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前,學校各黨支部書記對照支部工作考核的要求,廣泛徵求所在支部黨員意見,深入檢視問題,釐清工作思路,拿出整改提升策略,實事求是地總結了支部今年的工作情況。述職會上,4位黨支部書記依次上台,重點圍繞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和基層黨建重點任務落實,從提升組織力、落實臨滄市「不忘初心、牢記使命」11條、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提升質量、創建「雲嶺紅燭.育人先鋒」活動等方面詳細總結陳述了今年度抓基層黨建的工作情況。同時認真查擺了自身存在的主要問題,剖析了產生問題的原因特別是主觀方面的原因,提出了具體整改措施,明確了下步工作打算。
會上,黨委書記高家余、黨委副書記舒鑫勇、黨委委員馮應舟等同志分別對各支部書記的述職情況進行了點評,對各支部書記履行管黨職責情況作出總體評價,指出了存在問題和不足,提出了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通過述職評議考核,強化了抓黨建的意識,梳理了工作、分享了心得、查擺了問題,為進一步提升黨建質量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圍繞下一階段的基層黨建工作,高家余同志對各支部書記提出了三點要求:
一是切實增強抓好黨建工作的責任擔當。要樹牢黨支部書記黨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真正把黨建工作作為支部書記的首要任務。要切實做到圍繞中心抓黨建,提高政治站位,真抓實幹,狠抓落實,抓出成績,抓出效果。
二是在支部規範化建設上持續發力。黨建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作,要持續推進黨支部規範化建設工程,積極創建黨建活動平台,建好用好黨建陣地,積極創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同時加強支部交流、相互借鑑、取長補短,努力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影響的黨建工作品牌。
三是要堅持圍繞中心立足實際。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固本強基,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團結帶領全體黨員在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在「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工作實踐中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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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單位保密自查自評工作辦法[朗讀]
關辦公經費中擠出xxx元,為該村製作了制度牌,幫助改善了村級辦公條件。
(三)著眼提升影響力,創新統計促發展。一年來,我始終堅持「圍繞業務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理念,努力把黨建工作成果轉化到推動我縣統計事業發展上來。
一是夯實「雙基」,完善統計體系。重點強化鄉鎮統計工作「八有八化」建設,即有人員、有編制、有資格、有場地、有經費、有設備、有台賬、有網頁;統計管理制度化、統計人員專業化、統計報表標準化、統計資料檔案化、統計手段現代化、統計工作法制化、統計宣傳經常化、統計服務優質化。去年5月下旬,召開了全縣統計工作會議,舉辦了鄉鎮統計基層基礎工作規範化建設啟動儀式,縣局給各鄉鎮統計站配發了電腦、印表機,統一製作了6個制度牌和桌牌,各鄉鎮自行配備了傳真機、電話、檔案櫃等;同時,我們還統一建立了農業、工業、投資等5種進度台賬、歷史台賬和統計基本信息,12個鄉鎮全部實現了國家、省、市、縣、鄉的五級統計信息聯網,五年的歷史資料、三年的進度資料都按照檔案部門要求進行了整理歸檔,全縣「雙基」建設得到夯實,統計體系進一步完善。
二是當好參謀,優化統計功能。一年來,我們以「貼近中心工作、貼近領導需要、貼近現實生活」為目標,不斷彰顯「貼近服務」理念,充分發揮了統計部門參謀助手的作用。堅持在最新的數據資料出來之後,及時撰寫分析報告,特別是每年6月底,我安排局各專業人員將半年主要數據寫成分析報告,並製成幻燈片,集中演示後由本人集中點評。堅持每月將主要數據和分析編印成《統計月報》發放到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年報結束後,及時整理編制《統計年報摘要》、《統計白皮書》等,基本滿足了全縣對統計數據的需求。堅持圍繞縣委中心工作開展統計服務,三峽工程後續規劃協調辦公室成立以後,我局服從縣委統一安排,抽調1名黨組成員、副局長到辦公室工作3個月,除提供各種數據外,還對規劃的編制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議,發揮了統計部門在規劃編制工作中的作用。同時,積極開展不同類別的專項調查,撰寫調研報告,如局黨組成員姚平撰寫的《經濟開局良好,存在問題不容樂觀》被市政府快報轉發,同時被縣領導批示;黨員幹部李玲東撰寫的《縣公眾幸福感調查報告》被縣政協刊物全文刊發,這些報告為縣委政府決策提供了參考。
三是大膽創新,提升統計水平。在統計工作實踐中,我們逐步感到現行的統計執法管理體制有些不暢,迫切需要加速統計方法制度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科學性和權威性,增強統計數據的公信力。為此,我們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提出了成立統計執法大隊的建議,得到了縣委政府高度重視和採納,今年初,全省第一個統計執法大隊在我縣成立,省統計局局長毛鳳藻同志、副市長王國斌同志專程來我縣揭牌,縣委羅書記親自致詞。我縣創新成立的統計執法大隊的做法引起各級領導高度關注,並在全國統計系統網站轉發,事後,省統計局副局長趙xx同志帶隊專程來我縣調研此項工作,著手準備成立湖北省統計執法大隊。我縣的這一創新之舉,不僅保證了統計工作質量的提高,也大大提升了統計工作的對外影響力。
三、存在的不足和問題作為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在黨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上級組織的要求相比還有許多不足。一是黨建工作與統計工作結合的深度不夠;二是黨員理論武裝的形式比較單一;三是對老幹部支部工作研究不夠深入,指導不夠具體等等。
下一步,我將以這次述職評議為契機,以提高統計能力、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提高統計公信力為抓手,自覺改正不足,充分發揮黨組織的優勢,調動全體黨員幹部的積極性,真抓實幹,奮力進取,為爭創統計服務先進縣、統計基礎示範縣、統計改革樣板縣而努力奮鬥。
(三)著眼提升影響力,創新統計促發展。一年來,我始終堅持「圍繞業務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理念,努力把黨建工作成果轉化到推動我縣統計事業發展上來。
一是夯實「雙基」,完善統計體系。重點強化鄉鎮統計工作「八有八化」建設,即有人員、有編制、有資格、有場地、有經費、有設備、有台賬、有網頁;統計管理制度化、統計人員專業化、統計報表標準化、統計資料檔案化、統計手段現代化、統計工作法制化、統計宣傳經常化、統計服務優質化。去年5月下旬,召開了全縣統計工作會議,舉辦了鄉鎮統計基層基礎工作規範化建設啟動儀式,縣局給各鄉鎮統計站配發了電腦、印表機,統一製作了6個制度牌和桌牌,各鄉鎮自行配備了傳真機、電話、檔案櫃等;同時,我們還統一建立了農業、工業、投資等5種進度台賬、歷史台賬和統計基本信息,12個鄉鎮全部實現了國家、省、市、縣、鄉的五級統計信息聯網,五年的歷史資料、三年的進度資料都按照檔案部門要求進行了整理歸檔,全縣「雙基」建設得到夯實,統計體系進一步完善。
二是當好參謀,優化統計功能。一年來,我們以「貼近中心工作、貼近領導需要、貼近現實生活」為目標,不斷彰顯「貼近服務」理念,充分發揮了統計部門參謀助手的作用。堅持在最新的數據資料出來之後,及時撰寫分析報告,特別是每年6月底,我安排局各專業人員將半年主要數據寫成分析報告,並製成幻燈片,集中演示後由本人集中點評。堅持每月將主要數據和分析編印成《統計月報》發放到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年報結束後,及時整理編制《統計年報摘要》、《統計白皮書》等,基本滿足了全縣對統計數據的需求。堅持圍繞縣委中心工作開展統計服務,三峽工程後續規劃協調辦公室成立以後,我局服從縣委統一安排,抽調1名黨組成員、副局長到辦公室工作3個月,除提供各種數據外,還對規劃的編制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議,發揮了統計部門在規劃編制工作中的作用。同時,積極開展不同類別的專項調查,撰寫調研報告,如局黨組成員姚平撰寫的《經濟開局良好,存在問題不容樂觀》被市政府快報轉發,同時被縣領導批示;黨員幹部李玲東撰寫的《縣公眾幸福感調查報告》被縣政協刊物全文刊發,這些報告為縣委政府決策提供了參考。
三是大膽創新,提升統計水平。在統計工作實踐中,我們逐步感到現行的統計執法管理體制有些不暢,迫切需要加速統計方法制度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科學性和權威性,增強統計數據的公信力。為此,我們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提出了成立統計執法大隊的建議,得到了縣委政府高度重視和採納,今年初,全省第一個統計執法大隊在我縣成立,省統計局局長毛鳳藻同志、副市長王國斌同志專程來我縣揭牌,縣委羅書記親自致詞。我縣創新成立的統計執法大隊的做法引起各級領導高度關注,並在全國統計系統網站轉發,事後,省統計局副局長趙xx同志帶隊專程來我縣調研此項工作,著手準備成立湖北省統計執法大隊。我縣的這一創新之舉,不僅保證了統計工作質量的提高,也大大提升了統計工作的對外影響力。
三、存在的不足和問題作為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在黨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上級組織的要求相比還有許多不足。一是黨建工作與統計工作結合的深度不夠;二是黨員理論武裝的形式比較單一;三是對老幹部支部工作研究不夠深入,指導不夠具體等等。
下一步,我將以這次述職評議為契機,以提高統計能力、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提高統計公信力為抓手,自覺改正不足,充分發揮黨組織的優勢,調動全體黨員幹部的積極性,真抓實幹,奮力進取,為爭創統計服務先進縣、統計基礎示範縣、統計改革樣板縣而努力奮鬥。
根據市委市政府《2018年度縣區和部門考核辦法》(湖委發〔2018〕18號)和《市直機關單位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情況考核辦法(試行)》(湖直黨〔2018〕1號)文件精神,結合機關黨建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2018年度縣區和部門考核辦法》的通知文件明確的83個市級單位(見附件1)。
二、考核內容及方法
(一)組織關係在市直機關工委的單位。
採取網上在線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工作督查考評、黨員群眾測評等形式,主要考評黨組織履行黨建責任、完成機關工委布置的工作及抓好本單位機關黨建工作落實情況。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機關黨建工作考評表》(附件2)。
1.網上在線考核與平時考核。主要通過「見初心」智管家和實時工作安排布置,由市直機關工委相關職能處室對機關黨建基礎性、規範性工作和年度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組織網上在線考核和平時考核。分值60分,其中,思想建設14分,組織建設20分(含離退休支部建設4分),作風紀律建設16分,創先爭優10分。
2.工作督查考評。圍繞機關黨建重點任務和階段性工作,確定督查內容,統一時限集中開展,根據督查情況給予評價。分值20分。
3.民主測評。結合各單位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機關黨建述職會、年度總結會等形式,組織本單位黨員群眾對黨委 (黨組)和機關黨組織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及機關黨建開展情況進行民主測評。分值20分。
(二)組織關係在有關部門的單位。
國有企業由市國資委具體組織實施;湖州監獄由市司法局具體組織實施。考評結果由機關工委統一報市考核辦。
(三)其它單位。
由市直機關工委組織考核,其中工作督查考評占50%(督查內容另行通知);黨員群眾民主測評占50%。
三、結果運用
1.機關黨建綜合考評總得分按2%折算分值,報市主題實踐工作推進小組。
2.機關黨組織關係在市直機關工委的單位,根據考核結果按一定比例確定年度黨建工作優勝單位。
一、考核對象
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2018年度縣區和部門考核辦法》的通知文件明確的83個市級單位(見附件1)。
二、考核內容及方法
(一)組織關係在市直機關工委的單位。
採取網上在線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工作督查考評、黨員群眾測評等形式,主要考評黨組織履行黨建責任、完成機關工委布置的工作及抓好本單位機關黨建工作落實情況。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機關黨建工作考評表》(附件2)。
1.網上在線考核與平時考核。主要通過「見初心」智管家和實時工作安排布置,由市直機關工委相關職能處室對機關黨建基礎性、規範性工作和年度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組織網上在線考核和平時考核。分值60分,其中,思想建設14分,組織建設20分(含離退休支部建設4分),作風紀律建設16分,創先爭優10分。
2.工作督查考評。圍繞機關黨建重點任務和階段性工作,確定督查內容,統一時限集中開展,根據督查情況給予評價。分值20分。
3.民主測評。結合各單位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機關黨建述職會、年度總結會等形式,組織本單位黨員群眾對黨委 (黨組)和機關黨組織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及機關黨建開展情況進行民主測評。分值20分。
(二)組織關係在有關部門的單位。
國有企業由市國資委具體組織實施;湖州監獄由市司法局具體組織實施。考評結果由機關工委統一報市考核辦。
(三)其它單位。
由市直機關工委組織考核,其中工作督查考評占50%(督查內容另行通知);黨員群眾民主測評占50%。
三、結果運用
1.機關黨建綜合考評總得分按2%折算分值,報市主題實踐工作推進小組。
2.機關黨組織關係在市直機關工委的單位,根據考核結果按一定比例確定年度黨建工作優勝單位。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原則,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明確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央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應當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黨委(黨組)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黨組)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黨委(黨組)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三條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第四條 各級黨委(黨組)主要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是: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標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整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整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黨中央或者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三)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鑑別力。
(四)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意識形態陣地主要包括:各類新聞煤體和網絡媒體,各類出版物和文藝作品,各類社科研究機構和思想文化類學會協會等社團,高等學校、中小學、職業學校和民辦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和社會主義學院,報告硏討會、講座論壇,各類演藝場所、博物館、陳列館、展覽館等。嚴格落實有關管理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加強對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學術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基金會在境內活動的管理。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嚴厲打擊各種非法出版物,堅決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內滲透。
(五)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黨委(黨組)書記應當親自抓,領導、組織網際網路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加強對網際網路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並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範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範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鬥爭,深入開展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專項清理行動。
(六)領導、組織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應當敢抓敢管、敢於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通過黨報黨刊及其所屬網站或者黨內通報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亮明態度,理直氣壯地加以批駁,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鬥爭,不能愛惜「羽毛」,當「開明紳士」。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袖、網絡「大∨」、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應當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對在境內外各類媒體、網際網路、出版物及講壇論壇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非議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決策部署,散步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幹部,應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七)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應當注重同社科理論界、新聞出版界、廣播影視界、文學藝術界、教育科技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領域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和新媒體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的文藝組織、文藝群體中知識分子的聯繫,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八)選優配強各級宣傳思想文化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馬克思主義的人手裡,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堅強有力。對敢抓敢管、敢於同錯誤傾向作鬥爭的同志,應當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應當及時作出調整。高度重視城鄉基層宣傳文化幹部隊伍建設,切實解決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第五條 黨委宣傳部門作為各級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每年對本地區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一次專題督查,督查結果向同級黨委報告,並報上級黨委宣傳部門。
第六條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
第七條 各級黨委(黨組)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彙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各級黨委常委會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向全委會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黨組)班子成員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八條 各級紀檢機關應當把落實黨中央、上級黨委和同級黨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範圍。
第九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納入幹部考核,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依據。
第十條 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提醒、批評教育,責任作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鬥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委(黨組)書記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鬥爭的。
(三)管轄範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四)對所管理的黨員幹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五)所屬新聞媒體出現嚴重錯誤導向的。
(六)管轄範圍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七)喪失對管轄範圍內報刊、電台電視台、新聞網站等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和實際控制權的。
(八)管轄範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九)管轄範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和高等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課堂教學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十)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十一條 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採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幹部個人決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該領導幹部個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黨委宣傳部門可向實施問責的黨委、紀委提出問責建議。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問責情況,應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央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辦法自2015年10月3日起施行。
第二條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應當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黨委(黨組)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黨組)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黨委(黨組)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三條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第四條 各級黨委(黨組)主要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是: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標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整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整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黨中央或者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三)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鑑別力。
(四)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意識形態陣地主要包括:各類新聞煤體和網絡媒體,各類出版物和文藝作品,各類社科研究機構和思想文化類學會協會等社團,高等學校、中小學、職業學校和民辦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和社會主義學院,報告硏討會、講座論壇,各類演藝場所、博物館、陳列館、展覽館等。嚴格落實有關管理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加強對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學術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基金會在境內活動的管理。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嚴厲打擊各種非法出版物,堅決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內滲透。
(五)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黨委(黨組)書記應當親自抓,領導、組織網際網路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加強對網際網路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並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範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範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鬥爭,深入開展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專項清理行動。
(六)領導、組織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應當敢抓敢管、敢於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通過黨報黨刊及其所屬網站或者黨內通報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亮明態度,理直氣壯地加以批駁,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鬥爭,不能愛惜「羽毛」,當「開明紳士」。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袖、網絡「大∨」、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應當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對在境內外各類媒體、網際網路、出版物及講壇論壇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非議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決策部署,散步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幹部,應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七)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應當注重同社科理論界、新聞出版界、廣播影視界、文學藝術界、教育科技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領域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和新媒體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的文藝組織、文藝群體中知識分子的聯繫,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八)選優配強各級宣傳思想文化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馬克思主義的人手裡,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堅強有力。對敢抓敢管、敢於同錯誤傾向作鬥爭的同志,應當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應當及時作出調整。高度重視城鄉基層宣傳文化幹部隊伍建設,切實解決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第五條 黨委宣傳部門作為各級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每年對本地區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一次專題督查,督查結果向同級黨委報告,並報上級黨委宣傳部門。
第六條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
第七條 各級黨委(黨組)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彙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各級黨委常委會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向全委會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黨組)班子成員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八條 各級紀檢機關應當把落實黨中央、上級黨委和同級黨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範圍。
第九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納入幹部考核,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依據。
第十條 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提醒、批評教育,責任作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鬥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委(黨組)書記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鬥爭的。
(三)管轄範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四)對所管理的黨員幹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五)所屬新聞媒體出現嚴重錯誤導向的。
(六)管轄範圍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七)喪失對管轄範圍內報刊、電台電視台、新聞網站等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和實際控制權的。
(八)管轄範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九)管轄範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和高等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課堂教學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十)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十一條 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採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幹部個人決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該領導幹部個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黨委宣傳部門可向實施問責的黨委、紀委提出問責建議。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問責情況,應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央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辦法自2015年10月3日起施行。
(一)工作原則要求。
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應當帶頭抓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容,方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應當協助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根據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
(二)主要承擔的工作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關於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列為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內容。定期分析研判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研究加強和改進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網上主流支流,辨析網上突出問題,動態感知網絡輿情態勢、網絡行為趨勢,及時向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報告網絡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認識,明確方向。
3.統籌協調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形成黨委(黨組)統一領導、黨政分工負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格局。指導、督促和檢查下級黨組織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建立健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問責機制。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監督管理。
4.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控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增強網絡風險防範防控意識和能力,加強對各類網絡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不斷提高對網際網路規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發展積極向上的網絡文化,加強網上內容建設,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推動依法治網、辦網、上網,明確網絡行為底線、網絡違法違規高壓線。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嚴密防範網上意識形態滲透。建立重大政策、項目的輿情風險評估機制,及時搜集、研判、處置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社會動盪的輿情,做好輿情引導管控工作。加強網絡評論工作,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鬥爭。領導、組織對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嚴肅查處網上錯誤思潮和負面言論。
5.加強網絡統一戰線建設,凝聚共識,爭取人心。對紅色地帶要鞏固拓展,對灰色地帶要爭取轉化,對黑色地帶要敢抓敢管,對極端頑固分子要孤立打擊、堅決鬥爭。做好傳媒界和網際網路業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論界、教育界、經濟界、高端智庫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強聯繫,耐心細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對網絡「大v」、「意見領袖」等重點人物,加強線上互動、線下溝通,增進政治認同,實現正面發聲。加強同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的團結聯誼,妥善處理網絡涉及的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加強對青少年的網絡文明和網絡安全教育,強化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青少年網絡生活,引導廣大青少年成為網絡文明的實踐者、參與者和獨設者。
6.加強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級網信工作體系,有條件的地方向縣級延伸,確保上下協同、政令暢通。加強各級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及其領導班子建設,確保各項工作有力開展。建立適應網信工作特點的人事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薪酬水平,切實解決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工作條件等方面實際問題,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資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網評員開展網上輿論引導的工作機制,在技術配備、工作時間、考核激勵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責任的情形。
1.對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網上重大宣傳、重大思想輿論鬥爭、重要輿論引導工作、重大專項行動等組織開展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2.處置應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不帶頭、不站前,未與錯誤觀點、錯誤傾向開展有力鬥爭的,或者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產生惡劣影響的。
3.未按照規定及時採取防範和處置措施,導致管轄範圍內發生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4.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職,對所管理的黨員、幹部在網上公開發表違背先法、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仕不管、處置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5.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出現嚴重錯誤導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6.對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等網絡意識形態陣地領導不力,或者對從事網絡新聞信息服務、具有網絡傳播和社會動員功能的網絡平台監管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7.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組織的網上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直播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8.對管轄範圍內重大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問題領導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9.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應當帶頭抓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容,方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應當協助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根據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
(二)主要承擔的工作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關於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列為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內容。定期分析研判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研究加強和改進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網上主流支流,辨析網上突出問題,動態感知網絡輿情態勢、網絡行為趨勢,及時向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報告網絡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認識,明確方向。
3.統籌協調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形成黨委(黨組)統一領導、黨政分工負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格局。指導、督促和檢查下級黨組織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建立健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問責機制。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監督管理。
4.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控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增強網絡風險防範防控意識和能力,加強對各類網絡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不斷提高對網際網路規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發展積極向上的網絡文化,加強網上內容建設,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推動依法治網、辦網、上網,明確網絡行為底線、網絡違法違規高壓線。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嚴密防範網上意識形態滲透。建立重大政策、項目的輿情風險評估機制,及時搜集、研判、處置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社會動盪的輿情,做好輿情引導管控工作。加強網絡評論工作,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鬥爭。領導、組織對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嚴肅查處網上錯誤思潮和負面言論。
5.加強網絡統一戰線建設,凝聚共識,爭取人心。對紅色地帶要鞏固拓展,對灰色地帶要爭取轉化,對黑色地帶要敢抓敢管,對極端頑固分子要孤立打擊、堅決鬥爭。做好傳媒界和網際網路業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論界、教育界、經濟界、高端智庫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強聯繫,耐心細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對網絡「大v」、「意見領袖」等重點人物,加強線上互動、線下溝通,增進政治認同,實現正面發聲。加強同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的團結聯誼,妥善處理網絡涉及的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加強對青少年的網絡文明和網絡安全教育,強化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青少年網絡生活,引導廣大青少年成為網絡文明的實踐者、參與者和獨設者。
6.加強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級網信工作體系,有條件的地方向縣級延伸,確保上下協同、政令暢通。加強各級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及其領導班子建設,確保各項工作有力開展。建立適應網信工作特點的人事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薪酬水平,切實解決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工作條件等方面實際問題,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資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網評員開展網上輿論引導的工作機制,在技術配備、工作時間、考核激勵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責任的情形。
1.對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網上重大宣傳、重大思想輿論鬥爭、重要輿論引導工作、重大專項行動等組織開展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2.處置應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不帶頭、不站前,未與錯誤觀點、錯誤傾向開展有力鬥爭的,或者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產生惡劣影響的。
3.未按照規定及時採取防範和處置措施,導致管轄範圍內發生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4.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職,對所管理的黨員、幹部在網上公開發表違背先法、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仕不管、處置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5.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出現嚴重錯誤導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6.對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等網絡意識形態陣地領導不力,或者對從事網絡新聞信息服務、具有網絡傳播和社會動員功能的網絡平台監管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7.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組織的網上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直播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8.對管轄範圍內重大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問題領導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9.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