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不等於生效.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dengsheng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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