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新農村建設,實行村民自治,推動男女平等,倡導鄉風文明,促進**村和諧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村《村規民約》。
村莊事務。
第一條村組幹部、黨員應積極學習、宣傳、執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廉潔自律,帶頭履行《村規民約》。村兩委處理村內事務要公平、公正、公開,保障村民權益,為村民服務,接受村民監督。
第二條全體村民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自覺遵守《村規民約》,積極參與村內各項集體活動。反對邪教,抵制黃、賭、毒。
第三條凡村內大事要事,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討論通過,由村兩委負責實施,監委會監督落實。
第四條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結,公開上欄。組帳村管,村帳由監委會審核、簽字、蓋章後交鎮三資中心審理監管;杜絕挪用公款、白條頂庫。
第五條村民事調解組積極調解民間糾紛,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組。
集體資源。
第六條按照國家《土地法》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土地審批手續。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組長應及時上報,由村兩委出面制止,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七條貧困戶、低保戶的名額,由個人申請,組長及代表評議,報村兩委依據相關政策審議,村監委會審核簽字後,向全體村民公示,無異議後再上報。
第八條當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級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條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入男女須達到法定婚齡、領有結婚證並將戶口遷入者,依照戶口遷入時間,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條婚出男女如戶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繼續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後無論戶口是否遷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條非農業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條人人有責節約水電、愛護公共財產與公共設施,損壞者照價賠償。維護村莊道路,不得破壞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條按照國家《森林法》有關規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園。
1)保護花草樹木,嚴禁亂砍亂伐。
2)嚴禁帶火種進山,在景區附近不准焚燒雜草、燃放鞭炮;上墳燒紙必須在火苗徹底熄滅後才能離開。
3)不准在景區放牧,違者按《森林法》有關規定處罰。若造成損失,根據實際損失賠償。
4)嚴禁捕殺、藥殺野生動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條支持、鼓勵婦女參政議政。在推薦的入黨積極分子中,女性比例應達到50%。換屆選舉中,女性村民代表應達到50%;女性入選村兩委、村民組長,及其他村民議事機構的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
第十五條純女戶、有兒有女戶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對男到女家落戶者,在推薦入黨積極分子、選舉村民代表及村組幹部時,同等條件下優先。
第十六條婚出男女戶口沒有遷出,或已經離開本村願意返回並將戶口遷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義務,接受村莊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條婚出男女因離婚或喪偶將戶口遷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帶子女以有效為準。若再次婚出,其戶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繼續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條婚入男女離婚後願意留村,戶口仍在本村並常住者,繼續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帶子女將戶口遷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離婚婦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戶的優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條。
第十九條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參與社會活動,共同分擔家務勞動。
第二十條認真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權利和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共同負有計劃生育責任。
第二十一條在本村舉行婚禮並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婦,不論戶口是否遷入,均應接受本村計生管理。育齡婦女應積極參與生殖健康服務,參加定期康檢,無故不參加並未及時補檢者,按照《**省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反對非法鑑定和人為選擇胎兒性別,違反者由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已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獨女戶,優先享受各項相關待遇,並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雙倍返還所得款項。
第二十四條違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後,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項待遇。
村風村貌。
第二十五條樹立婚育新風,推進婚俗,提倡文明節儉的婚禮,倡導集體婚禮。凡男到女家的婚禮或集體婚禮,村兩委提供適當的支持或獎勵。
第二十六條實行殯葬,村民去世後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禮力求節儉,推進葬俗的男女平等。純女戶老人的葬禮,村兩委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二十七條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雙姓均可。
第二十八條反對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責任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條關愛未成年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女童的生存權和受的權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條尊老、敬老、養老。
1)子女須承擔贍養老人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遺棄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贍養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強迫老年夫婦分開居住、贍養。
3)夫妻應平等對待雙方老人。
4)保障單身老人再婚權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歲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齡老人生活補助金、口糧款等,由村組幹部直接發放給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條本村舉辦公益事業,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不承擔籌資籌勞義務。
第三十二條增強環保意識,維護環境,不准亂貼亂畫,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內指定地點。
執行修訂。
第三十三條村兩委負責執行《村規民約》具體條款,監委會負責監督落實。執行中若遇爭議,首先由村兩委協調,協調不成,可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決定。
第三十四條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聯名可提議修訂《村規民約》的具體條款。修訂《村規民約》應遵循「四議兩公開」程序。
第三十五條本《村規民約》自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公示七天後生效,同時上報**鎮政府備案。
村莊事務。
第一條村組幹部、黨員應積極學習、宣傳、執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廉潔自律,帶頭履行《村規民約》。村兩委處理村內事務要公平、公正、公開,保障村民權益,為村民服務,接受村民監督。
第二條全體村民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自覺遵守《村規民約》,積極參與村內各項集體活動。反對邪教,抵制黃、賭、毒。
第三條凡村內大事要事,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討論通過,由村兩委負責實施,監委會監督落實。
第四條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結,公開上欄。組帳村管,村帳由監委會審核、簽字、蓋章後交鎮三資中心審理監管;杜絕挪用公款、白條頂庫。
第五條村民事調解組積極調解民間糾紛,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組。
集體資源。
第六條按照國家《土地法》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土地審批手續。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組長應及時上報,由村兩委出面制止,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七條貧困戶、低保戶的名額,由個人申請,組長及代表評議,報村兩委依據相關政策審議,村監委會審核簽字後,向全體村民公示,無異議後再上報。
第八條當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級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條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入男女須達到法定婚齡、領有結婚證並將戶口遷入者,依照戶口遷入時間,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條婚出男女如戶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繼續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後無論戶口是否遷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條非農業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條人人有責節約水電、愛護公共財產與公共設施,損壞者照價賠償。維護村莊道路,不得破壞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條按照國家《森林法》有關規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園。
1)保護花草樹木,嚴禁亂砍亂伐。
2)嚴禁帶火種進山,在景區附近不准焚燒雜草、燃放鞭炮;上墳燒紙必須在火苗徹底熄滅後才能離開。
3)不准在景區放牧,違者按《森林法》有關規定處罰。若造成損失,根據實際損失賠償。
4)嚴禁捕殺、藥殺野生動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條支持、鼓勵婦女參政議政。在推薦的入黨積極分子中,女性比例應達到50%。換屆選舉中,女性村民代表應達到50%;女性入選村兩委、村民組長,及其他村民議事機構的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
第十五條純女戶、有兒有女戶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對男到女家落戶者,在推薦入黨積極分子、選舉村民代表及村組幹部時,同等條件下優先。
第十六條婚出男女戶口沒有遷出,或已經離開本村願意返回並將戶口遷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義務,接受村莊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條婚出男女因離婚或喪偶將戶口遷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帶子女以有效為準。若再次婚出,其戶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繼續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條婚入男女離婚後願意留村,戶口仍在本村並常住者,繼續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帶子女將戶口遷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離婚婦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戶的優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條。
第十九條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參與社會活動,共同分擔家務勞動。
第二十條認真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權利和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共同負有計劃生育責任。
第二十一條在本村舉行婚禮並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婦,不論戶口是否遷入,均應接受本村計生管理。育齡婦女應積極參與生殖健康服務,參加定期康檢,無故不參加並未及時補檢者,按照《**省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反對非法鑑定和人為選擇胎兒性別,違反者由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已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獨女戶,優先享受各項相關待遇,並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雙倍返還所得款項。
第二十四條違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後,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項待遇。
村風村貌。
第二十五條樹立婚育新風,推進婚俗,提倡文明節儉的婚禮,倡導集體婚禮。凡男到女家的婚禮或集體婚禮,村兩委提供適當的支持或獎勵。
第二十六條實行殯葬,村民去世後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禮力求節儉,推進葬俗的男女平等。純女戶老人的葬禮,村兩委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二十七條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雙姓均可。
第二十八條反對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責任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條關愛未成年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女童的生存權和受的權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條尊老、敬老、養老。
1)子女須承擔贍養老人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遺棄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贍養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強迫老年夫婦分開居住、贍養。
3)夫妻應平等對待雙方老人。
4)保障單身老人再婚權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歲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齡老人生活補助金、口糧款等,由村組幹部直接發放給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條本村舉辦公益事業,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不承擔籌資籌勞義務。
第三十二條增強環保意識,維護環境,不准亂貼亂畫,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內指定地點。
執行修訂。
第三十三條村兩委負責執行《村規民約》具體條款,監委會負責監督落實。執行中若遇爭議,首先由村兩委協調,協調不成,可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決定。
第三十四條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聯名可提議修訂《村規民約》的具體條款。修訂《村規民約》應遵循「四議兩公開」程序。
第三十五條本《村規民約》自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公示七天後生效,同時上報**鎮政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