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縣委巡察工作要求,結合巡察反饋意見,我鎮逐一進行了整改落實,現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縣委第二巡察組在我鎮召開巡察反饋會後,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反饋意見,及時召開了黨政班子聯席會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黨委書記肖廣洲同志任組長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巡察組反饋的27個問題結合整改建議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鎮黨委為確保整改實效,將鎮黨政聯席會形成的《整改方案》初稿報請縣委巡察辦審核,並根據審核意見再行修改後制定下發了《關於落實縣委第二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11月13日召開了岩汪湖鎮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會,將縣委第二巡察組反饋的27個問題及整改方案向與會人員進行了通報,對具體問題的整改進行了部署,並對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截止目前,我鎮對反饋的27個問題已全面完成整改並銷號。整改過程中整章建制6項,相繼完善或制定了《岩汪湖鎮黨委議事規則》、《岩汪湖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岩汪湖鎮公文制發及來文收辦管理辦法》、《岩汪湖鎮機關財務內務管理制度》、《岩汪湖鎮機關工作管理制度》、《岩汪湖鎮幹部職工年休假制度》。針對具體問題約談3人次,開展任前談話1人次,開展提醒式談話44人次。完成項目轉換落實1項,完成資金撥付69.41萬元。鎮黨委、紀委在完成整改工作的同時,還將在管黨執紀方面進一步完善舉措、加大力度,在確保整改落實取得實效的同時,逐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黨的政治建設。
1.針對「未嚴格貫徹黨內政治生活準則」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11月18日召開了由黨政班子成員及機關支部委員參加的黨政聯席擴大會,會上對巡察問題進行了通報並集中學習了組織生活會的相關知識和《關於新形式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二是明確了機關黨支部組織生活議程及相關要求的細節由黨建辦負責把關指導;三是在擴大會上參會人員針對問題開展了自我批評並對問題整改進行了表態發言;四是針對兩位同志2017年與2016年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雷同的問題,由黨委書記肖廣洲對柳雲嬌、李俊保進行了約談。
2.針對「三重一大」執行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完善了《岩汪湖鎮黨委議事規則》、《岩汪湖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二是對以上規則和細則在11月18日黨政聯席會第二個議題過程進行了通報討論並通過;三是黨委書記肖廣洲就規則和細則的執行提出了明確要求。
3.針對「對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研究貫徹少」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制定了《岩汪湖鎮公文制發及來文收辦管理辦法》;二是11月21日由黨委書記肖廣洲和鎮紀委書記李俊保對部分黨政班子成員和站所長進行集休提醒談話。三是從2018年12月份起規範對上級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的研究、部署、落實、督導,12月份扶貧迎檢工作從接到工作通知至會議研究、分組落實、督促驗收等各個環節嚴格按照鎮黨委要求進行。
4.針對「執行上級政策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鎮黨委書記肖廣洲對動防站站長劉國才進行了任前談話和提醒談話;二是完成了封洲禁牧淘汰牛羊「回頭看」工作,轄區內封洲禁牧淘汰牛羊工作已落實到位,無反彈情況發生。
5.針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深入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針對2017年與2016年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雷同的問題,由黨委書記肖廣洲對柳雲嬌、李俊保進行了約談;二是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強化個人自學作為具體要求,並於12月20日以理論抽考的方式檢驗學習效果。三是召開由黨政班子成員參加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上各班子成員就認領的問題深入地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
6.針對「機關黨支部機構設置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對機關黨支部黨員關係進行了清理,對屬於鎮下派到村的第一書記以及駐村工作隊員的組織關係已轉接到村。對已辦理退休手續組織關係尚未轉到老乾支部或原籍所在地黨組織的退休黨員,已完成組織關係轉。通過清理目前機關黨支部黨員數為48名,機關黨支部設置已符合黨支設置要求。
7.針對「老乾支部活動不經常」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老乾支部完成機構設置、按工作需要配備了相關人員;二是10月份組織老幹部開展了「看發展獻良策」老乾主題活動。
8.針對「意識形態工作欠紮實」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黨政班子組織了意識形態工作專題學習,並對我鎮意識形態現狀進行了分析研究;二是完善了《2018年岩汪湖鎮意識形態工作方案》。
9.針對「幹部工作不嚴謹」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已完善《岩汪湖鎮機關工作管理制度》。二是11月份起由鎮紀委、黨政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同志及時登記通報,年底兌現獎懲。
10.針對「幹部任前談話不經常」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10月29日召開黨委會,對「兩同時」談話制度的落實進行研究,並提出相關要求;二是由黨委書記對新任動防站站長劉國才進行了任前談話。
11.針對「紀委「三轉」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10月29日召開黨委會,對紀委「三轉」問題進行了研究,並調整分工安排,落實專職專責要求。
12.針對「機關工會落實相關制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結合我鎮工會工作實際擬定了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工會活動安排,2018年11月開展了工會成員到企業宣傳、走訪關愛睏難職工家庭等活動。
13.針對「違規研究決策」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12月3日召開了黨政聯席會,專題研究處理黨政聯席會違規研究決策的問題並形成會議決議,凡屬國家政策、上級重大工作任務落實或需黨委、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的決定的事必須按照《岩汪湖鎮黨委議事規則》、《岩汪湖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明確的步驟和要求來進行。
14.針對機關支部未認真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11月18日召開了由黨政班子成員及機關支部委員參加的專題問題通報及業務學習會,集中學習組織生活會的相關知識和《關於新形式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二是由鎮組織委員穰勇對鎮機關黨支部書記關於「三會一課」制度落實提了要求;三是由鎮黨建辦對機關黨支部落實「三會一課」制度進行指導並督促檢查。
15.針對基層黨支部「三會一課」開展有缺失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11月下旬由鎮黨建辦組織基層黨建工作進行了交叉檢查,形成問題清單並予以交辦落實整改;二是完善「三會一課」紀實管理檢查機制並建立檢查台帳。
16.針對「鎮人大工作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對人大工作分管負責人進行了提醒談話;二是12月3日已按要求了鎮人大會議。
17.針對「社會撫養費徵收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對2016年10月以來的32對違法生育對象逐一立案清查;二是對2017年墊付的10名社會撫養費徵收對象補征;三是由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對分管負責人和計生服務站站長進行提醒式談話。
18.針對「違規操作農業保險」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紀委書記約談了農保負責人;二是出台了2018年農業保險方案;三是召開了農保協管員會議部署近期農業保險工作,並對對協管員進行集中提醒談話;四是加強了農業保險到村到戶宣傳力度。
19.針對「滯留扶貧項目資金30萬元,未發揮資金效益」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鎮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分別約談了鎮扶貧分管負責人和村黨支部書記;二是項目已作變更,變更項目已完工驗收並完成了資金撥付。
20.針對「違規挪用勞動保障平台建設資金」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約談了鎮財政分管負責人和財政所長;二是已將平台建設資金用於平台建設。
21.針對「虛列動防站印刷費」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完成對費用開支情況核實工作;二是約談了動防站站長;三是完善了鎮財務管理制度。
22.針對「向非預算單位撥款」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約談了鎮財政分管負責人和財政所長;二是2018年鎮財政支出落實了禁止向非預算單位撥款的規定。
23.針對「固定資產未登記入賬」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鎮長對經辦人員進行提醒式談話;二是已完成登記工作。
24.針對「工程建設項目未辦理政府採購手續50.5萬元」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約談了鎮財政分管負責人和財政所長;二是嚴格落實政府採購相關規定。
25.針對「貧困戶醫保資金3.88萬元撥付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由鎮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約談了鎮扶貧辦主任;二是重新了核實2017年我鎮識別清整後的貧困戶醫保資金撥付情況,經核查無漏撥對象,應撥盡撥。三是已將識別清除後不符合扶貧政策人員的醫保資金用於對貧困人口醫療救助。
26.針對「家畜淘汰補助資金15.38萬元撥付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紀委書記對動防站負責人進行提醒式談話;二是核實了家畜淘汰實效和資金撥付情況。三是對尚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工作對象責令整改,現已完成淘汰任務並完成資金撥付。
27.針對「漢岩公路征拆品補資金50.15萬元撥付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鎮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約談鎮財政分管負責人和財政所長;二是重新核實了征拆實效和資金撥付情況。三是組織專門力量對上級重新調整後的征拆範圍內的征拆對象完成了合法征拆,及時撥付了品補資金。
三、整改產生的效果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巡察反饋意見,結合整改建議認真落實並完成整改工作,從整改工作開展及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召開的情況來看,通過整改產生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效果:
1.以落實問題整改為導向,進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思想是行為的先導,問題的產生必定有思想偏差的存在。針對巡察反饋的27個問題,鎮黨政班子成員對問題逐一進行了認領,並分析了問題產生的根源,明確了下步工作方向。問題涉及單位及人員通過問題的整改,找准了日常工作中的漏洞與不足,對如何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如何確保工作實效指明了方向。達到了巡察體檢、整改治病、以此為戒、促進工作的效果。
2.以規範黨內及行政管理為要求,進一步完善了工作機制修訂了工作制度。結合問題整改,鎮黨委為進一步強化從嚴管黨治黨工作,確立了以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為目標,以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為重點,以黨支部「五化」建設為抓手的工作思路,完善了黨委書記聯點示範、班子成員管線管黨聯村幫帶、支部書記對標創建等「一崗雙責」工作機制;為確保上級政策落實到位、黨委議事和「三重一大」執行、財經管理等合法規範,鎮黨委進一步完善了《岩汪湖鎮黨委議事規則》、《岩汪湖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岩汪湖鎮公文制發及來文收辦管理辦法》、《岩汪湖鎮機關財務內務管理制度》,為下步規範來文辦理、保障政策落地、重大事項議定及完成提供了制度保障。
3.以抓管理強作風為目標,進一步強化了鎮村幹部隊伍管理。在原有的《鎮村幹部管理制度》上完善了《岩汪湖鎮機關工作管理制度》和相關工作考核要求,立行立改的加強了對鎮村幹部隊伍考勤通報,對鎮村幹部履職情況結合工作考核、群眾評價實行獎懲兌現。目前,我鎮鎮村幹部作風煥然一新,機關工作秩序井然有序,村幹部隊伍精神面貌、工作務實程度明顯向好。
4.以責任追究為手段,進一步規範了依法行政促進了工作落實。通過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制度、明確崗位職責,結合整改過程中相關責任追究,為全體鎮村幹部在忠誠履職方面敲響了一記響亮的警鐘,目前全鎮工作形勢正倒逼我鎮各級人員在思想理論、業務技能、工作態度、個人作風等方面不斷自我強化,為後段工作有序開展奠定了紮實基礎。
一、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縣委第二巡察組在我鎮召開巡察反饋會後,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反饋意見,及時召開了黨政班子聯席會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黨委書記肖廣洲同志任組長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巡察組反饋的27個問題結合整改建議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鎮黨委為確保整改實效,將鎮黨政聯席會形成的《整改方案》初稿報請縣委巡察辦審核,並根據審核意見再行修改後制定下發了《關於落實縣委第二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11月13日召開了岩汪湖鎮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會,將縣委第二巡察組反饋的27個問題及整改方案向與會人員進行了通報,對具體問題的整改進行了部署,並對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截止目前,我鎮對反饋的27個問題已全面完成整改並銷號。整改過程中整章建制6項,相繼完善或制定了《岩汪湖鎮黨委議事規則》、《岩汪湖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岩汪湖鎮公文制發及來文收辦管理辦法》、《岩汪湖鎮機關財務內務管理制度》、《岩汪湖鎮機關工作管理制度》、《岩汪湖鎮幹部職工年休假制度》。針對具體問題約談3人次,開展任前談話1人次,開展提醒式談話44人次。完成項目轉換落實1項,完成資金撥付69.41萬元。鎮黨委、紀委在完成整改工作的同時,還將在管黨執紀方面進一步完善舉措、加大力度,在確保整改落實取得實效的同時,逐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黨的政治建設。
1.針對「未嚴格貫徹黨內政治生活準則」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11月18日召開了由黨政班子成員及機關支部委員參加的黨政聯席擴大會,會上對巡察問題進行了通報並集中學習了組織生活會的相關知識和《關於新形式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二是明確了機關黨支部組織生活議程及相關要求的細節由黨建辦負責把關指導;三是在擴大會上參會人員針對問題開展了自我批評並對問題整改進行了表態發言;四是針對兩位同志2017年與2016年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雷同的問題,由黨委書記肖廣洲對柳雲嬌、李俊保進行了約談。
2.針對「三重一大」執行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完善了《岩汪湖鎮黨委議事規則》、《岩汪湖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二是對以上規則和細則在11月18日黨政聯席會第二個議題過程進行了通報討論並通過;三是黨委書記肖廣洲就規則和細則的執行提出了明確要求。
3.針對「對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研究貫徹少」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制定了《岩汪湖鎮公文制發及來文收辦管理辦法》;二是11月21日由黨委書記肖廣洲和鎮紀委書記李俊保對部分黨政班子成員和站所長進行集休提醒談話。三是從2018年12月份起規範對上級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的研究、部署、落實、督導,12月份扶貧迎檢工作從接到工作通知至會議研究、分組落實、督促驗收等各個環節嚴格按照鎮黨委要求進行。
4.針對「執行上級政策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鎮黨委書記肖廣洲對動防站站長劉國才進行了任前談話和提醒談話;二是完成了封洲禁牧淘汰牛羊「回頭看」工作,轄區內封洲禁牧淘汰牛羊工作已落實到位,無反彈情況發生。
5.針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深入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針對2017年與2016年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雷同的問題,由黨委書記肖廣洲對柳雲嬌、李俊保進行了約談;二是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強化個人自學作為具體要求,並於12月20日以理論抽考的方式檢驗學習效果。三是召開由黨政班子成員參加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上各班子成員就認領的問題深入地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
6.針對「機關黨支部機構設置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對機關黨支部黨員關係進行了清理,對屬於鎮下派到村的第一書記以及駐村工作隊員的組織關係已轉接到村。對已辦理退休手續組織關係尚未轉到老乾支部或原籍所在地黨組織的退休黨員,已完成組織關係轉。通過清理目前機關黨支部黨員數為48名,機關黨支部設置已符合黨支設置要求。
7.針對「老乾支部活動不經常」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老乾支部完成機構設置、按工作需要配備了相關人員;二是10月份組織老幹部開展了「看發展獻良策」老乾主題活動。
8.針對「意識形態工作欠紮實」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黨政班子組織了意識形態工作專題學習,並對我鎮意識形態現狀進行了分析研究;二是完善了《2018年岩汪湖鎮意識形態工作方案》。
9.針對「幹部工作不嚴謹」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已完善《岩汪湖鎮機關工作管理制度》。二是11月份起由鎮紀委、黨政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同志及時登記通報,年底兌現獎懲。
10.針對「幹部任前談話不經常」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10月29日召開黨委會,對「兩同時」談話制度的落實進行研究,並提出相關要求;二是由黨委書記對新任動防站站長劉國才進行了任前談話。
11.針對「紀委「三轉」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10月29日召開黨委會,對紀委「三轉」問題進行了研究,並調整分工安排,落實專職專責要求。
12.針對「機關工會落實相關制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結合我鎮工會工作實際擬定了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工會活動安排,2018年11月開展了工會成員到企業宣傳、走訪關愛睏難職工家庭等活動。
13.針對「違規研究決策」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12月3日召開了黨政聯席會,專題研究處理黨政聯席會違規研究決策的問題並形成會議決議,凡屬國家政策、上級重大工作任務落實或需黨委、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的決定的事必須按照《岩汪湖鎮黨委議事規則》、《岩汪湖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明確的步驟和要求來進行。
14.針對機關支部未認真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11月18日召開了由黨政班子成員及機關支部委員參加的專題問題通報及業務學習會,集中學習組織生活會的相關知識和《關於新形式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二是由鎮組織委員穰勇對鎮機關黨支部書記關於「三會一課」制度落實提了要求;三是由鎮黨建辦對機關黨支部落實「三會一課」制度進行指導並督促檢查。
15.針對基層黨支部「三會一課」開展有缺失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11月下旬由鎮黨建辦組織基層黨建工作進行了交叉檢查,形成問題清單並予以交辦落實整改;二是完善「三會一課」紀實管理檢查機制並建立檢查台帳。
16.針對「鎮人大工作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對人大工作分管負責人進行了提醒談話;二是12月3日已按要求了鎮人大會議。
17.針對「社會撫養費徵收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對2016年10月以來的32對違法生育對象逐一立案清查;二是對2017年墊付的10名社會撫養費徵收對象補征;三是由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對分管負責人和計生服務站站長進行提醒式談話。
18.針對「違規操作農業保險」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紀委書記約談了農保負責人;二是出台了2018年農業保險方案;三是召開了農保協管員會議部署近期農業保險工作,並對對協管員進行集中提醒談話;四是加強了農業保險到村到戶宣傳力度。
19.針對「滯留扶貧項目資金30萬元,未發揮資金效益」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鎮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分別約談了鎮扶貧分管負責人和村黨支部書記;二是項目已作變更,變更項目已完工驗收並完成了資金撥付。
20.針對「違規挪用勞動保障平台建設資金」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約談了鎮財政分管負責人和財政所長;二是已將平台建設資金用於平台建設。
21.針對「虛列動防站印刷費」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完成對費用開支情況核實工作;二是約談了動防站站長;三是完善了鎮財務管理制度。
22.針對「向非預算單位撥款」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約談了鎮財政分管負責人和財政所長;二是2018年鎮財政支出落實了禁止向非預算單位撥款的規定。
23.針對「固定資產未登記入賬」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鎮長對經辦人員進行提醒式談話;二是已完成登記工作。
24.針對「工程建設項目未辦理政府採購手續50.5萬元」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約談了鎮財政分管負責人和財政所長;二是嚴格落實政府採購相關規定。
25.針對「貧困戶醫保資金3.88萬元撥付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由鎮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約談了鎮扶貧辦主任;二是重新了核實2017年我鎮識別清整後的貧困戶醫保資金撥付情況,經核查無漏撥對象,應撥盡撥。三是已將識別清除後不符合扶貧政策人員的醫保資金用於對貧困人口醫療救助。
26.針對「家畜淘汰補助資金15.38萬元撥付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紀委書記對動防站負責人進行提醒式談話;二是核實了家畜淘汰實效和資金撥付情況。三是對尚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工作對象責令整改,現已完成淘汰任務並完成資金撥付。
27.針對「漢岩公路征拆品補資金50.15萬元撥付不及時」的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鎮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約談鎮財政分管負責人和財政所長;二是重新核實了征拆實效和資金撥付情況。三是組織專門力量對上級重新調整後的征拆範圍內的征拆對象完成了合法征拆,及時撥付了品補資金。
三、整改產生的效果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巡察反饋意見,結合整改建議認真落實並完成整改工作,從整改工作開展及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召開的情況來看,通過整改產生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效果:
1.以落實問題整改為導向,進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思想是行為的先導,問題的產生必定有思想偏差的存在。針對巡察反饋的27個問題,鎮黨政班子成員對問題逐一進行了認領,並分析了問題產生的根源,明確了下步工作方向。問題涉及單位及人員通過問題的整改,找准了日常工作中的漏洞與不足,對如何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如何確保工作實效指明了方向。達到了巡察體檢、整改治病、以此為戒、促進工作的效果。
2.以規範黨內及行政管理為要求,進一步完善了工作機制修訂了工作制度。結合問題整改,鎮黨委為進一步強化從嚴管黨治黨工作,確立了以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為目標,以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為重點,以黨支部「五化」建設為抓手的工作思路,完善了黨委書記聯點示範、班子成員管線管黨聯村幫帶、支部書記對標創建等「一崗雙責」工作機制;為確保上級政策落實到位、黨委議事和「三重一大」執行、財經管理等合法規範,鎮黨委進一步完善了《岩汪湖鎮黨委議事規則》、《岩汪湖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岩汪湖鎮公文制發及來文收辦管理辦法》、《岩汪湖鎮機關財務內務管理制度》,為下步規範來文辦理、保障政策落地、重大事項議定及完成提供了制度保障。
3.以抓管理強作風為目標,進一步強化了鎮村幹部隊伍管理。在原有的《鎮村幹部管理制度》上完善了《岩汪湖鎮機關工作管理制度》和相關工作考核要求,立行立改的加強了對鎮村幹部隊伍考勤通報,對鎮村幹部履職情況結合工作考核、群眾評價實行獎懲兌現。目前,我鎮鎮村幹部作風煥然一新,機關工作秩序井然有序,村幹部隊伍精神面貌、工作務實程度明顯向好。
4.以責任追究為手段,進一步規範了依法行政促進了工作落實。通過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制度、明確崗位職責,結合整改過程中相關責任追究,為全體鎮村幹部在忠誠履職方面敲響了一記響亮的警鐘,目前全鎮工作形勢正倒逼我鎮各級人員在思想理論、業務技能、工作態度、個人作風等方面不斷自我強化,為後段工作有序開展奠定了紮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