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聯繫群眾是我們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顯著標誌。密切聯繫群眾,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是我們黨做好群眾工作的本質要求,也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根本要求。當前,如何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已成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一個重要而緊迫的課題。
一、當前密切聯繫群眾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宗旨意識淡化,群眾觀念淡薄,不願聯繫群眾。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受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淡化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願意聯繫群眾:現在交通便捷了,到基層去卻少了;通訊發達了,與群眾的溝通卻難了;往上面跑得多了,往下面跑得少了;有的黨員領導幹部對群眾意願關注不夠,對群眾利益漠不關心,高高在上,疏遠群眾。
2.一些黨員領導幹部素質能力不強,方式方法滯後,不善於聯繫群眾。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結構逐漸發生了深刻變化,各社會群體的利益訴求呈現個性化、複雜化特徵,平衡各種利益訴求難度增大。一些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年輕幹部缺乏鍛鍊,做群眾工作的能力相對較弱。部分黨員領導幹部雖然知道幹群關係的重要性,但對基層情況了解不深,解決複雜性問題缺乏招法。
3.一些黨員領導幹部責任心不強,下基層走馬觀花,流於形式。
新形勢下,一些黨員領導幹部責任心不強,缺乏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的意識。有的黨員領導幹部「做客」思想嚴重,沒有主人翁意識,下基層一陣風,不能持之以恆堅持下去;有的黨員領導幹部下基層只在面上走一走,很少到農戶訪貧問苦;少數黨員領導幹部把深入群眾、深入基層當做應付上級考核檢查的形式,對基層群眾提出的問題,能推則推,不解決實際困難。
4.制度機制不夠健全,引導渠道、聯繫載體等制度機制不夠完善。
近年來各地制定了不少黨員領導幹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的制度,但有些制度存在不足和缺陷,缺乏真正落實的可行性,比如:原則性的規定多,具體操作性不強;軟性要求的多,硬性規定的少,特別是貫徹執行制度的監督保障措施不得力,使一些很好的制度未能真正得到落實。[1]另外,密切聯繫群眾,「怎麼聯繫」、「聯繫什麼」,也缺乏規範運作的程序?
二、原因和難點分析
1.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宗旨意識淡化,對群眾缺乏感情,對群眾生活疾苦漠不關心。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黨員領導幹部成長和工作的環境比以往變得更加複雜,更易受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腐蝕,容易淡化忘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的黨員幹部官本位思想嚴重、權力觀扭曲,忘記自己是群眾的公僕,以掌權者自居,高高在上、脫離群眾;還有些領導幹部總想著升遷,只願意做能出風頭、出政績的「大」事,不願做艱苦細緻、服務群眾的「小」事,對群眾生活疾苦漠不關心,不想面對群眾。
2.一些黨員領導幹部不相信群眾,不依靠群眾,擔心群眾過多提意見、提要求。
有的黨員領導幹部總覺得自己比群眾高明,把群眾看成是「大老粗」,不相信群眾,不依靠群眾,認為群眾是決策的執行者、實施者,無須聽取他們的意見,在做決策、定工作過程中,不事先調查研究,不注重汲取群眾智慧;有的黨員領導幹部在工作中沒有養成依靠群眾的習慣,反而出於怕群眾參與會複雜添亂、怕群眾知情會提意見、提要求等各種心理,能不讓群眾參與的儘量不讓群眾參與。
3.少數黨員領導幹部政績觀錯位,盲目追求政績,損害人民群眾利益。
少數黨員領導幹部唯上是從,在處理一些問題時,迎合領導的意圖,「凡是領導打招呼的就去做、凡是領導機關希望看到的就去干」,甚至欺上瞞下、弄虛作假,不管切不切合實際,不管符不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少數黨員領導幹部把深入群眾、深入基層當做應付上級考核檢查的形式,根本不注重實際,不關心群眾疾苦、不解決實際困難;少數黨員領導幹部即使身子下了基層心還浮在上面,下基層走馬觀花,蜻蜓點水,甚至增添群眾負擔,損害群眾利益。
4.一些地方聯繫群眾工作監督弱化,考核不力,查處不嚴。
目前各地對黨員領導幹部密切聯繫群眾工作缺乏嚴格的監督,考核不力、查處不嚴:一是監督尺度不規範。目前各地聯繫群眾的制度,軟性要求多,硬性規定少,實際操作中隨意性大,難以把握。二是運作程序不規範。聯繫群眾「聯繫什麼」、「怎麼聯繫」,缺乏規範運作的程序,落實不到位。[2]三是督查考評不規範。監督考核缺乏量的規定與質的標準,手段過軟,執行難以奏效。四是監督不力,查處不嚴。對做的不好的、甚至是犯了錯誤的黨員幹部,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查處不力,導致一些黨員幹部在處理群眾工作時缺乏耐心,缺乏熱情,嚴重傷害了人民群眾的感情?
三、進一步加強黨員領導幹部密切聯繫群眾的對策建議
1.大力加強教育,進一步增強黨員領導幹部的宗旨意識和對人民群眾的感情。
堅持和踐行黨的根本宗旨,是我們黨獲得人民群眾擁護和支持的執政基礎。當前,要利用多種形式,在黨員領導幹部中大力進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教育,把增進對人民群眾的感情放在首位。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增強宗旨意識,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始終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始終把群眾需要作為第一選擇。只要我們真情關心群眾疾苦,真心解決群眾困難,盡心盡力為群眾服務,我們遇到的各種困難和矛盾就能迎刃而解。
2.加強培訓鍛鍊,進一步提升黨員領導幹部聯繫群眾、服務群眾的能力。
群眾工作是一門大學問,做群眾工作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基本功,要把提升能力作為群眾工作的關鍵。當前,一是要把提高群眾工作能力作為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聯繫群眾、服務群眾的能力;二是要宣傳動員廣大黨員領導幹部到群眾中去,深入基層一線接「地氣」、經風雨、增見識,在中提升群眾工作的能力。
3.建立健全聯繫群眾的制度平台,確保黨員領導幹部更好的聯繫群眾。
新時期的群眾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一要建立健全政策導向機制,用導向轉變帶動作風轉變。要完善目前的幹部政績評價標準,把能否聯繫服務群眾、做好群眾工作作為基本職責,納入到考核體系之中,根據領導幹部在聯繫群眾、服務群眾等方面的表現選拔任用幹部。[3]二要建立健全聯繫群眾制度,當前特別要在健全和完善體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加強監督等制度機制上下功夫。三要健全重大決策徵求意見和民主聽證制度,完善民主評議、民主測評制度,為群眾表達意願、參與重大決策提供平台。
4.建立健全服務群眾、維護群眾權益制度,要把辦實事、辦好事作為群眾工作的立足點。
當前,一要建立健全維護群眾權益的各項制度,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二要建立健全便民服務的制度機制,建立健全服務群眾的制度和平台。要在過去已有制度機制的基礎上,不斷探索新的制度機制,提升服務水平,要把辦實事、辦好事作為群眾工作的立足點。
5.切實加強監督考核,確保聯繫群眾的各項制度落到實處。
當前,一要完善監督查處機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加強專門機關監督查處工作的同時,還要通過聘請社會各界的代表和群眾代表為監督員,有效發揮人大、政協、新聞輿論和群眾等的監督作用。二要完善監督考評機制。要建立健全評價指標體系,運用民意調查、滿意度測評等形式,切實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聯繫群眾工作的動態考評,促使各級領導幹部立足實際、服務群眾。三要完善獎懲問效機制。要客觀、公正地運用考核結果,要把聯繫群眾工作的好壞作為黨員領導幹部提拔任用、表先評優、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對作風粗暴、濫用職權等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要依法依紀堅決查處,該整改的要整改,該問責的要問責,該法辦的要法辦。要通過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機制,確保廣大黨員幹部聯繫群眾、服務群眾的各項制度落實到位,真正形成黨員領導幹部密切聯繫群眾的長效機制。
一、當前密切聯繫群眾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宗旨意識淡化,群眾觀念淡薄,不願聯繫群眾。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受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淡化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願意聯繫群眾:現在交通便捷了,到基層去卻少了;通訊發達了,與群眾的溝通卻難了;往上面跑得多了,往下面跑得少了;有的黨員領導幹部對群眾意願關注不夠,對群眾利益漠不關心,高高在上,疏遠群眾。
2.一些黨員領導幹部素質能力不強,方式方法滯後,不善於聯繫群眾。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結構逐漸發生了深刻變化,各社會群體的利益訴求呈現個性化、複雜化特徵,平衡各種利益訴求難度增大。一些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年輕幹部缺乏鍛鍊,做群眾工作的能力相對較弱。部分黨員領導幹部雖然知道幹群關係的重要性,但對基層情況了解不深,解決複雜性問題缺乏招法。
3.一些黨員領導幹部責任心不強,下基層走馬觀花,流於形式。
新形勢下,一些黨員領導幹部責任心不強,缺乏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的意識。有的黨員領導幹部「做客」思想嚴重,沒有主人翁意識,下基層一陣風,不能持之以恆堅持下去;有的黨員領導幹部下基層只在面上走一走,很少到農戶訪貧問苦;少數黨員領導幹部把深入群眾、深入基層當做應付上級考核檢查的形式,對基層群眾提出的問題,能推則推,不解決實際困難。
4.制度機制不夠健全,引導渠道、聯繫載體等制度機制不夠完善。
近年來各地制定了不少黨員領導幹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的制度,但有些制度存在不足和缺陷,缺乏真正落實的可行性,比如:原則性的規定多,具體操作性不強;軟性要求的多,硬性規定的少,特別是貫徹執行制度的監督保障措施不得力,使一些很好的制度未能真正得到落實。[1]另外,密切聯繫群眾,「怎麼聯繫」、「聯繫什麼」,也缺乏規範運作的程序?
二、原因和難點分析
1.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宗旨意識淡化,對群眾缺乏感情,對群眾生活疾苦漠不關心。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黨員領導幹部成長和工作的環境比以往變得更加複雜,更易受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腐蝕,容易淡化忘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的黨員幹部官本位思想嚴重、權力觀扭曲,忘記自己是群眾的公僕,以掌權者自居,高高在上、脫離群眾;還有些領導幹部總想著升遷,只願意做能出風頭、出政績的「大」事,不願做艱苦細緻、服務群眾的「小」事,對群眾生活疾苦漠不關心,不想面對群眾。
2.一些黨員領導幹部不相信群眾,不依靠群眾,擔心群眾過多提意見、提要求。
有的黨員領導幹部總覺得自己比群眾高明,把群眾看成是「大老粗」,不相信群眾,不依靠群眾,認為群眾是決策的執行者、實施者,無須聽取他們的意見,在做決策、定工作過程中,不事先調查研究,不注重汲取群眾智慧;有的黨員領導幹部在工作中沒有養成依靠群眾的習慣,反而出於怕群眾參與會複雜添亂、怕群眾知情會提意見、提要求等各種心理,能不讓群眾參與的儘量不讓群眾參與。
3.少數黨員領導幹部政績觀錯位,盲目追求政績,損害人民群眾利益。
少數黨員領導幹部唯上是從,在處理一些問題時,迎合領導的意圖,「凡是領導打招呼的就去做、凡是領導機關希望看到的就去干」,甚至欺上瞞下、弄虛作假,不管切不切合實際,不管符不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少數黨員領導幹部把深入群眾、深入基層當做應付上級考核檢查的形式,根本不注重實際,不關心群眾疾苦、不解決實際困難;少數黨員領導幹部即使身子下了基層心還浮在上面,下基層走馬觀花,蜻蜓點水,甚至增添群眾負擔,損害群眾利益。
4.一些地方聯繫群眾工作監督弱化,考核不力,查處不嚴。
目前各地對黨員領導幹部密切聯繫群眾工作缺乏嚴格的監督,考核不力、查處不嚴:一是監督尺度不規範。目前各地聯繫群眾的制度,軟性要求多,硬性規定少,實際操作中隨意性大,難以把握。二是運作程序不規範。聯繫群眾「聯繫什麼」、「怎麼聯繫」,缺乏規範運作的程序,落實不到位。[2]三是督查考評不規範。監督考核缺乏量的規定與質的標準,手段過軟,執行難以奏效。四是監督不力,查處不嚴。對做的不好的、甚至是犯了錯誤的黨員幹部,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查處不力,導致一些黨員幹部在處理群眾工作時缺乏耐心,缺乏熱情,嚴重傷害了人民群眾的感情?
三、進一步加強黨員領導幹部密切聯繫群眾的對策建議
1.大力加強教育,進一步增強黨員領導幹部的宗旨意識和對人民群眾的感情。
堅持和踐行黨的根本宗旨,是我們黨獲得人民群眾擁護和支持的執政基礎。當前,要利用多種形式,在黨員領導幹部中大力進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教育,把增進對人民群眾的感情放在首位。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增強宗旨意識,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始終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始終把群眾需要作為第一選擇。只要我們真情關心群眾疾苦,真心解決群眾困難,盡心盡力為群眾服務,我們遇到的各種困難和矛盾就能迎刃而解。
2.加強培訓鍛鍊,進一步提升黨員領導幹部聯繫群眾、服務群眾的能力。
群眾工作是一門大學問,做群眾工作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基本功,要把提升能力作為群眾工作的關鍵。當前,一是要把提高群眾工作能力作為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聯繫群眾、服務群眾的能力;二是要宣傳動員廣大黨員領導幹部到群眾中去,深入基層一線接「地氣」、經風雨、增見識,在中提升群眾工作的能力。
3.建立健全聯繫群眾的制度平台,確保黨員領導幹部更好的聯繫群眾。
新時期的群眾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一要建立健全政策導向機制,用導向轉變帶動作風轉變。要完善目前的幹部政績評價標準,把能否聯繫服務群眾、做好群眾工作作為基本職責,納入到考核體系之中,根據領導幹部在聯繫群眾、服務群眾等方面的表現選拔任用幹部。[3]二要建立健全聯繫群眾制度,當前特別要在健全和完善體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加強監督等制度機制上下功夫。三要健全重大決策徵求意見和民主聽證制度,完善民主評議、民主測評制度,為群眾表達意願、參與重大決策提供平台。
4.建立健全服務群眾、維護群眾權益制度,要把辦實事、辦好事作為群眾工作的立足點。
當前,一要建立健全維護群眾權益的各項制度,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二要建立健全便民服務的制度機制,建立健全服務群眾的制度和平台。要在過去已有制度機制的基礎上,不斷探索新的制度機制,提升服務水平,要把辦實事、辦好事作為群眾工作的立足點。
5.切實加強監督考核,確保聯繫群眾的各項制度落到實處。
當前,一要完善監督查處機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加強專門機關監督查處工作的同時,還要通過聘請社會各界的代表和群眾代表為監督員,有效發揮人大、政協、新聞輿論和群眾等的監督作用。二要完善監督考評機制。要建立健全評價指標體系,運用民意調查、滿意度測評等形式,切實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聯繫群眾工作的動態考評,促使各級領導幹部立足實際、服務群眾。三要完善獎懲問效機制。要客觀、公正地運用考核結果,要把聯繫群眾工作的好壞作為黨員領導幹部提拔任用、表先評優、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對作風粗暴、濫用職權等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要依法依紀堅決查處,該整改的要整改,該問責的要問責,該法辦的要法辦。要通過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機制,確保廣大黨員幹部聯繫群眾、服務群眾的各項制度落實到位,真正形成黨員領導幹部密切聯繫群眾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