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召開前夕,最高人民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機關落實「三個規定」及組織開展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的情況。
「三個規定」是指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兩高三部」先後印發的《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這「三個規定」的核心內容就是嚴禁領導幹部插手干預司法、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以及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等不當接觸交往,如有違反規定的,司法人員都要主動記錄報告,並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主動記錄報告2018年以來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18751件,其中反映情況、過問了解的占96.5%,干預插手的占3.5%。
全國代表、廣東德愛教育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繆國樂說:「檢察機關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是檢察機關依法貫徹落實『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要求的主動自我加壓行動,是對自身司法責任負責,更是對人民群眾負責。人民群眾對於司法公正有著非常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認也發生了一些有損司法公正的事情。檢察機關通過『三個規定』很好地為司法公正裝上了『安全閥』。」。
最高檢新聞發布會上發布的6個典型案例既有領導幹部干預插手檢察案件,也有檢察人員過問司法辦案,與當事人、律師不當接觸交往的;既有因為違反「三個規定」受到黨紀、政紀處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記錄報告免除責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國代表、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三紅辣椒專業合作社理事長譚建蘭認為,最高檢向社會發布檢察人員違反「三個規定」典型案例,體現了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這相當於檢察機關『自曝家醜』,把違反『三個規定』的內部情況向社會公眾公開,向社會表達了一種擔當和決心,所以一定要把這項制度執行好。」。
落實「三個規定」對今後辦案將會起到哪些積極作用?繆國樂代表認為,一方面,檢察機關帶頭落實好「三個規定」首先保證了案件在進入檢察環節後能夠確保公平公正地辦理。另一方面,這種氛圍和理念將形成良好的環境,極大地推動整個社會風氣好轉。「如果每一個人都不去托關係打招呼問案子,我們就一定能建成習近平總書記說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環境。」繆國樂代表說。
全國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縣自來水公司員工夏吾卓瑪表示,「三個規定」是黨中央對公正司法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檢察機關帶頭貫徹落實「三個規定」,體現了一種政治自覺和法治擔當。「如今法治環境越來越好,人民群眾對於司法的信任和期待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這個關鍵時期,任何一個因司法腐敗、徇私枉法而導致的冤假錯案,都可能使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賴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從這個意義講,貫徹落實好『三個規定』是給我們的司法人員披上了拒腐防變的外衣,能夠有力幫助司法人員免受外部環境的干擾,對於檢察人員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履職辦案,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夏吾卓瑪代表說。
「此前大部分人對『三個規定』並不了解,但最高檢召開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落實『三個規定』情況後,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了解並認可這項規定。司法辦案最好的防腐劑就是公開、陽光、透明。有了『三個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在拒絕過問插手案件時更有底氣,那些企圖插手干預案件的人也會考慮自己可能會被記錄,進而打消過問插手干預案件的念頭。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過問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開公正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首發養護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養護管理中心工段長李俊豐表示,他對「三個規定」充滿期待,希望檢察繼續帶頭貫徹落實好。
「三個規定」是指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兩高三部」先後印發的《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這「三個規定」的核心內容就是嚴禁領導幹部插手干預司法、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以及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等不當接觸交往,如有違反規定的,司法人員都要主動記錄報告,並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主動記錄報告2018年以來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18751件,其中反映情況、過問了解的占96.5%,干預插手的占3.5%。
全國代表、廣東德愛教育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繆國樂說:「檢察機關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是檢察機關依法貫徹落實『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要求的主動自我加壓行動,是對自身司法責任負責,更是對人民群眾負責。人民群眾對於司法公正有著非常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認也發生了一些有損司法公正的事情。檢察機關通過『三個規定』很好地為司法公正裝上了『安全閥』。」。
最高檢新聞發布會上發布的6個典型案例既有領導幹部干預插手檢察案件,也有檢察人員過問司法辦案,與當事人、律師不當接觸交往的;既有因為違反「三個規定」受到黨紀、政紀處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記錄報告免除責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國代表、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三紅辣椒專業合作社理事長譚建蘭認為,最高檢向社會發布檢察人員違反「三個規定」典型案例,體現了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這相當於檢察機關『自曝家醜』,把違反『三個規定』的內部情況向社會公眾公開,向社會表達了一種擔當和決心,所以一定要把這項制度執行好。」。
落實「三個規定」對今後辦案將會起到哪些積極作用?繆國樂代表認為,一方面,檢察機關帶頭落實好「三個規定」首先保證了案件在進入檢察環節後能夠確保公平公正地辦理。另一方面,這種氛圍和理念將形成良好的環境,極大地推動整個社會風氣好轉。「如果每一個人都不去托關係打招呼問案子,我們就一定能建成習近平總書記說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環境。」繆國樂代表說。
全國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縣自來水公司員工夏吾卓瑪表示,「三個規定」是黨中央對公正司法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檢察機關帶頭貫徹落實「三個規定」,體現了一種政治自覺和法治擔當。「如今法治環境越來越好,人民群眾對於司法的信任和期待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這個關鍵時期,任何一個因司法腐敗、徇私枉法而導致的冤假錯案,都可能使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賴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從這個意義講,貫徹落實好『三個規定』是給我們的司法人員披上了拒腐防變的外衣,能夠有力幫助司法人員免受外部環境的干擾,對於檢察人員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履職辦案,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夏吾卓瑪代表說。
「此前大部分人對『三個規定』並不了解,但最高檢召開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落實『三個規定』情況後,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了解並認可這項規定。司法辦案最好的防腐劑就是公開、陽光、透明。有了『三個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在拒絕過問插手案件時更有底氣,那些企圖插手干預案件的人也會考慮自己可能會被記錄,進而打消過問插手干預案件的念頭。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過問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開公正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首發養護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養護管理中心工段長李俊豐表示,他對「三個規定」充滿期待,希望檢察繼續帶頭貫徹落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