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4)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5)提請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覆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7)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覆核的.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zhangxi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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