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史學習教育活動開展以來,我堅持以「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的總目標為指引,綜合運用集體學習研討、個人自學、參加專題讀書班等方式,聚焦指定學習篇目,讀原文、學原著、悟原理,切實做到了真學、真信、真用。同時,按照開展專題組織生活通知要求,我與縣委常委、與委班子成員以及所在支部黨員代表廣泛開展談心談話,誠懇徵求意見建議,並圍繞黨史目標要求、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與群眾辦實事等方面,深入查擺了自身存在的問題和短板,深挖產生問題根源,逐一明確了整改措施。現將檢視剖析情況彙報如下:
一、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情況。
7月1日,我在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會議上,與常委班子、部分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集體收聽收看了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實況直播,會後,主動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作為政法系統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通過組織集中學習、理論宣講、研討交流等方式,引導全體政法幹部學習精神實質、把握核心要義,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上來,凝心聚力、以學促行,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政治能力,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通過深學踐悟,我對中國共產黨為什麼「能」、馬克思主義為什麼「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什麼「好」有了更加清晰的認知和判斷,更加深刻體會到了黨矢志不渝為人民的初心宗旨,堅定了在新征程上奪取全面勝利的信心和勇氣。下一步,我將帶領全體政法幹部把「七一」重要講話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結合起來,與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結合起來,讀原文、悟原理,使之真正成為改造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的思想火炬和強大的精神力量。同時,堅持以學促干,聚焦政法系統「十四五」規劃,紮實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為開創政法工作新局面、構建政法發展新格局,譜寫政法事業新篇章而努力奮鬥?
二、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中央指定學習材料情況。
黨史學習教育開展以來,積極採取「線上學+線下學」「集中學+個人學」「理論學+實踐學」等多種方式,把學習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等規定篇目與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結合起來,一體學習、系統掌握,切實增強了「學、思、踐、悟」的能力,做到了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同時,堅持以學促行、以行促學,圍繞「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主題,組織學習研討xx次,舉辦專題讀書班xx次,主題宣講xx次,與班子成員、支部黨員同志一起談體會、找差距,補短板、提質效,切實把學習成效轉化為推動事業發展的「強大動能」。下一步,我將帶頭弘揚偉大建黨精神,繼續在黨的百年史、黨的創新理論中汲取豐厚營養、增強奮進力量,切實以「高」的標準、「快」的意識、「新」的理念、「實」的作風,把自己淬鍊成長為「平常時候看得出來、關鍵時候站得出來、危急關頭豁得出來、不負政法使命」的黨員領導幹部,努力在新時代政法工作趕考新征程中書寫新答卷、建功新時代。
三、對照黨史目標要求、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與群眾辦實事等方面查擺出的問題。
(一)對照黨史目標要求方面查擺出的問題:一是對照「學黨史」目標要求,學風漂浮,學用結合不好,對黨的百年奮鬥史以及黨的創新理論沒有原汁原味進行學習體會;學習方式上滿足於完成規定動作,結合政法工作實際靈活開展有針對性的學習不夠;業務學習上存在急用現學、現用現學的現象。如:擔任政法委書記以來,對常用法律知識系統學習不足,對一些涉法涉訴問題,還習慣於用行政手段解決,運用黨的理論中蘊含的科學手段解決具體問題的意識不強。二是在悟思想方面,對黨的創新理論以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學習,面上學習多,仔細體會、深入感悟少,距離學懂、弄通、做實上還有差距,同時,自覺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和歷史唯物主義觀點指導具體工作不夠,政治判斷力還需提升,看問題還沒有完全形成以政治角度來觀察問題的思維定勢,遇事從落實角度考慮得多,從政治層面考慮少。如:作為政法委書記,執行政治紀律有時還不夠堅決,維護政治紀律的手段還不夠有力,面對一些錯誤言行和觀點,政治嗅覺和敏感度不夠,沒有堅決抵制。三是在辦實事方面,學用結合、以學促干不夠,通過學習教育,對百年來的艱辛歷程、輝煌成就、偉大精神能夠清醒認知,但在學用結合上用力不夠,對於如何貫徹「力行」要求,還存在具體思路不多的問題。如:平時工作,滿足於社會面上總體穩定,滿足於進京非訪和涉法涉訴案件在全市較少,以不被上級通報、不外出丟醜滋事為目標,因而把主要精力放在重點人員穩控上,從根本上想辦法、想出路解決問題不夠,與「辦實事」要求相比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等方面還存在較多差距。四是在開新局方面,對黨的創新理論實踐還不夠充分,在打破傳統路徑依賴、以創新思維推進工作用力不夠。如:對一些涉法涉訴上訪老戶,還是採取的重要時間節點安排專人穩控的傳統方式,從政策法律上教育引導不夠,從最終化解矛盾、息訴罷訪上採取的措施不到位、效果差,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主要還是存在「保持穩定不出事」和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思想,主動運用創新思維大膽開拓工作不夠有力。
(二)對照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方面查擺的問題:一是對黨內政治生活的認識不深刻。作為常委部門領導,對分管部門黨的組織建設、組織生活抓得不緊,「三會一課」、警示教育、民主評議等制度堅持不夠、落實不力,很多地方掛了「空擋」。作為一名黨員,沒有堅持好雙重組織生活,有時以工作忙為藉口,沒有按時參加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以上問題說明自己黨性修養還需提升,還沒有做到時時處處對標黨員職責。二是在幹事創業上領導幹部示範表率作用發揮不夠。開展工作主動擔當、敢闖敢幹勁頭不足,特別是提拔為縣級幹部後,逐漸產生了停一停、站一站、鬆口氣的想法。有時怕問題處理不好擔責任,等待上級安排、被動開展得多,主動研究謀劃、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不夠,缺少了原來那種「敢為人先」的衝勁和闖勁。三是履職盡責工作標準還需提高。對上級安排的工作,習慣於開會、下文落實,習慣於聽彙報、要數字,工作方法簡單,沒有真正沉下身子找原因、分類施策推進具體工作的開展,造成一些工作「雷聲大、雨點小」,效果不佳。如:在視頻監控全覆蓋工作中,簡單把任務全部壓給了鄉鎮,投資大、工程量大、施工隊少,工作銜接不緊密,造成各鄉鎮(街道)工作推進不平衡,成了「夾生飯」,影響了視頻監控全覆蓋整體效果。再如:開展綜合治理檢查時,只看材料是否齊全,圖版是否到位,衛生是否達標,但對人員作用發揮情況,措施執行情況,群眾滿意度情況,關注不多、調查不細,實際效果不好。
(三)對照與群眾辦實事方面查擺的問題:一是真心真意關心群眾較少,沒有在內心深處牢固樹立群眾觀念。擔任縣級職務後,不自覺地拉大了與群眾的距離。如:這幾年,幾乎沒有抽出專門時間到群眾家中,與他們坐到一條板凳上談談心、拉拉家常。逢年過節走訪慰問困難群眾,也是當作任務完成,送袋面、給桶油,發點「慰問金」,說幾句安慰話就匆忙離開。對群眾亟需解決的困難,沒有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沒有自覺撲下身子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二是服務群眾不熱情、不主動。對基層和群眾反映的問題,一般轉交給鄉鎮、部門處理,認為有分管領導接待、處理就行了。對直接找到自己的群眾,有時也存在推諉、敷衍的態度,缺少熱情和耐心。比如:在處理涉法涉訴信訪積案時,認為處理難度大、花費精力大,對「送上門」的群眾工作,怕問題解決不好上訪群眾纏上自己,多是安排鄉鎮、部門處理,自己很少靠上去面對面聽取群眾訴求、化解矛盾糾紛;很少主動帶案下訪、重點約訪,事後回訪做得更少。三是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不實不細,滿足於完成規定動作,真正下基層了解群眾所思所想所盼不夠經常,工作開展後跟蹤問效不夠,有些工作還沒有真正辦到群眾滿意的程度。
四、原因分析。
經過深入分析,產生上述問題根源在於理想信念不牢、黨性修養不高、宗旨意識淡化等。
(一)理想信念不夠堅定。自己在主觀上仍存在重業務、輕理論的思想,對政治理論學習不深不透,對黨內重大政治活動關注較少,多是滿足於知道了了解了,深入思考領悟少,致使自己缺乏在思想上的真正交鋒和升華,「四個自信」不夠堅定。
(二)黨性修養錘鍊不夠。沒有站到黨性的高度來經常審視反思,思想上存在把行動上不出格等同於政治上合格,用行動一致代替思想一致,以事務性工作代替黨性鍛鍊等問題,沒有嚴格按照黨員幹部的標準要求自己。對照先輩先進,我深感這些年私心雜念多了,考慮個人的榮辱進退多了,沒有把組織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用好,沒有把職責盡好,沒有真正擔當起帶頭人的責任。
(三)宗旨意識還需提升。隨著職務的提升,真正深入一線,與幹部群眾坐在一起、打成一片的情況越來越少,在具體工作中,對領導是否滿意考慮得多,對是否符合群眾利益考慮得少,唯上多,唯實少,沒有把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一切為了群眾上。對上級安排部署的工作抓得緊,對眼前容易出效果、顯成績的工作乾得快,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沒有真正作為分內的事情去解決。
五、下步改進措施。
(一)強化理論學習,持續增強黨性修養。把理論學習作為立身之本,積極參加縣委理論中心組的學習研討,同時組織抓好政法隊伍內部集體學習,切實將學習作為改造內心世界、錘鍊黨性修養的自覺行為。強化學用結合,持續增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做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做到思想上不斷進步,觀念上不斷更新,工作上不斷創新。
(二)強化擔當作為,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牢固樹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從政理念,立足工作崗位,多做打基礎、利長遠工作,堅持真抓實幹,時刻保持幹事創業的激情、攻堅克難的勇氣、鍥而不捨的韌性,出實招、干實事、重實效,不搞形象工程,不做表面文章,實之又實地抓好分管工作。
(三)積極踐行以人民為中心工作理念,積極回應群眾訴求。進一步站穩群眾立場,堅持眼睛向下看、身子向下沉、圍著群眾轉,多到鄉村接地氣,多到現場摸實情,真正掌握第一手資料,了解真實情況,使工作更加符合客觀實際,更加符合群眾願望。積極回應群眾訴求,暢通民意訴求表達渠道,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嚴格落實公開接訪、帶案下訪、上門走訪等制度,變「被動」為「主動」,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深入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結合政法工作實際,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
一、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情況。
7月1日,我在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會議上,與常委班子、部分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集體收聽收看了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實況直播,會後,主動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作為政法系統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通過組織集中學習、理論宣講、研討交流等方式,引導全體政法幹部學習精神實質、把握核心要義,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上來,凝心聚力、以學促行,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政治能力,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通過深學踐悟,我對中國共產黨為什麼「能」、馬克思主義為什麼「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什麼「好」有了更加清晰的認知和判斷,更加深刻體會到了黨矢志不渝為人民的初心宗旨,堅定了在新征程上奪取全面勝利的信心和勇氣。下一步,我將帶領全體政法幹部把「七一」重要講話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結合起來,與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結合起來,讀原文、悟原理,使之真正成為改造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的思想火炬和強大的精神力量。同時,堅持以學促干,聚焦政法系統「十四五」規劃,紮實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為開創政法工作新局面、構建政法發展新格局,譜寫政法事業新篇章而努力奮鬥?
二、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中央指定學習材料情況。
黨史學習教育開展以來,積極採取「線上學+線下學」「集中學+個人學」「理論學+實踐學」等多種方式,把學習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等規定篇目與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結合起來,一體學習、系統掌握,切實增強了「學、思、踐、悟」的能力,做到了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同時,堅持以學促行、以行促學,圍繞「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主題,組織學習研討xx次,舉辦專題讀書班xx次,主題宣講xx次,與班子成員、支部黨員同志一起談體會、找差距,補短板、提質效,切實把學習成效轉化為推動事業發展的「強大動能」。下一步,我將帶頭弘揚偉大建黨精神,繼續在黨的百年史、黨的創新理論中汲取豐厚營養、增強奮進力量,切實以「高」的標準、「快」的意識、「新」的理念、「實」的作風,把自己淬鍊成長為「平常時候看得出來、關鍵時候站得出來、危急關頭豁得出來、不負政法使命」的黨員領導幹部,努力在新時代政法工作趕考新征程中書寫新答卷、建功新時代。
三、對照黨史目標要求、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與群眾辦實事等方面查擺出的問題。
(一)對照黨史目標要求方面查擺出的問題:一是對照「學黨史」目標要求,學風漂浮,學用結合不好,對黨的百年奮鬥史以及黨的創新理論沒有原汁原味進行學習體會;學習方式上滿足於完成規定動作,結合政法工作實際靈活開展有針對性的學習不夠;業務學習上存在急用現學、現用現學的現象。如:擔任政法委書記以來,對常用法律知識系統學習不足,對一些涉法涉訴問題,還習慣於用行政手段解決,運用黨的理論中蘊含的科學手段解決具體問題的意識不強。二是在悟思想方面,對黨的創新理論以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學習,面上學習多,仔細體會、深入感悟少,距離學懂、弄通、做實上還有差距,同時,自覺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和歷史唯物主義觀點指導具體工作不夠,政治判斷力還需提升,看問題還沒有完全形成以政治角度來觀察問題的思維定勢,遇事從落實角度考慮得多,從政治層面考慮少。如:作為政法委書記,執行政治紀律有時還不夠堅決,維護政治紀律的手段還不夠有力,面對一些錯誤言行和觀點,政治嗅覺和敏感度不夠,沒有堅決抵制。三是在辦實事方面,學用結合、以學促干不夠,通過學習教育,對百年來的艱辛歷程、輝煌成就、偉大精神能夠清醒認知,但在學用結合上用力不夠,對於如何貫徹「力行」要求,還存在具體思路不多的問題。如:平時工作,滿足於社會面上總體穩定,滿足於進京非訪和涉法涉訴案件在全市較少,以不被上級通報、不外出丟醜滋事為目標,因而把主要精力放在重點人員穩控上,從根本上想辦法、想出路解決問題不夠,與「辦實事」要求相比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等方面還存在較多差距。四是在開新局方面,對黨的創新理論實踐還不夠充分,在打破傳統路徑依賴、以創新思維推進工作用力不夠。如:對一些涉法涉訴上訪老戶,還是採取的重要時間節點安排專人穩控的傳統方式,從政策法律上教育引導不夠,從最終化解矛盾、息訴罷訪上採取的措施不到位、效果差,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主要還是存在「保持穩定不出事」和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思想,主動運用創新思維大膽開拓工作不夠有力。
(二)對照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方面查擺的問題:一是對黨內政治生活的認識不深刻。作為常委部門領導,對分管部門黨的組織建設、組織生活抓得不緊,「三會一課」、警示教育、民主評議等制度堅持不夠、落實不力,很多地方掛了「空擋」。作為一名黨員,沒有堅持好雙重組織生活,有時以工作忙為藉口,沒有按時參加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以上問題說明自己黨性修養還需提升,還沒有做到時時處處對標黨員職責。二是在幹事創業上領導幹部示範表率作用發揮不夠。開展工作主動擔當、敢闖敢幹勁頭不足,特別是提拔為縣級幹部後,逐漸產生了停一停、站一站、鬆口氣的想法。有時怕問題處理不好擔責任,等待上級安排、被動開展得多,主動研究謀劃、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不夠,缺少了原來那種「敢為人先」的衝勁和闖勁。三是履職盡責工作標準還需提高。對上級安排的工作,習慣於開會、下文落實,習慣於聽彙報、要數字,工作方法簡單,沒有真正沉下身子找原因、分類施策推進具體工作的開展,造成一些工作「雷聲大、雨點小」,效果不佳。如:在視頻監控全覆蓋工作中,簡單把任務全部壓給了鄉鎮,投資大、工程量大、施工隊少,工作銜接不緊密,造成各鄉鎮(街道)工作推進不平衡,成了「夾生飯」,影響了視頻監控全覆蓋整體效果。再如:開展綜合治理檢查時,只看材料是否齊全,圖版是否到位,衛生是否達標,但對人員作用發揮情況,措施執行情況,群眾滿意度情況,關注不多、調查不細,實際效果不好。
(三)對照與群眾辦實事方面查擺的問題:一是真心真意關心群眾較少,沒有在內心深處牢固樹立群眾觀念。擔任縣級職務後,不自覺地拉大了與群眾的距離。如:這幾年,幾乎沒有抽出專門時間到群眾家中,與他們坐到一條板凳上談談心、拉拉家常。逢年過節走訪慰問困難群眾,也是當作任務完成,送袋面、給桶油,發點「慰問金」,說幾句安慰話就匆忙離開。對群眾亟需解決的困難,沒有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沒有自覺撲下身子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二是服務群眾不熱情、不主動。對基層和群眾反映的問題,一般轉交給鄉鎮、部門處理,認為有分管領導接待、處理就行了。對直接找到自己的群眾,有時也存在推諉、敷衍的態度,缺少熱情和耐心。比如:在處理涉法涉訴信訪積案時,認為處理難度大、花費精力大,對「送上門」的群眾工作,怕問題解決不好上訪群眾纏上自己,多是安排鄉鎮、部門處理,自己很少靠上去面對面聽取群眾訴求、化解矛盾糾紛;很少主動帶案下訪、重點約訪,事後回訪做得更少。三是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不實不細,滿足於完成規定動作,真正下基層了解群眾所思所想所盼不夠經常,工作開展後跟蹤問效不夠,有些工作還沒有真正辦到群眾滿意的程度。
四、原因分析。
經過深入分析,產生上述問題根源在於理想信念不牢、黨性修養不高、宗旨意識淡化等。
(一)理想信念不夠堅定。自己在主觀上仍存在重業務、輕理論的思想,對政治理論學習不深不透,對黨內重大政治活動關注較少,多是滿足於知道了了解了,深入思考領悟少,致使自己缺乏在思想上的真正交鋒和升華,「四個自信」不夠堅定。
(二)黨性修養錘鍊不夠。沒有站到黨性的高度來經常審視反思,思想上存在把行動上不出格等同於政治上合格,用行動一致代替思想一致,以事務性工作代替黨性鍛鍊等問題,沒有嚴格按照黨員幹部的標準要求自己。對照先輩先進,我深感這些年私心雜念多了,考慮個人的榮辱進退多了,沒有把組織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用好,沒有把職責盡好,沒有真正擔當起帶頭人的責任。
(三)宗旨意識還需提升。隨著職務的提升,真正深入一線,與幹部群眾坐在一起、打成一片的情況越來越少,在具體工作中,對領導是否滿意考慮得多,對是否符合群眾利益考慮得少,唯上多,唯實少,沒有把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一切為了群眾上。對上級安排部署的工作抓得緊,對眼前容易出效果、顯成績的工作乾得快,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沒有真正作為分內的事情去解決。
五、下步改進措施。
(一)強化理論學習,持續增強黨性修養。把理論學習作為立身之本,積極參加縣委理論中心組的學習研討,同時組織抓好政法隊伍內部集體學習,切實將學習作為改造內心世界、錘鍊黨性修養的自覺行為。強化學用結合,持續增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做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做到思想上不斷進步,觀念上不斷更新,工作上不斷創新。
(二)強化擔當作為,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牢固樹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從政理念,立足工作崗位,多做打基礎、利長遠工作,堅持真抓實幹,時刻保持幹事創業的激情、攻堅克難的勇氣、鍥而不捨的韌性,出實招、干實事、重實效,不搞形象工程,不做表面文章,實之又實地抓好分管工作。
(三)積極踐行以人民為中心工作理念,積極回應群眾訴求。進一步站穩群眾立場,堅持眼睛向下看、身子向下沉、圍著群眾轉,多到鄉村接地氣,多到現場摸實情,真正掌握第一手資料,了解真實情況,使工作更加符合客觀實際,更加符合群眾願望。積極回應群眾訴求,暢通民意訴求表達渠道,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嚴格落實公開接訪、帶案下訪、上門走訪等制度,變「被動」為「主動」,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深入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結合政法工作實際,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