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環節
(一)領導重視不夠,認識不足。
一是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存在「兩張皮現象」,一些領導認為業務工作是硬任務,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軟任務,抓不抓關係不大。二是一些領導以實用主義態度對待黨風廉政建設,特別是一些分管領導認為自己是抓業務工作的,黨風廉政工作與自己無關,因而很少做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工作。三是一些領導急功近利,認為黨風廉政工作費力大,見效慢,不容易出政績,所以不願意費力抓。由於領導不夠重視,造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機制不夠健全,突出表現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規範性差,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往往會隨著主要領導注意力的改變而該變。
(二)權力運行不規範,制度落實不到位。
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在一些部門和單位變味,「一把手」的權利普遍比較集中,自由載量權大。有的單位執行民主集中制不認真,不嚴肅,甚至獨斷專行,習慣於搞「一言堂」,我說你聽,我定你干,使集體領導說於形式。有的領導班子成員出於種種原因,對「一把手」的錯誤意見一再遷就,政務公開落實不力。有的把政務公開反理解成「結果公示」,公開不徹底、不全面、不及時、不規範,避重就輕、避實就虛,有的甚至不夠真實,搞假公開,政務透明度依然不高。尤其是在一些重大事項的決策中,沒有認真實行公開,只公布結果,不公布過程,使決策過程仍然處於暗箱操作之中,群眾參與決策的程度有限,廉潔自律制度落實難以到位。
(三)對重點行業、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對象的監督比較缺乏。
在新的歷史時期,新的體制情況下,由於一些行業和政府部門和服務部門的特殊性,造成一些行業的潛規則,向被服務的對象索要、收取回扣等現象存在。由於取證困難等原因,也缺乏相對的監督力度。
(四)反腐敗工作執行不力,監督乏力。
我黨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制定出台了不少規章制度,為促進我黨廉政勤政、密切聯繫群眾、鞏固執政地位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在執行中與制定時的初衷尚有差距,主要是執行尺度不一,一些領導重視不夠,仍存在著說在嘴上、寫在紙上、掛在牆上的現象,削弱了制度的效力,影響了反腐工作效果。加上有些單位和部門內部監督機制也不健全,有監督不到位、制約不得力、疏於防範和管理的現象;監督部門沿用老一套工作方法,沒有針對社會轉型期腐敗出現的新特點開展工作,導致監督乏力。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對策建議
一是築牢「互助線」,加強班子內部監督。同級領導成員之間為有利於事業發展,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打招呼,早提醒幫助,該批評時批評,該制止時制止。全體領導成員不管職務高低,貢獻大小,都不凌駕於組織之上,認真執行工作制度,虛心聽取同事意見,自覺接受批評幫助。
二是築牢「預警線」,強化組織約束。召開廉政會議,引導和教育執法人員自覺做到防微杜漸,抵住各種誘惑。嚴防「小吏大權」、「趨利執法」等不良作風發生。對於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失職、行政過失、違反執法行為規範、私下收受禮品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決不手軟。
三是築牢「責任線」、強化內外監督。實現責任到崗、權責一致、相互制約的工作體系;在外部監督上,公開社會承諾,實行政務公開,聘請社會監督員,公布監督電話,認真受理各方面舉報和投訴。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全黨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是一項社會性的系統工程。我們每一個人要從自己的工作性質、業務特點出發,徹底轉變「反腐敗是額外負擔」「的錯誤想法,積極主動地承擔起反腐倡廉職責,為打造人民滿意的、黨風好、政風清、行風正的隊伍而出一份綿薄之力。
(一)領導重視不夠,認識不足。
一是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存在「兩張皮現象」,一些領導認為業務工作是硬任務,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軟任務,抓不抓關係不大。二是一些領導以實用主義態度對待黨風廉政建設,特別是一些分管領導認為自己是抓業務工作的,黨風廉政工作與自己無關,因而很少做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工作。三是一些領導急功近利,認為黨風廉政工作費力大,見效慢,不容易出政績,所以不願意費力抓。由於領導不夠重視,造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機制不夠健全,突出表現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規範性差,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往往會隨著主要領導注意力的改變而該變。
(二)權力運行不規範,制度落實不到位。
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在一些部門和單位變味,「一把手」的權利普遍比較集中,自由載量權大。有的單位執行民主集中制不認真,不嚴肅,甚至獨斷專行,習慣於搞「一言堂」,我說你聽,我定你干,使集體領導說於形式。有的領導班子成員出於種種原因,對「一把手」的錯誤意見一再遷就,政務公開落實不力。有的把政務公開反理解成「結果公示」,公開不徹底、不全面、不及時、不規範,避重就輕、避實就虛,有的甚至不夠真實,搞假公開,政務透明度依然不高。尤其是在一些重大事項的決策中,沒有認真實行公開,只公布結果,不公布過程,使決策過程仍然處於暗箱操作之中,群眾參與決策的程度有限,廉潔自律制度落實難以到位。
(三)對重點行業、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對象的監督比較缺乏。
在新的歷史時期,新的體制情況下,由於一些行業和政府部門和服務部門的特殊性,造成一些行業的潛規則,向被服務的對象索要、收取回扣等現象存在。由於取證困難等原因,也缺乏相對的監督力度。
(四)反腐敗工作執行不力,監督乏力。
我黨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制定出台了不少規章制度,為促進我黨廉政勤政、密切聯繫群眾、鞏固執政地位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在執行中與制定時的初衷尚有差距,主要是執行尺度不一,一些領導重視不夠,仍存在著說在嘴上、寫在紙上、掛在牆上的現象,削弱了制度的效力,影響了反腐工作效果。加上有些單位和部門內部監督機制也不健全,有監督不到位、制約不得力、疏於防範和管理的現象;監督部門沿用老一套工作方法,沒有針對社會轉型期腐敗出現的新特點開展工作,導致監督乏力。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對策建議
一是築牢「互助線」,加強班子內部監督。同級領導成員之間為有利於事業發展,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打招呼,早提醒幫助,該批評時批評,該制止時制止。全體領導成員不管職務高低,貢獻大小,都不凌駕於組織之上,認真執行工作制度,虛心聽取同事意見,自覺接受批評幫助。
二是築牢「預警線」,強化組織約束。召開廉政會議,引導和教育執法人員自覺做到防微杜漸,抵住各種誘惑。嚴防「小吏大權」、「趨利執法」等不良作風發生。對於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失職、行政過失、違反執法行為規範、私下收受禮品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決不手軟。
三是築牢「責任線」、強化內外監督。實現責任到崗、權責一致、相互制約的工作體系;在外部監督上,公開社會承諾,實行政務公開,聘請社會監督員,公布監督電話,認真受理各方面舉報和投訴。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全黨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是一項社會性的系統工程。我們每一個人要從自己的工作性質、業務特點出發,徹底轉變「反腐敗是額外負擔」「的錯誤想法,積極主動地承擔起反腐倡廉職責,為打造人民滿意的、黨風好、政風清、行風正的隊伍而出一份綿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