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調整反傾銷的規則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和《關於實施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定》(簡稱反傾銷協議)(以下通稱反傾銷規則).根據反傾銷規則,對傾銷可以採取三種反傾銷措施:臨時措施、價格承諾和反傾銷稅.採取其他措施都違反反傾銷規則.徵收反傾銷稅必須滿足下述三個條件:進口產品存在傾銷;該傾銷對生產同類產品的進口國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傾銷與損害間有因果關係.任何一個條件沒有滿足,都不能徵收反傾銷稅。
@kkyuio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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