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合理地制定「三定」(即定職能、定機構和定編制)方案,是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實行崗位聘任制的前提,是一項事關全局的基礎性工程。為了進一步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提高質量和辦學效益,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根據《關於做好部分省屬高校「三定」工作的通知》(皖編辦〔2007〕16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就做好「三定」工作,進一步深化和加快我校內部管理體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三定方案的指導思想與目標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根本性思想,以《教師法》和《高等教育法》為基本依據。按照皖編辦〔2007〕167號文件精神的要求,我校三定工作的目標是:通過改革,優化人員結構,形成科學、合理的生員比和生師比;建立教職工滿負荷工作機制;建立職能明確、設置合理、運轉協調、辦事高效的行政管理體系;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專兼結合、開拓創新、富有活力的師資隊伍。
二、「三定」工作的基本思路
「三定」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遵循高等教育規律,精簡和調整學校內設黨政管理機構;以學科建設為龍頭,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要求,改革和調整教學、科研組織方式;促進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三定」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項系統工程。以確定職能、機構、編制為核心,以後勤制度改革為重點,以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為後續激勵制約機制,強化崗位聘任與管理,嚴格定編定崗,打破「大鍋飯」和「平均主義」,破除職務「終身制」和人才「部門所有制」,形成「能進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激勵競爭機制,努力創設有利於人才儘快成長和發揮才幹的制度環境,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全面提高學校的辦學效益和整體水平。
三、關於「三定」的內容和要求
(一)「三定」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學校的主要職責;學校黨政管理機構、教學機構、教學輔助機構、專職科研機構和附屬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任務;人員編制總額;各機構人員編制及編制結構比例;領導幹部職數;各機構人員編制經費預算形式等。
(二)「三定」工作的基本要求。
1、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在「三定」工作中,要對學校原有的各類機構和人員進行清理,尤其要規範各類機構的職能界定。對職能相近的或重複設置及規模過小的機構予以合併或撤併。校本部機關要切實轉變職能,加強綜合、監督、服務職能,要將事務性、輔助性、技術性的職能從機關分離出來,交由系、部或社會組織承擔;要注意理順和解決各機構之間的職責分工不清和工作扯皮問題,加強各類機構的溝通、合作,建立必要的協調機制。
2、大力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要嚴格按照《教師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規定對高校教職工進行全面的清理,堅決清退不合格教師,認真清理占用和變相占用高校教職工編制的各類人員,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促進高校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3、進一步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學校要以「三定」工作為契機,加大學校人事及相關制度的改革。要切實完善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落實校長的法定代表人地位和依法管理的各項權力和義務;要科學設置崗位,做到因事設崗、職崗相符,要規範崗位職責,強化崗位目標責任制,合理確定黨政管理人員、教師、教輔人員、科研人員的不同崗位工作量、上崗條件及崗位待遇,積極推進校內分配製度的改革;要全面推行教職工全員聘用制,在科學設崗的基礎上,加強考核,競爭上崗;要加快後勤社會化步伐,必須在一定時間內,按照「事企分開、兩權分離」的原則,改革管理體制,轉變運行機制,逐步實行半企業化、企業化管理,減少學校經費對後勤的直接投入,不斷增強後勤部門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能力。根據形勢發展,力爭用不太長的時間,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後勤服務社會化。
四、「三定」方案的組織領導
學校「三定」工作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學校成立「三定」工作領導組。領導組成員如下:
組 長:汪良發。
副組長:汪建利。
成 員:李家祥、汪大白、徐成剛、吳邦貴。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辦公室主任:任良耀。
辦公室成員:任良耀、胡家俊、方小平、曾小保、黃亞華、鄭名球、王國平、劉鵬。
五、「三定」方案的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9月4日-9月10日)學校黨政領導和有關院系、部門學習相關文件,領會文件精神。
第二階段(9月11日-9月20日)領導組辦公室進行校內與校外調研,各院系、部門提交各自的機構改革方案,並對各自的機構設置、職責及編制進行界定,並於20日下午16點前將書面材料交於「三定」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具體材料、格式情況請參照附件:黨政管理機構、群團、科研、教輔機構參照附件2、附件3;院系參照附件2、附件3及附件4;並將以上材料發送至人事處郵箱:rsc@hsu.edu.cn)。
第三階段(9月21日-9月30日)整理分析各部門上報材料,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初步確定學校的主要職責、機構調整方案及各機構人員編制經費預算形式。
第四階段(10月8日-10月15日)由「三定」工作辦公室成員分兩組初步確定機構職能(黨政管理機構、專職科研機構、群團組織、附屬機構一組,教學機構、教學輔助機構一組)。
第五階段(10月16日-10月25日)初步確定各級機構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完成「三定」草案。
第六階段(10月26日-10月31日)校黨委審定黃山學院「三定」工作方案並上報省教育廳。
六、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三定」工作順利實施。
各級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三定」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堅定信心,服從全局,狠抓落實,做到思想統一,步調一致。
(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推進工作順利進行。
「三定」工作涉及到人們觀念的轉變和利益的調整,因此,必須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做好工作,引導教職工轉變觀念,服從大局,著眼長遠,正確對待個人利益與部門利益的調整,正確處理個人與集體利益,部門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以主人翁的姿態支持和參與改革。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動員,調動教職工參與改革的積極性。
(三)各級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切實加強對「三定」工作的領導,從思想上、組織上、行動上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廣大黨員要積極支持這項工作,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用自己的模範行動作群眾的表率。
(四)要進一步樹立教學工作是中心工作的思想,落實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堅持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為教學科研服務;認真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精減機構、壓縮編制與穩定教職工骨幹隊伍的關係;後勤社會化與服務育人的關係,更好的促進各項事業協調發展。
(五)加強監督,保障「三定」工作的完成。相關部門要主動參與改革的實施,要實行組織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堅決防止機構調整,人員聘任中的不正之風,確保「三定」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三定方案的指導思想與目標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根本性思想,以《教師法》和《高等教育法》為基本依據。按照皖編辦〔2007〕167號文件精神的要求,我校三定工作的目標是:通過改革,優化人員結構,形成科學、合理的生員比和生師比;建立教職工滿負荷工作機制;建立職能明確、設置合理、運轉協調、辦事高效的行政管理體系;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專兼結合、開拓創新、富有活力的師資隊伍。
二、「三定」工作的基本思路
「三定」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遵循高等教育規律,精簡和調整學校內設黨政管理機構;以學科建設為龍頭,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要求,改革和調整教學、科研組織方式;促進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三定」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項系統工程。以確定職能、機構、編制為核心,以後勤制度改革為重點,以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為後續激勵制約機制,強化崗位聘任與管理,嚴格定編定崗,打破「大鍋飯」和「平均主義」,破除職務「終身制」和人才「部門所有制」,形成「能進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激勵競爭機制,努力創設有利於人才儘快成長和發揮才幹的制度環境,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全面提高學校的辦學效益和整體水平。
三、關於「三定」的內容和要求
(一)「三定」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學校的主要職責;學校黨政管理機構、教學機構、教學輔助機構、專職科研機構和附屬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任務;人員編制總額;各機構人員編制及編制結構比例;領導幹部職數;各機構人員編制經費預算形式等。
(二)「三定」工作的基本要求。
1、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在「三定」工作中,要對學校原有的各類機構和人員進行清理,尤其要規範各類機構的職能界定。對職能相近的或重複設置及規模過小的機構予以合併或撤併。校本部機關要切實轉變職能,加強綜合、監督、服務職能,要將事務性、輔助性、技術性的職能從機關分離出來,交由系、部或社會組織承擔;要注意理順和解決各機構之間的職責分工不清和工作扯皮問題,加強各類機構的溝通、合作,建立必要的協調機制。
2、大力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要嚴格按照《教師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規定對高校教職工進行全面的清理,堅決清退不合格教師,認真清理占用和變相占用高校教職工編制的各類人員,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促進高校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3、進一步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學校要以「三定」工作為契機,加大學校人事及相關制度的改革。要切實完善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落實校長的法定代表人地位和依法管理的各項權力和義務;要科學設置崗位,做到因事設崗、職崗相符,要規範崗位職責,強化崗位目標責任制,合理確定黨政管理人員、教師、教輔人員、科研人員的不同崗位工作量、上崗條件及崗位待遇,積極推進校內分配製度的改革;要全面推行教職工全員聘用制,在科學設崗的基礎上,加強考核,競爭上崗;要加快後勤社會化步伐,必須在一定時間內,按照「事企分開、兩權分離」的原則,改革管理體制,轉變運行機制,逐步實行半企業化、企業化管理,減少學校經費對後勤的直接投入,不斷增強後勤部門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能力。根據形勢發展,力爭用不太長的時間,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後勤服務社會化。
四、「三定」方案的組織領導
學校「三定」工作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學校成立「三定」工作領導組。領導組成員如下:
組 長:汪良發。
副組長:汪建利。
成 員:李家祥、汪大白、徐成剛、吳邦貴。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辦公室主任:任良耀。
辦公室成員:任良耀、胡家俊、方小平、曾小保、黃亞華、鄭名球、王國平、劉鵬。
五、「三定」方案的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9月4日-9月10日)學校黨政領導和有關院系、部門學習相關文件,領會文件精神。
第二階段(9月11日-9月20日)領導組辦公室進行校內與校外調研,各院系、部門提交各自的機構改革方案,並對各自的機構設置、職責及編制進行界定,並於20日下午16點前將書面材料交於「三定」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具體材料、格式情況請參照附件:黨政管理機構、群團、科研、教輔機構參照附件2、附件3;院系參照附件2、附件3及附件4;並將以上材料發送至人事處郵箱:rsc@hsu.edu.cn)。
第三階段(9月21日-9月30日)整理分析各部門上報材料,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初步確定學校的主要職責、機構調整方案及各機構人員編制經費預算形式。
第四階段(10月8日-10月15日)由「三定」工作辦公室成員分兩組初步確定機構職能(黨政管理機構、專職科研機構、群團組織、附屬機構一組,教學機構、教學輔助機構一組)。
第五階段(10月16日-10月25日)初步確定各級機構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完成「三定」草案。
第六階段(10月26日-10月31日)校黨委審定黃山學院「三定」工作方案並上報省教育廳。
六、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三定」工作順利實施。
各級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三定」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堅定信心,服從全局,狠抓落實,做到思想統一,步調一致。
(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推進工作順利進行。
「三定」工作涉及到人們觀念的轉變和利益的調整,因此,必須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做好工作,引導教職工轉變觀念,服從大局,著眼長遠,正確對待個人利益與部門利益的調整,正確處理個人與集體利益,部門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以主人翁的姿態支持和參與改革。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動員,調動教職工參與改革的積極性。
(三)各級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切實加強對「三定」工作的領導,從思想上、組織上、行動上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廣大黨員要積極支持這項工作,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用自己的模範行動作群眾的表率。
(四)要進一步樹立教學工作是中心工作的思想,落實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堅持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為教學科研服務;認真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精減機構、壓縮編制與穩定教職工骨幹隊伍的關係;後勤社會化與服務育人的關係,更好的促進各項事業協調發展。
(五)加強監督,保障「三定」工作的完成。相關部門要主動參與改革的實施,要實行組織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堅決防止機構調整,人員聘任中的不正之風,確保「三定」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