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於開展2017年汛前自查工作的通知》青黃汛旱發〔2017〕1號、2號文件要求,為充分做好本年度的防汛準備,確保全鎮安全度汛,鎮政府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的要求認真組織了汛前的安全檢查工作。
一、防汛責任制落實情況
主要防汛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健全,以鎮長為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分級、分部門負責制、包工程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等各項防汛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已經落實,與各村各單位簽訂了2017年防汛責任狀87份。轄區內肖家窪等四座小型水庫,立新等31座塘壩,白馬河、吉利河河道的防洪安全已實行鎮村幹部包段、包工程責任制,鎮、村、學校、幼兒園危房和田間內澇的防禦預案和責任落實情況已到位。
二、各類預案和洪水調度規程制度完善和落實情況
1.已按要求編制了防汛預案,預案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超標準洪水時應對措施得當,險情監測和預報、預警聯繫、人員轉移和安置等措施已落實到位。對轄區內的防汛重點部位已進行了摸底排查,並落實應急措施。
2.防汛隊伍的組織和防汛料物的儲備情況。已組織了防汛常備隊、搶險隊和後備隊,並已登記造冊;常備隊已經過專業演練培訓,並掌握了防汛搶險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儲備的防汛料物已備齊備足,號料工作已真正落實到位。
3.防洪工程安全情況。檢查行洪通道暢通;水庫擋水、泄水建築物不存在險工隱患;對啟閉設備等關鍵部位進行了試運行;全面檢查了堤防的堤身、堤岸和穿堤建築物,特別是對險工險段、穿堤建築物進行了重點檢查;在建工程(包括建築、交通、公路等)確需跨汛施工的,也落實了安全度汛措施,施工單位編制了安全度汛方案,並經相關業務部門審批。
4.河道防汛工作情況。河道堤防滿足行洪要求,橋、涵、攔河閘壩未存在安全隱患;禁止采砂,並對河道內的障礙物(特別是河道內的樹木和獨立入海的河道入海口範圍內蝦池和養殖池)進行清除,確保河道行洪暢通。
5.海堤、海壩防颱風暴潮工作情況。沿海海堤、海壩防禦颱風暴潮的工程措施、應急預案和責任人已落實。
6.對鎮內塔山店子、淘金河等丘陵地帶進行了重點防禦,對往年易發山洪區設立安全警示牌,並安排專人負責觀察、記錄,發現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報鎮防汛指揮部,確保當地群眾的生命財產不受損失。
三、檢查組織形式和要求
汛前防汛安全檢查工作由鎮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具體實施。鎮防指接通知後,迅速行動,立即組織人員開展汛前檢查工作,檢查時工程防汛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都到場。對檢查出來的隱患,已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
一、防汛責任制落實情況
主要防汛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健全,以鎮長為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分級、分部門負責制、包工程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等各項防汛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已經落實,與各村各單位簽訂了2017年防汛責任狀87份。轄區內肖家窪等四座小型水庫,立新等31座塘壩,白馬河、吉利河河道的防洪安全已實行鎮村幹部包段、包工程責任制,鎮、村、學校、幼兒園危房和田間內澇的防禦預案和責任落實情況已到位。
二、各類預案和洪水調度規程制度完善和落實情況
1.已按要求編制了防汛預案,預案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超標準洪水時應對措施得當,險情監測和預報、預警聯繫、人員轉移和安置等措施已落實到位。對轄區內的防汛重點部位已進行了摸底排查,並落實應急措施。
2.防汛隊伍的組織和防汛料物的儲備情況。已組織了防汛常備隊、搶險隊和後備隊,並已登記造冊;常備隊已經過專業演練培訓,並掌握了防汛搶險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儲備的防汛料物已備齊備足,號料工作已真正落實到位。
3.防洪工程安全情況。檢查行洪通道暢通;水庫擋水、泄水建築物不存在險工隱患;對啟閉設備等關鍵部位進行了試運行;全面檢查了堤防的堤身、堤岸和穿堤建築物,特別是對險工險段、穿堤建築物進行了重點檢查;在建工程(包括建築、交通、公路等)確需跨汛施工的,也落實了安全度汛措施,施工單位編制了安全度汛方案,並經相關業務部門審批。
4.河道防汛工作情況。河道堤防滿足行洪要求,橋、涵、攔河閘壩未存在安全隱患;禁止采砂,並對河道內的障礙物(特別是河道內的樹木和獨立入海的河道入海口範圍內蝦池和養殖池)進行清除,確保河道行洪暢通。
5.海堤、海壩防颱風暴潮工作情況。沿海海堤、海壩防禦颱風暴潮的工程措施、應急預案和責任人已落實。
6.對鎮內塔山店子、淘金河等丘陵地帶進行了重點防禦,對往年易發山洪區設立安全警示牌,並安排專人負責觀察、記錄,發現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報鎮防汛指揮部,確保當地群眾的生命財產不受損失。
三、檢查組織形式和要求
汛前防汛安全檢查工作由鎮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具體實施。鎮防指接通知後,迅速行動,立即組織人員開展汛前檢查工作,檢查時工程防汛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都到場。對檢查出來的隱患,已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