」、qq群等多種途徑,告知家長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4.學校參照市政府《實施意見》要求,自行制定具體應對計劃,完善應急預案,明確應對措施.並通過網站、信息公示欄等形式宣傳市政府《實施意見》,提高教職員工、學生、家長的知曉率.學校組織開展相應的教育培訓活動,向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宣傳解讀《實施意見》,普及氣象災害的基本知識、普及紅色預警信號圖標及標準;知曉紅色預警發布與解除的信息渠道,知曉學校採取的具體應對措施,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增強教職員工、家長的安全責任意識。
(二)教育教學安排
當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時,學校根據市政府《實施意見》的規定,對本校教育教學工作進行合理安排:
1.《實施意見》規定紅色預警發布後各學校全天停課的,學校要兼顧教職員工安全與工作需求,明確應當或無須上班的人員,並及時告知教職員工.應當上班因等原因未按時到校的教職員工,要及時與學校負責人聯繫.對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學生,學校要落實人員做好看護與生活安排。
2.《實施意見》規定紅色預警發布後學校靈活安排教學活動的,學校教職員工應按時到校、上崗.學校根據學生到校的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室內教學活動、遊戲.對延誤到校(或未到校)的學生不作遲到(缺課)處理,對不能按時到校的教職工,不作遲到處理。
3.《實施意見》規定紅色預警發布後學校繼續上課的,學校一律停止室外上課及戶外活動,統籌安排好室內教育教學活動,並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三)預警應急響應
1.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發布後,各級各類學校和各區縣教育將行政部門應進入ⅰ級應急響應狀態,園長進入指揮崗位,迅速組織相關人員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電話熱線要及時回應家長的諮詢。
2.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發布後,學校要加強校園安全巡查力度,對教室門窗、戶外裝置、排水系統、在建工地、校內高架電線等部位重點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保障在校師生安全。
3.對於極端天氣原因造成家長晚來接孩子的,則需及時安撫孩子的情緒,安排專人看護好孩子,直至家長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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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的天氣應急預案[朗讀]
為及時應對各類極端惡劣天氣,做好我校教學管理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維護我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快速高效。
二、組織領導。
校長負責啟動本校應對極端惡劣天氣做好教學管理工作應急預案。成立學校應對極端天氣做好教學管理工作應急領導小組。xxx校長任組長,各班主任為成員。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學校及教學點的應對極端惡劣天氣做好教學管理工作。
三、應急措施。
(一)停課應急措施。
1、及時將停課通知告知每一個學生和家長,並調整學校教學。
2、認真執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統一時間停課和複課。若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時複課,及時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經批准後才能延期複課。
3、停課後,學校妥善安排好各項工作,確保複課後教學工作有序進行。
(二)停考應急措施。
1、考試期間遇極端惡劣天氣確需暫停考試的',學校及時將停考通知告知每一個學生和家長,及時調整教學。
2、認真執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統一時間停考和復考。若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時復考,及時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經批准後才能延期復考。
3、考試屬於學校組織的,由學校對復考做出具體安排;考試科目屬於縣、中心校統考的,學校嚴格執行統考科目考試時間安排。
4、停考後,學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項工作,確保復考工作有序進行。
(三)提前放假或延期開學的應急措施。
1、學期末或學期初遇極端惡劣天氣,確需提前放假或延期開學時,學校應及時將提前放假或延期開學通知告知每一個學生和家長,及時調整,未完成的教學計劃應在下學期中安排及時補上。
2、提前放假時,學校應妥善安排好期末考試、閱卷及素質報告單(成績單)發放等工作,確保學期教學工作任務完成。
3、期末考試屬於學校組織的,因提前放假未考完的科目,下學期開學初,由學校安排對未考完的科目進行考試。
4、提前放假後,學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項工作,認真做好開學準備,確保下學期開學工作有序進行。
(四)完善通訊網絡確保通訊暢通。
為應對極端惡劣天氣,以便緊急聯絡。在應急期間學校要安排人員值班,對外公布值班電話,方便學生和家長諮詢。所有責任人員必須保持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
(五)規範發布通知和信息。
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對外發布停課、停考、提前放假的通知或延期開學的信息。必須以縣教育局及中心校文件為準。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在查明原因、認定性質、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對安全事故有關責任人嚴肅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2、嚴格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安全事故,有關領導和當事人,在及時處置險情的同時,第一時間上報學校有關領導,因不及時上報,延誤搶救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快速高效。
二、組織領導。
校長負責啟動本校應對極端惡劣天氣做好教學管理工作應急預案。成立學校應對極端天氣做好教學管理工作應急領導小組。xxx校長任組長,各班主任為成員。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學校及教學點的應對極端惡劣天氣做好教學管理工作。
三、應急措施。
(一)停課應急措施。
1、及時將停課通知告知每一個學生和家長,並調整學校教學。
2、認真執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統一時間停課和複課。若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時複課,及時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經批准後才能延期複課。
3、停課後,學校妥善安排好各項工作,確保複課後教學工作有序進行。
(二)停考應急措施。
1、考試期間遇極端惡劣天氣確需暫停考試的',學校及時將停考通知告知每一個學生和家長,及時調整教學。
2、認真執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統一時間停考和復考。若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時復考,及時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經批准後才能延期復考。
3、考試屬於學校組織的,由學校對復考做出具體安排;考試科目屬於縣、中心校統考的,學校嚴格執行統考科目考試時間安排。
4、停考後,學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項工作,確保復考工作有序進行。
(三)提前放假或延期開學的應急措施。
1、學期末或學期初遇極端惡劣天氣,確需提前放假或延期開學時,學校應及時將提前放假或延期開學通知告知每一個學生和家長,及時調整,未完成的教學計劃應在下學期中安排及時補上。
2、提前放假時,學校應妥善安排好期末考試、閱卷及素質報告單(成績單)發放等工作,確保學期教學工作任務完成。
3、期末考試屬於學校組織的,因提前放假未考完的科目,下學期開學初,由學校安排對未考完的科目進行考試。
4、提前放假後,學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項工作,認真做好開學準備,確保下學期開學工作有序進行。
(四)完善通訊網絡確保通訊暢通。
為應對極端惡劣天氣,以便緊急聯絡。在應急期間學校要安排人員值班,對外公布值班電話,方便學生和家長諮詢。所有責任人員必須保持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
(五)規範發布通知和信息。
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對外發布停課、停考、提前放假的通知或延期開學的信息。必須以縣教育局及中心校文件為準。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在查明原因、認定性質、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對安全事故有關責任人嚴肅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2、嚴格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安全事故,有關領導和當事人,在及時處置險情的同時,第一時間上報學校有關領導,因不及時上報,延誤搶救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根據市政府《關於本市應對極端天氣停課安排和誤工處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市教委下發滬教委辦〔2014〕4號文件下達相關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信息發布響應
當本市發布颱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以下簡稱「氣象災害紅色預警」)時,學校和家長應密切關注廣播、電視、12121氣象服務熱線等公共媒體播發的最新信息,並根據紅色預警發布的不同時段,做好信息發布響應工作:
1.當日22:00前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並在22:00維持,或者當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發布過紅色預警的,市教委將根據官方媒體播發的信息,通過「上海教育督查」簡訊平台向各中小學校、托幼園所、中等職業學校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發送預警響應信息提醒.學校將通過電話、簡訊、微信、「校訊通」、qq群等多種途徑,將次日(或當日)全天停課安排告知學生和家長。
2.在6:00以後至上課前(8:00)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的,市教委將根據官方媒體播發的信息,通過「上海教育督查」簡訊平台向各中小學校、托幼園所、中等職業學校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發送預警響應信息提醒.學校將通過電話、簡訊、微信、「校訊通」、qq群等多種途徑,將學校靈活安排教學活動的通知告知學生和家長。
3.學校上課期間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的,學校將通過電話、簡訊、微信、「校訊通」、qq群等多種途徑,告知家長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4.學校參照市政府《實施意見》要求,自行制定具體應對計劃,完善應急預案,明確應對措施.並通過網站、信息公示欄等形式宣傳市政府《實施意見》,提高教職員工、學生、家長的知曉率.學校組織開展相應的教育培訓活動,向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宣傳解讀《實施意見》,普及氣象災害的基本知識、普及紅色預警信號圖標及標準;知曉紅色預警發布與解除的信息渠道,知曉學校採取的具體應對措施,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增強教職員工、家長的安全責任意識。
(二)教育教學安排
當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時,學校根據市政府《實施意見》的規定,對本校教育教學工作進行合理安排:
1.《實施意見》規定紅色預警發布後各學校全天停課的,學校要兼顧教職員工安全與工作需求,明確應當或無須上班的人員,並及時告知教職員工.應當上班因交通等原因未按時到校的教職員工,要及時與學校負責人聯繫.對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學生,學校要落實人員做好看護與生活安排。
2.《實施意見》規定紅色預警發布後學校靈活安排教學活動的,學校教職員工應按時到校、上崗.學校根據學生到校的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室內教學活動、遊戲.對延誤到校(或未到校)的學生不作遲到(缺課)處理,對不能按時到校的教職工,不作遲到處理。
3.《實施意見》規定紅色預警發布後學校繼續上課的,學校一律停止室外上課及戶外活動,統籌安排好室內教育教學活動,並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三)預警應急響應
1.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發布後,各級各類學校和各區縣教育將行政部門應進入ⅰ級應急響應狀態,園長進入指揮崗位,迅速組織相關人員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電話熱線要及時回應家長的諮詢。
2.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發布後,學校要加強校園安全巡查力度,對教室門窗、戶外裝置、排水系統、在建工地、校內高架電線等部位重點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保障在校師生安全。
3.對於極端天氣原因造成家長晚來接孩子的,則需及時安撫孩子的情緒,安排專人看護好孩子,直至家長來接。
(一)信息發布響應
當本市發布颱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以下簡稱「氣象災害紅色預警」)時,學校和家長應密切關注廣播、電視、12121氣象服務熱線等公共媒體播發的最新信息,並根據紅色預警發布的不同時段,做好信息發布響應工作:
1.當日22:00前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並在22:00維持,或者當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發布過紅色預警的,市教委將根據官方媒體播發的信息,通過「上海教育督查」簡訊平台向各中小學校、托幼園所、中等職業學校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發送預警響應信息提醒.學校將通過電話、簡訊、微信、「校訊通」、qq群等多種途徑,將次日(或當日)全天停課安排告知學生和家長。
2.在6:00以後至上課前(8:00)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的,市教委將根據官方媒體播發的信息,通過「上海教育督查」簡訊平台向各中小學校、托幼園所、中等職業學校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發送預警響應信息提醒.學校將通過電話、簡訊、微信、「校訊通」、qq群等多種途徑,將學校靈活安排教學活動的通知告知學生和家長。
3.學校上課期間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的,學校將通過電話、簡訊、微信、「校訊通」、qq群等多種途徑,告知家長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4.學校參照市政府《實施意見》要求,自行制定具體應對計劃,完善應急預案,明確應對措施.並通過網站、信息公示欄等形式宣傳市政府《實施意見》,提高教職員工、學生、家長的知曉率.學校組織開展相應的教育培訓活動,向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宣傳解讀《實施意見》,普及氣象災害的基本知識、普及紅色預警信號圖標及標準;知曉紅色預警發布與解除的信息渠道,知曉學校採取的具體應對措施,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增強教職員工、家長的安全責任意識。
(二)教育教學安排
當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時,學校根據市政府《實施意見》的規定,對本校教育教學工作進行合理安排:
1.《實施意見》規定紅色預警發布後各學校全天停課的,學校要兼顧教職員工安全與工作需求,明確應當或無須上班的人員,並及時告知教職員工.應當上班因交通等原因未按時到校的教職員工,要及時與學校負責人聯繫.對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學生,學校要落實人員做好看護與生活安排。
2.《實施意見》規定紅色預警發布後學校靈活安排教學活動的,學校教職員工應按時到校、上崗.學校根據學生到校的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室內教學活動、遊戲.對延誤到校(或未到校)的學生不作遲到(缺課)處理,對不能按時到校的教職工,不作遲到處理。
3.《實施意見》規定紅色預警發布後學校繼續上課的,學校一律停止室外上課及戶外活動,統籌安排好室內教育教學活動,並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三)預警應急響應
1.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發布後,各級各類學校和各區縣教育將行政部門應進入ⅰ級應急響應狀態,園長進入指揮崗位,迅速組織相關人員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電話熱線要及時回應家長的諮詢。
2.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發布後,學校要加強校園安全巡查力度,對教室門窗、戶外裝置、排水系統、在建工地、校內高架電線等部位重點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保障在校師生安全。
3.對於極端天氣原因造成家長晚來接孩子的,則需及時安撫孩子的情緒,安排專人看護好孩子,直至家長來接。
一、學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落實安全工作的責任制。要特別注意預防洪水、大風、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及時掌握災情預測預報,制定各項汛期安全工作措施和應急預案。
二、及時對學校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排查。
1、對因排除學校地質危害、校舍安全隱患工作所引起的學校師生學習、生活不便的問題,做出妥善安置。校要通過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對師生開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強防範意識和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防患於未然。
2、學校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有專人負責,切實落實學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渠道暢通水路暢通。凡因玩忽職守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對學生天氣預警知識的教育。
1、對雨天以及惡劣天氣時學校安全工作作出應急預案。家長接送學生必須按照應急預案執行。
2、各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雨天的安全教育,教會學生了解有關天氣預報的預警知識。並強調讓學生通知家長,在雨天來校接學生要遵守學校的行車要求,聽從指揮,必保安全。
3、凡下大雨天或惡劣天氣,學校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以及行政、辦公室、德育處和當天的值日教師要在校門口以及架空層負責學生的疏導、指揮車輛工作,必須全部到位;教學處要積極協助各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各班主任要積極指導本班學生有秩序地退校,直到本班學生全部安全離校,本人方可離校。
四、要進一步提高對學生游泳安全的管理,明確要求學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到無安全措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對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及時對學校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排查。
1、對因排除學校地質危害、校舍安全隱患工作所引起的學校師生學習、生活不便的問題,做出妥善安置。校要通過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對師生開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強防範意識和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防患於未然。
2、學校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有專人負責,切實落實學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渠道暢通水路暢通。凡因玩忽職守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對學生天氣預警知識的教育。
1、對雨天以及惡劣天氣時學校安全工作作出應急預案。家長接送學生必須按照應急預案執行。
2、各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雨天的安全教育,教會學生了解有關天氣預報的預警知識。並強調讓學生通知家長,在雨天來校接學生要遵守學校的行車要求,聽從指揮,必保安全。
3、凡下大雨天或惡劣天氣,學校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以及行政、辦公室、德育處和當天的值日教師要在校門口以及架空層負責學生的疏導、指揮車輛工作,必須全部到位;教學處要積極協助各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各班主任要積極指導本班學生有秩序地退校,直到本班學生全部安全離校,本人方可離校。
四、要進一步提高對學生游泳安全的管理,明確要求學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到無安全措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對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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