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左雲縣委轉發《左雲縣人大會黨組關於做好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左發[20xx]4號)精神,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現對我鎮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次換屆選舉工作,是全鎮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
義民主政治建設,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把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結合起來,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保證換屆選舉工作順利完成,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奠定堅實的基礎,為建設全省先進、全縣一流的新雲興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根據市、縣委的安排,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這次縣、鄉鎮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自今年2月13日開始部署,4月底前選出代表,5月底前召開新一屆縣、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按照這一安排,這次換屆選舉工作分六個階段進行,具體步驟為:
4月29日(農曆三月十三日)為全鎮選舉日。
第一階段:從2月13日起,至3月10日止,歷時26天。主要任務是,認真傳達貫徹省、市、縣關於縣鄉人大同步換屆選舉工作會議精神,成立鎮、村、街道換屆選舉組織和工作機構,配齊工作人員,制定換屆工作方案,提出來安排意見,召開鎮換屆工作會議。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廣泛開展以憲法、選舉法、地方組織法、代表法等為重點內容的宣傳發動,讓廣大選民和代表明確這次換屆的目的和重大意義,積極參加選舉,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
第二階段:從3月11日起,至4月9日止,歷時30天。主要任務是:劃分選區和做好選民登記工作。在這一階段,鎮選舉委員會和各村、街道,選舉工作組要按照便於選民參加選舉活動,便於選民了解代表和代表聯繫選民,便於選民監督代表的原則分別劃分選區。選區的大小,按每一選區一至三名代表劃分,選區可以按居住狀況劃分,也可以按生產、事業單位、工作單位劃分,城鎮各選區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應當大體相等;農村各選區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也應當大體相等。各村、街道要統一做好選民登記工作,凡年滿十八周歲(公曆1989年4月29日,農曆1989年3月24日零點以前出生)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能根據自己的意願行使民主權利的公民,均應進行選民登記。選民登記要按選區進行,各選區要嚴格按照《選舉法》第六章的規定進行。尤其要採取積極措施,搞好農村流動人口和城鎮下崗職工的選民登記和組織參選工作,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錯登。登記就緒後,務於4月9日前,即在選舉日20日前(法定時間)各選區要公布選民名單,實行憑選民證參加投票選舉的,應當發給選民證。
第三階段:從4月10日起,至4月14日止,歷時5天。主要任務是:要按照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推薦代表侯選人。各政黨、人民黨體或者選民聯合提出的侯選人都應列入代表侯選人名單,並如實向選民介紹侯選人情況。提名、推薦的代表侯選人,經選舉委員公審查無誤後,務於4月14日前,即在選舉日的15日以前(法定時間)公布。
第四階段:從4月15日起,至4月24日止,歷時10天。主要任務是:由各選區的選民小組反覆醞釀、討論、協商,根據較多數選民的意見,以多於應選名額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確定正式代表侯選人名單,並在4月24日前即在選舉日的5日以前(法定時間)公布。
第五階段:從4月25日起,至4月29日止,歷時5天。主要任務是:做好選舉和選舉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製作投票箱,印製選票,布臵選舉會場以及充分發動選民,積極參加選舉等,4月29日(法定日)選舉產生正式代表。
第六階段:召開新一屆縣、鄉鎮人大第一次會議(2007年5月9日—5月31日)。主要任務是完成召開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依法進行選舉,上報選舉結果等工作。
三、代表名額、構成和素質要求
(一)代表名額。
根據選舉法規定,縣十四屆人大會對全縣、鄉級人大的代表名額已作出決定,新一屆縣級人大代表名額不再變動,我鎮鄉人大代表名額為65名。我鎮縣人大代表名額,已經縣第十四屆人大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確定為46名。
(二)代表結構。
選舉產生的代表首先應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確保來自基層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黨外人士、婦女及少數民族代表在人大代表中占有適當的比例。縣級人大代表中,中共黨員不超過65%,婦女代表不低於25%。鄉級人大代表中,中共黨員不超過65%,農民代表不少於60%,婦女代表不低於25%,其他方面的代表比例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確定。各級人大代表儘量不要交叉,代表中領導幹部的人數不宜過多,連任的人大代表不應少於1/3,以保持人大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三)代表素質。
人大代表應具備與執行代表職務相適應的政治素質、文化素質和法律素質。要把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努力實踐「三個代表」要求,密切聯繫人民群眾,具有較強的代表履職能力的公民作為代表侯選人推薦。不要將人大代表作為榮譽職務來照顧安排。
四、換屆選舉工作中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操作。在選民登記、選區劃分、提名醞釀、確定代表侯選人、投票選舉以及召開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等各個階段和各個環節,都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不能簡單從事,防止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發生。
(二)保障流動人口的選舉權利。鎮和街道村兩級選舉工作機構要依照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把選民登記和組織選舉工作做細、做實,切實保障流動人口原則上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參加選舉,無工作單位的在戶口所在地參加選舉。選舉期間臨時在外工作、居住的選民,有條件的回原選區參加選舉,凡不能回原選區參加選舉的選民可以書面委託有選舉權的原選區選民代為投票。選民實際上已經遷居縣外一年以上,但沒有遷出戶口的,在取得原選區選民資格證明以後,可以在原戶口所在地參加選舉,也可以在現居住地參加選舉。縣、鄉鎮選舉委員會要在流動人口中廣泛進行宣傳,使參選者明白參加選舉的意義、具體途徑和法定程序,積極主動地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利。
(三)介紹好代表侯選人的情況。對代表侯選人的了解和認識是選項民作出投票選擇的基礎,選舉委員會要有組織、有秩序地統一向選民介紹侯選人的情況。介紹內容要充實,方法要多樣,防止簡單化。條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安排侯選人與選民見面,讓侯選人介紹自己的情況,回答選民的問題。選舉日必須停止對代表候選人的介紹。通過深入細緻的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積極引導選項民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參加選舉,切實防止並及時糾正各種違反法律規定的參選活動和代表候選人單獨開展自我宣傳的競選活動,維護人民代表大會和人大換屆選舉的尊嚴,確保選舉活動依法有序進行。
(四)依法做好提出縣、鄉兩級國家機關領導成員候選人工作和選舉工作。在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上,要依法制定好選舉辦法,正確處理好組織提名和代表提名的關係,堅持差額選舉原則,依法選舉縣、鄉兩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要保持鄉鎮領導班子在任期內的相對穩定,尊重選民和代表的選舉權利。
(五)防止和及時處理各種違法行為。要認真貫徹執。
行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杜絕換屆選舉中的不正之風,切實保障選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要注意防止和及時處理各種違法行為,嚴禁賄選,嚴防家族、宗教勢力干預和操縱選舉,嚴懲黑惡勢力干擾破壞選舉。對以金錢或者其它財物賄賂選民或者代表的;對以暴力、威脅、欺騙等手段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利的;對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的;對控告、檢舉選舉中違法行為的人進行壓制、報復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國家工作人員有上述行為的,要從嚴懲處。
(六)保證選舉所需經費。按照選舉法的規定,鄉鎮人大換屆選舉經費由國庫存開支。鄉鎮政府要保證落實這次換屆選舉的經費,確保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五、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
這次縣、鄉鎮人大是同步換屆選舉,涉及選民多,工作量大,將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鎮黨委成立換屆選舉工作領導組,統一領導全鎮換屆選舉工作。
按照《選舉法》和《山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規定,鄉鎮應設立選舉委員會,鄉鎮選舉委員會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黨、政黨、人民黨體的負責人五至七人員組成。鄉鎮選舉委員會,由縣人大會任命,在縣人大會的領導下,主持本級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選區設立選舉工作組,由鄉鎮選舉委員會決定,做好換屆選舉的有關工作。
要認真負責地向選舉委員會或者人民代表大公主席黨提供候選人的有關情況,準確全面介紹候選人。要及早做好領導班子人選的考察推薦工作。需要推薦為人大代表的,應在提名推薦代表候選人前落實到選舉單位或選區。
要加強對換屆選舉宣傳工作的領導,牢牢把握輿論主導權。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正確引導選民和代表依法參加選舉,為換屆選舉營造良好的社會理論氛圍。對於具體的法律問題,專業問題要多與選舉委員會有關工作機構溝通。
一、指導思想
本次換屆選舉工作,是全鎮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
義民主政治建設,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把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結合起來,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保證換屆選舉工作順利完成,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奠定堅實的基礎,為建設全省先進、全縣一流的新雲興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根據市、縣委的安排,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這次縣、鄉鎮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自今年2月13日開始部署,4月底前選出代表,5月底前召開新一屆縣、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按照這一安排,這次換屆選舉工作分六個階段進行,具體步驟為:
4月29日(農曆三月十三日)為全鎮選舉日。
第一階段:從2月13日起,至3月10日止,歷時26天。主要任務是,認真傳達貫徹省、市、縣關於縣鄉人大同步換屆選舉工作會議精神,成立鎮、村、街道換屆選舉組織和工作機構,配齊工作人員,制定換屆工作方案,提出來安排意見,召開鎮換屆工作會議。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廣泛開展以憲法、選舉法、地方組織法、代表法等為重點內容的宣傳發動,讓廣大選民和代表明確這次換屆的目的和重大意義,積極參加選舉,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
第二階段:從3月11日起,至4月9日止,歷時30天。主要任務是:劃分選區和做好選民登記工作。在這一階段,鎮選舉委員會和各村、街道,選舉工作組要按照便於選民參加選舉活動,便於選民了解代表和代表聯繫選民,便於選民監督代表的原則分別劃分選區。選區的大小,按每一選區一至三名代表劃分,選區可以按居住狀況劃分,也可以按生產、事業單位、工作單位劃分,城鎮各選區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應當大體相等;農村各選區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也應當大體相等。各村、街道要統一做好選民登記工作,凡年滿十八周歲(公曆1989年4月29日,農曆1989年3月24日零點以前出生)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能根據自己的意願行使民主權利的公民,均應進行選民登記。選民登記要按選區進行,各選區要嚴格按照《選舉法》第六章的規定進行。尤其要採取積極措施,搞好農村流動人口和城鎮下崗職工的選民登記和組織參選工作,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錯登。登記就緒後,務於4月9日前,即在選舉日20日前(法定時間)各選區要公布選民名單,實行憑選民證參加投票選舉的,應當發給選民證。
第三階段:從4月10日起,至4月14日止,歷時5天。主要任務是:要按照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推薦代表侯選人。各政黨、人民黨體或者選民聯合提出的侯選人都應列入代表侯選人名單,並如實向選民介紹侯選人情況。提名、推薦的代表侯選人,經選舉委員公審查無誤後,務於4月14日前,即在選舉日的15日以前(法定時間)公布。
第四階段:從4月15日起,至4月24日止,歷時10天。主要任務是:由各選區的選民小組反覆醞釀、討論、協商,根據較多數選民的意見,以多於應選名額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確定正式代表侯選人名單,並在4月24日前即在選舉日的5日以前(法定時間)公布。
第五階段:從4月25日起,至4月29日止,歷時5天。主要任務是:做好選舉和選舉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製作投票箱,印製選票,布臵選舉會場以及充分發動選民,積極參加選舉等,4月29日(法定日)選舉產生正式代表。
第六階段:召開新一屆縣、鄉鎮人大第一次會議(2007年5月9日—5月31日)。主要任務是完成召開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依法進行選舉,上報選舉結果等工作。
三、代表名額、構成和素質要求
(一)代表名額。
根據選舉法規定,縣十四屆人大會對全縣、鄉級人大的代表名額已作出決定,新一屆縣級人大代表名額不再變動,我鎮鄉人大代表名額為65名。我鎮縣人大代表名額,已經縣第十四屆人大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確定為46名。
(二)代表結構。
選舉產生的代表首先應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確保來自基層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黨外人士、婦女及少數民族代表在人大代表中占有適當的比例。縣級人大代表中,中共黨員不超過65%,婦女代表不低於25%。鄉級人大代表中,中共黨員不超過65%,農民代表不少於60%,婦女代表不低於25%,其他方面的代表比例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確定。各級人大代表儘量不要交叉,代表中領導幹部的人數不宜過多,連任的人大代表不應少於1/3,以保持人大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三)代表素質。
人大代表應具備與執行代表職務相適應的政治素質、文化素質和法律素質。要把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努力實踐「三個代表」要求,密切聯繫人民群眾,具有較強的代表履職能力的公民作為代表侯選人推薦。不要將人大代表作為榮譽職務來照顧安排。
四、換屆選舉工作中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操作。在選民登記、選區劃分、提名醞釀、確定代表侯選人、投票選舉以及召開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等各個階段和各個環節,都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不能簡單從事,防止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發生。
(二)保障流動人口的選舉權利。鎮和街道村兩級選舉工作機構要依照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把選民登記和組織選舉工作做細、做實,切實保障流動人口原則上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參加選舉,無工作單位的在戶口所在地參加選舉。選舉期間臨時在外工作、居住的選民,有條件的回原選區參加選舉,凡不能回原選區參加選舉的選民可以書面委託有選舉權的原選區選民代為投票。選民實際上已經遷居縣外一年以上,但沒有遷出戶口的,在取得原選區選民資格證明以後,可以在原戶口所在地參加選舉,也可以在現居住地參加選舉。縣、鄉鎮選舉委員會要在流動人口中廣泛進行宣傳,使參選者明白參加選舉的意義、具體途徑和法定程序,積極主動地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利。
(三)介紹好代表侯選人的情況。對代表侯選人的了解和認識是選項民作出投票選擇的基礎,選舉委員會要有組織、有秩序地統一向選民介紹侯選人的情況。介紹內容要充實,方法要多樣,防止簡單化。條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安排侯選人與選民見面,讓侯選人介紹自己的情況,回答選民的問題。選舉日必須停止對代表候選人的介紹。通過深入細緻的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積極引導選項民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參加選舉,切實防止並及時糾正各種違反法律規定的參選活動和代表候選人單獨開展自我宣傳的競選活動,維護人民代表大會和人大換屆選舉的尊嚴,確保選舉活動依法有序進行。
(四)依法做好提出縣、鄉兩級國家機關領導成員候選人工作和選舉工作。在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上,要依法制定好選舉辦法,正確處理好組織提名和代表提名的關係,堅持差額選舉原則,依法選舉縣、鄉兩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要保持鄉鎮領導班子在任期內的相對穩定,尊重選民和代表的選舉權利。
(五)防止和及時處理各種違法行為。要認真貫徹執。
行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杜絕換屆選舉中的不正之風,切實保障選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要注意防止和及時處理各種違法行為,嚴禁賄選,嚴防家族、宗教勢力干預和操縱選舉,嚴懲黑惡勢力干擾破壞選舉。對以金錢或者其它財物賄賂選民或者代表的;對以暴力、威脅、欺騙等手段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利的;對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的;對控告、檢舉選舉中違法行為的人進行壓制、報復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國家工作人員有上述行為的,要從嚴懲處。
(六)保證選舉所需經費。按照選舉法的規定,鄉鎮人大換屆選舉經費由國庫存開支。鄉鎮政府要保證落實這次換屆選舉的經費,確保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五、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
這次縣、鄉鎮人大是同步換屆選舉,涉及選民多,工作量大,將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鎮黨委成立換屆選舉工作領導組,統一領導全鎮換屆選舉工作。
按照《選舉法》和《山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規定,鄉鎮應設立選舉委員會,鄉鎮選舉委員會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黨、政黨、人民黨體的負責人五至七人員組成。鄉鎮選舉委員會,由縣人大會任命,在縣人大會的領導下,主持本級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選區設立選舉工作組,由鄉鎮選舉委員會決定,做好換屆選舉的有關工作。
要認真負責地向選舉委員會或者人民代表大公主席黨提供候選人的有關情況,準確全面介紹候選人。要及早做好領導班子人選的考察推薦工作。需要推薦為人大代表的,應在提名推薦代表候選人前落實到選舉單位或選區。
要加強對換屆選舉宣傳工作的領導,牢牢把握輿論主導權。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正確引導選民和代表依法參加選舉,為換屆選舉營造良好的社會理論氛圍。對於具體的法律問題,專業問題要多與選舉委員會有關工作機構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