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作為中國人老百姓的一件大事,一直被社會所關注。2.8日謝娜張傑發律師聲明否認買豪宅跳單上了熱搜,我們姑且不去評論該事件的真偽,普及一下「跳單」的法律知識才是最重要的。
什麼是跳單?
法律中的「跳單」行為又稱「跳中介」,是在中介人向委託人提供中介服務後,委託人利用中介人提供的服務,而甩開中介人私下與相對人訂立合同,或者另行委託其他中介人與相對人訂立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中介合同義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表現為:提供有用的房源信息、帶買方看房、協助雙方商談價格、協助辦理貸款、協助辦理產權過戶等。
如何認定跳單?
在向中介購買房屋時,我們一般會在網上查詢相關房源信息,如58同城,百姓網,貝殼等,待看到自己有意向的房子後,就會打電話聯繫中介,讓他們帶領購房者現場查看,接下來就是雙方見面談判,合適就成交。然而在雙方談判見面的過程中,及其容易引發房主信息泄露導致購買雙方私下會面,跳過中介直接簽訂購房買賣合同。
在法律中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定跳單行為:
1.中介合同是否已經成立並生效,中介是否已經按照約定提供了交易機會,注意,並不一定是簽約書面合同。
2.買房者是否是通過該中介提供的信息和服務而訂立的合同,是認定跳單的關鍵。
跳單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條 委託人在接收中介人的服務後,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誠實守信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不誠信的行為都是對市場交易秩序的破壞,行為必須承擔由此引發的違約責任。
我們買東西會貨比三家,更何況是買房子,同一套房子,我們可能會在好幾個中介那裡去看,每個中介給出的價格也不都是相同,當我們確定了最低價後,並且該中介已經開始為你們的交易進一步服務時,就不應該私自跳單,損害交易秩序。
什麼是跳單?
法律中的「跳單」行為又稱「跳中介」,是在中介人向委託人提供中介服務後,委託人利用中介人提供的服務,而甩開中介人私下與相對人訂立合同,或者另行委託其他中介人與相對人訂立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中介合同義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表現為:提供有用的房源信息、帶買方看房、協助雙方商談價格、協助辦理貸款、協助辦理產權過戶等。
如何認定跳單?
在向中介購買房屋時,我們一般會在網上查詢相關房源信息,如58同城,百姓網,貝殼等,待看到自己有意向的房子後,就會打電話聯繫中介,讓他們帶領購房者現場查看,接下來就是雙方見面談判,合適就成交。然而在雙方談判見面的過程中,及其容易引發房主信息泄露導致購買雙方私下會面,跳過中介直接簽訂購房買賣合同。
在法律中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定跳單行為:
1.中介合同是否已經成立並生效,中介是否已經按照約定提供了交易機會,注意,並不一定是簽約書面合同。
2.買房者是否是通過該中介提供的信息和服務而訂立的合同,是認定跳單的關鍵。
跳單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條 委託人在接收中介人的服務後,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誠實守信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不誠信的行為都是對市場交易秩序的破壞,行為必須承擔由此引發的違約責任。
我們買東西會貨比三家,更何況是買房子,同一套房子,我們可能會在好幾個中介那裡去看,每個中介給出的價格也不都是相同,當我們確定了最低價後,並且該中介已經開始為你們的交易進一步服務時,就不應該私自跳單,損害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