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嚴治黨責任落實力度不夠。部分基層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意識還不強、力度還不夠,對於工程建設、資金管理、項目招標等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管不到位,導致集團公司內部的廉政風險點還較多。部分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對分管的部門和單位疏於教育管理,對發現的「四風」問題沒有動真碰硬整改到位,影響了集團公司政治生態的涵養。下一步,集團公司紀委將出台相應舉措,充分調動各級黨組織履職盡責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二)紀檢監察隊伍建設有待加強。上半年以來,集團公司紀委以集中輔導、專題研討、等方式強化對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知識、綜合技能和能力的培訓,不斷強化紀檢監察幹部的履職能力和責任擔當。但是基層黨組織特別是生產一線的部分黨支部,還沒有對紀檢監察工作高度重視,沒有設置專職紀檢委員,兼職的紀檢幹部較為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還不能完全勝任工作需要。這反映出集團公司紀委對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建設力度亟需加大。
(三)廉潔從業警示教育氛圍不濃。上半年以來,集團公司上下黨風廉政教育工作普遍有所加強,但是還存在警示教育廣泛性不夠、針對性不強的問題,導致廉潔從業警示教育氛圍不濃厚、成效不顯著。對於警示教育工作,部分基層黨支部雖然及時向廣大黨員幹部通報相關情況,但是一般性、籠統性的教育較多,專題性、深入性的教育較少,警示教育尚未達到預期的效果,黨員幹部的廉潔從業意識沒有真正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下一步集團公司紀委將出台相關制度規範警示教育工作。
上述問題的存在,主要原因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從主觀上講,思想認識不夠到位。部分黨員幹部還存在黨風廉政建設「不出問題就是沒有問題」的錯誤思想,重業務工作、輕廉政建設的思想傾向依然較重。在業務工作較為繁忙的時期,部分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視程度有所降低,落實「一崗雙責」不夠有力,以至於分管範圍內黨員幹部的違規違紀問題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從客觀上講,工作舉措不夠到位。部分黨組織負責人對上級和紀委的工作要求,存在工作舉措謀劃未能結合實際、工作落實方面不夠不力的問題。比如對於紀檢監察工作的開展,還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等待集團紀委下方案,並且在措施的制定方面,沒有結合自身實際增加特色內容,反映出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較為欠缺。
(二)紀檢監察隊伍建設有待加強。上半年以來,集團公司紀委以集中輔導、專題研討、等方式強化對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知識、綜合技能和能力的培訓,不斷強化紀檢監察幹部的履職能力和責任擔當。但是基層黨組織特別是生產一線的部分黨支部,還沒有對紀檢監察工作高度重視,沒有設置專職紀檢委員,兼職的紀檢幹部較為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還不能完全勝任工作需要。這反映出集團公司紀委對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建設力度亟需加大。
(三)廉潔從業警示教育氛圍不濃。上半年以來,集團公司上下黨風廉政教育工作普遍有所加強,但是還存在警示教育廣泛性不夠、針對性不強的問題,導致廉潔從業警示教育氛圍不濃厚、成效不顯著。對於警示教育工作,部分基層黨支部雖然及時向廣大黨員幹部通報相關情況,但是一般性、籠統性的教育較多,專題性、深入性的教育較少,警示教育尚未達到預期的效果,黨員幹部的廉潔從業意識沒有真正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下一步集團公司紀委將出台相關制度規範警示教育工作。
上述問題的存在,主要原因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從主觀上講,思想認識不夠到位。部分黨員幹部還存在黨風廉政建設「不出問題就是沒有問題」的錯誤思想,重業務工作、輕廉政建設的思想傾向依然較重。在業務工作較為繁忙的時期,部分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視程度有所降低,落實「一崗雙責」不夠有力,以至於分管範圍內黨員幹部的違規違紀問題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從客觀上講,工作舉措不夠到位。部分黨組織負責人對上級和紀委的工作要求,存在工作舉措謀劃未能結合實際、工作落實方面不夠不力的問題。比如對於紀檢監察工作的開展,還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等待集團紀委下方案,並且在措施的制定方面,沒有結合自身實際增加特色內容,反映出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較為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