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xxx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的《關於核定人員編制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xxx高級中學「三定」方案》。
一、學校職責
1、我校是全日制高級中學。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使之成為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2、負責彰武縣城區部分高中階段學生教育教學工作和學歷教育工作。
二、領導職數和內設機構
學校為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我校領導職數:領導正職x人,領導副職x人,實有校長、書記各一人,副校長x人,工會主席x人。
內設機構有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辦公室、團委、信息辦和老幹部辦及資助辦,中層領導有教務主任x人,德育主任x人,總務主任x人(兼職1人),辦公室主任x人(兼職1人),團委書記x人,信息辦主任x人(兼職x人),老幹部辦主任x人,資助辦主任x人。
三、人員編制
二高編制人數x人,其中管理崗位x人,專業技術崗位x人,工勤技能崗位x人,實有教職工x人,空編數x人。
四、內設機構各處室職責
(一)教務處工作職責。
教務處是負責全校教學工作的重要辦事機構,在學校起著重要作用。負責計劃、組織、檢查總結全校教學工作,以及處理日常教務行政等事宜,協助校長完成領導管理教學任務,具體職責是:
1、根據學校的工作計劃,制訂具體的教學工作計劃以及必要的規章制度。編印校歷表、課程表、作息時間表、活動安排總表以及各種教學用表冊(點名冊、成績冊)。督促和檢查教師認真貫徹執行各種計劃,對教師教育教學工作進行學期考核。
2、協助校長做好教師的安排、聘任工作,嚴格教學考勤,及時安排好調課、代課。布置和收集教師教學,做好全校教學。
3、做好招生、新生的編班工作,根據學籍管理規定,認真做好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建立學籍變動檔案,畢業生檔案,升學及畢業去向的跟蹤檔案。
4、根據教學計劃,征訂師生用書及所需的教學參考資料,做好課本、教學資料的分發工作。
5、管理好教務處的工作檔案,及時提供有關教學基本情況和數據掌握動向,提出建議,貫徹領導意圖。
6、科學地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業務知識,認真抓好教學常規的五個基本環節(備課、上課、作業、複習、考試)的實施協調工作,並做好檢查評估和總結反饋。
7、指導圖書館、閱覽室、實驗室的工作,為教學服務,做好圖書閱覽室、資料室的書籍征訂、選購工作。
8、協助教研室做好外單位來校聽課觀摩,實習生安排工作。
9、組織各類考試考務工作,嚴肅考試紀律。做好各類教輔資料及聯考試卷的征訂和分發工作,協助教研室做好(包括聯考、會考、畢業考)試卷的命題和印製工作。抓好成績的評定、質量分析、匯總和統計工作。
(二)德教處工作職責:
德教處是推進學校學生德育目標的職能機構。為確保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起到導向和保障作用,現制定工作職責如下:
1、根據學校的,制定學生思想教育的,確定學生思教工作的內容和重點。同時制定每月、每周學生工作日程,實施全校性學生活動計劃。
2、制定班主任工作職責。組織班主任學習,加強班主任師德建設,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檢查和評價班主任工作。
3、做好學生會的工作。幫助學生會在學生中開展各項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動。
4、執行《中學學生行為規範》。
(三)總務處工作職責。
1.根據上級要求和學校具體情況制訂學期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定期向校長彙報工作。
2.負責總務部門職工的管理,加強後勤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關心後勤人員的業務進修和技術培訓,合理安排他們的工作,做到用其所長,人盡其才。
3.抓好門衛工作的管理,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4.管理校產:負責學校基本建設和學校課桌椅等校產的登記、分配、管理、添置、維修,賬目實行電子化管理。做好辦公用品、教學設備、生活設備的採購和保管工作,執行採購審批手續,嚴格遵守「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
5.管理財務。做到規範收費,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合理使用各項經費,保障經費正常運行。
6.管理學校食堂,宿舍,出租門面房。要保障食品安全,不斷改善師生的生活條件。
7.管理學校的綠化和環境衛生工作,不斷改善教學條件和學習環境。
8.與德育處,教務處等部門協作,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廣大師生進行安全、勤儉節約、愛護公物等方面的教育。
9.做好總務處的其他工作。
(四)辦公室工作職責。
辦公室是在校長的直接領導下做好學校日常工作的部門,協助校長制訂、貫徹和落實學校改革方案、工作計劃;經常檢查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催辦制度。其職責是:
1、負責掌管校印、校領導印章;做好學校介紹信的管理和使用。
2、負責召集學校行政會議,教工大會;督促、檢查、執行會議決議。做好校內會議,特別是臨時性會議的準備工作。負責學校各種會議的記錄工作。
3、協助校領導搞好與各有關單位的聯絡工作。協調各處室、下載文檔到電腦,方便使用,協調各部門的關係,保證學校各部門工作協調運轉。
4、負責承辦校長及辦公室的各項文字工作。如:學校的工作計劃,年度總結及各類經驗、檢查等文字材料。負責校內發文的各種報告、請示等的起草、核稿。負責學校大事記的記錄、整理工作。
5、做好接待領導、客人的服務工作。
6、負責學校教職工的年度考核、職稱評聘、轉正、調進調出、離退休等工作。收集各級先進工作者的推選及評審等工作。
7、對全校的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校文書檔案和各種專門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做好各級文件的收發和保管、保密工作。
(五)、團委工作職責。
1.及時傳達上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的決議和指示,經常向學校黨總支和上級團組織彙報工作。
2.檢查各班團支部每月工作執行情況,了解掌握團員青年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加強團員思想道德建設,研究青年學生的新特點、新問題,定期召開團委委員會議,檢查、指導各委員的工作。
3.定期召開團支部書記會議,組織團員學習培訓、布置檢查有關工作,主持全校團員代表大會,將學校的辦學思想落實到團隊工作之中。
4.全面負責校團委會工作。
5.同有關部門和組織保持密切聯繫,交流情況,相互支持,促進團的工作的開展。
6.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生活,開展各社團工作。
7.按照組織發展程序進行團員的發展工作,並負責最後的審批。
8.協助學校抓好校園文化建設,開展德育工作、文明單位創建活動、普法禁毒教育、青年志願者活動、文藝活動,活躍校園文化氛圍,凈化校園環境。
(六)、信息辦工作職責。
信息辦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負責信息技術及網絡與電教設施的管理和信息化教學及教學輔助工作。其主要崗位職責如下:
1、負責學校信息化建設的總體發展規劃以及所屬設施運行的業務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年度和學期工作計劃,制定有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對全校教師電教設備、計算機設備的使用能力的培訓與考核工作。
2、組織、指導、協調信息技術人員完成相應崗位工作,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解決處理各部門工作中需要協助的技術問題。
3、負責信息技術教學資源、學校網站維護和遠程教育、日常教學設備的管理、調配和維護;負責學校重要活動的音響設備、閉路電視等電教設備的準備、管理與操作。負責各電腦機房、多媒體教室、電教設備的安全管理。
4、承擔全校活動的攝、錄、編及節目光碟刻錄工作。配合網站建設,承擔校園網站及對外宣傳影視圖片資料的收集、保管與提供。
5、制訂信息技術課程學期教學計劃,調配任課教師與上機學生的管理。維持正常的上機課程教學秩序,監管公共計算機上機課程的教學質量。
6、負責學校信息技術方面科研課題的研究與組織工作。
7、負責計算機室設備的日常維護與技術工作,處理計算機上機教學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確保機房的正常工作秩序。
8、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七)、老幹部辦工作職責。
1、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部門關於離退休幹部的各項方針政策,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2、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做好離退休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安排好老同志的體檢、療養和用車。
3、組織開展有益老同志身心健康的各項活動,發揮老同志的作用。
4、生活上關心照顧好老同志,經常了解老同志的思想、身體、生活情況,堅持走訪慰問和結對關心等制度。
5、認真接待好老同志的來電、來信、來訪,及時反映他們的合理要求,盡力幫助他們排憂解難。
6、會同有關部門辦理老同志喪葬事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八)、資助辦工作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計劃。
2、負責組織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調研、信息收集管理,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並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料庫和檔案。
3、負責組織開展各類特殊困難補助、獎學金的評定和發放工作。
4、負責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的條件和材料的審查及貸款學生比例和金額的審定報批工作。
5、承擔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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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鄉鎮機構改革三定方案[朗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關於深化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工作的總體部署,確保通化縣鄉鎮機構改革高質量、高標準完成,縣委編辦高度重視,在認真摸底調研的基礎上,統籌謀劃,突出重點,紮實推進。根據工作任務和因地制宜的原則,按照「6+x」模式,靈活科學設置黨政內設機構,建立簡約精幹的組織架構。
統籌配置、整合資源,將縣直相關部門設在鄉鎮的農、林、牧、水等事業站所全部實行屬地管理,機構、職能、經費和人員編制全部下放,與鄉鎮所屬事業單位整合組建了鄉鎮綜合服務中心,精簡機構,完成了事業單位整合組建。
目前,通化縣15個鄉鎮政府「三定」方案均已制定並下發。各鄉鎮綜合服務中心均掛牌運行,並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共調劑672名事業編制,轉隸470名工作人員,紮實有效促進了鄉鎮機構改革穩步推進,保障了各項工作有效開展。
統籌配置、整合資源,將縣直相關部門設在鄉鎮的農、林、牧、水等事業站所全部實行屬地管理,機構、職能、經費和人員編制全部下放,與鄉鎮所屬事業單位整合組建了鄉鎮綜合服務中心,精簡機構,完成了事業單位整合組建。
目前,通化縣15個鄉鎮政府「三定」方案均已制定並下發。各鄉鎮綜合服務中心均掛牌運行,並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共調劑672名事業編制,轉隸470名工作人員,紮實有效促進了鄉鎮機構改革穩步推進,保障了各項工作有效開展。
學校為全民事業單位,規格為正縣(處)級建制,全額事業單位。學校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使之成為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我校是全日制完全中學。承擔義務教育初中階段的教育教學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學。
各處室職責: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
辦公室是在校長的直接領導下做好學校日常工作的部門,協助校長制訂、貫徹和落實學校改革方案、工作計劃;經常檢查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催辦制度。其職責是:
1、負責掌管校印、校領導印章;做好學校介紹信的管理和使用。
2、負責召集學校行政會議,教工大會;督促、檢查、執行會議決議。做好校內會議,特別是臨時性會議的準備工作。負責學校各種會議的記錄工作。
3、協助校領導搞好與各有關單位的聯絡工作。協調各處室、年級的關係,保證學校各部門工作協調運轉。
4、負責承辦校長及辦公室的各項文字工作。如:學校的工作計劃,年度總結及各類經驗、檢查等文字材料。負責校內發文的各種報告、請示等的起草、核稿。負責學校大事記的記錄、整理工作。
5、做好接待領導、客人的服務工作。
6、負責學校教職工的年度考核、職稱評聘、轉正、調進調出、離退休等工作。收集各級先進工作者的推選及評審等工作。
7、對全校的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校文書檔案和各種專門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做好各級文件的收發和保管、保密工作。
(二)政教處工作職責。
政教處是校長推進學校學生德育目標的職能機構。為確保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起到導向和保障作用,現制定工作職責如下:
1、根據學校的工作計劃,制定學生思想教育的工作計劃,確定學生思教工作的內容和重點。同時制定每月、每周學生工作日程,實施全校性學生活動計劃。
2、協助年級組工作。指導年級組長制定年級學生工作計劃,幫助年級組長,開展各項學生思教工作,落實年級學生工作計劃。
3、制定班主任工作職責。組織班主任學習,加強班主任師德建設,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檢查和評價班主任工作。
4、關心和幫助共青團做好共青團員工作,做好學生會的工作。幫助共青團、學生會在學生中開展各項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動。
5、制定並執行明鴻中學學生行為規範。樹立校級學生先進典型,組織評選各類學生先進集體與先進個人工作。負責做好有嚴重違紀行為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並向上級提出處理意見。
6、抓好學生一日生活的常規管理,建立並堅持學生自己管理自己的工作體系。抓好各年級、各班的校風、段風、班風建設及檢查評比工作。
7、做好學生心理工作,我校為山西省普通高中心理健康示範校。
8、抓好各級學生幹部的培訓工作,加強幹部隊伍的思想建設與組織建設。
9、履行對校長的安全責任書,做好學生人身安全及各項保衛工作,依法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0、主動向校領導及時彙報學生有關情況,主動與學校其他職能處、室溝通,形成教育合力。
11、負責學校的美育工作。
12、建立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溝通學校與家長的聯繫,達成教育共識。聽取家長的意見,爭取家長的支持。
13、探索新時期學生思教工作的重點與難點,指導並解決學生德育工作的實際問題。
(三)教務處工作職責。
教務處是負責全校教學工作的重要辦事機構,在學校起著參謀和總調度的作用。在校長領導下,負責計劃、組織、檢查總結全校教學工作、教研工作,以及處理日常教務行政等事宜,協助校長完成領導管理教學任務,具體職責是:
學期(或學年)開始前工作:
1、根據學校的工作計劃,制訂具體的教學工作計劃以及必要的規章制度。
2、協助校長做好教學力量的安排及聘任工作。
3、做好初中招生、新生的編班工作。
4、根據教學計劃,征訂師生用書及所需的教學參考資料,做好課本、教學資料的分發工作。
5、編印或準備好校歷表、課程表、作息時間表,活動安排總表以及各種教學用表冊(點名冊、成績冊)。
日常工作:
1、督促和檢查教師認真貫徹執行各種計劃。
2、管理好教務處的工作檔案,及時提供有關教學基本情況和數據掌握動向,提出建議,貫徹領導意圖。
3、組織好教師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福建省普通中學教學常規管理暫行辦法),科學地組織,認真抓好教學常規的五個基本環節(備課、上課、作業、複習、考試)的實施協調,檢查評估和總結反饋。
4、根據省頒學籍管理規定,認真做好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建立學籍變動檔案,畢業生檔案,升學及畢業去向的跟蹤檔案。
5、做好教師的考勤工作,及時安排好調課、代課。
6、指導圖書館、閱覽室、實驗室、打字室、油印室的工作,為教學服務,做好圖書閱覽室、資料室的書籍征訂、選購工作。
7、協助教研室做好外單位來校聽課觀摩,實習生安排工作。
8、組織各類考試(包括統考、會考、畢業考)試卷的征訂和分發工作,做好有關的考務工作。
學期末(或學年末)工作:
1、檢查各年級學科教學進度,教學計劃完成情況。
2、安排好期末複習考試工作(包括命題、考試科目、時間安排、監考、評卷、登分),組織好期末考試工作,嚴肅考試紀律。
3、抓好期末成績、學年成績的評定工作,以及各學科期末考試成績的質量分析和統計,各班級成績的匯總、統計和分析。
4、布置和收集教師教學工作總結,做好全校教學工作總結。
5、組織布置班級做好學生成績報告工作。
6、確定和布置學生的寒暑假作業。
(四)教研室工作職責。
1、組織和管理教研工作。
(1)有計劃地組織全校教師學習教育教學理論,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實驗,並組織經驗交流和總結,努力提高各學科的教育教學質量。
(2)領導教研組工作,經常深入各教研組了解教學情況,促進教研活動和教學改革活動的深入開展。
(3)審查教研組的教研計劃,檢查教研組計劃的實施情況。
(4)組織學科的研究課和觀摩課,有效提高學科課堂質量和教師的教學水平。
2、組織管理學科競賽,並把有關資料建檔。
3、組織和管理教師的論文彙編、論文的收集和歸檔。
4、組織和管理省、市、校各級研究課題。
5、按校務公開要求及時公開內容。
6、承擔教育教學科研課題。
7、做好聽課、開課的登記工作。
8、負責全體教職工的繼續教育的編冊、驗印等工作。
(五)總務處工作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積極地保證教育事業計劃的順利實現,為不斷提高教育質量服務,努力搞好財務管理、財產管理、生活管理、環境管理、安全管理等五個方面的工作。
1、財務管理。
(1)合理安排,正確執行預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確保完成教育事業計劃,積極地為教學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促進教育質量的提高。
(2)嚴格執行會計制度,搞好會計核算。
(3)負責保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逐步熟悉教學情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5)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6)根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各項制度,正確地進行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
2、財產管理。
(1)保證教育教學的需要,講求財產對教育、教學、生活的適用,延長使用期限、提高使用效益。
各處室職責: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
辦公室是在校長的直接領導下做好學校日常工作的部門,協助校長制訂、貫徹和落實學校改革方案、工作計劃;經常檢查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催辦制度。其職責是:
1、負責掌管校印、校領導印章;做好學校介紹信的管理和使用。
2、負責召集學校行政會議,教工大會;督促、檢查、執行會議決議。做好校內會議,特別是臨時性會議的準備工作。負責學校各種會議的記錄工作。
3、協助校領導搞好與各有關單位的聯絡工作。協調各處室、年級的關係,保證學校各部門工作協調運轉。
4、負責承辦校長及辦公室的各項文字工作。如:學校的工作計劃,年度總結及各類經驗、檢查等文字材料。負責校內發文的各種報告、請示等的起草、核稿。負責學校大事記的記錄、整理工作。
5、做好接待領導、客人的服務工作。
6、負責學校教職工的年度考核、職稱評聘、轉正、調進調出、離退休等工作。收集各級先進工作者的推選及評審等工作。
7、對全校的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校文書檔案和各種專門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做好各級文件的收發和保管、保密工作。
(二)政教處工作職責。
政教處是校長推進學校學生德育目標的職能機構。為確保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起到導向和保障作用,現制定工作職責如下:
1、根據學校的工作計劃,制定學生思想教育的工作計劃,確定學生思教工作的內容和重點。同時制定每月、每周學生工作日程,實施全校性學生活動計劃。
2、協助年級組工作。指導年級組長制定年級學生工作計劃,幫助年級組長,開展各項學生思教工作,落實年級學生工作計劃。
3、制定班主任工作職責。組織班主任學習,加強班主任師德建設,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檢查和評價班主任工作。
4、關心和幫助共青團做好共青團員工作,做好學生會的工作。幫助共青團、學生會在學生中開展各項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動。
5、制定並執行明鴻中學學生行為規範。樹立校級學生先進典型,組織評選各類學生先進集體與先進個人工作。負責做好有嚴重違紀行為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並向上級提出處理意見。
6、抓好學生一日生活的常規管理,建立並堅持學生自己管理自己的工作體系。抓好各年級、各班的校風、段風、班風建設及檢查評比工作。
7、做好學生心理工作,我校為山西省普通高中心理健康示範校。
8、抓好各級學生幹部的培訓工作,加強幹部隊伍的思想建設與組織建設。
9、履行對校長的安全責任書,做好學生人身安全及各項保衛工作,依法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0、主動向校領導及時彙報學生有關情況,主動與學校其他職能處、室溝通,形成教育合力。
11、負責學校的美育工作。
12、建立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溝通學校與家長的聯繫,達成教育共識。聽取家長的意見,爭取家長的支持。
13、探索新時期學生思教工作的重點與難點,指導並解決學生德育工作的實際問題。
(三)教務處工作職責。
教務處是負責全校教學工作的重要辦事機構,在學校起著參謀和總調度的作用。在校長領導下,負責計劃、組織、檢查總結全校教學工作、教研工作,以及處理日常教務行政等事宜,協助校長完成領導管理教學任務,具體職責是:
學期(或學年)開始前工作:
1、根據學校的工作計劃,制訂具體的教學工作計劃以及必要的規章制度。
2、協助校長做好教學力量的安排及聘任工作。
3、做好初中招生、新生的編班工作。
4、根據教學計劃,征訂師生用書及所需的教學參考資料,做好課本、教學資料的分發工作。
5、編印或準備好校歷表、課程表、作息時間表,活動安排總表以及各種教學用表冊(點名冊、成績冊)。
日常工作:
1、督促和檢查教師認真貫徹執行各種計劃。
2、管理好教務處的工作檔案,及時提供有關教學基本情況和數據掌握動向,提出建議,貫徹領導意圖。
3、組織好教師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福建省普通中學教學常規管理暫行辦法),科學地組織,認真抓好教學常規的五個基本環節(備課、上課、作業、複習、考試)的實施協調,檢查評估和總結反饋。
4、根據省頒學籍管理規定,認真做好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建立學籍變動檔案,畢業生檔案,升學及畢業去向的跟蹤檔案。
5、做好教師的考勤工作,及時安排好調課、代課。
6、指導圖書館、閱覽室、實驗室、打字室、油印室的工作,為教學服務,做好圖書閱覽室、資料室的書籍征訂、選購工作。
7、協助教研室做好外單位來校聽課觀摩,實習生安排工作。
8、組織各類考試(包括統考、會考、畢業考)試卷的征訂和分發工作,做好有關的考務工作。
學期末(或學年末)工作:
1、檢查各年級學科教學進度,教學計劃完成情況。
2、安排好期末複習考試工作(包括命題、考試科目、時間安排、監考、評卷、登分),組織好期末考試工作,嚴肅考試紀律。
3、抓好期末成績、學年成績的評定工作,以及各學科期末考試成績的質量分析和統計,各班級成績的匯總、統計和分析。
4、布置和收集教師教學工作總結,做好全校教學工作總結。
5、組織布置班級做好學生成績報告工作。
6、確定和布置學生的寒暑假作業。
(四)教研室工作職責。
1、組織和管理教研工作。
(1)有計劃地組織全校教師學習教育教學理論,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實驗,並組織經驗交流和總結,努力提高各學科的教育教學質量。
(2)領導教研組工作,經常深入各教研組了解教學情況,促進教研活動和教學改革活動的深入開展。
(3)審查教研組的教研計劃,檢查教研組計劃的實施情況。
(4)組織學科的研究課和觀摩課,有效提高學科課堂質量和教師的教學水平。
2、組織管理學科競賽,並把有關資料建檔。
3、組織和管理教師的論文彙編、論文的收集和歸檔。
4、組織和管理省、市、校各級研究課題。
5、按校務公開要求及時公開內容。
6、承擔教育教學科研課題。
7、做好聽課、開課的登記工作。
8、負責全體教職工的繼續教育的編冊、驗印等工作。
(五)總務處工作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積極地保證教育事業計劃的順利實現,為不斷提高教育質量服務,努力搞好財務管理、財產管理、生活管理、環境管理、安全管理等五個方面的工作。
1、財務管理。
(1)合理安排,正確執行預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確保完成教育事業計劃,積極地為教學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促進教育質量的提高。
(2)嚴格執行會計制度,搞好會計核算。
(3)負責保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逐步熟悉教學情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5)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6)根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各項制度,正確地進行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
2、財產管理。
(1)保證教育教學的需要,講求財產對教育、教學、生活的適用,延長使用期限、提高使用效益。
科學合理地制定「三定」(即定職能、定機構和定編制)方案,是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實行崗位聘任制的前提,是一項事關全局的基礎性工程。為了進一步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提高質量和辦學效益,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根據《關於做好部分省屬高校「三定」工作的通知》(皖編辦〔2007〕16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就做好「三定」工作,進一步深化和加快我校內部管理體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三定方案的指導思想與目標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根本性思想,以《教師法》和《高等教育法》為基本依據。按照皖編辦〔2007〕167號文件精神的要求,我校三定工作的目標是:通過改革,優化人員結構,形成科學、合理的生員比和生師比;建立教職工滿負荷工作機制;建立職能明確、設置合理、運轉協調、辦事高效的行政管理體系;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專兼結合、開拓創新、富有活力的師資隊伍。
二、「三定」工作的基本思路
「三定」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遵循高等教育規律,精簡和調整學校內設黨政管理機構;以學科建設為龍頭,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要求,改革和調整教學、科研組織方式;促進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三定」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項系統工程。以確定職能、機構、編制為核心,以後勤制度改革為重點,以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為後續激勵制約機制,強化崗位聘任與管理,嚴格定編定崗,打破「大鍋飯」和「平均主義」,破除職務「終身制」和人才「部門所有制」,形成「能進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激勵競爭機制,努力創設有利於人才儘快成長和發揮才幹的制度環境,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全面提高學校的辦學效益和整體水平。
三、關於「三定」的內容和要求
(一)「三定」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學校的主要職責;學校黨政管理機構、教學機構、教學輔助機構、專職科研機構和附屬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任務;人員編制總額;各機構人員編制及編制結構比例;領導幹部職數;各機構人員編制經費預算形式等。
(二)「三定」工作的基本要求。
1、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在「三定」工作中,要對學校原有的各類機構和人員進行清理,尤其要規範各類機構的職能界定。對職能相近的或重複設置及規模過小的機構予以合併或撤併。校本部機關要切實轉變職能,加強綜合、監督、服務職能,要將事務性、輔助性、技術性的職能從機關分離出來,交由系、部或社會組織承擔;要注意理順和解決各機構之間的職責分工不清和工作扯皮問題,加強各類機構的溝通、合作,建立必要的協調機制。
2、大力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要嚴格按照《教師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規定對高校教職工進行全面的清理,堅決清退不合格教師,認真清理占用和變相占用高校教職工編制的各類人員,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促進高校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3、進一步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學校要以「三定」工作為契機,加大學校人事及相關制度的改革。要切實完善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落實校長的法定代表人地位和依法管理的各項權力和義務;要科學設置崗位,做到因事設崗、職崗相符,要規範崗位職責,強化崗位目標責任制,合理確定黨政管理人員、教師、教輔人員、科研人員的不同崗位工作量、上崗條件及崗位待遇,積極推進校內分配製度的改革;要全面推行教職工全員聘用制,在科學設崗的基礎上,加強考核,競爭上崗;要加快後勤社會化步伐,必須在一定時間內,按照「事企分開、兩權分離」的原則,改革管理體制,轉變運行機制,逐步實行半企業化、企業化管理,減少學校經費對後勤的直接投入,不斷增強後勤部門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能力。根據形勢發展,力爭用不太長的時間,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後勤服務社會化。
四、「三定」方案的組織領導
學校「三定」工作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學校成立「三定」工作領導組。領導組成員如下:
組 長:汪良發。
副組長:汪建利。
成 員:李家祥、汪大白、徐成剛、吳邦貴。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辦公室主任:任良耀。
辦公室成員:任良耀、胡家俊、方小平、曾小保、黃亞華、鄭名球、王國平、劉鵬。
五、「三定」方案的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9月4日-9月10日)學校黨政領導和有關院系、部門學習相關文件,領會文件精神。
第二階段(9月11日-9月20日)領導組辦公室進行校內與校外調研,各院系、部門提交各自的機構改革方案,並對各自的機構設置、職責及編制進行界定,並於20日下午16點前將書面材料交於「三定」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具體材料、格式情況請參照附件:黨政管理機構、群團、科研、教輔機構參照附件2、附件3;院系參照附件2、附件3及附件4;並將以上材料發送至人事處郵箱:rsc@hsu.edu.cn)。
第三階段(9月21日-9月30日)整理分析各部門上報材料,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初步確定學校的主要職責、機構調整方案及各機構人員編制經費預算形式。
第四階段(10月8日-10月15日)由「三定」工作辦公室成員分兩組初步確定機構職能(黨政管理機構、專職科研機構、群團組織、附屬機構一組,教學機構、教學輔助機構一組)。
第五階段(10月16日-10月25日)初步確定各級機構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完成「三定」草案。
第六階段(10月26日-10月31日)校黨委審定黃山學院「三定」工作方案並上報省教育廳。
六、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三定」工作順利實施。
各級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三定」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堅定信心,服從全局,狠抓落實,做到思想統一,步調一致。
(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推進工作順利進行。
「三定」工作涉及到人們觀念的轉變和利益的調整,因此,必須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做好工作,引導教職工轉變觀念,服從大局,著眼長遠,正確對待個人利益與部門利益的調整,正確處理個人與集體利益,部門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以主人翁的姿態支持和參與改革。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動員,調動教職工參與改革的積極性。
(三)各級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切實加強對「三定」工作的領導,從思想上、組織上、行動上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廣大黨員要積極支持這項工作,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用自己的模範行動作群眾的表率。
(四)要進一步樹立教學工作是中心工作的思想,落實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堅持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為教學科研服務;認真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精減機構、壓縮編制與穩定教職工骨幹隊伍的關係;後勤社會化與服務育人的關係,更好的促進各項事業協調發展。
(五)加強監督,保障「三定」工作的完成。相關部門要主動參與改革的實施,要實行組織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堅決防止機構調整,人員聘任中的不正之風,確保「三定」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三定方案的指導思想與目標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根本性思想,以《教師法》和《高等教育法》為基本依據。按照皖編辦〔2007〕167號文件精神的要求,我校三定工作的目標是:通過改革,優化人員結構,形成科學、合理的生員比和生師比;建立教職工滿負荷工作機制;建立職能明確、設置合理、運轉協調、辦事高效的行政管理體系;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專兼結合、開拓創新、富有活力的師資隊伍。
二、「三定」工作的基本思路
「三定」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遵循高等教育規律,精簡和調整學校內設黨政管理機構;以學科建設為龍頭,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要求,改革和調整教學、科研組織方式;促進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三定」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項系統工程。以確定職能、機構、編制為核心,以後勤制度改革為重點,以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為後續激勵制約機制,強化崗位聘任與管理,嚴格定編定崗,打破「大鍋飯」和「平均主義」,破除職務「終身制」和人才「部門所有制」,形成「能進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激勵競爭機制,努力創設有利於人才儘快成長和發揮才幹的制度環境,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全面提高學校的辦學效益和整體水平。
三、關於「三定」的內容和要求
(一)「三定」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學校的主要職責;學校黨政管理機構、教學機構、教學輔助機構、專職科研機構和附屬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任務;人員編制總額;各機構人員編制及編制結構比例;領導幹部職數;各機構人員編制經費預算形式等。
(二)「三定」工作的基本要求。
1、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在「三定」工作中,要對學校原有的各類機構和人員進行清理,尤其要規範各類機構的職能界定。對職能相近的或重複設置及規模過小的機構予以合併或撤併。校本部機關要切實轉變職能,加強綜合、監督、服務職能,要將事務性、輔助性、技術性的職能從機關分離出來,交由系、部或社會組織承擔;要注意理順和解決各機構之間的職責分工不清和工作扯皮問題,加強各類機構的溝通、合作,建立必要的協調機制。
2、大力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要嚴格按照《教師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規定對高校教職工進行全面的清理,堅決清退不合格教師,認真清理占用和變相占用高校教職工編制的各類人員,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促進高校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3、進一步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學校要以「三定」工作為契機,加大學校人事及相關制度的改革。要切實完善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落實校長的法定代表人地位和依法管理的各項權力和義務;要科學設置崗位,做到因事設崗、職崗相符,要規範崗位職責,強化崗位目標責任制,合理確定黨政管理人員、教師、教輔人員、科研人員的不同崗位工作量、上崗條件及崗位待遇,積極推進校內分配製度的改革;要全面推行教職工全員聘用制,在科學設崗的基礎上,加強考核,競爭上崗;要加快後勤社會化步伐,必須在一定時間內,按照「事企分開、兩權分離」的原則,改革管理體制,轉變運行機制,逐步實行半企業化、企業化管理,減少學校經費對後勤的直接投入,不斷增強後勤部門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能力。根據形勢發展,力爭用不太長的時間,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後勤服務社會化。
四、「三定」方案的組織領導
學校「三定」工作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學校成立「三定」工作領導組。領導組成員如下:
組 長:汪良發。
副組長:汪建利。
成 員:李家祥、汪大白、徐成剛、吳邦貴。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辦公室主任:任良耀。
辦公室成員:任良耀、胡家俊、方小平、曾小保、黃亞華、鄭名球、王國平、劉鵬。
五、「三定」方案的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9月4日-9月10日)學校黨政領導和有關院系、部門學習相關文件,領會文件精神。
第二階段(9月11日-9月20日)領導組辦公室進行校內與校外調研,各院系、部門提交各自的機構改革方案,並對各自的機構設置、職責及編制進行界定,並於20日下午16點前將書面材料交於「三定」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具體材料、格式情況請參照附件:黨政管理機構、群團、科研、教輔機構參照附件2、附件3;院系參照附件2、附件3及附件4;並將以上材料發送至人事處郵箱:rsc@hsu.edu.cn)。
第三階段(9月21日-9月30日)整理分析各部門上報材料,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初步確定學校的主要職責、機構調整方案及各機構人員編制經費預算形式。
第四階段(10月8日-10月15日)由「三定」工作辦公室成員分兩組初步確定機構職能(黨政管理機構、專職科研機構、群團組織、附屬機構一組,教學機構、教學輔助機構一組)。
第五階段(10月16日-10月25日)初步確定各級機構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完成「三定」草案。
第六階段(10月26日-10月31日)校黨委審定黃山學院「三定」工作方案並上報省教育廳。
六、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三定」工作順利實施。
各級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三定」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堅定信心,服從全局,狠抓落實,做到思想統一,步調一致。
(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推進工作順利進行。
「三定」工作涉及到人們觀念的轉變和利益的調整,因此,必須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做好工作,引導教職工轉變觀念,服從大局,著眼長遠,正確對待個人利益與部門利益的調整,正確處理個人與集體利益,部門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以主人翁的姿態支持和參與改革。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動員,調動教職工參與改革的積極性。
(三)各級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切實加強對「三定」工作的領導,從思想上、組織上、行動上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廣大黨員要積極支持這項工作,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用自己的模範行動作群眾的表率。
(四)要進一步樹立教學工作是中心工作的思想,落實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堅持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為教學科研服務;認真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精減機構、壓縮編制與穩定教職工骨幹隊伍的關係;後勤社會化與服務育人的關係,更好的促進各項事業協調發展。
(五)加強監督,保障「三定」工作的完成。相關部門要主動參與改革的實施,要實行組織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堅決防止機構調整,人員聘任中的不正之風,確保「三定」工作的順利進行。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印發<湖南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岳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關於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鄉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湖南省賦予鄉鎮(街道)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的通知》和《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湘陰縣部分行政區劃調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進一步優化職能配置,完善機構設置,理順縣鄉權責關係,整合鄉鎮(街道)審批服務執法力量,著力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為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二、主要內容
(一)理順鄉鎮(街道)職責權限。
鄉鎮黨委是黨的基層組織,街道黨工委是縣委派出機構,分別領導本鄉鎮(街道)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基層社會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承擔管黨治黨工作責任,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鄉鎮人民政府是基層國家行政機關,街道辦事處是縣政府派出機關,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務職能。鄉鎮(街道)按有關規定或章程依法依規設置人大、紀檢監察、人民武裝等機構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明確由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分管。鄉鎮紀委(街道紀工委)和監察機構履行規定的紀律檢查和監察職責;鄉鎮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據《憲法》《組織法》行使職能;鄉鎮(街道)明確專人負責政協委員聯絡工作;鄉鎮(街道)人民武裝部依法履行國防動員、民兵訓練、預備役管理等職能;鄉鎮(街道)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在黨委(黨工委)領導下,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發揮聯繫群眾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按照重心下移、權責一致原則,堅持賦能與減負相結合,依法合理賦予鄉鎮(街道)相應審批服務執法等權限,建立鄉鎮(街道)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服務清單。重點擴大鄉鎮人民政府在農業發展、農村經營管理、安全生產、規劃建設管理、環境保護、公共安全、防災減災、扶貧濟困等方面的服務管理權限。加強街道黨的建設、統籌社區發展、組織公共服務、實施綜合管理、監督專業管理、動員社會參與、指導基層自治、維護社區平安等方面職能。合理劃分縣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建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制度。依法賦予鄉鎮(街道)對縣級職能部門派出機構負責人的人事考核權和徵得同意權,賦予鄉鎮(街道)規劃參與權、綜合管理權,賦予鄉鎮(街道)對區域內事關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和重大項目的建議權。
各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主要職責是:
1.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嚴格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各項制度,統籌抓好基層黨建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強化「兩個責任」,全面落實基層黨支部「五化」建設,全面加強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強化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進一步增強黨在基層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
2.加強公共管理。推進區域發展,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統籌落實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實施綜合管理,落實轄區集鎮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經濟發展、綜合執法、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承擔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等職責。領導基層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為基、法治為本、德治為先」的基層治理體系。
3.加強公共安全。負責轄區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建立應對突發緊急事件的處理預案,做好安全生產、防汛、防火、防疫、氣象災害防禦、食品藥品安全等應急管理工作。承擔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綜合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作用,及時化解轄區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4.加強公共服務。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等方面相關政策。拓寬服務渠道,改進服務方式,建立健全群眾辦事一次辦結機制。優化營商環境,推進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政務服務平台標準化建設,落實「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的行政審批服務改革。
5.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調整優化鄉鎮(街道)機構設置。
按照「優化、協同、高效」原則,結合不同類型、不同規模鄉鎮(街道)工作實際,統籌優化鄉鎮(街道)機構設置,推進鄉鎮(街道)站所屬地化管理,構建服務便民、簡約精幹的基層組織架構。
除公安、司法、法院、稅務、市場監管等中央明確要求實行派駐體制的機構外,縣直部門設在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建立健全納入鄉鎮(街道)統一指揮協調的工作機制。原由縣直部門管理為主的鄉鎮(街道)站所,調整為由鄉鎮(街道)管理,與鄉鎮(街道)有關職能機構進行整合,實行綜合設置,縣直主管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原使用縣直部門事業編制的,按「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原則,統一划歸鄉鎮(街道)管理。
根據省委市委編辦意見,結合我縣實際,在本輪鄉鎮(街道)機構改革中,我縣除公安派出所實行派駐外,市場監督所、司法所暫時維持現狀,自然資源所(原國土所)暫不下放,逐步探索下放。財政所實行縣鄉共管,以鄉鎮(街道)管理為主,縣財政局負責業務指導,並具有財政所負責人任免的人事建議權和徵得同意權;鄉鎮(街道)財政所編制實行封閉管理,人員進出鄉鎮(街道)應徵得縣財政局同意,必須具備財會工作資質。農技站、畜牧站、衛健所包括原鄉鎮(街道)經管員、機線員、農技員、漁技員等統一下放到鄉鎮(街道);農技站、畜牧站下放到鄉鎮(街道)後,鄉鎮(街道)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的人員安排、編制和日常管理考核由屬地鄉鎮(街道)負責,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業務指導,並具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人任免的人事建議權和徵得同意權;鄉鎮(街道)應當保持農技隊伍相對穩定、人員相對專業、力量相對集中,人員配置應徵得縣農業農村局同意。林業站實行分區設置,人員派駐到鄉鎮(街道)。水管會(含鄉鎮電排)下放到鄉鎮(街道),考慮到當前基層水管會人員編制現狀,現階段堅持機構、編制、人員下放到鄉鎮(街道)的改革方向不變,具體下放時限暫緩一步,待水管會人員、編制「包袱」消化到位後再下放到鄉鎮(街道)。
1.科學設置鄉鎮(街道)黨政機構。鄉鎮(街道)黨政內設機構設置為:
(1)黨政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主要負責鄉鎮(街道)機關黨務和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信息、會務、檔案、督辦、績效考評、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綜合協調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組織實施,指導政務服務工作。
(2)黨建辦公室。主要負責基層黨的建設、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統一戰線工作;組織協調轄區群團組織開展工作;負責組織、機構編制、人事、老乾、關工委、文明創建、機關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
(3)經濟發展辦公室(農業農村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經濟發展規劃的制定和落實;負責招商引資、工業和信息化、電力、商務、統計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發展、精準扶貧、鄉村振興等農業農村工作;負責優化區域發展環境,統籌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他工作。
(4)社會事務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社會救助、教育、科技、文化、體育、旅遊、殘疾人事務、衛生健康等工作。
(5)自然資源規劃和生態環境辦公室。主要負責自然資源、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環境整治、征地拆遷、集鎮改造、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城鎮管理等工作。
(6)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信訪、市場監管等工作,維護轄區社會穩定;指導轄區網格化綜合管理工作。
財政所主要負責編制鄉鎮(街道)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負責非稅收入、國有資產和債權債務管理;負責財政性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財務核算、管理;負責財政票據、涉農補貼資金的發放管理和監督;負責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財政資金的內部監管和審計以及村(社區)財務的業務指導;負責收入徵收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鄉鎮(街道)原設置的內設機構不再保留。
2.綜合設置鄉鎮(街道)事業單位。鄉鎮(街道)事業單位設置為:
(1)政務便民服務中心(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集中受理和辦理涉及經濟發展、公共管理以及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公共服務、便民服務事項,提供相關幫(代)辦服務;負責政務公開的事務性工作。
(2)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農業、畜牧、水產、農業機械等基層農業技術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監測與防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等服務性、技術性工作。
(3)水利服務站。負責農田水利建設、防汛抗旱、農村安全飲水、水利灌溉、水庫蓄水調節、水土保持、水資源管理等事務性工作。
(4)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宣傳貫徹退役軍人有關政策法規,保障退役軍人合法權益落實到位;建立健全本轄區退役軍人基本信息台賬,實行動態管理;組織建立退役軍人聯繫制度,開展走訪慰問、幫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培樹宣傳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和服務社會的先進典型,收集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需求,提供政策諮詢和信息服務,對就業創業情況進行跟蹤和指導。
鄉鎮(街道)原設置的事業單位不再保留。
3.統一設置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依法依規整合下放縣級有關部門的行政執法事項,在鄉鎮(街道)設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以鄉鎮(街道)名義開展執法工作,接受有關縣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健全完善鄉鎮(街道)執法機構與縣級以上各類執法部門的協調機制,構建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優勢互補的執法聯動保障體系,加強聯合執法、聯動執法。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負責本轄區內日常執法活動和重大案件線索巡查,縣級以上執法部門主要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活動。
(三)規範鄉鎮(街道)領導職數。
根據中編辦〔1993〕17號、湘編辦〔1999〕3號文件精神,按鄉鎮(街道)人口、財政收入和國土面積三項綜合指數確定鄉鎮類別。
1.一類鄉鎮:文星街道辦事處、鶴龍湖鎮、新泉鎮、嶺北鎮、南湖洲鎮、湘濱鎮。
2.二類鄉鎮:金龍鎮、洋沙湖鎮、靜河鎮、石塘鎮、樟樹鎮、東塘鎮、六塘鄉、楊林寨鄉、三塘鎮。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鄉鎮(街道)黨委換屆工作的通知》(湘辦發〔2016〕7號)精神,一、二類鄉鎮領導班子設11名(人口超過10萬以上的鄉鎮可增加1—2名領導職數),三類鄉鎮領導班子設9名。
街道辦事處領導職數設置參照鄉鎮執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縣委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機構設置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抓好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的綜合協調、方案審核、人員轉隸、後勤保障、監督檢查等工作。縣直各部門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專門工作機構,紮實做好鄉鎮(街道)站所機構劃轉、人員轉隸等相關工作,確保本部門本系統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改革任務。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積極支持改革工作,由黨政主要負責人牽頭抓總,組成專門工作班子,抽調人員力量,負責有關工作對接和推進工作,確保改革真正落地見效。
(二)協調統一推進。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工作事關重大,牽涉面廣,涉及人員多,且時間緊迫,任務繁重,壓力巨大,必須全縣「一盤棋」,左右協調,上下聯動,步調一致。縣委深化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工作調度,全力推進改革。縣直各部門單位要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正確處理好縣鄉改革統籌關係,精心制定屬於本單位本系統的鄉鎮(街道)站所劃轉、人員轉隸方案,做好涉改人員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改革順利推進,人員轉隸平穩過渡,各項工作銜接有序,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各鄉鎮(街道)要按要求做好機構設置、人員承接、辦公場所配備、「三定」草案編制等各項工作,確保改革工作按時到位。任何單位都不得以任何藉口阻撓、拖延改革,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鄉鎮(街道)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
(三)注重宣傳引導。鄉鎮(街道)要做好機構改革的輿論引導工作,增強幹部職工對機構改革工作的認識,樹立大局觀念和全局意識,教育引導幹部職工正確對待個人的崗位變化,自覺服從組織安排,確保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四)嚴明紀律規矩。嚴格執行機構改革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機構編制紀律、幹部人事紀律、財經紀律、保密紀律,堅決做到令行禁止,嚴禁突擊提拔幹部,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違紀違法的,一經發現,堅決查處。改革中涉及機構變動、職能調整的部門,要服從大局,確保機構職責、隊伍按要求及時調整到位。要完善評估督查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確保改革方向不偏離,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進一步優化職能配置,完善機構設置,理順縣鄉權責關係,整合鄉鎮(街道)審批服務執法力量,著力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為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二、主要內容
(一)理順鄉鎮(街道)職責權限。
鄉鎮黨委是黨的基層組織,街道黨工委是縣委派出機構,分別領導本鄉鎮(街道)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基層社會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承擔管黨治黨工作責任,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鄉鎮人民政府是基層國家行政機關,街道辦事處是縣政府派出機關,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務職能。鄉鎮(街道)按有關規定或章程依法依規設置人大、紀檢監察、人民武裝等機構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明確由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分管。鄉鎮紀委(街道紀工委)和監察機構履行規定的紀律檢查和監察職責;鄉鎮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據《憲法》《組織法》行使職能;鄉鎮(街道)明確專人負責政協委員聯絡工作;鄉鎮(街道)人民武裝部依法履行國防動員、民兵訓練、預備役管理等職能;鄉鎮(街道)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在黨委(黨工委)領導下,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發揮聯繫群眾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按照重心下移、權責一致原則,堅持賦能與減負相結合,依法合理賦予鄉鎮(街道)相應審批服務執法等權限,建立鄉鎮(街道)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服務清單。重點擴大鄉鎮人民政府在農業發展、農村經營管理、安全生產、規劃建設管理、環境保護、公共安全、防災減災、扶貧濟困等方面的服務管理權限。加強街道黨的建設、統籌社區發展、組織公共服務、實施綜合管理、監督專業管理、動員社會參與、指導基層自治、維護社區平安等方面職能。合理劃分縣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建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制度。依法賦予鄉鎮(街道)對縣級職能部門派出機構負責人的人事考核權和徵得同意權,賦予鄉鎮(街道)規劃參與權、綜合管理權,賦予鄉鎮(街道)對區域內事關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和重大項目的建議權。
各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主要職責是:
1.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嚴格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各項制度,統籌抓好基層黨建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強化「兩個責任」,全面落實基層黨支部「五化」建設,全面加強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強化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進一步增強黨在基層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
2.加強公共管理。推進區域發展,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統籌落實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實施綜合管理,落實轄區集鎮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經濟發展、綜合執法、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承擔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等職責。領導基層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為基、法治為本、德治為先」的基層治理體系。
3.加強公共安全。負責轄區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建立應對突發緊急事件的處理預案,做好安全生產、防汛、防火、防疫、氣象災害防禦、食品藥品安全等應急管理工作。承擔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綜合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作用,及時化解轄區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4.加強公共服務。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等方面相關政策。拓寬服務渠道,改進服務方式,建立健全群眾辦事一次辦結機制。優化營商環境,推進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政務服務平台標準化建設,落實「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的行政審批服務改革。
5.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調整優化鄉鎮(街道)機構設置。
按照「優化、協同、高效」原則,結合不同類型、不同規模鄉鎮(街道)工作實際,統籌優化鄉鎮(街道)機構設置,推進鄉鎮(街道)站所屬地化管理,構建服務便民、簡約精幹的基層組織架構。
除公安、司法、法院、稅務、市場監管等中央明確要求實行派駐體制的機構外,縣直部門設在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建立健全納入鄉鎮(街道)統一指揮協調的工作機制。原由縣直部門管理為主的鄉鎮(街道)站所,調整為由鄉鎮(街道)管理,與鄉鎮(街道)有關職能機構進行整合,實行綜合設置,縣直主管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原使用縣直部門事業編制的,按「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原則,統一划歸鄉鎮(街道)管理。
根據省委市委編辦意見,結合我縣實際,在本輪鄉鎮(街道)機構改革中,我縣除公安派出所實行派駐外,市場監督所、司法所暫時維持現狀,自然資源所(原國土所)暫不下放,逐步探索下放。財政所實行縣鄉共管,以鄉鎮(街道)管理為主,縣財政局負責業務指導,並具有財政所負責人任免的人事建議權和徵得同意權;鄉鎮(街道)財政所編制實行封閉管理,人員進出鄉鎮(街道)應徵得縣財政局同意,必須具備財會工作資質。農技站、畜牧站、衛健所包括原鄉鎮(街道)經管員、機線員、農技員、漁技員等統一下放到鄉鎮(街道);農技站、畜牧站下放到鄉鎮(街道)後,鄉鎮(街道)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的人員安排、編制和日常管理考核由屬地鄉鎮(街道)負責,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業務指導,並具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人任免的人事建議權和徵得同意權;鄉鎮(街道)應當保持農技隊伍相對穩定、人員相對專業、力量相對集中,人員配置應徵得縣農業農村局同意。林業站實行分區設置,人員派駐到鄉鎮(街道)。水管會(含鄉鎮電排)下放到鄉鎮(街道),考慮到當前基層水管會人員編制現狀,現階段堅持機構、編制、人員下放到鄉鎮(街道)的改革方向不變,具體下放時限暫緩一步,待水管會人員、編制「包袱」消化到位後再下放到鄉鎮(街道)。
1.科學設置鄉鎮(街道)黨政機構。鄉鎮(街道)黨政內設機構設置為:
(1)黨政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主要負責鄉鎮(街道)機關黨務和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信息、會務、檔案、督辦、績效考評、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綜合協調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組織實施,指導政務服務工作。
(2)黨建辦公室。主要負責基層黨的建設、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統一戰線工作;組織協調轄區群團組織開展工作;負責組織、機構編制、人事、老乾、關工委、文明創建、機關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
(3)經濟發展辦公室(農業農村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經濟發展規劃的制定和落實;負責招商引資、工業和信息化、電力、商務、統計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發展、精準扶貧、鄉村振興等農業農村工作;負責優化區域發展環境,統籌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他工作。
(4)社會事務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社會救助、教育、科技、文化、體育、旅遊、殘疾人事務、衛生健康等工作。
(5)自然資源規劃和生態環境辦公室。主要負責自然資源、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環境整治、征地拆遷、集鎮改造、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城鎮管理等工作。
(6)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信訪、市場監管等工作,維護轄區社會穩定;指導轄區網格化綜合管理工作。
財政所主要負責編制鄉鎮(街道)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負責非稅收入、國有資產和債權債務管理;負責財政性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財務核算、管理;負責財政票據、涉農補貼資金的發放管理和監督;負責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財政資金的內部監管和審計以及村(社區)財務的業務指導;負責收入徵收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鄉鎮(街道)原設置的內設機構不再保留。
2.綜合設置鄉鎮(街道)事業單位。鄉鎮(街道)事業單位設置為:
(1)政務便民服務中心(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集中受理和辦理涉及經濟發展、公共管理以及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公共服務、便民服務事項,提供相關幫(代)辦服務;負責政務公開的事務性工作。
(2)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農業、畜牧、水產、農業機械等基層農業技術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監測與防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等服務性、技術性工作。
(3)水利服務站。負責農田水利建設、防汛抗旱、農村安全飲水、水利灌溉、水庫蓄水調節、水土保持、水資源管理等事務性工作。
(4)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宣傳貫徹退役軍人有關政策法規,保障退役軍人合法權益落實到位;建立健全本轄區退役軍人基本信息台賬,實行動態管理;組織建立退役軍人聯繫制度,開展走訪慰問、幫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培樹宣傳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和服務社會的先進典型,收集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需求,提供政策諮詢和信息服務,對就業創業情況進行跟蹤和指導。
鄉鎮(街道)原設置的事業單位不再保留。
3.統一設置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依法依規整合下放縣級有關部門的行政執法事項,在鄉鎮(街道)設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以鄉鎮(街道)名義開展執法工作,接受有關縣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健全完善鄉鎮(街道)執法機構與縣級以上各類執法部門的協調機制,構建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優勢互補的執法聯動保障體系,加強聯合執法、聯動執法。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負責本轄區內日常執法活動和重大案件線索巡查,縣級以上執法部門主要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活動。
(三)規範鄉鎮(街道)領導職數。
根據中編辦〔1993〕17號、湘編辦〔1999〕3號文件精神,按鄉鎮(街道)人口、財政收入和國土面積三項綜合指數確定鄉鎮類別。
1.一類鄉鎮:文星街道辦事處、鶴龍湖鎮、新泉鎮、嶺北鎮、南湖洲鎮、湘濱鎮。
2.二類鄉鎮:金龍鎮、洋沙湖鎮、靜河鎮、石塘鎮、樟樹鎮、東塘鎮、六塘鄉、楊林寨鄉、三塘鎮。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鄉鎮(街道)黨委換屆工作的通知》(湘辦發〔2016〕7號)精神,一、二類鄉鎮領導班子設11名(人口超過10萬以上的鄉鎮可增加1—2名領導職數),三類鄉鎮領導班子設9名。
街道辦事處領導職數設置參照鄉鎮執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縣委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機構設置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抓好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的綜合協調、方案審核、人員轉隸、後勤保障、監督檢查等工作。縣直各部門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專門工作機構,紮實做好鄉鎮(街道)站所機構劃轉、人員轉隸等相關工作,確保本部門本系統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改革任務。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積極支持改革工作,由黨政主要負責人牽頭抓總,組成專門工作班子,抽調人員力量,負責有關工作對接和推進工作,確保改革真正落地見效。
(二)協調統一推進。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工作事關重大,牽涉面廣,涉及人員多,且時間緊迫,任務繁重,壓力巨大,必須全縣「一盤棋」,左右協調,上下聯動,步調一致。縣委深化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工作調度,全力推進改革。縣直各部門單位要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正確處理好縣鄉改革統籌關係,精心制定屬於本單位本系統的鄉鎮(街道)站所劃轉、人員轉隸方案,做好涉改人員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改革順利推進,人員轉隸平穩過渡,各項工作銜接有序,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各鄉鎮(街道)要按要求做好機構設置、人員承接、辦公場所配備、「三定」草案編制等各項工作,確保改革工作按時到位。任何單位都不得以任何藉口阻撓、拖延改革,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鄉鎮(街道)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
(三)注重宣傳引導。鄉鎮(街道)要做好機構改革的輿論引導工作,增強幹部職工對機構改革工作的認識,樹立大局觀念和全局意識,教育引導幹部職工正確對待個人的崗位變化,自覺服從組織安排,確保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四)嚴明紀律規矩。嚴格執行機構改革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機構編制紀律、幹部人事紀律、財經紀律、保密紀律,堅決做到令行禁止,嚴禁突擊提拔幹部,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違紀違法的,一經發現,堅決查處。改革中涉及機構變動、職能調整的部門,要服從大局,確保機構職責、隊伍按要求及時調整到位。要完善評估督查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確保改革方向不偏離,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