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組織部2011年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民主評議結果,縣委組織部高度重視並召開專項會議,對幹部選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討,對過去一年的工作情況進行了系統分析和總結,現將針對選拔任用工作情況反饋如下:
近年來,縣委組織部高度重視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上堅持民主推薦、民主測評、任前公示等制度,在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強監督和懲治力度,並始終貫穿於推薦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確保實施過程的規範和透明。在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實增強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的真實性和科學性,進一步推進了幹部選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學化。全年共調整幹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調人,其他人,為幹部工作步入科學軌道奠定了基礎。雖然縣委組織部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問題。通過對全年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認真分析,綜述如下:
一、存在問題
(一)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意識有待提高。部分群眾監督意識不強,對幹部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幹部的任用情況,對選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工作監督力度有待加強。由於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工作的監督手段比較單一,監督力度仍須進一步加強,並始終貫穿於推薦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
(三)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有待健全。從當前選拔任用工作民主評議結果看,幹部選拔任用制度還不夠健全、完善,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仍須進一步規範化、系統化和全面化,幹部選拔任用實施過程的可操作性仍須進一步加強。
(四)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須進一步推進。幹部人事工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有效調控的宏觀管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通過不斷推進和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選拔高素質幹部隊伍的用人機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經驗不足。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懲治、制度等方面仍須進一步規範化、系統化和全面化,幹部人事工作領導、管理、調控的管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幹部選拔任用宣傳力度不夠。由於組織部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宣傳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個別同志對選拔任用工作相關政策法規和實施細節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誤區。
(三)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不夠完善。一些選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規、制度還不夠健全,在制定符合規劃工作實際和幹部工作特點的實施辦法及與之相配套的意見、細則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各項規定。
1、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有關紀律。在每次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和人才發展規劃《綱要》,形成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領導幹部帶頭做到廉潔自律,堅決打擊搞錢權交易,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問題,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2、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一意見三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樣。選拔任用幹部的職能部門堅決把好程序關,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健全選人用人制度,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幹部的選任、交流、考核評價以及幹部選拔任用的責任追究等機制,做到用制度選人、靠制度管人。改進選人用人辦法,積極引進競爭機制,大力推行「陽光操作」,不斷提高幹部選拔的公開性和科學性。
3、嚴格執行幹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幹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不力的責任主體實施相應的制約措施,確保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健康運行。
(二)進一步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各項工作。
1、進一步加大監督和懲處力度,從體制機制上杜絕選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風。凡是違反《幹部任用條例》的規定所選拔任用的幹部,一旦發現,應立即處理;對不按《幹部任用條例》規定辦事的,堅決追查責任人和經辦人的責任;對組織人事幹部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職行為,嚴格按《組織人事幹部若干規範》進行處理;對以權謀私者從重從嚴處罰。
2、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的作風和隊伍建設。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教育,強化責任意識,樹立正確的宗旨觀念,自覺接受基層、群眾的意見,著力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保證每次選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認。加強對領導幹部堅持原則、自我反思、落實工作等方面的培養,能夠在選拔任用工作的各個環節做到毫不鬆懈,嚴格程序。
3、進一步加強崗位教育培訓,培養高素質人才隊伍。要突出規劃特色,本著務實管用的原則精心設計培訓專題,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進行分層次、分類別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堅持不懈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幹部頭腦,提高理論水平。要加強現代金融、現代科技、國際經濟、法律法規和現代管理等知識的培訓,拓寬知識面,優化知識結構,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各項制度。
1、建立用人質量評估體系。在對《幹部任用條例》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的基礎上對用人情況作綜合評估,並作為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個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增強領導對選人用人工作的責任感,促進領導依法依規選拔任用幹部。
2、建立幹部推薦、考察、討論決定責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幹部推薦、考察、決策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和責任內容,切實解決責任不明確和用人失誤失察無人負責、無法追究的問題。
3、建立幹部任用監督巡視制度。挑選一批具有較高政治業務素質,敢于堅持原則,熟悉幹部管理業務知識的同志組成巡視組,對選拔任用幹部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關於印發《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組織工作滿意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局機關各科(室、局),局屬各單位:
現將滁州市財政局《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組織工作滿意度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近年來,縣委組織部高度重視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上堅持民主推薦、民主測評、任前公示等制度,在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強監督和懲治力度,並始終貫穿於推薦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確保實施過程的規範和透明。在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實增強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的真實性和科學性,進一步推進了幹部選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學化。全年共調整幹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調人,其他人,為幹部工作步入科學軌道奠定了基礎。雖然縣委組織部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問題。通過對全年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認真分析,綜述如下:
一、存在問題
(一)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意識有待提高。部分群眾監督意識不強,對幹部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幹部的任用情況,對選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工作監督力度有待加強。由於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工作的監督手段比較單一,監督力度仍須進一步加強,並始終貫穿於推薦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
(三)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有待健全。從當前選拔任用工作民主評議結果看,幹部選拔任用制度還不夠健全、完善,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仍須進一步規範化、系統化和全面化,幹部選拔任用實施過程的可操作性仍須進一步加強。
(四)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須進一步推進。幹部人事工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有效調控的宏觀管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通過不斷推進和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選拔高素質幹部隊伍的用人機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經驗不足。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懲治、制度等方面仍須進一步規範化、系統化和全面化,幹部人事工作領導、管理、調控的管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幹部選拔任用宣傳力度不夠。由於組織部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宣傳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個別同志對選拔任用工作相關政策法規和實施細節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誤區。
(三)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不夠完善。一些選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規、制度還不夠健全,在制定符合規劃工作實際和幹部工作特點的實施辦法及與之相配套的意見、細則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各項規定。
1、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有關紀律。在每次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和人才發展規劃《綱要》,形成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領導幹部帶頭做到廉潔自律,堅決打擊搞錢權交易,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問題,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2、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一意見三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樣。選拔任用幹部的職能部門堅決把好程序關,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健全選人用人制度,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幹部的選任、交流、考核評價以及幹部選拔任用的責任追究等機制,做到用制度選人、靠制度管人。改進選人用人辦法,積極引進競爭機制,大力推行「陽光操作」,不斷提高幹部選拔的公開性和科學性。
3、嚴格執行幹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幹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不力的責任主體實施相應的制約措施,確保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健康運行。
(二)進一步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各項工作。
1、進一步加大監督和懲處力度,從體制機制上杜絕選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風。凡是違反《幹部任用條例》的規定所選拔任用的幹部,一旦發現,應立即處理;對不按《幹部任用條例》規定辦事的,堅決追查責任人和經辦人的責任;對組織人事幹部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職行為,嚴格按《組織人事幹部若干規範》進行處理;對以權謀私者從重從嚴處罰。
2、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的作風和隊伍建設。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教育,強化責任意識,樹立正確的宗旨觀念,自覺接受基層、群眾的意見,著力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保證每次選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認。加強對領導幹部堅持原則、自我反思、落實工作等方面的培養,能夠在選拔任用工作的各個環節做到毫不鬆懈,嚴格程序。
3、進一步加強崗位教育培訓,培養高素質人才隊伍。要突出規劃特色,本著務實管用的原則精心設計培訓專題,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進行分層次、分類別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堅持不懈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幹部頭腦,提高理論水平。要加強現代金融、現代科技、國際經濟、法律法規和現代管理等知識的培訓,拓寬知識面,優化知識結構,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各項制度。
1、建立用人質量評估體系。在對《幹部任用條例》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的基礎上對用人情況作綜合評估,並作為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個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增強領導對選人用人工作的責任感,促進領導依法依規選拔任用幹部。
2、建立幹部推薦、考察、討論決定責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幹部推薦、考察、決策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和責任內容,切實解決責任不明確和用人失誤失察無人負責、無法追究的問題。
3、建立幹部任用監督巡視制度。挑選一批具有較高政治業務素質,敢于堅持原則,熟悉幹部管理業務知識的同志組成巡視組,對選拔任用幹部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關於印發《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組織工作滿意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局機關各科(室、局),局屬各單位:
現將滁州市財政局《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組織工作滿意度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