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宜春市、豐城市綜治辦的工作要求,結合當前社會治安形勢,鄉黨委決定深入開展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強對社會治安防控重點目標和社會治安混亂的重點地區、部位、場所的排查整治,從源頭上破解社會治安突出問題,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確保黨的十八大順利召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突出工作重點,推進工作落實
當前要重點抓好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和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的矛盾糾紛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正視問題不迴避,解決問題不敷衍,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一)要高度重視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
1、要重點加強對集鎮和治安複雜的村(居)以及高發案地區的排查整治。
2、要重點加強對中小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地區,鐵路、公路、水路和電力、電信及廣播電視設施特別是重點區段的排查整治。
3、要重點加強對機關、金融單位等重要敏感部位和遊戲機室、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排查整治。
(二)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的矛盾糾紛。
1、重點加強對農村土地徵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拆遷、企業改制、勞資關係、社會保障、環境污染、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
2、重點加強對中小企業融資、民間金融借貸等數額較大、涉及人員較多的重大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
3、重點加強對容易引發「民轉刑」案件的經營性糾紛、婚姻家庭和鄰里類糾紛的排查化解。
(三)要高度關注各類違法犯罪高危人群。
重點加強對社區矯正人員、刑釋解教人員、有不良行為青少年,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吸毒人員,「法輪功」等邪教人員,信訪重點人員、特別是利益訴求群體挑頭人員等的排查管理。
二、深入排查整治,抓好機制建設
各村、社區、有關站、所要圍繞排查整治工作總目標,確定階段性任務和進度安排,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一要全面摸底排查。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全面進行拉網式摸排梳理,各包村(片)幹部、社區民警、綜治幹部要注重發揮與群眾聯繫緊密的優勢,通過走訪群眾,及時廣泛收集社會各階層具體情況,全面掌握社情民意第一手資料,真正把治安混亂的區域、部位、場所搞清楚,把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突出治安問題和隱患漏洞搞清楚,把導致治安狀況混亂的原因搞清楚,並及時上報鄉綜治辦。
二要強化打擊整治。對於排查整治的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相關單位,要逐一登記造冊,按照問題性質和管轄權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確目標、措施和期限,逐一落實牽頭部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對經反覆整治,問題仍得不到解決的,鄉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查明原因,嚴格實行責任查究,必要時實行掛牌督辦,並組織工作組駐點整治。各村要配合鄉深入開展打黑除惡、打擊拐賣兒童婦女、治爆緝槍、毒品公開查緝、「掃黃打非」、打擊傳銷、整治非法集資、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等專項行動;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治理,開展「打四黑除四害」等行動;繼續深化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治理,深入開展「打非治違」等專項行動;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加強對涉路涉線突出治安問題,安全隱患綜合整治和矛盾糾紛疏導化解,切實解決好各類區域性社會治安突出問題。
對排查掌握的重大矛盾糾紛,要分級分類登記造冊,逐個進行分析研判,逐個找准問題癥結,逐個評估穩定風險,逐個制定調處方案,明確調處化解的責任主體,明確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和具體責任人。重大疑難糾紛要實行包案調解,明確化解時限,落實穩控措施。對排查掌握的違法犯罪高危人群,要周密細緻地落實服務管理措施,有效預防和減少其實施違法犯罪。對有現實危害和暴力恐怖傾向等人員,要建立常態化管控機制,嚴格落實管控責任。
三要健全長效機制。著力推進排查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及時總結推廣基層推動排查整治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儘快提煉上升為長期發揮作用的制度規範。要建立完善滾動排查整治、多部門信息共享、聯動執法、檢查驗收、公示監督、經費保障等工作機制,運用完備管用、運轉高效的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注重源頭治理,夯實基層基礎
各村、社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創新管理手段,夯實管理基礎,努力消除產生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土壤,從源頭上、根本上解決問題。
一要強化建設改造。要從城鄉一體化發展入手,協調推動把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建設改造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城鄉一體化建設規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制定並實施建設改造的中長期規劃和短期計劃。
二要強化基層基礎。要堅持重心下移,促進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和基層政權建設,進一步強化鄉鎮、街道社會管理職責,推動完善黨員幹部直接服務群眾制度,通過狠抓基層黨的建設全面帶動基層綜治組織建設,健全完善基層綜治維穩組織網絡和運行機制,築牢維護穩定第一道防線。
三要強化治安防控。要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促進社區警務和群防群治隊伍建設,有針對性地推進技防建設;進一步整合社會治安防控資源,加強動態協調,以社會化、網絡化、信息化為重點,健全點線面結合、網上網下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打防管控結合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實現動態、信息化環境下對社會治安局勢的有效駕馭。
四要強化服務管理。要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促進完善「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服務管理模式,推動全面實施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管理制度,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注重做好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的服務管理工作,對社區矯正人員、刑釋解教人員、閒散青少年,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吸毒人員等特殊人群,抓緊制定和完善服務管理政策,建立社會化關懷幫扶機制,有針對性地做好服務管理工作。
五要強化矛盾化解。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預警、調解處置機制,健全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在矛盾糾紛多發領域大力發展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不斷擴大調解組織和調解工作覆蓋面。
四、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取得實效
各村、社區、有關部門要抓住深入推進排查整治式作的關鍵環節,強化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一要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成立段潭鄉社會治安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龔小平;副組長:蔡凱;成員:其它班子成員。下設辦公室於綜治辦,胡華偉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社區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並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提出具體工作措施。
二要做到責任落實到位。此項工作已列為年終綜治考評的重要內容,省、宜春市八月下旬和十月上旬將分兩次進行督查,為此我鄉將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製作用。各村、各單位要迅速按要求開展排查工作,並將排查出的問題以責任表的形式進行落實,排查工作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完成。對問題嚴重、群眾反映突出的村(居)我鄉將實施掛牌整治,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必要時將實施「一票否決」,並按照領導幹部問責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要做到輿論宣傳到位。我鄉將設立活動宣傳報道小組,通過創辦《簡報》和廣播、黑板報等載體,加強輿論宣傳。各村、各單位也要加強對輿論宣傳工作的統籌安排,並積極向上提供素材,介紹經驗。我鄉將堅持正面宣傳為主,重點宣傳開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典型經驗,同時有組織地曝光一些工作消極、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地方和單位,及時反映群眾意見建議和對工作效果的積極評價,增強群眾參與排查整治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利於排查整治工作開展的濃厚社會氛圍。
一、突出工作重點,推進工作落實
當前要重點抓好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和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的矛盾糾紛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正視問題不迴避,解決問題不敷衍,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一)要高度重視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
1、要重點加強對集鎮和治安複雜的村(居)以及高發案地區的排查整治。
2、要重點加強對中小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地區,鐵路、公路、水路和電力、電信及廣播電視設施特別是重點區段的排查整治。
3、要重點加強對機關、金融單位等重要敏感部位和遊戲機室、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排查整治。
(二)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的矛盾糾紛。
1、重點加強對農村土地徵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拆遷、企業改制、勞資關係、社會保障、環境污染、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
2、重點加強對中小企業融資、民間金融借貸等數額較大、涉及人員較多的重大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
3、重點加強對容易引發「民轉刑」案件的經營性糾紛、婚姻家庭和鄰里類糾紛的排查化解。
(三)要高度關注各類違法犯罪高危人群。
重點加強對社區矯正人員、刑釋解教人員、有不良行為青少年,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吸毒人員,「法輪功」等邪教人員,信訪重點人員、特別是利益訴求群體挑頭人員等的排查管理。
二、深入排查整治,抓好機制建設
各村、社區、有關站、所要圍繞排查整治工作總目標,確定階段性任務和進度安排,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一要全面摸底排查。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全面進行拉網式摸排梳理,各包村(片)幹部、社區民警、綜治幹部要注重發揮與群眾聯繫緊密的優勢,通過走訪群眾,及時廣泛收集社會各階層具體情況,全面掌握社情民意第一手資料,真正把治安混亂的區域、部位、場所搞清楚,把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突出治安問題和隱患漏洞搞清楚,把導致治安狀況混亂的原因搞清楚,並及時上報鄉綜治辦。
二要強化打擊整治。對於排查整治的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相關單位,要逐一登記造冊,按照問題性質和管轄權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確目標、措施和期限,逐一落實牽頭部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對經反覆整治,問題仍得不到解決的,鄉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查明原因,嚴格實行責任查究,必要時實行掛牌督辦,並組織工作組駐點整治。各村要配合鄉深入開展打黑除惡、打擊拐賣兒童婦女、治爆緝槍、毒品公開查緝、「掃黃打非」、打擊傳銷、整治非法集資、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等專項行動;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治理,開展「打四黑除四害」等行動;繼續深化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治理,深入開展「打非治違」等專項行動;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加強對涉路涉線突出治安問題,安全隱患綜合整治和矛盾糾紛疏導化解,切實解決好各類區域性社會治安突出問題。
對排查掌握的重大矛盾糾紛,要分級分類登記造冊,逐個進行分析研判,逐個找准問題癥結,逐個評估穩定風險,逐個制定調處方案,明確調處化解的責任主體,明確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和具體責任人。重大疑難糾紛要實行包案調解,明確化解時限,落實穩控措施。對排查掌握的違法犯罪高危人群,要周密細緻地落實服務管理措施,有效預防和減少其實施違法犯罪。對有現實危害和暴力恐怖傾向等人員,要建立常態化管控機制,嚴格落實管控責任。
三要健全長效機制。著力推進排查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及時總結推廣基層推動排查整治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儘快提煉上升為長期發揮作用的制度規範。要建立完善滾動排查整治、多部門信息共享、聯動執法、檢查驗收、公示監督、經費保障等工作機制,運用完備管用、運轉高效的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注重源頭治理,夯實基層基礎
各村、社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創新管理手段,夯實管理基礎,努力消除產生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土壤,從源頭上、根本上解決問題。
一要強化建設改造。要從城鄉一體化發展入手,協調推動把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建設改造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城鄉一體化建設規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制定並實施建設改造的中長期規劃和短期計劃。
二要強化基層基礎。要堅持重心下移,促進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和基層政權建設,進一步強化鄉鎮、街道社會管理職責,推動完善黨員幹部直接服務群眾制度,通過狠抓基層黨的建設全面帶動基層綜治組織建設,健全完善基層綜治維穩組織網絡和運行機制,築牢維護穩定第一道防線。
三要強化治安防控。要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促進社區警務和群防群治隊伍建設,有針對性地推進技防建設;進一步整合社會治安防控資源,加強動態協調,以社會化、網絡化、信息化為重點,健全點線面結合、網上網下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打防管控結合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實現動態、信息化環境下對社會治安局勢的有效駕馭。
四要強化服務管理。要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促進完善「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服務管理模式,推動全面實施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管理制度,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注重做好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的服務管理工作,對社區矯正人員、刑釋解教人員、閒散青少年,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吸毒人員等特殊人群,抓緊制定和完善服務管理政策,建立社會化關懷幫扶機制,有針對性地做好服務管理工作。
五要強化矛盾化解。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預警、調解處置機制,健全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在矛盾糾紛多發領域大力發展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不斷擴大調解組織和調解工作覆蓋面。
四、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取得實效
各村、社區、有關部門要抓住深入推進排查整治式作的關鍵環節,強化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一要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成立段潭鄉社會治安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龔小平;副組長:蔡凱;成員:其它班子成員。下設辦公室於綜治辦,胡華偉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社區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並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提出具體工作措施。
二要做到責任落實到位。此項工作已列為年終綜治考評的重要內容,省、宜春市八月下旬和十月上旬將分兩次進行督查,為此我鄉將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製作用。各村、各單位要迅速按要求開展排查工作,並將排查出的問題以責任表的形式進行落實,排查工作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完成。對問題嚴重、群眾反映突出的村(居)我鄉將實施掛牌整治,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必要時將實施「一票否決」,並按照領導幹部問責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要做到輿論宣傳到位。我鄉將設立活動宣傳報道小組,通過創辦《簡報》和廣播、黑板報等載體,加強輿論宣傳。各村、各單位也要加強對輿論宣傳工作的統籌安排,並積極向上提供素材,介紹經驗。我鄉將堅持正面宣傳為主,重點宣傳開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典型經驗,同時有組織地曝光一些工作消極、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地方和單位,及時反映群眾意見建議和對工作效果的積極評價,增強群眾參與排查整治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利於排查整治工作開展的濃厚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