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與業主溝通方案
及時與業主單位進行必要的溝通,是我們招標代理機構一項最重要的工作程序,也是保障招標代理機構工作成功的基礎。
根據我們的工作經驗,與業主單位的溝通主要包括事前溝通、始終溝通和事後溝通幾個階段。其溝通方式包括正式溝通、非正式溝通、項目會議和項目情況報告報表等,將溝通貫穿於整個項目代理全過程中。
事前溝通,主要是指簽訂招標代理合同前我們與業主單位的聯繫與溝通,由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協同項目負責人主動上門向業主單位回報溝通,溝通的內容主要有:
1、向業主單位介紹我們公司的情況,包括人員結構、技術力量、以往業績、社會信譽等,以增強業主單位委託我們進行招標代理的信心。
2、與業主以會議或其他形式了解宿城區耿車鎮大同村秸稈氣化入戶管網工程建設背景、建設規模、建設地點、建設內容以及業主單位對工程項目建設的設想等一系列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情況,為制定招標代理方案做準備。
3、了解工程項目的籌划進展情況,如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各種手段的辦理情況、建設資金的到位情況、委託代理單位開始招標的階段性起點等等情況,為進一步細化招標代理工作方案取得依據。
事中溝通,主要是指簽訂招標代理合同後至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之前我們與業主單位的聯繫與溝通。一般事項可由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與業主單位聯繫人溝通;重大事項須由代理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同項目負責人與業主單位聯繫人溝通,或通過業主單位聯繫人向業主單位的分管領導彙報。就宿城區耿車鎮大同村秸稈氣化入戶管網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來說,事中溝通的內容主要有:
1、工程招標代理方案的溝通。
2、工程初步發包方案制定的溝通。
3、招標代理時間安排的溝通。
4、招標方式的溝通。
5、關於招標公告發布方面的溝通。
6、資格審查方式的溝通。
7、資格審查條件的溝通。
8、評標、定標辦法的溝通。
9、合同草擬過程的溝通。
10、工程量清單編制、工程預算造價編制過程的溝通。
11、關於投標人對招標文件質疑和澄清的溝通。
12、開標、評標、定標前的溝通。
事後溝通,主要是指我們完成招標代理工作之後與業主單位的溝通,溝通的內容主要有:
1、招標人與中標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方面的溝通。
2、協助招標人催繳履約保證金、中標差額保證金。
3、及時進行招標投標備案。
4、協助招標人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
5、工程施工過程中問題的解決。
6、合同條款的事後服務。
7、工程預算期間的後續服務。
二、資格預審方案
採用預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的,招標人應當根據工程的性質和特點編制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須知。
(二)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
(三)要求投標申請人提供的其他資料的目錄。
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須知內容包括:工程概況、資金來源落實情況以及招標人提供的設施、條件和服務等;招標人允許投標申請人選擇招標標段的規定(如有標段劃分);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確定潛在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且被確定為參加投標的投標申請人)的方式、方法;資格預審申請書的遞交及資格預審的時間安排、預審結果的通知與確認等。
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包括必選條件和可選條件,招標人應當根據本辦法的規定設置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並在招標公告中明確。
資格預審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條件應與招標公告中的要求相一致。
資格預審文件一經發出,不得擅自更改。確需更改的,應當將更改的內容通知所有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投標申請人;更改涉及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的,還應當重新發布招標公告,並將更改的內容在重新發布的招標公告中明確。
招標人按照前款規定重新發布招標公告的,已經獲取了資格預審文件的投標申請人應當重新報名、重新獲取新的資格預審文件。
資格預審文件出售的,已經獲取了資格預審文件的投標申請人應當免費獲得新的資格預審文件。
投標申請人應當根據資格預審文件的要求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書。資格預審申請書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投標申請人的企業概況。
(二)企業及項目經理完成的類似及以上工程情況。
(三)在建工程一覽表。
(四)擬派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情況。
(五)擬分包企業情況。
(六)滿足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
(七)企業對所提供的資料無弄虛作假內容的聲明(格式由招標人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規定)。
(八)招標人要求的其他資料。
兩個以上法人或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下簡稱聯合體)投標的,還應當提供聯合體的情況。
資格預審文件發售截止至投標申請人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及相關材料的時間應視工程情況及資審內容多少確定,應當給投標申請人準備和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留出合理的時間。
在資格預審過程中,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申請人對資格預審申請書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澄清,並可對重要的內容進行核實。
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必須滿足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所有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要求。
以下條件屬於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即招標人在資格預審過程中必選的,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至少應當滿足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處於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三)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並在暫停期內的。
(四)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五)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預審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並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六)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七)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並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八)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範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並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招標人應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和項目經理資質等級許可的從事建築活動範圍的規定,合理設置企業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要求以及企業的資質類別要求。若因工程技術原因,需要對企業和項目經理資質提高一個等級要求的,必須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同意。
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可選條件是指:除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招標人必選的必要合格條件外,招標人可以全部或部分選擇、作為資格預審合格的必要條件的條件。
小型工程的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可選條件為:
(一)企業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
(二)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
一般工程的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可選條件為:
(一)企業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
(二)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
(三)企業承擔的類似及以上工程獲得過市優工程或省優工程。
(四)項目經理承擔的類似及以上工程獲得過市優工程或省優工程。
(五)企業承擔的工程獲省轄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文明工地」或「標化工地」。
(六)項目經理承擔的工程獲省轄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文明工地」或「標化工地」。
(七)項目經理獲得過省轄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優秀項目經理」稱號。較大工程的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可選條件為:
(一)企業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
及時與業主單位進行必要的溝通,是我們招標代理機構一項最重要的工作程序,也是保障招標代理機構工作成功的基礎。
根據我們的工作經驗,與業主單位的溝通主要包括事前溝通、始終溝通和事後溝通幾個階段。其溝通方式包括正式溝通、非正式溝通、項目會議和項目情況報告報表等,將溝通貫穿於整個項目代理全過程中。
事前溝通,主要是指簽訂招標代理合同前我們與業主單位的聯繫與溝通,由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協同項目負責人主動上門向業主單位回報溝通,溝通的內容主要有:
1、向業主單位介紹我們公司的情況,包括人員結構、技術力量、以往業績、社會信譽等,以增強業主單位委託我們進行招標代理的信心。
2、與業主以會議或其他形式了解宿城區耿車鎮大同村秸稈氣化入戶管網工程建設背景、建設規模、建設地點、建設內容以及業主單位對工程項目建設的設想等一系列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情況,為制定招標代理方案做準備。
3、了解工程項目的籌划進展情況,如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各種手段的辦理情況、建設資金的到位情況、委託代理單位開始招標的階段性起點等等情況,為進一步細化招標代理工作方案取得依據。
事中溝通,主要是指簽訂招標代理合同後至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之前我們與業主單位的聯繫與溝通。一般事項可由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與業主單位聯繫人溝通;重大事項須由代理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同項目負責人與業主單位聯繫人溝通,或通過業主單位聯繫人向業主單位的分管領導彙報。就宿城區耿車鎮大同村秸稈氣化入戶管網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來說,事中溝通的內容主要有:
1、工程招標代理方案的溝通。
2、工程初步發包方案制定的溝通。
3、招標代理時間安排的溝通。
4、招標方式的溝通。
5、關於招標公告發布方面的溝通。
6、資格審查方式的溝通。
7、資格審查條件的溝通。
8、評標、定標辦法的溝通。
9、合同草擬過程的溝通。
10、工程量清單編制、工程預算造價編制過程的溝通。
11、關於投標人對招標文件質疑和澄清的溝通。
12、開標、評標、定標前的溝通。
事後溝通,主要是指我們完成招標代理工作之後與業主單位的溝通,溝通的內容主要有:
1、招標人與中標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方面的溝通。
2、協助招標人催繳履約保證金、中標差額保證金。
3、及時進行招標投標備案。
4、協助招標人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
5、工程施工過程中問題的解決。
6、合同條款的事後服務。
7、工程預算期間的後續服務。
二、資格預審方案
採用預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的,招標人應當根據工程的性質和特點編制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須知。
(二)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
(三)要求投標申請人提供的其他資料的目錄。
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須知內容包括:工程概況、資金來源落實情況以及招標人提供的設施、條件和服務等;招標人允許投標申請人選擇招標標段的規定(如有標段劃分);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確定潛在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且被確定為參加投標的投標申請人)的方式、方法;資格預審申請書的遞交及資格預審的時間安排、預審結果的通知與確認等。
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包括必選條件和可選條件,招標人應當根據本辦法的規定設置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並在招標公告中明確。
資格預審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條件應與招標公告中的要求相一致。
資格預審文件一經發出,不得擅自更改。確需更改的,應當將更改的內容通知所有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投標申請人;更改涉及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的,還應當重新發布招標公告,並將更改的內容在重新發布的招標公告中明確。
招標人按照前款規定重新發布招標公告的,已經獲取了資格預審文件的投標申請人應當重新報名、重新獲取新的資格預審文件。
資格預審文件出售的,已經獲取了資格預審文件的投標申請人應當免費獲得新的資格預審文件。
投標申請人應當根據資格預審文件的要求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書。資格預審申請書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投標申請人的企業概況。
(二)企業及項目經理完成的類似及以上工程情況。
(三)在建工程一覽表。
(四)擬派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情況。
(五)擬分包企業情況。
(六)滿足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
(七)企業對所提供的資料無弄虛作假內容的聲明(格式由招標人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規定)。
(八)招標人要求的其他資料。
兩個以上法人或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下簡稱聯合體)投標的,還應當提供聯合體的情況。
資格預審文件發售截止至投標申請人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及相關材料的時間應視工程情況及資審內容多少確定,應當給投標申請人準備和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留出合理的時間。
在資格預審過程中,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申請人對資格預審申請書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澄清,並可對重要的內容進行核實。
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必須滿足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所有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要求。
以下條件屬於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即招標人在資格預審過程中必選的,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至少應當滿足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處於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三)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並在暫停期內的。
(四)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五)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預審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並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六)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七)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並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八)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範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並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招標人應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和項目經理資質等級許可的從事建築活動範圍的規定,合理設置企業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要求以及企業的資質類別要求。若因工程技術原因,需要對企業和項目經理資質提高一個等級要求的,必須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同意。
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可選條件是指:除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招標人必選的必要合格條件外,招標人可以全部或部分選擇、作為資格預審合格的必要條件的條件。
小型工程的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可選條件為:
(一)企業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
(二)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
一般工程的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可選條件為:
(一)企業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
(二)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
(三)企業承擔的類似及以上工程獲得過市優工程或省優工程。
(四)項目經理承擔的類似及以上工程獲得過市優工程或省優工程。
(五)企業承擔的工程獲省轄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文明工地」或「標化工地」。
(六)項目經理承擔的工程獲省轄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文明工地」或「標化工地」。
(七)項目經理獲得過省轄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優秀項目經理」稱號。較大工程的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可選條件為:
(一)企業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