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鎮食用油生產經營企業和餐飲服務企業的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用油的違法行為,規範食用油生產經營秩序,確保群眾飲食安全,按照都江堰食安辦相關文件精神,我鎮於4月在全鎮範圍內開展了期1個月的食用油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整治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食用油生產加工、流通銷售、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管機制,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用油的違法行為,進一步督促食用油生產經營企業和餐飲服務企業、集中用餐單位落實索證索票和台帳登記等各項制度,完善食用油質量安全溯源管理措施,進一步規範食用油市場秩序,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整治範圍及整治重點
(一)整治範圍。
所有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用植物油生產加工企業、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糧油經營(批發)店,農貿市場、糧油批發市場,餐飲服務企業,單位(工地)集體食堂,學校食堂。
(二)整治重點。
1、生產加工環節。
食用油生產加工企業是否按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要求組織生產;企業的原輔料或成品的採購渠道是否合法,有無採購來歷不明的原輔料或成品食用油現象;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質、不合格原輔料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違規行為。
2、流通環節。
食用油經營者經銷的食用油的來源;經銷的成品食用油包裝標籤標識和包裝材料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有無按要求索證(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索票(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銷售發票),證、票、貨是否相符,台帳記錄是否完備。
3、餐飲消費環節。
餐飲服務企業、單位(工地)集體食堂使用的食用油來源;餐飲服務企業自製油情況;廢棄食用油脂的流向情況;使用的成品食用油包裝標籤標識和包裝材料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有無按要求索證、索票,證、票、貨是否相符,台帳記錄是否完備。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食用油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
嚴格食用油生產企業許可證審查和發放工作,加強對食用油加工點、小作坊的日常監督和抽樣檢驗,督促企業建立原輔料採購、驗收和成品油檢驗、出庫銷售台帳,依法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的加工點和小作坊,依法查處加工劣質食用油的違法行為。
(二)加強食用油流通銷售環節的整治。
嚴格執行食品質量市場准入制度,加強經營食用油質量的監管和檢測,督促食用油批發零售企業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和購銷台賬登記制度,全面清理整頓食用油經銷戶,依法查處經銷不合格食用油以及經銷包裝標籤標識、包裝材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食用油的違法行為,依法取締無證照經營食用油的企業。
(三)加強食用油餐飲消費環節的整治。
重點監督檢查餐飲服務企業(尤其是火鍋店、油炸食品店)、單位(工地)、集體食堂、學校食堂使用及自製食用油的情況,督促其嚴格執行食用油進貨索證索票和驗收制度,並加強抽樣檢測,依法查處採購、使用無標識及不合格食用油的違法行為。
四、整治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3月31前):各村(社區)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情況以及目前正在進行的食用油清查工作,制定整治計劃,細化工作任務,全面部署食用油專項整治工作。並組織開展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工作,摸清食用油加工、經營戶的數量、分布情況,摸清餐飲服務企業、單位(工地)集體食堂、學校食堂採購、使用食用油來源,為專項整治提供基本情況。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20日):各村(社區)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按照重點整治內容對重點對象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證照加工銷售食用油以及制售假冒偽劣食用油的違法行為,進一步凈化我鎮食用油市場。各村(社區)負責本區域的集中整治工作,各牽頭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協調組織開展具體專項整治行動。鎮食安辦組織人員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
(三)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4月20日——30日):各村(社區)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做法、措施、經驗、成效、存在問題和建議),匯總上報到鎮食安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社區)要加強領導、統籌安排、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各監管部門要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嚴格執法。在專項整治期間,各監管部門要對食用油進行抽樣檢測,一旦發現使用非食用物質、不合格原輔料等違法生產加工食用油、銷售或使用來歷不明、無標籤標識及不合格食用油的單位,要依法予以查處,並監督其召回不合格食用油,觸犯刑律的,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村(社區)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名優企業和品牌產品,普及食用油的營養安全以及常見鑑別方法等知識,並認真做好制售假冒偽劣食用油的舉報投訴的受理和處理工作。
(三)認真總結,長效管理。各村(社區)要對食用油專項整治的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及時查找薄弱環節,分析問題原因,進一步完善和建立監管檔案,探索和制定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發現機制和宣傳機制,推動長效監管機制的建立,確保食用油消費安全。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食用油生產加工、流通銷售、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管機制,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用油的違法行為,進一步督促食用油生產經營企業和餐飲服務企業、集中用餐單位落實索證索票和台帳登記等各項制度,完善食用油質量安全溯源管理措施,進一步規範食用油市場秩序,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整治範圍及整治重點
(一)整治範圍。
所有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用植物油生產加工企業、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糧油經營(批發)店,農貿市場、糧油批發市場,餐飲服務企業,單位(工地)集體食堂,學校食堂。
(二)整治重點。
1、生產加工環節。
食用油生產加工企業是否按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要求組織生產;企業的原輔料或成品的採購渠道是否合法,有無採購來歷不明的原輔料或成品食用油現象;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質、不合格原輔料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違規行為。
2、流通環節。
食用油經營者經銷的食用油的來源;經銷的成品食用油包裝標籤標識和包裝材料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有無按要求索證(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索票(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銷售發票),證、票、貨是否相符,台帳記錄是否完備。
3、餐飲消費環節。
餐飲服務企業、單位(工地)集體食堂使用的食用油來源;餐飲服務企業自製油情況;廢棄食用油脂的流向情況;使用的成品食用油包裝標籤標識和包裝材料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有無按要求索證、索票,證、票、貨是否相符,台帳記錄是否完備。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食用油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
嚴格食用油生產企業許可證審查和發放工作,加強對食用油加工點、小作坊的日常監督和抽樣檢驗,督促企業建立原輔料採購、驗收和成品油檢驗、出庫銷售台帳,依法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的加工點和小作坊,依法查處加工劣質食用油的違法行為。
(二)加強食用油流通銷售環節的整治。
嚴格執行食品質量市場准入制度,加強經營食用油質量的監管和檢測,督促食用油批發零售企業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和購銷台賬登記制度,全面清理整頓食用油經銷戶,依法查處經銷不合格食用油以及經銷包裝標籤標識、包裝材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食用油的違法行為,依法取締無證照經營食用油的企業。
(三)加強食用油餐飲消費環節的整治。
重點監督檢查餐飲服務企業(尤其是火鍋店、油炸食品店)、單位(工地)、集體食堂、學校食堂使用及自製食用油的情況,督促其嚴格執行食用油進貨索證索票和驗收制度,並加強抽樣檢測,依法查處採購、使用無標識及不合格食用油的違法行為。
四、整治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3月31前):各村(社區)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情況以及目前正在進行的食用油清查工作,制定整治計劃,細化工作任務,全面部署食用油專項整治工作。並組織開展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工作,摸清食用油加工、經營戶的數量、分布情況,摸清餐飲服務企業、單位(工地)集體食堂、學校食堂採購、使用食用油來源,為專項整治提供基本情況。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20日):各村(社區)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按照重點整治內容對重點對象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證照加工銷售食用油以及制售假冒偽劣食用油的違法行為,進一步凈化我鎮食用油市場。各村(社區)負責本區域的集中整治工作,各牽頭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協調組織開展具體專項整治行動。鎮食安辦組織人員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
(三)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4月20日——30日):各村(社區)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做法、措施、經驗、成效、存在問題和建議),匯總上報到鎮食安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社區)要加強領導、統籌安排、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各監管部門要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嚴格執法。在專項整治期間,各監管部門要對食用油進行抽樣檢測,一旦發現使用非食用物質、不合格原輔料等違法生產加工食用油、銷售或使用來歷不明、無標籤標識及不合格食用油的單位,要依法予以查處,並監督其召回不合格食用油,觸犯刑律的,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村(社區)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名優企業和品牌產品,普及食用油的營養安全以及常見鑑別方法等知識,並認真做好制售假冒偽劣食用油的舉報投訴的受理和處理工作。
(三)認真總結,長效管理。各村(社區)要對食用油專項整治的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及時查找薄弱環節,分析問題原因,進一步完善和建立監管檔案,探索和制定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發現機制和宣傳機制,推動長效監管機制的建立,確保食用油消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