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問答
- 答案列表
追溯徵稅的條件:追溯徵稅的條件多選題[朗讀]
反傾銷稅是對傾銷商品所徵收的進口附加稅.當進口國因外國傾銷某種產品,國內產各國徵收傾銷稅的法則差別很大,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第6條關於徵收反傾銷稅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對傾銷商品所徵收的進口附加稅.當進口國因外國傾銷某種產品,國內產業受到損害時,徵收相當於出口國國內市場價格與傾銷價格之間差額的進口稅.目的在於抵制傾銷,保護國內產業。
核定徵收轉查賬徵收,追溯問題,是以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意見為準的,沒有絕對的是否需要,需要聯繫稅務機關的管理員.核定徵收: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情況,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實核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後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徵收稅款的徵收方式.查賬徵收:查賬徵收也稱「查賬計征」或「自報查賬」.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根據自己的財務報表或經營情況,向稅務機關申請其營業額和所得額,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先開繳款書,由納稅人限期向當地代理金庫的銀行繳納稅款。
世界貿易組織調整反傾銷的規則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和《關於實施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定》(簡稱反傾銷協議)(以下通稱反傾銷規則).根據反傾銷規則,對傾銷可以採取三種反傾銷措施:臨時措施、價格承諾和反傾銷稅.採取其他措施都違反反傾銷規則.徵收反傾銷稅必須滿足下述三個條件:進口產品存在傾銷;該傾銷對生產同類產品的進口國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傾銷與損害間有因果關係.任何一個條件沒有滿足,都不能徵收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