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標任務
1、編制目的。
為增強我辦對自然災害救災工作的應急反應能力,切實做到迅速準確、有序、有效地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減輕災害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帶來的損失,維護受災地區的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會議精神和有關要求,制定本預案。
2、指揮機構和職責任務。
指揮機構由街道黨工委、政府負責同志及人大主席團主席組成,指揮中心設在政府一樓。
總指揮:劉峰:黨工委書記。
副指揮:孫延濱: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指揮機構下設:辦公室、信息組、搶險組、巡邏組、轉移組、保障組、監測組。
工作職責:
辦公室:負責協調有關救災的各項工作。
信息組:負責災害的預警預報、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
搶險組:負責救災搶險工作。
巡邏組:負責災害隱患點的監測、災害發生前後安全巡查等工作。
轉移組:負責需轉移安置人員的轉移安置工作。
保障組:負責轉移安置人員生活保障、搶險物資供應、後勤保障服務、受災人員生活救助和穩定等工作。
監測組:負責災後環境、衛生等監測工作。
3、預警信息。
河流水位分別漲至6米時發布撤離轉移信號,區域內涉險人員按方案轉移。
地質災害點預警發出後,區域內涉險人員按方案轉移。
當某工廠發生突發性事件,視情況發布撤離轉移信號,指定區域內人員按方案轉移。
二、人員轉移
災害預警發出後,本街道需轉移戶人。特別是注意做好以下重點人員的轉移:五保戶、低保戶、殘疾家庭、家中無勞動力的。
當預警信號發出後,涉險人員即按指定的路線轉移。
1、需轉移安置到鄉鎮(街道)避災安置場所的,由有關村。
(社區)集中派車送達。
2、需轉移安置到村(社區)避災安置場所的,沿村內主要道路自行轉移。
3、分散到村(居)民家中安置的,自行前往。
三、避災安置場所
本街道有3個集中安置場所(敬老院、濱北中心小學、北城英才學校),集中避災安置場所可安置300餘戶1000餘人,156個村居、10個社區避災安置場所可安置362戶1086人。
四、物資保障
原則上,避災安置場所根據可容納人員數量貯藏一定數量的救災物資;教育災民本人攜帶一些乾糧、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災害發生後10小時內將保障物資(如:米、面、油、鹽、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送到避災安置場所。
五、災後救助
1、調查了解災情。街道民政所長隨時和村災情信息員保持聯繫,及時填報《因災倒房花名冊》;如有因災死亡、傷病人員,填報《因災死亡人員花名冊》;及時填報因災農作物損失情況。
2、及時發放救災款物。在街道政務公開欄內,公布發放到各村(社區)的救災款物數額。
3、如有需重建倒房,組織工作組,落實責任制,幫助開展重建工作。
六、需要落實的幾項具體工作
1、工作手段。突發性災害發生後,從災害原發地向波及的涉險區域發布信息時.受到時間、手段的限制,應採取一些使用起來方便、快捷,傳播起來範圍較廣、容易識別的信號,如敲鑼報警等。特別是山村,應落實專人。
2、事前告知。需要轉移安置人員,應事前告知,讓這些人員知道到哪裡避災安置。鄉鎮(街道)落實責任制,1個鄉鎮幹部分片包干1個村(社區)或幾個村(社區)。村(社區)同時落實責任制,1個村(社區)幹部負責。
3、預案演練。每年分村(社區)組織不少於1次演練,使所有人員熟悉預案。知曉避災安置路線、場所及保障須知等。對預案不妥之處,及時進行修改。
4、減災宣傳。街道、社區、村避災安置場所制訂規章制度,張掛上牆。採取多種形式,如放置減災救災圖表、書籍等,開展減災宣傳教育,提高群眾自救互救的能力。
1、編制目的。
為增強我辦對自然災害救災工作的應急反應能力,切實做到迅速準確、有序、有效地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減輕災害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帶來的損失,維護受災地區的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會議精神和有關要求,制定本預案。
2、指揮機構和職責任務。
指揮機構由街道黨工委、政府負責同志及人大主席團主席組成,指揮中心設在政府一樓。
總指揮:劉峰:黨工委書記。
副指揮:孫延濱: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指揮機構下設:辦公室、信息組、搶險組、巡邏組、轉移組、保障組、監測組。
工作職責:
辦公室:負責協調有關救災的各項工作。
信息組:負責災害的預警預報、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
搶險組:負責救災搶險工作。
巡邏組:負責災害隱患點的監測、災害發生前後安全巡查等工作。
轉移組:負責需轉移安置人員的轉移安置工作。
保障組:負責轉移安置人員生活保障、搶險物資供應、後勤保障服務、受災人員生活救助和穩定等工作。
監測組:負責災後環境、衛生等監測工作。
3、預警信息。
河流水位分別漲至6米時發布撤離轉移信號,區域內涉險人員按方案轉移。
地質災害點預警發出後,區域內涉險人員按方案轉移。
當某工廠發生突發性事件,視情況發布撤離轉移信號,指定區域內人員按方案轉移。
二、人員轉移
災害預警發出後,本街道需轉移戶人。特別是注意做好以下重點人員的轉移:五保戶、低保戶、殘疾家庭、家中無勞動力的。
當預警信號發出後,涉險人員即按指定的路線轉移。
1、需轉移安置到鄉鎮(街道)避災安置場所的,由有關村。
(社區)集中派車送達。
2、需轉移安置到村(社區)避災安置場所的,沿村內主要道路自行轉移。
3、分散到村(居)民家中安置的,自行前往。
三、避災安置場所
本街道有3個集中安置場所(敬老院、濱北中心小學、北城英才學校),集中避災安置場所可安置300餘戶1000餘人,156個村居、10個社區避災安置場所可安置362戶1086人。
四、物資保障
原則上,避災安置場所根據可容納人員數量貯藏一定數量的救災物資;教育災民本人攜帶一些乾糧、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災害發生後10小時內將保障物資(如:米、面、油、鹽、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送到避災安置場所。
五、災後救助
1、調查了解災情。街道民政所長隨時和村災情信息員保持聯繫,及時填報《因災倒房花名冊》;如有因災死亡、傷病人員,填報《因災死亡人員花名冊》;及時填報因災農作物損失情況。
2、及時發放救災款物。在街道政務公開欄內,公布發放到各村(社區)的救災款物數額。
3、如有需重建倒房,組織工作組,落實責任制,幫助開展重建工作。
六、需要落實的幾項具體工作
1、工作手段。突發性災害發生後,從災害原發地向波及的涉險區域發布信息時.受到時間、手段的限制,應採取一些使用起來方便、快捷,傳播起來範圍較廣、容易識別的信號,如敲鑼報警等。特別是山村,應落實專人。
2、事前告知。需要轉移安置人員,應事前告知,讓這些人員知道到哪裡避災安置。鄉鎮(街道)落實責任制,1個鄉鎮幹部分片包干1個村(社區)或幾個村(社區)。村(社區)同時落實責任制,1個村(社區)幹部負責。
3、預案演練。每年分村(社區)組織不少於1次演練,使所有人員熟悉預案。知曉避災安置路線、場所及保障須知等。對預案不妥之處,及時進行修改。
4、減災宣傳。街道、社區、村避災安置場所制訂規章制度,張掛上牆。採取多種形式,如放置減災救災圖表、書籍等,開展減災宣傳教育,提高群眾自救互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