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漢市發現的,由一種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發熱、咳嗽、胸悶、呼吸困難等呼吸道疾病。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學校發生、流行,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防控目標
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輸入以及教育系統內發現病例時的應急處置等工作,全力保護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二、工作原則
堅持「依法依規、屬地管理,完善機制、合理應對,依靠科學、有序有效,公開透明、實事求是」的原則,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展的不同態勢,強化風險評估,科學、統一地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際衛生檢疫條例》《國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三版)》。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區中小學校、幼兒園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經區教委批准舉辦的培訓機構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輸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續傳播的情形。
五、部門職責
按照區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求,根據成員單位職能職責設綜合協調組、學校排查組、疫情防控組、後勤保障組、外事聯絡組、宣傳報道組。
(一)綜合協調組。
由辦公室牽頭,民辦教育科、職稱及社區教育科、高校服務中心、學校衛生保健所協助。負責教委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專項工作組履行工作職責;收集、整理、上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辦領導小組各項議定事項,督促工作進度,起草、審核相關文件等。
(二)學校排查組。
由基教科牽頭,民辦教育科、職成及社區教育科、高校服務中心、學校衛生保健所及各學區辦、各學校(幼兒園)協助。負責開展全面、深入、徹底的全教育系統學校師生拉網式排查,重點排查今年1月1日以來,在大足工作學習的湖北籍師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學習旅遊探親等師生、與湖北返鄉人員接觸的師生摸排工作,確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實重點疑似人員管理工作,做好宣傳告知、勸其居家觀察或到指定醫院診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組。
由德育體衛藝科牽頭,安全監管及法制科、督導室、學校衛生保健所及各學區辦、各學校(幼兒園)協助。負責制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預防控制各專項預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議;負責落實各級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疫情防控及日常檢查等工作;當學校有疫情發生時,負責疫情處置工作。
(四)後勤保障組。
由財務科牽頭,後勤服務中心、學校衛生保健所協助。負責防控相關工作經費保障、各類防疫物資儲備工作。
(五)外事聯絡組。
由基教科牽頭,民辦教育科、職成及社區教育科、高校服務中心協助。負責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協調處理防控疫情的涉外問題。
(六)宣傳報道組。
由辦公室牽頭,教育信息技術與裝備中心、學校衛生保健所協助。負責按市教委,區委區府要求擬定、發布疫情防控工作宣傳通稿,及時監控、應對、處置教育系統網絡輿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間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學區辦、各學校(幼兒園)做好摸排工作,並上報綜合協調組,由綜合協調組將信息報送至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其下發給相關鎮街進行監管。
(2)基教科、民辦教育科、高校服務中心做好外籍師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師生的摸排工作,將摸排信息報送區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外事聯絡組專項工作組。
(3)各學校(幼兒園)做好寒假期間到湖北或與湖北返鄉人員接觸師生的摸排工作,如實填報《大足區近期到湖北或與湖北返鄉人員接觸師生摸排登記表》(見附件1)、《大足區近期到湖北或與湖北返鄉人員接觸師生摸排統計匯總表》(見附件2)和《大足區外籍教師和外籍學生統計匯總表》(見附件3)並於1月24日下午3點以前上傳教委辦公室何勇釘釘。
2.做好疫情防控相關知識宣傳工作。
(1)各學校(幼兒園)通過qq群、微信群、釘釘群等,及時推送疫情防控相關知識,推送官方媒體消息,對學生、老師及家長進行防控知識宣傳。
(2)各學校(幼兒園)要求師生儘量減少外出活動,遠離易感染環境、遠離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場所,可佩戴口罩減少接觸病原風險。假期原則上不去湖北武漢旅遊或探親。
(3)做好個人、家庭衛生。不隨地吐痰,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師生加強體育鍛鍊,增強個人體質。
(5)師生中一旦出現疑似症狀,及時就醫、隔離。
(6)引導師生不信謠、不傳謠,科學應對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體發布為準。
3.做好防控物資的儲備工作。
學校衛生保健所加強與各學校(幼兒園)的協作,加強人員培訓,落實防控經費,加強物資貯備,提前準備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滌用品、口罩、紅外體溫測量儀、醫用防護服裝等物資,以備開學後的不時之需。
4.停止本系統組織的一切聚集性活動,嚴禁中小學組織寒假補課,學校也不得安排班學生或由學生家長自發組織學生到校集中學習;嚴禁提前開學,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動。
5.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期間,民辦教育科嚴格督促課外培訓機構暫停線下集體學習、比賽、交流等活動。
6.及時報送信息。按市教委、區委區政府要求,從1月25日起學校啟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即使沒有疫情也必須每日上午報學區辦,由學區辦統計後於12點前用釘釘上報學校衛生保健所陳慶(聯繫電話:13996299812),教委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於15點前報區衛生健康委、區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18點前報市教委。
(二)做好開學後疫情防控工作。
1.進一步動員部署。開學後繼續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實,進一步提高對防控工作的認識,明確防控目標任務、主要措施和職責,結合實際持續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嚴密的防控體系。
2.進一步加強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結合「師生健康中國健康」主題健康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講座、板報、廣播、微信平台等途徑,積極開展新型冠狀病毒等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引導家長及時關注學生的健康狀況,配合學校做好患病學生的管理工作,積極營造全社會關注學生健康的和諧社會氛圍。
3.進一步加強學校晨午檢。督促各校在開學入校當天,加強對返校師生健康觀察,務必對每一位入校的師生進行體溫測試,開學後繼續堅持以晨(午)檢為核心的傳染病症狀監測,切實發揮校醫、保健教師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學生晨(午)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工作,發現疑似病例及時報告並填報疫情報告統計表,堅決做到傳染病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4.進一步加強聯防聯控。學校一旦發生傳染病疫情,立即啟動《重慶市大足區教育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積極獲取專業指導,配合衛健部門,做好傳染源的隔離、消毒等處置工作,嚴防疫情擴散。
5.進一步加強校園環境衛生整治。各校在開學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傳染病為重點,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大校園環境衛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學習環境衛生條件,做到日常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為廣大師生創造衛生、整潔、健康、文明的校園環境。
6.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學校嚴格把好食品採購、儲存、加工、留樣等關鍵環節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7.進一步加強信息報送。強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督促學校按要求精準全面摸排,按時準確報送信息。
七、疫情處置
(一)學校發現高熱學生時,送當地衛生院觀察醫治,當學生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時,應立即電話報告區保健所、區疾控中心、區屬地衛生院,並在1小時內形成書面報告。區教委辦公室接報告後應立即電話報市教委、區衛生健康委,並在1小時內形成書面報告。學校衛生保健所和當地衛生院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導疫情處置工作。
(二)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學校衛生保健所和當地衛生院指導學校保健室相關人員做好終末消毒處理;與傳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要求學校應採取必要的檢查和預防措施,並進行醫學觀察。
(三)學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護工作和保健室內的消毒工作,儘量避免發生室內感染,造成傳染病的擴散。
八、應急準備
(一)學校應逐步加強學校醫療救治、衛生防護工作的物質條件,做好「思想、組織、技術、物資」四落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當地衛生院定期對學校相關人員培訓指導,提高應對突發發事件的業務能力。
九、應急處理
(一)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應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區保健所、區疾控中心、區屬地衛生院報告,並做好應急處理準備。
(二)學校在接到屬地政府、區衛建委和區疾控中心有關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預警報告後,應按照屬地管理得原則,不折不扣地實施屬地衛生衛健委和疾控中心的應急預案。對上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進行的指導和督察,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
(三)應急預案啟動後,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應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按照突發事件的情況,採取相關的應急措施。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報請上級政府依法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拒不接受工作任務,藉故推諉拖延,擅離職守,臨陣脫逃者,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責任。
一、防控目標
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輸入以及教育系統內發現病例時的應急處置等工作,全力保護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二、工作原則
堅持「依法依規、屬地管理,完善機制、合理應對,依靠科學、有序有效,公開透明、實事求是」的原則,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展的不同態勢,強化風險評估,科學、統一地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際衛生檢疫條例》《國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三版)》。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區中小學校、幼兒園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經區教委批准舉辦的培訓機構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輸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續傳播的情形。
五、部門職責
按照區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求,根據成員單位職能職責設綜合協調組、學校排查組、疫情防控組、後勤保障組、外事聯絡組、宣傳報道組。
(一)綜合協調組。
由辦公室牽頭,民辦教育科、職稱及社區教育科、高校服務中心、學校衛生保健所協助。負責教委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專項工作組履行工作職責;收集、整理、上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辦領導小組各項議定事項,督促工作進度,起草、審核相關文件等。
(二)學校排查組。
由基教科牽頭,民辦教育科、職成及社區教育科、高校服務中心、學校衛生保健所及各學區辦、各學校(幼兒園)協助。負責開展全面、深入、徹底的全教育系統學校師生拉網式排查,重點排查今年1月1日以來,在大足工作學習的湖北籍師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學習旅遊探親等師生、與湖北返鄉人員接觸的師生摸排工作,確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實重點疑似人員管理工作,做好宣傳告知、勸其居家觀察或到指定醫院診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組。
由德育體衛藝科牽頭,安全監管及法制科、督導室、學校衛生保健所及各學區辦、各學校(幼兒園)協助。負責制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預防控制各專項預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議;負責落實各級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疫情防控及日常檢查等工作;當學校有疫情發生時,負責疫情處置工作。
(四)後勤保障組。
由財務科牽頭,後勤服務中心、學校衛生保健所協助。負責防控相關工作經費保障、各類防疫物資儲備工作。
(五)外事聯絡組。
由基教科牽頭,民辦教育科、職成及社區教育科、高校服務中心協助。負責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協調處理防控疫情的涉外問題。
(六)宣傳報道組。
由辦公室牽頭,教育信息技術與裝備中心、學校衛生保健所協助。負責按市教委,區委區府要求擬定、發布疫情防控工作宣傳通稿,及時監控、應對、處置教育系統網絡輿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間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學區辦、各學校(幼兒園)做好摸排工作,並上報綜合協調組,由綜合協調組將信息報送至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其下發給相關鎮街進行監管。
(2)基教科、民辦教育科、高校服務中心做好外籍師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師生的摸排工作,將摸排信息報送區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外事聯絡組專項工作組。
(3)各學校(幼兒園)做好寒假期間到湖北或與湖北返鄉人員接觸師生的摸排工作,如實填報《大足區近期到湖北或與湖北返鄉人員接觸師生摸排登記表》(見附件1)、《大足區近期到湖北或與湖北返鄉人員接觸師生摸排統計匯總表》(見附件2)和《大足區外籍教師和外籍學生統計匯總表》(見附件3)並於1月24日下午3點以前上傳教委辦公室何勇釘釘。
2.做好疫情防控相關知識宣傳工作。
(1)各學校(幼兒園)通過qq群、微信群、釘釘群等,及時推送疫情防控相關知識,推送官方媒體消息,對學生、老師及家長進行防控知識宣傳。
(2)各學校(幼兒園)要求師生儘量減少外出活動,遠離易感染環境、遠離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場所,可佩戴口罩減少接觸病原風險。假期原則上不去湖北武漢旅遊或探親。
(3)做好個人、家庭衛生。不隨地吐痰,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師生加強體育鍛鍊,增強個人體質。
(5)師生中一旦出現疑似症狀,及時就醫、隔離。
(6)引導師生不信謠、不傳謠,科學應對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體發布為準。
3.做好防控物資的儲備工作。
學校衛生保健所加強與各學校(幼兒園)的協作,加強人員培訓,落實防控經費,加強物資貯備,提前準備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滌用品、口罩、紅外體溫測量儀、醫用防護服裝等物資,以備開學後的不時之需。
4.停止本系統組織的一切聚集性活動,嚴禁中小學組織寒假補課,學校也不得安排班學生或由學生家長自發組織學生到校集中學習;嚴禁提前開學,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動。
5.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期間,民辦教育科嚴格督促課外培訓機構暫停線下集體學習、比賽、交流等活動。
6.及時報送信息。按市教委、區委區政府要求,從1月25日起學校啟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即使沒有疫情也必須每日上午報學區辦,由學區辦統計後於12點前用釘釘上報學校衛生保健所陳慶(聯繫電話:13996299812),教委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於15點前報區衛生健康委、區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18點前報市教委。
(二)做好開學後疫情防控工作。
1.進一步動員部署。開學後繼續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實,進一步提高對防控工作的認識,明確防控目標任務、主要措施和職責,結合實際持續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嚴密的防控體系。
2.進一步加強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結合「師生健康中國健康」主題健康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講座、板報、廣播、微信平台等途徑,積極開展新型冠狀病毒等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引導家長及時關注學生的健康狀況,配合學校做好患病學生的管理工作,積極營造全社會關注學生健康的和諧社會氛圍。
3.進一步加強學校晨午檢。督促各校在開學入校當天,加強對返校師生健康觀察,務必對每一位入校的師生進行體溫測試,開學後繼續堅持以晨(午)檢為核心的傳染病症狀監測,切實發揮校醫、保健教師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學生晨(午)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工作,發現疑似病例及時報告並填報疫情報告統計表,堅決做到傳染病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4.進一步加強聯防聯控。學校一旦發生傳染病疫情,立即啟動《重慶市大足區教育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積極獲取專業指導,配合衛健部門,做好傳染源的隔離、消毒等處置工作,嚴防疫情擴散。
5.進一步加強校園環境衛生整治。各校在開學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傳染病為重點,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大校園環境衛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學習環境衛生條件,做到日常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為廣大師生創造衛生、整潔、健康、文明的校園環境。
6.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學校嚴格把好食品採購、儲存、加工、留樣等關鍵環節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7.進一步加強信息報送。強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督促學校按要求精準全面摸排,按時準確報送信息。
七、疫情處置
(一)學校發現高熱學生時,送當地衛生院觀察醫治,當學生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時,應立即電話報告區保健所、區疾控中心、區屬地衛生院,並在1小時內形成書面報告。區教委辦公室接報告後應立即電話報市教委、區衛生健康委,並在1小時內形成書面報告。學校衛生保健所和當地衛生院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導疫情處置工作。
(二)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學校衛生保健所和當地衛生院指導學校保健室相關人員做好終末消毒處理;與傳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要求學校應採取必要的檢查和預防措施,並進行醫學觀察。
(三)學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護工作和保健室內的消毒工作,儘量避免發生室內感染,造成傳染病的擴散。
八、應急準備
(一)學校應逐步加強學校醫療救治、衛生防護工作的物質條件,做好「思想、組織、技術、物資」四落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當地衛生院定期對學校相關人員培訓指導,提高應對突發發事件的業務能力。
九、應急處理
(一)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應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區保健所、區疾控中心、區屬地衛生院報告,並做好應急處理準備。
(二)學校在接到屬地政府、區衛建委和區疾控中心有關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預警報告後,應按照屬地管理得原則,不折不扣地實施屬地衛生衛健委和疾控中心的應急預案。對上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進行的指導和督察,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
(三)應急預案啟動後,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應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按照突發事件的情況,採取相關的應急措施。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報請上級政府依法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拒不接受工作任務,藉故推諉拖延,擅離職守,臨陣脫逃者,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