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其實是可以買賣的,當然比商品房的風險來得大.拆遷安置房的買賣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由於安置房沒有房產證,無法過戶,造成買方付了房款,但卻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買方的權益處於一種不確定的狀態.2、因為沒有房產證,造成買方無法確認賣方究竟是不是擬賣房屋的產權人.賣方出示的安置補償協議和房屋之間難以建立關聯.3、賣方將房屋賣一個買家之後,有可能會再賣給其它人,這樣買方就會無端轉入與第三人的官司之中.4、房屋如果升值較多,賣方可能會反悔,買賣合同有被法院判定無效的風險.在此種情況下,其實買方並非處於無保護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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