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聚焦了我國已經進入「以城市型社會為主體」的現實,強調了市域在國家治理體系中承上啟下的樞紐作用,對準了城市的複雜性、異質性、矛盾性,突出了市域社會治理的整體性、獨特性、差異性。市域社會治理的核心命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建設有生活、有品位、穩定有序、有活力的宜居宜業城市。
近年來,xx市在市域社會治理方面進行了諸多探索,形成了一些有特色的治理模式。例如,20xx年年初市委印發《關於實行「戰區制、主官上、權下放」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體制機制創新的實施方案》,作為全市「x號改革創新工程」強力推動,逐步形成「一元領導、一體運行、一網覆蓋」的新型社會治理模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這套體制機制迅速響應、持續有力地做好疫情防控基礎工作;關於「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走在全國的前列;持續推進平安城市建設,安全指數位居全國前列;在發起全國第一個社區志願者組織的基礎上推出諸多志願服務品牌,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全市共有xxxx支志願團隊的xxxxxx名志願者參與到社區管控、關愛特殊群體等志願服務工作中,等等。但是,與全國的基本情況一樣,xx市的市域社會治理還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有待提升。
城市社會治理與經濟發展、政治能力、居民素質、資源稟賦密切相關,既面臨全球化的總體競爭,又面臨本區域的複雜性,一定要處理好「系統化治理與單項問題解決的關係」「政治邏輯、市場邏輯與生活邏輯的關係」「黨建引領與社會建構的關係」「城市整體與局部的權責關係」「政治、德治、法治、x與智治的關係」。這也決定了,要探索市域社會治理的示範樣本,既要立足現實,又要連結未來。
第一,做好符合市域特性的頂層設計,建成現代化的市域社會治理體系。長期以來,人們對城市的特性把握不清、對市域社會治理的系統性認識不足。要確定黨委領導下的市域社會治理領導體制與機制,提高市域社會治理的政治勢能,建構符合直轄市特質的統領全局的社會治理政策體系,形成總體改革的浩大聲勢,發揮總體推進的巨大能量。要在科學研判的基礎上進行全域性、全局性的頂層設計,明確市域社會治理的價值導向,確立市域社會治理的戰略路線,統籌謀劃、科學布局,系統化、有步驟地推進全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要發揮直轄市立法權優勢,改革不合時宜的法律法規,深入總結、宣傳和推廣我市的成熟做法並上升為制度規範,鼓勵全市各領域、基層進行社會治理創新。
第二,發揮黨建引領社會治理的作用,補齊社會治理的「社會短板」。「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是市域社會治理體系的總模型。從現實來看,黨建引領在社會治理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市域社會治理需要在黨的領導下推進「一核、兩化、三步走」的路線,其中,「一核」是黨的領導為核心,發揮黨的領導的政治優勢,統籌各層次、各方面的積極力量;「兩化」是推動黨建引領社會治理的政治化和社會化,特別是將黨的建設與社會建設充分融合起來;「三步走」中的第一步是維持基層秩序,第二步是引導社會、培育社會、撬動社會的發展,在此基礎上最終邁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第三步。
要在黨建引領下做好對社會力量的「賦權增能」。近年來,xx市在社會組織培育方面雖然有所進步,但是社會組織的數量和能力仍然有待提升。要下大力氣,培育更多的社區社會組織,提升社會工作者和居民參與能力,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三社聯動」,擴大社區社會組織申請服務專項的範圍,對準居民需求,撬動居民參與社會治理。
第三,推進市域社會治理領域「分類確權」,建構市域社會治理的「權責體系」。在大多城市,市域社會治理的權責體系不清,各個部門散兵作戰,諸多權責分散而缺乏整合。據統計,城市治理至少由九類部門牽頭:政法委、組織部、宣傳部、民政部門、住建部門、愛衛辦、城管部門、食安辦等,分別牽頭文明城市創建、衛生城市建設、社區治理、智慧城市建設和小區治理、園林城市建設、城市綜合管理、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等等。單就社區治理一項工作,就有四十多個黨政群部門與之有關。如果各個部門在具體工作中「各唱各的調、各吹各的號」,則不利於總體落實社會治理的理念。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的要求,市域社會治理亟需全面梳理涉及社會治理的黨政群部門權責,根據不同層級的特點分類確權,明確市級、區級、街鎮三個層面的「有差異的」職能,推動基層「屬地責任」轉向「有限責任」,嚴格執行「權責清單」。推動政府與基層社會(社區)的權責體系改革,街道(鄉鎮)轉向公共服務和公共安全主責,統一調度、安排行政執法力量,探索上級部門在區市一把手委託下「聯合檢查」「聯合考核」,避免多頭領導、職責交叉。推出並嚴格執行「社區准入制」,為社區減負,使基層工作聚焦社會治理。
第四,推進社會治理重心下移,推動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互動治理。城市之治最終要落地於社區,而社區之治往往要落腳於小區。不同的小區面臨不同的問題和利益訴求,一套止步於社區層面的治理模式不能面對情況複雜的小區,社會治理重心勢必下移至最微觀的治理單元,以小區治理為重心撬動整體社會治理改革,推進小區分類治理。與此同時,要破除過度的行政依賴和市場依賴,打破自上而下的行政邏輯、全能主義,引入「社區需求導向」機制,更多地推廣項目制的方式,更多地引入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
第五,動態掌握「國家需求和居民需求」,推進社會治理的供給改革。市域社會治理的基礎是抓准國家與社會的「兩維需求」,在此基礎上把脈問題,提出科學對策。在實際工作中,一些部門往往忙於事務性工作,對市民就業、居住、安全、環境、交往、x等六大需求無意識、缺乏認知,一些決策和行政過程存在「代理主義」,因而在治理過程中失焦、失聰、失效,做無用功。要真正理解「堅持人民性」的意義,將政治話語轉換成實際行動,以人民性統領社會治理,通過大調研、大數據等技術動態、精準地掌握居民需求,全面梳理社會治理的供需體系,推進社會治理的供給改革,最終實現社會治理的「供需平衡」。
近年來,xx市在市域社會治理方面進行了諸多探索,形成了一些有特色的治理模式。例如,20xx年年初市委印發《關於實行「戰區制、主官上、權下放」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體制機制創新的實施方案》,作為全市「x號改革創新工程」強力推動,逐步形成「一元領導、一體運行、一網覆蓋」的新型社會治理模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這套體制機制迅速響應、持續有力地做好疫情防控基礎工作;關於「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走在全國的前列;持續推進平安城市建設,安全指數位居全國前列;在發起全國第一個社區志願者組織的基礎上推出諸多志願服務品牌,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全市共有xxxx支志願團隊的xxxxxx名志願者參與到社區管控、關愛特殊群體等志願服務工作中,等等。但是,與全國的基本情況一樣,xx市的市域社會治理還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有待提升。
城市社會治理與經濟發展、政治能力、居民素質、資源稟賦密切相關,既面臨全球化的總體競爭,又面臨本區域的複雜性,一定要處理好「系統化治理與單項問題解決的關係」「政治邏輯、市場邏輯與生活邏輯的關係」「黨建引領與社會建構的關係」「城市整體與局部的權責關係」「政治、德治、法治、x與智治的關係」。這也決定了,要探索市域社會治理的示範樣本,既要立足現實,又要連結未來。
第一,做好符合市域特性的頂層設計,建成現代化的市域社會治理體系。長期以來,人們對城市的特性把握不清、對市域社會治理的系統性認識不足。要確定黨委領導下的市域社會治理領導體制與機制,提高市域社會治理的政治勢能,建構符合直轄市特質的統領全局的社會治理政策體系,形成總體改革的浩大聲勢,發揮總體推進的巨大能量。要在科學研判的基礎上進行全域性、全局性的頂層設計,明確市域社會治理的價值導向,確立市域社會治理的戰略路線,統籌謀劃、科學布局,系統化、有步驟地推進全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要發揮直轄市立法權優勢,改革不合時宜的法律法規,深入總結、宣傳和推廣我市的成熟做法並上升為制度規範,鼓勵全市各領域、基層進行社會治理創新。
第二,發揮黨建引領社會治理的作用,補齊社會治理的「社會短板」。「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是市域社會治理體系的總模型。從現實來看,黨建引領在社會治理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市域社會治理需要在黨的領導下推進「一核、兩化、三步走」的路線,其中,「一核」是黨的領導為核心,發揮黨的領導的政治優勢,統籌各層次、各方面的積極力量;「兩化」是推動黨建引領社會治理的政治化和社會化,特別是將黨的建設與社會建設充分融合起來;「三步走」中的第一步是維持基層秩序,第二步是引導社會、培育社會、撬動社會的發展,在此基礎上最終邁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第三步。
要在黨建引領下做好對社會力量的「賦權增能」。近年來,xx市在社會組織培育方面雖然有所進步,但是社會組織的數量和能力仍然有待提升。要下大力氣,培育更多的社區社會組織,提升社會工作者和居民參與能力,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三社聯動」,擴大社區社會組織申請服務專項的範圍,對準居民需求,撬動居民參與社會治理。
第三,推進市域社會治理領域「分類確權」,建構市域社會治理的「權責體系」。在大多城市,市域社會治理的權責體系不清,各個部門散兵作戰,諸多權責分散而缺乏整合。據統計,城市治理至少由九類部門牽頭:政法委、組織部、宣傳部、民政部門、住建部門、愛衛辦、城管部門、食安辦等,分別牽頭文明城市創建、衛生城市建設、社區治理、智慧城市建設和小區治理、園林城市建設、城市綜合管理、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等等。單就社區治理一項工作,就有四十多個黨政群部門與之有關。如果各個部門在具體工作中「各唱各的調、各吹各的號」,則不利於總體落實社會治理的理念。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的要求,市域社會治理亟需全面梳理涉及社會治理的黨政群部門權責,根據不同層級的特點分類確權,明確市級、區級、街鎮三個層面的「有差異的」職能,推動基層「屬地責任」轉向「有限責任」,嚴格執行「權責清單」。推動政府與基層社會(社區)的權責體系改革,街道(鄉鎮)轉向公共服務和公共安全主責,統一調度、安排行政執法力量,探索上級部門在區市一把手委託下「聯合檢查」「聯合考核」,避免多頭領導、職責交叉。推出並嚴格執行「社區准入制」,為社區減負,使基層工作聚焦社會治理。
第四,推進社會治理重心下移,推動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互動治理。城市之治最終要落地於社區,而社區之治往往要落腳於小區。不同的小區面臨不同的問題和利益訴求,一套止步於社區層面的治理模式不能面對情況複雜的小區,社會治理重心勢必下移至最微觀的治理單元,以小區治理為重心撬動整體社會治理改革,推進小區分類治理。與此同時,要破除過度的行政依賴和市場依賴,打破自上而下的行政邏輯、全能主義,引入「社區需求導向」機制,更多地推廣項目制的方式,更多地引入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
第五,動態掌握「國家需求和居民需求」,推進社會治理的供給改革。市域社會治理的基礎是抓准國家與社會的「兩維需求」,在此基礎上把脈問題,提出科學對策。在實際工作中,一些部門往往忙於事務性工作,對市民就業、居住、安全、環境、交往、x等六大需求無意識、缺乏認知,一些決策和行政過程存在「代理主義」,因而在治理過程中失焦、失聰、失效,做無用功。要真正理解「堅持人民性」的意義,將政治話語轉換成實際行動,以人民性統領社會治理,通過大調研、大數據等技術動態、精準地掌握居民需求,全面梳理社會治理的供需體系,推進社會治理的供給改革,最終實現社會治理的「供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