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財產分割糾紛中,先分清財產的屬性(是登記的不動產還是直接可處分的動產),如果是房產(或不動產)糾紛,到房產(不動產)登記地的基層法院起訴;如果是其他財產的糾紛,到被告住所地基層法院起訴.提起訴訟時需要向法院遞交的材料包括:(1)起訴狀,需要寫明原、被告個人信息,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起訴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當事人簽名蓋章和簽署的日期.(2)有相關證據的,應一併提供證據的複印件,證據較多的應附有證據目錄.(3)如果委託有律師的,要提供授權委託書.(4)需要準備相應的訴訟費用。
@zhangming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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