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各級管理者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人員的安全職責。公司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為各項工作創造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提高本質安全程度,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公司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2.1本規定適用於寧夏宸宇精細化學品有限責任公司廠區內的所有生產、施工作業場所。
2.2本規定適用於寧夏宸宇精細化學品有限責任公司範圍內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級人員以及所屬各單位。
3.關鍵詞解釋。
3.1安全生產:是指在社會生產活動中,通過人、機、物料、環境的和諧運作,使生產過程中的潛在的各種事故風險和傷害因素始終處於有效控制狀態,切實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3.2特殊動火:指在處於運行狀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和罐區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
3.3受限空間作業:凡進入或探入塔、釜、罐、槽車及以管道、爐膛、煙道、下水道、溝、坑、井、池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場所作業。
3.4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3.5安全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範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人、機、物、環處於良好的生產狀態,並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範化建設。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各級行政正職負責制,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4.2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行政正職負責。
4.3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原則,每位員工都應在各自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
5.內容。
詳見第一章至第四十八章。
為認真貫徹落實各級管理者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人員的安全職責。公司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為各項工作創造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提高本質安全程度,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公司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2.1本規定適用於寧夏宸宇精細化學品有限責任公司廠區內的所有生產、施工作業場所。
2.2本規定適用於寧夏宸宇精細化學品有限責任公司範圍內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級人員以及所屬各單位。
3.關鍵詞解釋。
3.1安全生產:是指在社會生產活動中,通過人、機、物料、環境的和諧運作,使生產過程中的潛在的各種事故風險和傷害因素始終處於有效控制狀態,切實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3.2特殊動火:指在處於運行狀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和罐區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
3.3受限空間作業:凡進入或探入塔、釜、罐、槽車及以管道、爐膛、煙道、下水道、溝、坑、井、池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場所作業。
3.4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3.5安全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範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人、機、物、環處於良好的生產狀態,並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範化建設。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各級行政正職負責制,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4.2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行政正職負責。
4.3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原則,每位員工都應在各自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
5.內容。
詳見第一章至第四十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