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管理規定,本著對孩子負責、對他人負責、對幼兒園負責的原則,承擔疫情防控社會責任,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本人和孩子及共同生活的親屬,返校前14天沒有外出到疫情嚴重的湖北省、省外中高疫情風險區及有疫情的國家和地區。
二、本人和孩子及共同生活的親屬,沒有患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不是無症狀感染者,也不是上述兩類人員的密切接觸者。
三、本人和孩子及共同生活的親屬,返校前14天沒有密切接觸過省外疫點及入境來皖(回皖)的人員。
四、一旦發現本人、孩子及共同生活的親屬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時,第一時間向班級老師報告,並在家做好隔離、治療、康復。
五、一旦發現本人、孩子以及共同生活的親屬有與發熱、乾咳等症狀的人員接觸的情形,第一時間向班級老師報告。
六、複課後,本人和孩子以及共同生活的親屬,減少聚集,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聚會、玩耍,或到有疫情的地區以及國家去旅遊。
七、本人自覺接受各方監督。保證遵守幼兒園以及衛生健康部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做好監護人的職責。
八、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期人員和車輛進出校園管理規定,如有違背,按學校規定處置。
九、本人自願承諾:
以上情況如有瞞報、謊報,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幼兒園傳播的,一經查實,由本人 (監護人)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在安徽省公共衛生事件響應期間,幼兒園已告知,幼兒入園集中生活和學習存在疫情防控風險,我已知曉,並完全明白集中生活和學習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認識和思想準備。(此件一式兩份,幼兒園和監護人各一份)。
我自願申請 班 小朋友 入園復學,並承擔其安全風險責任。
承諾人(監護人)簽字:
今年月日。
一、本人和孩子及共同生活的親屬,返校前14天沒有外出到疫情嚴重的湖北省、省外中高疫情風險區及有疫情的國家和地區。
二、本人和孩子及共同生活的親屬,沒有患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不是無症狀感染者,也不是上述兩類人員的密切接觸者。
三、本人和孩子及共同生活的親屬,返校前14天沒有密切接觸過省外疫點及入境來皖(回皖)的人員。
四、一旦發現本人、孩子及共同生活的親屬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時,第一時間向班級老師報告,並在家做好隔離、治療、康復。
五、一旦發現本人、孩子以及共同生活的親屬有與發熱、乾咳等症狀的人員接觸的情形,第一時間向班級老師報告。
六、複課後,本人和孩子以及共同生活的親屬,減少聚集,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聚會、玩耍,或到有疫情的地區以及國家去旅遊。
七、本人自覺接受各方監督。保證遵守幼兒園以及衛生健康部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做好監護人的職責。
八、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期人員和車輛進出校園管理規定,如有違背,按學校規定處置。
九、本人自願承諾:
以上情況如有瞞報、謊報,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幼兒園傳播的,一經查實,由本人 (監護人)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在安徽省公共衛生事件響應期間,幼兒園已告知,幼兒入園集中生活和學習存在疫情防控風險,我已知曉,並完全明白集中生活和學習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認識和思想準備。(此件一式兩份,幼兒園和監護人各一份)。
我自願申請 班 小朋友 入園復學,並承擔其安全風險責任。
承諾人(監護人)簽字:
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