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則要求。
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應當帶頭抓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容,方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應當協助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根據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
(二)主要承擔的工作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關於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列為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內容。定期分析研判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研究加強和改進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網上主流支流,辨析網上突出問題,動態感知網絡輿情態勢、網絡行為趨勢,及時向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報告網絡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認識,明確方向。
3.統籌協調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形成黨委(黨組)統一領導、黨政分工負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格局。指導、督促和檢查下級黨組織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建立健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問責機制。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監督管理。
4.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控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增強網絡風險防範防控意識和能力,加強對各類網絡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不斷提高對網際網路規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發展積極向上的網絡文化,加強網上內容建設,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推動依法治網、辦網、上網,明確網絡行為底線、網絡違法違規高壓線。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嚴密防範網上意識形態滲透。建立重大政策、項目的輿情風險評估機制,及時搜集、研判、處置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社會動盪的輿情,做好輿情引導管控工作。加強網絡評論工作,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鬥爭。領導、組織對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嚴肅查處網上錯誤思潮和負面言論。
5.加強網絡統一戰線建設,凝聚共識,爭取人心。對紅色地帶要鞏固拓展,對灰色地帶要爭取轉化,對黑色地帶要敢抓敢管,對極端頑固分子要孤立打擊、堅決鬥爭。做好傳媒界和網際網路業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論界、教育界、經濟界、高端智庫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強聯繫,耐心細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對網絡「大v」、「意見領袖」等重點人物,加強線上互動、線下溝通,增進政治認同,實現正面發聲。加強同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的團結聯誼,妥善處理網絡涉及的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加強對青少年的網絡文明和網絡安全教育,強化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青少年網絡生活,引導廣大青少年成為網絡文明的實踐者、參與者和獨設者。
6.加強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級網信工作體系,有條件的地方向縣級延伸,確保上下協同、政令暢通。加強各級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及其領導班子建設,確保各項工作有力開展。建立適應網信工作特點的人事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薪酬水平,切實解決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工作條件等方面實際問題,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資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網評員開展網上輿論引導的工作機制,在技術配備、工作時間、考核激勵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責任的情形。
1.對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網上重大宣傳、重大思想輿論鬥爭、重要輿論引導工作、重大專項行動等組織開展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2.處置應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不帶頭、不站前,未與錯誤觀點、錯誤傾向開展有力鬥爭的,或者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產生惡劣影響的。
3.未按照規定及時採取防範和處置措施,導致管轄範圍內發生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4.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職,對所管理的黨員、幹部在網上公開發表違背先法、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仕不管、處置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5.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出現嚴重錯誤導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6.對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等網絡意識形態陣地領導不力,或者對從事網絡新聞信息服務、具有網絡傳播和社會動員功能的網絡平台監管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7.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組織的網上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直播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8.對管轄範圍內重大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問題領導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9.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應當帶頭抓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容,方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應當協助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根據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
(二)主要承擔的工作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關於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列為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內容。定期分析研判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研究加強和改進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網上主流支流,辨析網上突出問題,動態感知網絡輿情態勢、網絡行為趨勢,及時向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報告網絡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認識,明確方向。
3.統籌協調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形成黨委(黨組)統一領導、黨政分工負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格局。指導、督促和檢查下級黨組織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建立健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問責機制。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監督管理。
4.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控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增強網絡風險防範防控意識和能力,加強對各類網絡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不斷提高對網際網路規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發展積極向上的網絡文化,加強網上內容建設,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推動依法治網、辦網、上網,明確網絡行為底線、網絡違法違規高壓線。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嚴密防範網上意識形態滲透。建立重大政策、項目的輿情風險評估機制,及時搜集、研判、處置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社會動盪的輿情,做好輿情引導管控工作。加強網絡評論工作,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鬥爭。領導、組織對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嚴肅查處網上錯誤思潮和負面言論。
5.加強網絡統一戰線建設,凝聚共識,爭取人心。對紅色地帶要鞏固拓展,對灰色地帶要爭取轉化,對黑色地帶要敢抓敢管,對極端頑固分子要孤立打擊、堅決鬥爭。做好傳媒界和網際網路業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論界、教育界、經濟界、高端智庫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強聯繫,耐心細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對網絡「大v」、「意見領袖」等重點人物,加強線上互動、線下溝通,增進政治認同,實現正面發聲。加強同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的團結聯誼,妥善處理網絡涉及的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加強對青少年的網絡文明和網絡安全教育,強化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青少年網絡生活,引導廣大青少年成為網絡文明的實踐者、參與者和獨設者。
6.加強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級網信工作體系,有條件的地方向縣級延伸,確保上下協同、政令暢通。加強各級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及其領導班子建設,確保各項工作有力開展。建立適應網信工作特點的人事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薪酬水平,切實解決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工作條件等方面實際問題,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資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網評員開展網上輿論引導的工作機制,在技術配備、工作時間、考核激勵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責任的情形。
1.對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網上重大宣傳、重大思想輿論鬥爭、重要輿論引導工作、重大專項行動等組織開展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2.處置應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不帶頭、不站前,未與錯誤觀點、錯誤傾向開展有力鬥爭的,或者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產生惡劣影響的。
3.未按照規定及時採取防範和處置措施,導致管轄範圍內發生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4.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職,對所管理的黨員、幹部在網上公開發表違背先法、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仕不管、處置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5.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出現嚴重錯誤導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6.對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等網絡意識形態陣地領導不力,或者對從事網絡新聞信息服務、具有網絡傳播和社會動員功能的網絡平台監管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7.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組織的網上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直播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8.對管轄範圍內重大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問題領導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9.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