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今年春季學期「雨露計劃」的公告今年春季學期「雨露計劃」補助申請現已開始,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對象轄區內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的學生(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的高職在校生,同樣享受扶持政策,函授、本科(含)以上、初中生、高中生、保留學籍未在校就讀生不予補助)。
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幾種情況:不符合申報「雨露計劃」的幾種情況:非隆陽區戶籍建檔立卡學生、初中學生、高中學生、無學籍學生、就讀證明落款時間不在今年3月以後的。
未按要求提供所需其他材料的。
二、補助標準 就讀普通中(高)職的學生:每生每學期1500元,每年共3000元。
就讀「東西協作」的學生(無需提供任何申請材料):每生每學期2500元,每年共5000元。
三、申報程序1.村委會(社區)、中心學校進行本學期受助申請公告,公告時限:今年3月1日——3月10日。
2.申報學生必須按時將在校生證明(附件1)提供至戶籍所屬村委會(社區)。因疫情未開學的自開學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進行申報(逾期未填報或未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的視為自願放棄)。3.村委會(社區)於今年3月11日——3月30日內收集好就讀證明進行初審後交到鄉鎮(街道)扶貧部門,鄉鎮(街道)審核後完成填制《隆陽區中高等職業學校在讀建檔立卡貧困學生扶貧補助申請花名冊》(電子和紙質)後交鄉鎮中心學校。
4.各鄉鎮(街道)中心學校於今年4月10日前上交材料(電子和紙質)教育局資助中心(接到鄉鎮或街道上交的電子表後必須用自動校驗模板進行核對,確保信息精準)。
5.教育局於今年4月15日前統一報到區扶貧辦,由區扶貧辦通過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對學生進行身份識別。最終確定資助對象後將受助花名冊反饋給各鄉鎮(街道)在村級公共場所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舉報電話:區扶貧辦#######,區教育體育局#######)。
6.自公示期滿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補助資金的發放工作。
四、所需材料(一)首次申請學生需要的材料1.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2.就讀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一份(落款時間必須在今年3月及以後、必須用模板)。
3.戶口簿複印件一份(要有戶主和本人信息)。
4.農村信用社卡複印件一份、卡持卡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附持卡人聯繫電話)。
(二)二次或多次申請過的學生需要的材料1.就讀出具的就讀證明一份(落款時間必須在今年3月及以後)。2.農村信用社銀行卡複印件一份、銀行卡持卡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附持卡人聯繫電話)。
註:所有普通中高職學生和2018屆、2019屆、2020屆「東西協作」學生都需按模板提供在校生證明。
五、舉報電話 區扶貧辦: 區教育體育局:
鄉鎮諮詢電話:
鄉鎮中心諮詢電話:
鄉鎮中心學校諮詢辦理qq群:
一、申請對象轄區內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的學生(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的高職在校生,同樣享受扶持政策,函授、本科(含)以上、初中生、高中生、保留學籍未在校就讀生不予補助)。
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幾種情況:不符合申報「雨露計劃」的幾種情況:非隆陽區戶籍建檔立卡學生、初中學生、高中學生、無學籍學生、就讀證明落款時間不在今年3月以後的。
未按要求提供所需其他材料的。
二、補助標準 就讀普通中(高)職的學生:每生每學期1500元,每年共3000元。
就讀「東西協作」的學生(無需提供任何申請材料):每生每學期2500元,每年共5000元。
三、申報程序1.村委會(社區)、中心學校進行本學期受助申請公告,公告時限:今年3月1日——3月10日。
2.申報學生必須按時將在校生證明(附件1)提供至戶籍所屬村委會(社區)。因疫情未開學的自開學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進行申報(逾期未填報或未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的視為自願放棄)。3.村委會(社區)於今年3月11日——3月30日內收集好就讀證明進行初審後交到鄉鎮(街道)扶貧部門,鄉鎮(街道)審核後完成填制《隆陽區中高等職業學校在讀建檔立卡貧困學生扶貧補助申請花名冊》(電子和紙質)後交鄉鎮中心學校。
4.各鄉鎮(街道)中心學校於今年4月10日前上交材料(電子和紙質)教育局資助中心(接到鄉鎮或街道上交的電子表後必須用自動校驗模板進行核對,確保信息精準)。
5.教育局於今年4月15日前統一報到區扶貧辦,由區扶貧辦通過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對學生進行身份識別。最終確定資助對象後將受助花名冊反饋給各鄉鎮(街道)在村級公共場所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舉報電話:區扶貧辦#######,區教育體育局#######)。
6.自公示期滿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補助資金的發放工作。
四、所需材料(一)首次申請學生需要的材料1.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2.就讀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一份(落款時間必須在今年3月及以後、必須用模板)。
3.戶口簿複印件一份(要有戶主和本人信息)。
4.農村信用社卡複印件一份、卡持卡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附持卡人聯繫電話)。
(二)二次或多次申請過的學生需要的材料1.就讀出具的就讀證明一份(落款時間必須在今年3月及以後)。2.農村信用社銀行卡複印件一份、銀行卡持卡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附持卡人聯繫電話)。
註:所有普通中高職學生和2018屆、2019屆、2020屆「東西協作」學生都需按模板提供在校生證明。
五、舉報電話 區扶貧辦: 區教育體育局:
鄉鎮諮詢電話:
鄉鎮中心諮詢電話:
鄉鎮中心學校諮詢辦理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