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制度。
一、為規範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確保財會工作有序進行,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二、學校財務活動和有關會計基礎工作,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則的規定。
三、單位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領、報銷各種款項時,應當做到憑證合法、內容完整、填寫規範、手續齊備,並有預算指標。
四、購買物品的發票及報銷。
1、購買物品前要落實經費來源,申購貴重儀器設備的,要經過校長室的可行性論證。
2、購買時應認真了解商品質量是否可靠,價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稅務監製章的合法發票。從企業取得的購貸發票的內容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填制發票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發票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3、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發票,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持有效發票向財務報銷時,其發票背面必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於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手續。
5、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驗收、調配、報廢等均應由學校統一辦理。
五、差旅費報銷。
按規定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具體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預借差旅費數額等,火車票粘貼前應除去非面額硬紙部分,住宿費及其他合法單據粘貼在報銷單背面。經報銷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後向會計室辦理報銷手續。
六、預算。
每學期開學後,財會人員應及時向校長報告各項經費收入情況,並配合校長做好經費預算計劃,做到專款專用,杜絕開空頭支票。
七、結帳和審計。
1、學校帳目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理全期帳目,做到民主理財。
2、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加強我校財務管理與監督,促進學校教育和建設的發展,切實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財,根據有關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學校財務公開制度。
一、成立學校財務公開工作小組,由學校分管副校長任組長,會計參加。
二、學校財務公開堅持「實際、實用、實效」 的原則。校財務管理要逐步走向電算化管理的軌道。
三、設立學校財務公開欄,做到「公布地點公眾化、公布形式專欄化、公布內容通俗化、熱點問題專項化」。
四、財務公開採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財務公開內容為:
(1)學校經費的預算、結算收支情況。
(2)學校的校產及其增減變動情況,創收情況。
(3)學校的修繕項目的預算、結算,學校設備設施的購置情況。
(4)依法收費的項目、標準,收費依據和實際執行情況。
五、每年學校要全體教師彙報一年經費開支情況,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報賬員管理制度。
一、編制學校經費預決算,有計劃地合理使用資金。要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精打細算,開原節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全面安排,留有餘地。預算批准後要認真執行。年終要實事求是地編制好決算。做好財務工作總結。二、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和各項方針政策,制訂學校的財務制度和實施細則,模範地遵守和執行財政制度,切實做好算賬、記賬、報賬工作。三、嚴格按照預算計劃辦事。發動和依靠群眾,加強財務管理。正確地進行財務監督,保護國家資金和財產安全,向一切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虛報、冒報等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作鬥爭。四、根據預算包乾的要求,嚴格審查各部門的用款計劃,檢查各部門對財物的安排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五、定期向學校領導彙報財經收支情況。並向師生員工公布有關收支賬目,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
六、建立健全財產管理制度。要建立全校財產分類賬和各部門的財產分戶賬,實行定人、定物、定保管的責任制。固定財產每學期末要全面清點核對一次。七、搞好檢查維修,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對課桌椅、體育器材、家具、房屋、門窗、燈光、自來水等要組織有關人員經常進行檢查,及時維修,供電線路和電源開關要注意檢查,防止失火、觸電事故的發生。八、要建立和健全公物的領用、借用制度。學校一切財產和設備,示經管理人員同意和領導批准,不得隨意外借或擅自占用、拆毀。九、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認真做好管理維修工作,不得利用職權多占。要注意爭取領導對師生進行愛護公共財物的道德教育,並敢於同侵占和隨意損壞公共財物的行為鬥爭。要建立損壞公共財物的賠償制度。凡侵占、損壞或遺失公共財物者,按章進行處理。
財務報賬制度。
為加強學校的經費管理,完善報賬程序,切實保障廣大教師和學生的利益,促進學校正常、健康地可持續發展,經研究決定,學校實行如下報賬制度:
一、各部門組織開展活動,實行經費預算制,然後由學校視財力狀況統籌安排。
二、各部門採購辦公用品,須在辦公室主任處備案,經校長同意,由學校同志負責經辦,並在一個月內報賬。
三、各種接待和招待由校長辦公室統一安排,辦公室主任或校長具體負責,報賬時須經校證明,且在一個月內完成。
四、教師個人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和活動,由辦公室主任通知,按學校相關規定報銷,報銷時須提供相應得活動記錄或證明,由辦公室主任簽字證明,且在一個月內完成。
五、重大集體活動的經費須經校行政會或校教代會討論決定。
財務結算制度。
學校報賬員要按照中心校統一要求,健全各種登記簿。
收支明細登記簿 使用現金日記賬序時登記。借方根據一級報賬員核發的備用金和每次報賬時取得的備用金補充數登記,貸方根據各種原始憑證逐筆進行登記(當支出原始憑證在報賬時因不合規被退回時,應在貸方用紅字沖銷)。
債權債務登記簿 使用三欄式明細賬分往來單位進行登記。根據本學校發生債權、債務的合規憑證登記債權、債務增減變動情況。
固定資產登記簿 使用三欄式明細賬,按固定資產具體名稱進行登記。根據縣會計中心提供的「單位固定資產增(減)通知單」登記本校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
每學期末,學校要組織相關人員對本學期所發生的收入、支出及時進行稽核,並分別將本期收入、本期支出、本期餘額、上期餘額、合計結存等稽核情況寫出文字小結,所有參加稽核人員簽字並加註日期,由學校報賬員保存,並報中心校複印件一份備查。
憑證審核制度。
為了規範預算單位的收支憑證管理,使原始憑證合理、合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預算收支憑證(包括外來憑證和自製憑證)必須經記賬會計審核蓋章方可入賬。
二、憑證審核必須以國家財經政策法規、會計制度以及單位的收支預算為依據,對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必須是正規的發票,自製的原始憑證要符合會計憑證的有關規定。
四、對原始憑證內容的完整性進行如下審核:
1、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數量、單價、金額、日期填制是否完整。
2、外來憑證是否填寫接受單位,有無憑證的填制單位的公章和開票人簽章。
3、原始憑證的日期和編號是否準確。
五、對憑證的真實、準確性進行審核。
1、原始憑證上是否註明事由和有關依據,形成實物是否有實物驗收人簽章。
2、發票份數與所附附件是否相符。
3、原始憑證上有關數量、單價、金額計算是否準確,大小金額是否一致。
六、審核報賬憑證手續是否齊備,單位蓋章、主管領導人簽字是否與預留印鑑相符,經手人、證明人是否齊全。
七、支出憑證的支出數額與預算口徑的預算指標進行核對,審核單位支出是否按照部門預算口徑開支。為保證資金安全,對單項大額支出按審批制度辦理。屬政府採購支出項目,必須辦理採購手續。
八、審核中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憑證拒絕報賬,及時退回,發現重大經濟問題嫌疑的要及時報有關部門處理。
固定資產保管制度。
一、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並根據各部門需要統一調配。教師和學生因公需要使用學校固定資產的須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領取或借用,不准私拿用私用。
二、固定資產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工作。要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分類登記帳。實行二級管理,各組室要指定一名兼職管理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凡調進人員要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辦理領用或借用學校手續後方可使用學校固定資產。調出人員要辦理歸還手續後,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簽字方可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四、凡借用固定資產者要經主管領導批准後辦理借用手續。
五、使用或借用固定資產造成損壞或遺失,視情節照原物賠償或罰款。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要由各部門管理員填制統一表格,經總務處同意,報校長批准後,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簽發銷帳通知單並辦理財產集中手續,由學校統一處理。
七、每學期各部門要進行一次自查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和總務處管理員聯繫,每年暑期學校領導組織力量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對保管、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固定資產報廢制度。
1、不能再使用和再修復使用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鑑定後辦理相關手續,並報校長批准;大型、貴重設備報上級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批准,並註銷台帳。
2、低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統一收集並造冊上報學校,由學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鑑定後辦理相關手續,並報校長批准,並註銷台帳。
固定資產的借出制度。
1、學校一切財產,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確實需要借用、調出的,必須經領導研究決定。
2、批准借用的財產,必須辦理借用手續,注意愛護,精心保管,按期還回。如損壞和不能按期還回,照價賠償。
3、調出人員要自覺歸還自己領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轉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則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4、所有人員,都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故意破壞或因不負責而破壞的,要追究責任,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固定資產購置制度。
1、凡需新增或補充的財產,由請購人提前三天向學校領填請購單,經負責人審核,校長審批,組織人員採購。屬專用物品,由使用人參與採購,負責質量、數量、規格選擇。
2、凡新購入的財產,應由採購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經保管員對數量、質量、規格、單價等進行驗收簽字,請購單方可報銷。
3、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維修材料、衛生清潔用品由校產管理員驗收登記;文體用品、實驗用品(具)、圖書資料、實驗材料等低值物品購入時由各部門專管員驗收登記。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設立學校財產總賬,各部門設立財產分賬。每學期末,各部門應檢查帳物是否相符,並將分賬交總務處核對。
2、認真做好校產的登記保管工作,做好帳物相符、定期清點。
3、新購置固定、耐用資產,必須做到先記賬後使用。
4、固定、耐用資產確係使用年久,損壞無法修復,由經管人進出報廢申請,經總務處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辦理。
5、 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向主管校長彙報,並進行適當的處理。
6、 財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要查明原因,按照責任大小進行教育、處理。
7、 學校一切儀器設備教學用品,一律不得借給私人,特殊情況私人借用,外單位借用都需經校長批准(都要有借條,按時歸還)。歸還時保管人員如發現有損壞丟失,應按價賠償。
8、 任何人調換工作,調離本校都應自覺搞好財產移交工作,不得化公為私,做到手續清楚。
9、 學校的一切財產總務處可以根據各部門的工作需要進行調配,有關人員要服從調配。
一、為規範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確保財會工作有序進行,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二、學校財務活動和有關會計基礎工作,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則的規定。
三、單位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領、報銷各種款項時,應當做到憑證合法、內容完整、填寫規範、手續齊備,並有預算指標。
四、購買物品的發票及報銷。
1、購買物品前要落實經費來源,申購貴重儀器設備的,要經過校長室的可行性論證。
2、購買時應認真了解商品質量是否可靠,價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稅務監製章的合法發票。從企業取得的購貸發票的內容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填制發票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發票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3、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發票,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持有效發票向財務報銷時,其發票背面必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於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手續。
5、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驗收、調配、報廢等均應由學校統一辦理。
五、差旅費報銷。
按規定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具體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預借差旅費數額等,火車票粘貼前應除去非面額硬紙部分,住宿費及其他合法單據粘貼在報銷單背面。經報銷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後向會計室辦理報銷手續。
六、預算。
每學期開學後,財會人員應及時向校長報告各項經費收入情況,並配合校長做好經費預算計劃,做到專款專用,杜絕開空頭支票。
七、結帳和審計。
1、學校帳目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理全期帳目,做到民主理財。
2、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加強我校財務管理與監督,促進學校教育和建設的發展,切實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財,根據有關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學校財務公開制度。
一、成立學校財務公開工作小組,由學校分管副校長任組長,會計參加。
二、學校財務公開堅持「實際、實用、實效」 的原則。校財務管理要逐步走向電算化管理的軌道。
三、設立學校財務公開欄,做到「公布地點公眾化、公布形式專欄化、公布內容通俗化、熱點問題專項化」。
四、財務公開採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財務公開內容為:
(1)學校經費的預算、結算收支情況。
(2)學校的校產及其增減變動情況,創收情況。
(3)學校的修繕項目的預算、結算,學校設備設施的購置情況。
(4)依法收費的項目、標準,收費依據和實際執行情況。
五、每年學校要全體教師彙報一年經費開支情況,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報賬員管理制度。
一、編制學校經費預決算,有計劃地合理使用資金。要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精打細算,開原節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全面安排,留有餘地。預算批准後要認真執行。年終要實事求是地編制好決算。做好財務工作總結。二、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和各項方針政策,制訂學校的財務制度和實施細則,模範地遵守和執行財政制度,切實做好算賬、記賬、報賬工作。三、嚴格按照預算計劃辦事。發動和依靠群眾,加強財務管理。正確地進行財務監督,保護國家資金和財產安全,向一切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虛報、冒報等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作鬥爭。四、根據預算包乾的要求,嚴格審查各部門的用款計劃,檢查各部門對財物的安排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五、定期向學校領導彙報財經收支情況。並向師生員工公布有關收支賬目,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
六、建立健全財產管理制度。要建立全校財產分類賬和各部門的財產分戶賬,實行定人、定物、定保管的責任制。固定財產每學期末要全面清點核對一次。七、搞好檢查維修,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對課桌椅、體育器材、家具、房屋、門窗、燈光、自來水等要組織有關人員經常進行檢查,及時維修,供電線路和電源開關要注意檢查,防止失火、觸電事故的發生。八、要建立和健全公物的領用、借用制度。學校一切財產和設備,示經管理人員同意和領導批准,不得隨意外借或擅自占用、拆毀。九、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認真做好管理維修工作,不得利用職權多占。要注意爭取領導對師生進行愛護公共財物的道德教育,並敢於同侵占和隨意損壞公共財物的行為鬥爭。要建立損壞公共財物的賠償制度。凡侵占、損壞或遺失公共財物者,按章進行處理。
財務報賬制度。
為加強學校的經費管理,完善報賬程序,切實保障廣大教師和學生的利益,促進學校正常、健康地可持續發展,經研究決定,學校實行如下報賬制度:
一、各部門組織開展活動,實行經費預算制,然後由學校視財力狀況統籌安排。
二、各部門採購辦公用品,須在辦公室主任處備案,經校長同意,由學校同志負責經辦,並在一個月內報賬。
三、各種接待和招待由校長辦公室統一安排,辦公室主任或校長具體負責,報賬時須經校證明,且在一個月內完成。
四、教師個人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和活動,由辦公室主任通知,按學校相關規定報銷,報銷時須提供相應得活動記錄或證明,由辦公室主任簽字證明,且在一個月內完成。
五、重大集體活動的經費須經校行政會或校教代會討論決定。
財務結算制度。
學校報賬員要按照中心校統一要求,健全各種登記簿。
收支明細登記簿 使用現金日記賬序時登記。借方根據一級報賬員核發的備用金和每次報賬時取得的備用金補充數登記,貸方根據各種原始憑證逐筆進行登記(當支出原始憑證在報賬時因不合規被退回時,應在貸方用紅字沖銷)。
債權債務登記簿 使用三欄式明細賬分往來單位進行登記。根據本學校發生債權、債務的合規憑證登記債權、債務增減變動情況。
固定資產登記簿 使用三欄式明細賬,按固定資產具體名稱進行登記。根據縣會計中心提供的「單位固定資產增(減)通知單」登記本校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
每學期末,學校要組織相關人員對本學期所發生的收入、支出及時進行稽核,並分別將本期收入、本期支出、本期餘額、上期餘額、合計結存等稽核情況寫出文字小結,所有參加稽核人員簽字並加註日期,由學校報賬員保存,並報中心校複印件一份備查。
憑證審核制度。
為了規範預算單位的收支憑證管理,使原始憑證合理、合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預算收支憑證(包括外來憑證和自製憑證)必須經記賬會計審核蓋章方可入賬。
二、憑證審核必須以國家財經政策法規、會計制度以及單位的收支預算為依據,對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必須是正規的發票,自製的原始憑證要符合會計憑證的有關規定。
四、對原始憑證內容的完整性進行如下審核:
1、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數量、單價、金額、日期填制是否完整。
2、外來憑證是否填寫接受單位,有無憑證的填制單位的公章和開票人簽章。
3、原始憑證的日期和編號是否準確。
五、對憑證的真實、準確性進行審核。
1、原始憑證上是否註明事由和有關依據,形成實物是否有實物驗收人簽章。
2、發票份數與所附附件是否相符。
3、原始憑證上有關數量、單價、金額計算是否準確,大小金額是否一致。
六、審核報賬憑證手續是否齊備,單位蓋章、主管領導人簽字是否與預留印鑑相符,經手人、證明人是否齊全。
七、支出憑證的支出數額與預算口徑的預算指標進行核對,審核單位支出是否按照部門預算口徑開支。為保證資金安全,對單項大額支出按審批制度辦理。屬政府採購支出項目,必須辦理採購手續。
八、審核中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憑證拒絕報賬,及時退回,發現重大經濟問題嫌疑的要及時報有關部門處理。
固定資產保管制度。
一、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並根據各部門需要統一調配。教師和學生因公需要使用學校固定資產的須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領取或借用,不准私拿用私用。
二、固定資產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工作。要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分類登記帳。實行二級管理,各組室要指定一名兼職管理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凡調進人員要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辦理領用或借用學校手續後方可使用學校固定資產。調出人員要辦理歸還手續後,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簽字方可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四、凡借用固定資產者要經主管領導批准後辦理借用手續。
五、使用或借用固定資產造成損壞或遺失,視情節照原物賠償或罰款。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要由各部門管理員填制統一表格,經總務處同意,報校長批准後,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簽發銷帳通知單並辦理財產集中手續,由學校統一處理。
七、每學期各部門要進行一次自查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和總務處管理員聯繫,每年暑期學校領導組織力量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對保管、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固定資產報廢制度。
1、不能再使用和再修復使用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鑑定後辦理相關手續,並報校長批准;大型、貴重設備報上級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批准,並註銷台帳。
2、低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統一收集並造冊上報學校,由學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鑑定後辦理相關手續,並報校長批准,並註銷台帳。
固定資產的借出制度。
1、學校一切財產,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確實需要借用、調出的,必須經領導研究決定。
2、批准借用的財產,必須辦理借用手續,注意愛護,精心保管,按期還回。如損壞和不能按期還回,照價賠償。
3、調出人員要自覺歸還自己領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轉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則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4、所有人員,都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故意破壞或因不負責而破壞的,要追究責任,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固定資產購置制度。
1、凡需新增或補充的財產,由請購人提前三天向學校領填請購單,經負責人審核,校長審批,組織人員採購。屬專用物品,由使用人參與採購,負責質量、數量、規格選擇。
2、凡新購入的財產,應由採購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經保管員對數量、質量、規格、單價等進行驗收簽字,請購單方可報銷。
3、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維修材料、衛生清潔用品由校產管理員驗收登記;文體用品、實驗用品(具)、圖書資料、實驗材料等低值物品購入時由各部門專管員驗收登記。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設立學校財產總賬,各部門設立財產分賬。每學期末,各部門應檢查帳物是否相符,並將分賬交總務處核對。
2、認真做好校產的登記保管工作,做好帳物相符、定期清點。
3、新購置固定、耐用資產,必須做到先記賬後使用。
4、固定、耐用資產確係使用年久,損壞無法修復,由經管人進出報廢申請,經總務處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辦理。
5、 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向主管校長彙報,並進行適當的處理。
6、 財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要查明原因,按照責任大小進行教育、處理。
7、 學校一切儀器設備教學用品,一律不得借給私人,特殊情況私人借用,外單位借用都需經校長批准(都要有借條,按時歸還)。歸還時保管人員如發現有損壞丟失,應按價賠償。
8、 任何人調換工作,調離本校都應自覺搞好財產移交工作,不得化公為私,做到手續清楚。
9、 學校的一切財產總務處可以根據各部門的工作需要進行調配,有關人員要服從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