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於認真開好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專題民主生活會的通知》(x委通〔2021〕x號)精神和xxxx分局今年民主生活會具體安排,會前,我聚焦教育整頓主題主線,堅持學深悟透,通過個人自學、集體研討和自查自糾等方式,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四史」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等,打牢開好這次民主生活會的思想基礎。同時,聯繫工作實際,深入開展談心談話,廣泛收集和徵求意見建議,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對存在的問題深入查擺分析並深刻剖析問題癥結,現將對照檢查如下:
按照全市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關於「六談」工作要求,現做如下對照檢查:
一、對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認識。
今年是建黨100周年,也是「十四五」開局起步之年。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堅持全面從嚴管黨治警、推進政法隊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推動政法隊伍緊跟時代步伐、在新時代履行好職責使命的必然要求。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著力補齊政法隊伍依法履職中的短板弱項,不斷提升政法幹警專業化能力,為助推「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作出更大貢獻的「關鍵之舉」。作為一名政法幹警,我將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以本次教育整頓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建設,不足精神之「鈣」,不斷提高應對風險挑戰的能力水平,切實守護好一域之安全穩定促大局之安全穩定,切實將教育整頓實效轉化為工作質效。
二、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是在抓好理論武裝上的有「落差」。作為區公安分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平時接觸黨的理論知識比較多,不自覺地把理論學習當成了「軟任務」,抓得時緊時松,理論學習不深入不系統。如,對「新發展理念」「三大攻堅戰」「新舊動能轉換」以及《中國共產黨史》《新中國史》等方面的文件和書籍,往往是簡單了解、缺乏深入研究,距離「學懂弄通做實」的要求還有差距。--、中央政法工作會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會召開後,只參與了集中學習,主動開展自學的時間較少,在結合分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際思考推進紀檢監察工作方面還不深入。沒有把理論學習放到「提升政治素質、把握政治方向、增強政治定力」的高度來看待,未能做到與時俱進、常學常新。二是維護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敏銳性不強。有時存在關係不大的思想,只要大方向不偏即可,不重視日常工作中的一些苗頭性問題,比如,對部分黨員幹部中關於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錯誤言行,沒有及時嚴厲地批評教育,缺少足夠的警惕。三是開展自查自糾的主動性不強。總是要求大家嚴守紀律、從嚴治警、不出雜音,自己也表態很好,但在貫徹上級決策部署,有時理解意圖不夠準確、對標執行不夠到位、自查自糾各環節工作落地落實不夠精準,無形中出現偏差、打了折扣。
二是在錘鍊擔當精神上有「偏差」。工作上能夠認真履行職責,認真落實上級關於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的指示要求,積極抓好工作落實。存在主要問題:一是思想認識不深。對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理解不夠透徹,面對持續向好的疫情防控形勢,逐步恢復的生產生活秩序,內心出現樂觀情緒、麻痹思想,存在鬆懈麻痹思想,抓疫情防控工作有時還存在重眼前、輕長遠。如:指導局機關各單位(部門)和轄區各派出所開展流動人員排查工作力度不夠,對分管科室人員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抓得不嚴等,對可能帶來的隱患認識不足。二是擔當意識不強。工作中存在求穩怕變思想,不求出成績、只要不出問題,遇到難題還存在等靠思想,經常依賴上級指示幫助,有時會迴避矛盾問題,該擔的責任沒有主動擔起來。如:開展警風監督工作中,走訪入戶時沒有全面覆蓋轄區群眾,偶爾存在「選擇性」走訪。三是監督檢查不全。對分局中心工作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力度不夠,質量不高。存在「差不多、過得去」的思想,工作滿足於部署了、要求了、完成了,沒有形成閉環機制。沒有發揮好監督保障執行作用。如,對區委安排常態化疫情防控、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行動」、信訪維穩等中心工作監督不力,沒有完全發揮分局紀委監督作用,導致相關科室、鄉鎮工作推進遲緩。
三是在樹立全局觀念上有「溫差」。能夠認真學習黨的--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十四五」時期省委「xxx」、市委「xxx」和區委「xxx」思路精神,深刻領會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的重大意識和實踐要求。存在主要問題:一是工作缺乏前瞻性。主要表現在:在學習貫徹新發展理念、省委提出的「工業強省」、市委提出的「大產業大融合」和區委提出的「10大工程」等戰略安排和思路精神等方面,沒有深刻把握其中的觀念、方法,導致對今年和今後一段時期的工作科學謀劃不夠,前瞻性不強。如,在工作推進中,僅僅是按照區紀委監委工作要求和局黨委工作安排來按部就班開展工作,但在如何運用「系統觀念」來謀劃和推進當前及長遠工作方面,沒有充分結合基層公安工作機制建設上的短板、瓶頸問題查找不全,破立並舉的能力不強、思路不寬。二是調研缺乏深入性。對新階段下如何強化和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健全治理體系,缺乏深入調研。如,對「十四五」期間如何從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角度,賦能基層社會治理方面,沒有進行深入調研和全面總結。三是思路缺乏創新性。貫徹新發展理念不夠積極,在創新舉措方面不夠大膽,還沒有跳出一時一事的圈子,對全局的長遠的關注不夠、思考不深、把握不准。如,在如何豐富「綜治中心」內涵上面,為局黨委領導科學決策出謀劃策不到位。
四是在踐行宗旨觀念上有「分差」。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作風不夠紮實,有時到基層滿足於聽彙報、看材料。如,向基層要情況多,給知識、給信息少,不能很好地盡到服務的職責;對於城鎮解困、對口幫扶等活動,有時忙於事務性工作比較多,集中精力深入基層、解決問題不多。又如,對群眾觀念還只是停留在原則性的理解,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老百姓的根本利益還沒有在現實思想中真正得到確立和強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淡薄。自己身在政法系統,少不了要接待到人民群眾來單位反映問題,一般認為不屬於自己分管的範圍,而不去關心群眾的事項,多問一句話,提供建議更是沒有,甚至有為自己遠離麻煩的思想,很顯然與黨的群眾觀念相差甚遠。
五是在奮力開拓創新上有「時差」。對標先進人物在工作實績上還有差距,工作標準樹的不高,有著應付思想。尤其是在向英模學習上,自己在學習他們的工作方法上還有很多需要深入思考的地方。發現自己身上堅守初心、艱苦奮鬥的精神方面還有不足,缺少英模那樣敢於拼搏,不幹成功誓不罷休的韌勁。對標先進人物在思想上也有差距,自己在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一言一行不注意,經常把自己混同於一般同志和群眾,在工作忙時也會有怨言,沒有起到應有的表率作用。
三、分管部門存在的傾向性問題。
自己分管局紀檢監察工作,目前分局紀委事多人少,幹警年紀偏大,知識更新能力不足,又長期得不到提拔,因此多了一些老人思想,主動創新工作的積極性不高。
一是工作積極性不強。個別存在「事兒來了先等一等、躲一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遇到工作始終不敢放手去做,無論多麼緊急的任務,仍一味地等待領導的指示。特別是在工作中任務繁重的時候,更是會產生懼怕擔責、逃避工作的思想。經自己檢視,這類問題也是存在,作為分管領導,沒有起到示範帶動作用。
二是工作合格率不高。個別同志在一個崗位上呆久了,工作總是依賴老辦法老經驗去解決,存在標準不高、能應付即可的現象。甚至瞻前顧後,猶豫不決。比如,近期的教育整頓工作任務中,個別科室工作的質量不高,難以達到上級要求。
三是管理科學性不夠。存在執行力不強的問題,制定出台了不少「從嚴治警」的規章制度,但仍然有個別幹警的執行意識不嚴,導致制度一定程度上流於形式。如,工作管理上的檔案管理、紀律考勤等,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未達到扁平化管理。
四、「三個規定」的落實情況。
本人嚴格遵守《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等文件規定,並將「三個規定」精神傳達到我所分管的每一位幹警,引導幹警深入學習領會、準確把握,將「三個規定」的各項具體要求貫穿各項工作,確保幹警對「三個規定」的思想認識到位、執行到位。
五、違規經商辦企業的情況。
本人及家屬均不存在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入股的情況。
六、談本單位政治生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警示教育開展不夠入腦入心。對幹部廉政思想教育不重視,滿足於觀看警示教育片、簡單剖析案例,形式陳舊,效果不好,未真正起到震懾和警醒的作用。如,觀看警示教育片,只是走馬觀花地進行觀看,沒有從紀委書記的角度為全體黨員幹部職工作深入細緻的剖析,沒有起到很好的教育效果,沒有真正起到振聾發聵的作用。二是監督專責履行不到位。運用「第一種形態」的實踐仍較為缺乏,沒有深化運用到具體工作中來。如,對各科室(所)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仍然沒有及時抓早抓小,班子內部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活動不夠。三是落實黨風廉政與幹部談心談話不夠。談心談話溝通交流做的不夠,平時主動與黨員幹部談心談話較少,方式方法簡單,接觸時談工作的多。如,對涉及黨員幹部思想、生活的問題談得較少,開展提醒談話的效果不明顯,對幹部思想、作風、紀律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重視還不夠,談心談話的效應發揮得不好。
七、存在問題產生原因。
綜合分析本人檢視問題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理論武裝不紮實。運用科學理論改造主觀世界思考較少,從思想深處武裝不夠系統、不夠徹底,沒有真正打牢理想信念的根子;缺乏從黨性觀念和世界觀改造的高度來端正「總開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聯繫實際不緊密,對政治理論的學習理解沒有與實際緊密結合,沒有發揮理論的指導作用,單純為了學習而學習,指導實踐不准。
(二)政治學習有鬆懈。認為受黨培養多年,思想成熟、經驗豐富,主觀世界和政治立場不會出現較大的問題。因而,工作中過多地把精力投入到日常事務中,學習的主動性、緊迫性減弱,對中央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難以沉下心來系統全面地學習研究,導致在運用政策理論把握形勢、分析問題、謀劃對策等方面的水平不高。
(三)組織觀念不緊實。面對繁重的工作任務,沒有統籌好抓業務工作與黨性鍛鍊的關係,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調安排多,身體力行少,在虛心聽取和接受同志們和基層群眾的批評建議方面流於形式。
(四)宗旨意識有退化。出現聯繫服務群眾不夠經常、調查研究不深不透等問題,根源在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得不牢,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的問題。對標xxx、xxx、xxx、xxx等先進英模,奉獻精神還有差距,沒有真正及時回應好群眾關切。
(五)監管教育不嚴實。之所以存在抓作風建設的持續性不強等問題,根源上是對從嚴治黨認識還不深刻,持之以恆改進作風的勁頭不足,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存在教育、監管、懲處不到位的問題。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學習上下硬功夫。堅持做到以學促查、以學促改、邊學邊改,不斷築牢教育整頓的思想基礎。紮實做好自查評估,主動對標對表學習教育環節評估要求,按照「三看」標準,一項一項仔細對照,儘快查漏補缺,努力提升學習質量,積極創新學習教育方式和載體,紮實把「我為群眾辦實事」融入政法全過程,不斷提升群眾的滿意度。
二是在查改上下硬功夫。精準對標黨規黨紀、法律法規,把「六大頑瘴痼疾」作為必查重點,深入開展自查自糾,持續查找問題,明確整改方向。深刻理解領會《關於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適用「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的意見》,在精準把握政策上下功夫。
三是在整治上下硬功夫。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制約新時代政法工作的難點堵點,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分類施策,對症下藥。堅持即查即治、邊查邊治、限期整治,及時跟進對策措施,問題沒解決的絕不放過。堅持去除「病根」,舉一反三,推動共性問題與個性問題、顯性問題與深層問題一起解決,確保整治有長效、不反彈。
四是在從嚴上下硬功夫。堅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認真履行監督首則,協助黨工委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帶頭執行各項紀律規定,對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幹部及時「咬耳扯袖」,從源頭上杜絕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把日常教育與有效監督結合起來,定期進行談心談話、交心交流,及時幫助同志們解決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實際困難和具體問題,努力營造團結緊張、嚴肅活潑的工作環境。
按照全市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關於「六談」工作要求,現做如下對照檢查:
一、對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認識。
今年是建黨100周年,也是「十四五」開局起步之年。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堅持全面從嚴管黨治警、推進政法隊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推動政法隊伍緊跟時代步伐、在新時代履行好職責使命的必然要求。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著力補齊政法隊伍依法履職中的短板弱項,不斷提升政法幹警專業化能力,為助推「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作出更大貢獻的「關鍵之舉」。作為一名政法幹警,我將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以本次教育整頓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建設,不足精神之「鈣」,不斷提高應對風險挑戰的能力水平,切實守護好一域之安全穩定促大局之安全穩定,切實將教育整頓實效轉化為工作質效。
二、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是在抓好理論武裝上的有「落差」。作為區公安分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平時接觸黨的理論知識比較多,不自覺地把理論學習當成了「軟任務」,抓得時緊時松,理論學習不深入不系統。如,對「新發展理念」「三大攻堅戰」「新舊動能轉換」以及《中國共產黨史》《新中國史》等方面的文件和書籍,往往是簡單了解、缺乏深入研究,距離「學懂弄通做實」的要求還有差距。--、中央政法工作會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會召開後,只參與了集中學習,主動開展自學的時間較少,在結合分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際思考推進紀檢監察工作方面還不深入。沒有把理論學習放到「提升政治素質、把握政治方向、增強政治定力」的高度來看待,未能做到與時俱進、常學常新。二是維護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敏銳性不強。有時存在關係不大的思想,只要大方向不偏即可,不重視日常工作中的一些苗頭性問題,比如,對部分黨員幹部中關於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錯誤言行,沒有及時嚴厲地批評教育,缺少足夠的警惕。三是開展自查自糾的主動性不強。總是要求大家嚴守紀律、從嚴治警、不出雜音,自己也表態很好,但在貫徹上級決策部署,有時理解意圖不夠準確、對標執行不夠到位、自查自糾各環節工作落地落實不夠精準,無形中出現偏差、打了折扣。
二是在錘鍊擔當精神上有「偏差」。工作上能夠認真履行職責,認真落實上級關於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的指示要求,積極抓好工作落實。存在主要問題:一是思想認識不深。對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理解不夠透徹,面對持續向好的疫情防控形勢,逐步恢復的生產生活秩序,內心出現樂觀情緒、麻痹思想,存在鬆懈麻痹思想,抓疫情防控工作有時還存在重眼前、輕長遠。如:指導局機關各單位(部門)和轄區各派出所開展流動人員排查工作力度不夠,對分管科室人員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抓得不嚴等,對可能帶來的隱患認識不足。二是擔當意識不強。工作中存在求穩怕變思想,不求出成績、只要不出問題,遇到難題還存在等靠思想,經常依賴上級指示幫助,有時會迴避矛盾問題,該擔的責任沒有主動擔起來。如:開展警風監督工作中,走訪入戶時沒有全面覆蓋轄區群眾,偶爾存在「選擇性」走訪。三是監督檢查不全。對分局中心工作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力度不夠,質量不高。存在「差不多、過得去」的思想,工作滿足於部署了、要求了、完成了,沒有形成閉環機制。沒有發揮好監督保障執行作用。如,對區委安排常態化疫情防控、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行動」、信訪維穩等中心工作監督不力,沒有完全發揮分局紀委監督作用,導致相關科室、鄉鎮工作推進遲緩。
三是在樹立全局觀念上有「溫差」。能夠認真學習黨的--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十四五」時期省委「xxx」、市委「xxx」和區委「xxx」思路精神,深刻領會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的重大意識和實踐要求。存在主要問題:一是工作缺乏前瞻性。主要表現在:在學習貫徹新發展理念、省委提出的「工業強省」、市委提出的「大產業大融合」和區委提出的「10大工程」等戰略安排和思路精神等方面,沒有深刻把握其中的觀念、方法,導致對今年和今後一段時期的工作科學謀劃不夠,前瞻性不強。如,在工作推進中,僅僅是按照區紀委監委工作要求和局黨委工作安排來按部就班開展工作,但在如何運用「系統觀念」來謀劃和推進當前及長遠工作方面,沒有充分結合基層公安工作機制建設上的短板、瓶頸問題查找不全,破立並舉的能力不強、思路不寬。二是調研缺乏深入性。對新階段下如何強化和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健全治理體系,缺乏深入調研。如,對「十四五」期間如何從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角度,賦能基層社會治理方面,沒有進行深入調研和全面總結。三是思路缺乏創新性。貫徹新發展理念不夠積極,在創新舉措方面不夠大膽,還沒有跳出一時一事的圈子,對全局的長遠的關注不夠、思考不深、把握不准。如,在如何豐富「綜治中心」內涵上面,為局黨委領導科學決策出謀劃策不到位。
四是在踐行宗旨觀念上有「分差」。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作風不夠紮實,有時到基層滿足於聽彙報、看材料。如,向基層要情況多,給知識、給信息少,不能很好地盡到服務的職責;對於城鎮解困、對口幫扶等活動,有時忙於事務性工作比較多,集中精力深入基層、解決問題不多。又如,對群眾觀念還只是停留在原則性的理解,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老百姓的根本利益還沒有在現實思想中真正得到確立和強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淡薄。自己身在政法系統,少不了要接待到人民群眾來單位反映問題,一般認為不屬於自己分管的範圍,而不去關心群眾的事項,多問一句話,提供建議更是沒有,甚至有為自己遠離麻煩的思想,很顯然與黨的群眾觀念相差甚遠。
五是在奮力開拓創新上有「時差」。對標先進人物在工作實績上還有差距,工作標準樹的不高,有著應付思想。尤其是在向英模學習上,自己在學習他們的工作方法上還有很多需要深入思考的地方。發現自己身上堅守初心、艱苦奮鬥的精神方面還有不足,缺少英模那樣敢於拼搏,不幹成功誓不罷休的韌勁。對標先進人物在思想上也有差距,自己在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一言一行不注意,經常把自己混同於一般同志和群眾,在工作忙時也會有怨言,沒有起到應有的表率作用。
三、分管部門存在的傾向性問題。
自己分管局紀檢監察工作,目前分局紀委事多人少,幹警年紀偏大,知識更新能力不足,又長期得不到提拔,因此多了一些老人思想,主動創新工作的積極性不高。
一是工作積極性不強。個別存在「事兒來了先等一等、躲一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遇到工作始終不敢放手去做,無論多麼緊急的任務,仍一味地等待領導的指示。特別是在工作中任務繁重的時候,更是會產生懼怕擔責、逃避工作的思想。經自己檢視,這類問題也是存在,作為分管領導,沒有起到示範帶動作用。
二是工作合格率不高。個別同志在一個崗位上呆久了,工作總是依賴老辦法老經驗去解決,存在標準不高、能應付即可的現象。甚至瞻前顧後,猶豫不決。比如,近期的教育整頓工作任務中,個別科室工作的質量不高,難以達到上級要求。
三是管理科學性不夠。存在執行力不強的問題,制定出台了不少「從嚴治警」的規章制度,但仍然有個別幹警的執行意識不嚴,導致制度一定程度上流於形式。如,工作管理上的檔案管理、紀律考勤等,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未達到扁平化管理。
四、「三個規定」的落實情況。
本人嚴格遵守《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等文件規定,並將「三個規定」精神傳達到我所分管的每一位幹警,引導幹警深入學習領會、準確把握,將「三個規定」的各項具體要求貫穿各項工作,確保幹警對「三個規定」的思想認識到位、執行到位。
五、違規經商辦企業的情況。
本人及家屬均不存在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入股的情況。
六、談本單位政治生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警示教育開展不夠入腦入心。對幹部廉政思想教育不重視,滿足於觀看警示教育片、簡單剖析案例,形式陳舊,效果不好,未真正起到震懾和警醒的作用。如,觀看警示教育片,只是走馬觀花地進行觀看,沒有從紀委書記的角度為全體黨員幹部職工作深入細緻的剖析,沒有起到很好的教育效果,沒有真正起到振聾發聵的作用。二是監督專責履行不到位。運用「第一種形態」的實踐仍較為缺乏,沒有深化運用到具體工作中來。如,對各科室(所)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仍然沒有及時抓早抓小,班子內部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活動不夠。三是落實黨風廉政與幹部談心談話不夠。談心談話溝通交流做的不夠,平時主動與黨員幹部談心談話較少,方式方法簡單,接觸時談工作的多。如,對涉及黨員幹部思想、生活的問題談得較少,開展提醒談話的效果不明顯,對幹部思想、作風、紀律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重視還不夠,談心談話的效應發揮得不好。
七、存在問題產生原因。
綜合分析本人檢視問題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理論武裝不紮實。運用科學理論改造主觀世界思考較少,從思想深處武裝不夠系統、不夠徹底,沒有真正打牢理想信念的根子;缺乏從黨性觀念和世界觀改造的高度來端正「總開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聯繫實際不緊密,對政治理論的學習理解沒有與實際緊密結合,沒有發揮理論的指導作用,單純為了學習而學習,指導實踐不准。
(二)政治學習有鬆懈。認為受黨培養多年,思想成熟、經驗豐富,主觀世界和政治立場不會出現較大的問題。因而,工作中過多地把精力投入到日常事務中,學習的主動性、緊迫性減弱,對中央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難以沉下心來系統全面地學習研究,導致在運用政策理論把握形勢、分析問題、謀劃對策等方面的水平不高。
(三)組織觀念不緊實。面對繁重的工作任務,沒有統籌好抓業務工作與黨性鍛鍊的關係,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調安排多,身體力行少,在虛心聽取和接受同志們和基層群眾的批評建議方面流於形式。
(四)宗旨意識有退化。出現聯繫服務群眾不夠經常、調查研究不深不透等問題,根源在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得不牢,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的問題。對標xxx、xxx、xxx、xxx等先進英模,奉獻精神還有差距,沒有真正及時回應好群眾關切。
(五)監管教育不嚴實。之所以存在抓作風建設的持續性不強等問題,根源上是對從嚴治黨認識還不深刻,持之以恆改進作風的勁頭不足,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存在教育、監管、懲處不到位的問題。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學習上下硬功夫。堅持做到以學促查、以學促改、邊學邊改,不斷築牢教育整頓的思想基礎。紮實做好自查評估,主動對標對表學習教育環節評估要求,按照「三看」標準,一項一項仔細對照,儘快查漏補缺,努力提升學習質量,積極創新學習教育方式和載體,紮實把「我為群眾辦實事」融入政法全過程,不斷提升群眾的滿意度。
二是在查改上下硬功夫。精準對標黨規黨紀、法律法規,把「六大頑瘴痼疾」作為必查重點,深入開展自查自糾,持續查找問題,明確整改方向。深刻理解領會《關於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適用「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的意見》,在精準把握政策上下功夫。
三是在整治上下硬功夫。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制約新時代政法工作的難點堵點,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分類施策,對症下藥。堅持即查即治、邊查邊治、限期整治,及時跟進對策措施,問題沒解決的絕不放過。堅持去除「病根」,舉一反三,推動共性問題與個性問題、顯性問題與深層問題一起解決,確保整治有長效、不反彈。
四是在從嚴上下硬功夫。堅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認真履行監督首則,協助黨工委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帶頭執行各項紀律規定,對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幹部及時「咬耳扯袖」,從源頭上杜絕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把日常教育與有效監督結合起來,定期進行談心談話、交心交流,及時幫助同志們解決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實際困難和具體問題,努力營造團結緊張、嚴肅活潑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