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的影響,今年涉及農民工維權糾紛較往年有所增加,隨著復工復產的開展,蕪湖市司法局法援聚焦農民工權益保障,多舉措持續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截止目前,全市共舉辦農民工作維權專項諮詢活動20餘次,為2694人次農民工提供援助服務,解答農民工各類諮詢5388人次,為農民工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9035萬元。
一是強化宣傳訴求渠道,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
製作《疫情期間農民維權法律援助指南》。引導農民工在權益受到侵害時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告知其疫情期間如何獲得法律援助,將《疫情期間農民維權法律援助指南》製作成小視頻,在全市的移動公交媒體不間斷的播放;結合法律援助宣傳月、送法進村(社區)以及重要節日,深入村居、企業、工地向農民工發放法律援助聯繫卡、《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單行本,引導農民工優先通過法律援助熱線和蕪湖司法行政微信公眾號、安徽法網進行法律諮詢和申請法律援助。主動向企業和社會發布法律指引、保障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向企業宣傳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等法律規定等,提醒企業注意用工規範,將復工復產中可能出現的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是涉及農民工欠薪案件開通綠色通道。
疫情防控期間,對於復工復產的農民工涉及討薪、工傷賠償的事項,開通法援「綠色通道」,免於經濟狀況審查,做到當日申請、當日受理、當日指派。對於訴訟時效即將屆滿等緊急或特殊案件,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堅持「調解優先」,推進調解協商解決,力求最短時間化解矛盾,降低農民工維權成本。推進「上門服務」「最多跑一次」等,力求援助「零距離、零等待」。
三是強化諮詢受理服務,化解重大疑難糾紛。
針對企業復工復產過程中多發、熱點問題及農民工群體性討薪案件,法律援助人員耐心傾聽、疏導群眾情緒,指導前期證據材料收集。建立農民維權案件登記報告制度,對諮詢中發現農民工維權、群體討薪苗頭隱患,要求法律援助律師登記備案及時報告,實現抓早抓小,力求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四是保障法援服務質量,提升農民工法治獲得感。
加強法律援助人員的業務培訓學習,指派經驗豐富的優秀律師承辦涉農民工案件的辦理。強化質量監督和風險管理,暢通溝通渠道,充分利用簡訊、微信、網絡等信息化手段,實現農民工對案件辦理進度和情況的即時了解,提升農民工法治獲得感。實行農民工維權案件一案一回訪制度,對於已辦結的農民工維權案件及時回訪,詢問案件辦結情況,案件辦理有效程度,承辦律師是否盡職盡責,對進入執行難農民維權的案件,法律援助安排工作人員及時與執行溝通,主動幫助農民解決執行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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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單位保密自查自評工作辦法[朗讀]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履行好駐村幹部的工作職責,紮實做好駐村幫扶工作,切實解決村民的生產生活問題,按照「轉變作風、提高效率、服務基層、推動跨越」為主題,圍繞黨的建設、農民增收兩大目標,推進全村各項事業的發展,制定以下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1、努力幫助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與村「兩委」共同研究、理清發展思路,積極為黨員群眾提供服務,盡力幫助村裡落實一些具體實在的實事,促進群眾增收。
2、圍繞幫助村裡增強發展意識、幫助群眾轉變觀念,積極組織和要求村裡的黨員幹部參加上級舉辦的各種技能培訓,提高農村黨員素質,培養致富帶頭人。
二、幫扶措施
1、加國家方針政策的宣傳力度,增強群眾致富信心。一是按照黨工委和鎮黨委、鎮政府決策部署要求,積極向高粱村黨員幹部和群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黨和國家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做到每份文件要貫徹到群眾。二是努力向群眾宣傳國發2號文件、精神,使群眾真正知曉、理解文件、會議內容,增強群眾致富信心。
2、抓好基層黨員直議制建設,建設一個好的黨支部。首先,抓好村級兩委的組織建設。其次,把責任心強、有開拓奉獻精神、有知識、有能力的農村青年團結在黨組織周圍,使之成為黨外積極分子,對符合黨員標準的適時吸收進黨員隊伍。最後,堅持黨員幹部教育制度化,把經常性學習與集中培訓結合起來,把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和構建農村黨建工作新格局結合起來。在工作方式上,通過宣傳、引導、扶持、幫助、服務等手段,激發農民的積極性,盤活農村社會資源,實現農村黨建與經濟發展的互動雙贏。
3、多措並舉助農增收,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首先是抓好春耕生產,促增收大力發展群眾做強做大我真三大引導產業。其次是優化農業產業結構,保增收,人民生活基本達到小康水平。加強勞務輸出工作,鼓勵剩餘勞動力外出務工,大力發展勞務經濟,加大農村勞動力的實用技術培訓,轉移農村勞動力;第三是提升農業產業化水平,促增收。第四是積極實施惠民項目。確保各項惠農富農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位,促進農民增收。
4、加強思想教育,著力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堅持扶貧和扶智相結合。
5、民生工作。
(1)農村低保做到位。
(2)全面完成上級政府安排的各項任務。
(3)積極動員,提高「兩新」參保率。
6、教育等工作。
(1)做好關愛留守兒童和空巢老人。
(2)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3)關註上訪人群,將上訪調在低壓態勢,做好穩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幫扶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完成。
2、強化責任,增進感情。認真落實幫扶工作精神,全心全意為困難群眾服務。
3、明確任務,狠抓落實。善於思考,找出好的幫扶致富方法,紮實開展工作,建全幫扶工作機制,積極支持引導村民早日脫貧致富。
一、工作目標
1、努力幫助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與村「兩委」共同研究、理清發展思路,積極為黨員群眾提供服務,盡力幫助村裡落實一些具體實在的實事,促進群眾增收。
2、圍繞幫助村裡增強發展意識、幫助群眾轉變觀念,積極組織和要求村裡的黨員幹部參加上級舉辦的各種技能培訓,提高農村黨員素質,培養致富帶頭人。
二、幫扶措施
1、加國家方針政策的宣傳力度,增強群眾致富信心。一是按照黨工委和鎮黨委、鎮政府決策部署要求,積極向高粱村黨員幹部和群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黨和國家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做到每份文件要貫徹到群眾。二是努力向群眾宣傳國發2號文件、精神,使群眾真正知曉、理解文件、會議內容,增強群眾致富信心。
2、抓好基層黨員直議制建設,建設一個好的黨支部。首先,抓好村級兩委的組織建設。其次,把責任心強、有開拓奉獻精神、有知識、有能力的農村青年團結在黨組織周圍,使之成為黨外積極分子,對符合黨員標準的適時吸收進黨員隊伍。最後,堅持黨員幹部教育制度化,把經常性學習與集中培訓結合起來,把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和構建農村黨建工作新格局結合起來。在工作方式上,通過宣傳、引導、扶持、幫助、服務等手段,激發農民的積極性,盤活農村社會資源,實現農村黨建與經濟發展的互動雙贏。
3、多措並舉助農增收,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首先是抓好春耕生產,促增收大力發展群眾做強做大我真三大引導產業。其次是優化農業產業結構,保增收,人民生活基本達到小康水平。加強勞務輸出工作,鼓勵剩餘勞動力外出務工,大力發展勞務經濟,加大農村勞動力的實用技術培訓,轉移農村勞動力;第三是提升農業產業化水平,促增收。第四是積極實施惠民項目。確保各項惠農富農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位,促進農民增收。
4、加強思想教育,著力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堅持扶貧和扶智相結合。
5、民生工作。
(1)農村低保做到位。
(2)全面完成上級政府安排的各項任務。
(3)積極動員,提高「兩新」參保率。
6、教育等工作。
(1)做好關愛留守兒童和空巢老人。
(2)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3)關註上訪人群,將上訪調在低壓態勢,做好穩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幫扶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完成。
2、強化責任,增進感情。認真落實幫扶工作精神,全心全意為困難群眾服務。
3、明確任務,狠抓落實。善於思考,找出好的幫扶致富方法,紮實開展工作,建全幫扶工作機制,積極支持引導村民早日脫貧致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工作原則,明確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中辦發〔2015〕52號)、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印發的《河北省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冀辦發〔2015〕54號)、中共滄州市委辦公室印發《滄州市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滄辦發〔2016〕3號)、中共獻縣縣委辦公室印發《獻縣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獻辦發〔2016〕9號)和中央、省委、市委、縣委的有關精神,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對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群眾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對於打造壘頭鄉科學發展、綠色崛起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條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閱看涉及村級的媒體報道的相關內容及關聯內容,帶頭把握所屬群眾現實意識形態,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
第五條黨委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六條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工作要點,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
第七條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任組長,黨委副書記任副組長,其餘黨委班子成員為組員,統籌協調全鄉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
第二章黨委主要責任
第八條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條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黨委會至少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第十條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壯大主流思想輿論,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加強對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鑑別力。
第十一條加強對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意識形態陣地主要包括:各類新聞媒體和網絡媒體,中小學等課程講解,各類演藝場所、展覽館等。嚴格落實有關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加強文化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等活動的管理。
第十二條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黨委書記要親自抓,建立健全管用防並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範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範網上意識形態滲透。
第十三條領導、組織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要敢抓敢管、敢於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鬥爭。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袖、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
第十四條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應當注重同社科理論界、新聞出版界、廣播影視界、文學技術界、教育科技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領域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和新媒體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的文藝組織、文藝群眾中知識分子的聯繫,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第十五條選優配強宣傳思想文化部門領導班子,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馬克思主義的人手裡,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堅強有力。對敢抓敢管、敢於同錯誤傾向作鬥爭的同志,要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要及時作出調整。
第十六條高度重視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落實中宣部和河北省加強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意見要求,切實解決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第十七條加強宣傳思想文化幹部隊伍建設,將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納入全鄉幹部培訓規劃。
第三章監督考核
第十八條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將其納入領導班子及主要負責人綜合考核當中。重點檢查考核黨委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貫徹中央和上級黨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狀況、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開展思想輿論鬥爭、團結引導服務知識分子、宣傳思想文化領導班子建設和開展責任追究的情況。
第十九條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彙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黨委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二十條黨委宣傳部門作為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一條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問責,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黨委宣傳部門提出問責建議,黨委、紀委實施問責。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問責情況,要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責任: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鬥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管轄範圍內發生有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三)對所管理的黨員幹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四)管轄範圍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五)喪失對管轄範圍內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和實際控制權的。
(六)管轄範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七)管轄範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和中小學校、民辦學校、黨校課堂教學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八)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二十三條領導班子有本細則第二十二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進行調整處理。
第二十四條領導幹部有本細則第二十二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採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幹部個人決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該領導幹部個人責任。
第二十六條受到責任追究的人員,取消當年考核評優和評先資格。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工作原則,明確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中辦發〔2015〕52號)、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印發的《河北省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冀辦發〔2015〕54號)、中共滄州市委辦公室印發《滄州市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滄辦發〔2016〕3號)、中共獻縣縣委辦公室印發《獻縣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獻辦發〔2016〕9號)和中央、省委、市委、縣委的有關精神,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對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群眾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對於打造壘頭鄉科學發展、綠色崛起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條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閱看涉及村級的媒體報道的相關內容及關聯內容,帶頭把握所屬群眾現實意識形態,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
第五條黨委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六條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工作要點,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
第七條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任組長,黨委副書記任副組長,其餘黨委班子成員為組員,統籌協調全鄉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
第二章黨委主要責任
第八條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條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黨委會至少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第十條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壯大主流思想輿論,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加強對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鑑別力。
第十一條加強對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意識形態陣地主要包括:各類新聞媒體和網絡媒體,中小學等課程講解,各類演藝場所、展覽館等。嚴格落實有關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加強文化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等活動的管理。
第十二條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黨委書記要親自抓,建立健全管用防並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範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範網上意識形態滲透。
第十三條領導、組織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要敢抓敢管、敢於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鬥爭。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袖、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
第十四條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應當注重同社科理論界、新聞出版界、廣播影視界、文學技術界、教育科技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領域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和新媒體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的文藝組織、文藝群眾中知識分子的聯繫,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第十五條選優配強宣傳思想文化部門領導班子,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馬克思主義的人手裡,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堅強有力。對敢抓敢管、敢於同錯誤傾向作鬥爭的同志,要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要及時作出調整。
第十六條高度重視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落實中宣部和河北省加強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意見要求,切實解決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第十七條加強宣傳思想文化幹部隊伍建設,將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納入全鄉幹部培訓規劃。
第三章監督考核
第十八條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將其納入領導班子及主要負責人綜合考核當中。重點檢查考核黨委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貫徹中央和上級黨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狀況、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開展思想輿論鬥爭、團結引導服務知識分子、宣傳思想文化領導班子建設和開展責任追究的情況。
第十九條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彙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黨委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二十條黨委宣傳部門作為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一條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問責,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黨委宣傳部門提出問責建議,黨委、紀委實施問責。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問責情況,要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責任: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鬥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管轄範圍內發生有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三)對所管理的黨員幹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四)管轄範圍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五)喪失對管轄範圍內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和實際控制權的。
(六)管轄範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七)管轄範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和中小學校、民辦學校、黨校課堂教學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八)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二十三條領導班子有本細則第二十二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進行調整處理。
第二十四條領導幹部有本細則第二十二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採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幹部個人決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該領導幹部個人責任。
第二十六條受到責任追究的人員,取消當年考核評優和評先資格。
(一)工作原則要求。
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應當帶頭抓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容,方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應當協助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根據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
(二)主要承擔的工作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關於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列為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內容。定期分析研判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研究加強和改進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網上主流支流,辨析網上突出問題,動態感知網絡輿情態勢、網絡行為趨勢,及時向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報告網絡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認識,明確方向。
3.統籌協調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形成黨委(黨組)統一領導、黨政分工負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格局。指導、督促和檢查下級黨組織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建立健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問責機制。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監督管理。
4.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控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增強網絡風險防範防控意識和能力,加強對各類網絡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不斷提高對網際網路規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發展積極向上的網絡文化,加強網上內容建設,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推動依法治網、辦網、上網,明確網絡行為底線、網絡違法違規高壓線。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嚴密防範網上意識形態滲透。建立重大政策、項目的輿情風險評估機制,及時搜集、研判、處置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社會動盪的輿情,做好輿情引導管控工作。加強網絡評論工作,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鬥爭。領導、組織對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嚴肅查處網上錯誤思潮和負面言論。
5.加強網絡統一戰線建設,凝聚共識,爭取人心。對紅色地帶要鞏固拓展,對灰色地帶要爭取轉化,對黑色地帶要敢抓敢管,對極端頑固分子要孤立打擊、堅決鬥爭。做好傳媒界和網際網路業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論界、教育界、經濟界、高端智庫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強聯繫,耐心細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對網絡「大v」、「意見領袖」等重點人物,加強線上互動、線下溝通,增進政治認同,實現正面發聲。加強同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的團結聯誼,妥善處理網絡涉及的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加強對青少年的網絡文明和網絡安全教育,強化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青少年網絡生活,引導廣大青少年成為網絡文明的實踐者、參與者和獨設者。
6.加強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級網信工作體系,有條件的地方向縣級延伸,確保上下協同、政令暢通。加強各級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及其領導班子建設,確保各項工作有力開展。建立適應網信工作特點的人事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薪酬水平,切實解決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工作條件等方面實際問題,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資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網評員開展網上輿論引導的工作機制,在技術配備、工作時間、考核激勵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責任的情形。
1.對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網上重大宣傳、重大思想輿論鬥爭、重要輿論引導工作、重大專項行動等組織開展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2.處置應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不帶頭、不站前,未與錯誤觀點、錯誤傾向開展有力鬥爭的,或者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產生惡劣影響的。
3.未按照規定及時採取防範和處置措施,導致管轄範圍內發生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4.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職,對所管理的黨員、幹部在網上公開發表違背先法、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仕不管、處置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5.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出現嚴重錯誤導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6.對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等網絡意識形態陣地領導不力,或者對從事網絡新聞信息服務、具有網絡傳播和社會動員功能的網絡平台監管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7.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組織的網上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直播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8.對管轄範圍內重大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問題領導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9.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應當帶頭抓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容,方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應當協助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根據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
(二)主要承擔的工作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關於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列為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內容。定期分析研判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研究加強和改進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網上主流支流,辨析網上突出問題,動態感知網絡輿情態勢、網絡行為趨勢,及時向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報告網絡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認識,明確方向。
3.統籌協調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形成黨委(黨組)統一領導、黨政分工負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格局。指導、督促和檢查下級黨組織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建立健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問責機制。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監督管理。
4.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控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增強網絡風險防範防控意識和能力,加強對各類網絡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不斷提高對網際網路規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發展積極向上的網絡文化,加強網上內容建設,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推動依法治網、辦網、上網,明確網絡行為底線、網絡違法違規高壓線。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嚴密防範網上意識形態滲透。建立重大政策、項目的輿情風險評估機制,及時搜集、研判、處置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社會動盪的輿情,做好輿情引導管控工作。加強網絡評論工作,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鬥爭。領導、組織對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嚴肅查處網上錯誤思潮和負面言論。
5.加強網絡統一戰線建設,凝聚共識,爭取人心。對紅色地帶要鞏固拓展,對灰色地帶要爭取轉化,對黑色地帶要敢抓敢管,對極端頑固分子要孤立打擊、堅決鬥爭。做好傳媒界和網際網路業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論界、教育界、經濟界、高端智庫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強聯繫,耐心細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對網絡「大v」、「意見領袖」等重點人物,加強線上互動、線下溝通,增進政治認同,實現正面發聲。加強同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的團結聯誼,妥善處理網絡涉及的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加強對青少年的網絡文明和網絡安全教育,強化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青少年網絡生活,引導廣大青少年成為網絡文明的實踐者、參與者和獨設者。
6.加強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級網信工作體系,有條件的地方向縣級延伸,確保上下協同、政令暢通。加強各級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及其領導班子建設,確保各項工作有力開展。建立適應網信工作特點的人事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薪酬水平,切實解決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工作條件等方面實際問題,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資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網評員開展網上輿論引導的工作機制,在技術配備、工作時間、考核激勵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責任的情形。
1.對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網上重大宣傳、重大思想輿論鬥爭、重要輿論引導工作、重大專項行動等組織開展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2.處置應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不帶頭、不站前,未與錯誤觀點、錯誤傾向開展有力鬥爭的,或者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產生惡劣影響的。
3.未按照規定及時採取防範和處置措施,導致管轄範圍內發生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4.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職,對所管理的黨員、幹部在網上公開發表違背先法、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仕不管、處置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5.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出現嚴重錯誤導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6.對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等網絡意識形態陣地領導不力,或者對從事網絡新聞信息服務、具有網絡傳播和社會動員功能的網絡平台監管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7.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組織的網上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直播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8.對管轄範圍內重大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問題領導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9.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和主動權,明確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和《中共xx省委辦公廳關於印發<黨委(黨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網際網路已經成為意識形態鬥爭的主戰場、主陣地、最前沿,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是意識形態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加強和改進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必須堅持正能量是總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統籌網上網下兩條戰線,把握輿論宣傳引導時度效,堅持管用防並舉,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確保網絡空間更加明朗,讓黨的聲音成為網絡空間最強音,切實鞏固黨的執政根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政權安全。
第三條 公司黨委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帶頭抓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黨委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推動網絡意識形態各項工作落實。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承擔重要領導責任。
第四條 公司成立網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任組長,黨委班子其他成員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黨委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統籌協調管理公司網絡意識形態工作。
第五條 公司黨委承擔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主要是: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上級黨委關於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列為公司黨委每年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內容。公司黨委每年定期分析研判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研究加強和改進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網絡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認識,明確方向。
(三)統籌協調公司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在企業管理中體現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指導和督促公司各級黨組織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建立健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問責機制。加強對公司各部門黨員領導幹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
(四)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控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增強網絡風險防範防控意識和能力,加強對公司網絡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重點管好公司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宣傳,不斷提高對網際網路規律的把握能力。建立重大政策、項目的輿情風險評估機制,領導、組織對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嚴肅查處在網上傳播的錯誤思潮和負面言論。加強對公司內外網和微信公眾號、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網絡陣地的管理和指導。發展積極向上的網絡文化,加強網上內容建設,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
第六條 公司辦公室作為黨委主管網絡意識形態的綜合職能部門,要在公司黨委統一領導下,具體統籌協調組織網絡宣傳管理和輿論引導工作,推進網上正能量傳播,提高傳播力和引導力,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承擔的主要工作責任是: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組織開展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網絡傳播,加強網上宣傳思想文化陣地建設,唱響主旋律,提振精氣神。
(二)組織落實中央、省委重要決策部署、重大主題、重大活動、重大任務的網絡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加強網絡內容建設,做好公司先進典型、先進人物的宣傳,弘揚正能量,激發公司上下幹事創業熱情。
(三)完善網絡輿情工作機制,加強網絡輿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報送工作,及時全面準確掌握網絡輿情動態。做好重大專項、重大突發事件輿情監測、預警、報告和處置,做好應急響應的組織實施。
(四)每季度向黨委報告一次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要情況,每半年向黨委報告一次網絡意識形態研判分析,每年進行一次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專題督查,督查結果向黨委報告。
第七條 公司黨委要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建工作述職的重要內容。公司黨委班子成員要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德述廉報告的重要內容。
第八條 黨支部書記要承擔起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具體責任,帶頭履職盡責,加強陣地建設與管理,開展相關人員的教育與引導,及時了解掌握思想動態。各黨支部要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支部學習、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和述職述德述廉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第九條 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責任。由黨委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提醒、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一)對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網上重大宣傳、重大思想輿論鬥爭、重要輿論引導工作、重大專項行動等組織開展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處置應對公司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不帶頭、不站前,未與錯誤觀點、錯誤傾向開展有力鬥爭的,或者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產生惡劣影響的;
(三)未按照規定及時採取防範和處置措施,導致公司內發生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四)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職,對所管理的黨員、幹部在網上公開發表違背憲法、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五)公司內網絡平台出現嚴重錯誤導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組織的網上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直播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基本路線、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七)對管轄範圍內重大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問題領導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影響的;
(八)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第十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採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幹部個人決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該領導幹部個人的責任。
第十一條 公司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把落實黨中央、上級黨委和公司黨委關於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範圍。
第十二條 本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二條 網際網路已經成為意識形態鬥爭的主戰場、主陣地、最前沿,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是意識形態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加強和改進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必須堅持正能量是總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統籌網上網下兩條戰線,把握輿論宣傳引導時度效,堅持管用防並舉,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確保網絡空間更加明朗,讓黨的聲音成為網絡空間最強音,切實鞏固黨的執政根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政權安全。
第三條 公司黨委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帶頭抓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黨委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推動網絡意識形態各項工作落實。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承擔重要領導責任。
第四條 公司成立網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任組長,黨委班子其他成員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黨委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統籌協調管理公司網絡意識形態工作。
第五條 公司黨委承擔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主要是: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上級黨委關於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列為公司黨委每年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內容。公司黨委每年定期分析研判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研究加強和改進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網絡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認識,明確方向。
(三)統籌協調公司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在企業管理中體現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指導和督促公司各級黨組織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建立健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問責機制。加強對公司各部門黨員領導幹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
(四)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控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增強網絡風險防範防控意識和能力,加強對公司網絡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重點管好公司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宣傳,不斷提高對網際網路規律的把握能力。建立重大政策、項目的輿情風險評估機制,領導、組織對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嚴肅查處在網上傳播的錯誤思潮和負面言論。加強對公司內外網和微信公眾號、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網絡陣地的管理和指導。發展積極向上的網絡文化,加強網上內容建設,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
第六條 公司辦公室作為黨委主管網絡意識形態的綜合職能部門,要在公司黨委統一領導下,具體統籌協調組織網絡宣傳管理和輿論引導工作,推進網上正能量傳播,提高傳播力和引導力,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承擔的主要工作責任是: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組織開展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網絡傳播,加強網上宣傳思想文化陣地建設,唱響主旋律,提振精氣神。
(二)組織落實中央、省委重要決策部署、重大主題、重大活動、重大任務的網絡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加強網絡內容建設,做好公司先進典型、先進人物的宣傳,弘揚正能量,激發公司上下幹事創業熱情。
(三)完善網絡輿情工作機制,加強網絡輿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報送工作,及時全面準確掌握網絡輿情動態。做好重大專項、重大突發事件輿情監測、預警、報告和處置,做好應急響應的組織實施。
(四)每季度向黨委報告一次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要情況,每半年向黨委報告一次網絡意識形態研判分析,每年進行一次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專題督查,督查結果向黨委報告。
第七條 公司黨委要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建工作述職的重要內容。公司黨委班子成員要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德述廉報告的重要內容。
第八條 黨支部書記要承擔起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具體責任,帶頭履職盡責,加強陣地建設與管理,開展相關人員的教育與引導,及時了解掌握思想動態。各黨支部要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支部學習、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和述職述德述廉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第九條 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責任。由黨委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提醒、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一)對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網上重大宣傳、重大思想輿論鬥爭、重要輿論引導工作、重大專項行動等組織開展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處置應對公司網絡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不帶頭、不站前,未與錯誤觀點、錯誤傾向開展有力鬥爭的,或者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產生惡劣影響的;
(三)未按照規定及時採取防範和處置措施,導致公司內發生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四)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職,對所管理的黨員、幹部在網上公開發表違背憲法、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五)公司內網絡平台出現嚴重錯誤導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管轄範圍內網絡平台組織的網上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直播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基本路線、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七)對管轄範圍內重大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問題領導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影響的;
(八)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第十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採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幹部個人決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該領導幹部個人的責任。
第十一條 公司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把落實黨中央、上級黨委和公司黨委關於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範圍。
第十二條 本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