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對象.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後出生);(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8)社會人員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
@kuaibo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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