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控制與處置可能發生在我校校園內的恐怖暴力事件,積極營造平安和諧的管理環境,最大限度地保護全體在校學生和教職員工的人身與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定海區教育系統暴力恐怖襲擊事件應急預案》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中的恐怖活動,是指發生在校園內、人為製造的一切危害學校穩定、社會穩定和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的一切形式活動,通常包括爆炸、襲擊、綁架、投毒、縱火等活動。
一、成立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一)指揮部組織機構。
組 長:朱彩娟。
副組長:鮑艷艷 徐兆國 蔣海芬。
成 員:楊 敏 李方波 朱瑤娜 林海婭張芬波 兩名學校輔警。
(二)具體分工。
組長:全面負責應急處理工作;根據形勢做出決定;制定臨時對策,適時發布命令、通告;對所需的人、財、物進行總體調撥。
副組長:在總指揮領導下,組織救援工作,統一指揮和組織我校對突發恐怖襲擊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員:及時了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起因、現場情況、傷亡報告;向學校有關領導彙報情況,遵從上級指示,開展相關工作:組織初期的救援工作,穩定施害方的情緒,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嚴防死守;對現場情況進行拍照等取證工作;通知公安、消防、交通、防爆等部門支援處理事件。
(三)具體工作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反恐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反恐工作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反恐工作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反恐工作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反恐工作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恐怖事件發生後,馬上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反恐工作,把恐怖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6.及時向上級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7.研究處理重大事項的後續問題。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原則。一旦發生恐怖事件,學校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二)主動搶險、迅速處理原則。事件發生後,要在第一時間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有效救援。
(三)生命第一原則。事件發生後,要把救護師生生命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四)科學施救,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態擴大原則。在事件處理過程中,要迅速判斷現場狀況,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源,避免應急處理過程中再次發生人員傷亡。
(五)保護現場,收集證據原則。在實施救援過程中,要儘可能對現場進行有效保護,收集有關證據,為公安等有關部門查找原因,為正確處理提供依據。
三、各類防恐應急處置程序
(一)校園爆炸事件處理程序。
1.學校發生爆炸事件後,要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救援,並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
2.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迅速疏散師生,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3.要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物證搜尋、排除險情工作,防止再次發生爆炸事故。
(二)火災事故處理程序。
1.學校發生火災事故,要在第一時間按照學校火災疏散預案全力組織師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立即向119指揮中心和領導小組報告。
2.安排人員配合消防部門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
3.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受傷人員。
(三)校園內犯罪分子持刀行兇事件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幹部和學校領導報告,並同時撥打110報警。
2.值班幹部或任何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不惜一切代價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儘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6.救護受傷學生和其他傷員。
7.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範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8.事件發生後,學校應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四)校園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採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園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遊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幹部和校領導報告。
2.學校保安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要立即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校園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後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立即打110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著及其它特徵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學校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校園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準備。
6.在整個過程中,學校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範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學校應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五)校園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程序。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學校某處。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要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幹部和領導報告。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吸煙或使用手機,對講機或發動機動車輛等。
3.學校應當指定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進行初步鑑別,判斷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險物品,應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學校應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立即撤離,並採取嚴密的防範措施。
5.學校應當配合警方組織人員在校園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校園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學校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並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四、宣傳教育
學校要經常性開展有關反恐防暴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師生預防恐怖、暴力襲擊的常識,鼓勵師生舉報恐怖、暴力犯罪線索,廣泛調動師生參與反恐防暴鬥爭的積極性,增強師生的防範意識,提高師生的防範能力。
本預案中的恐怖活動,是指發生在校園內、人為製造的一切危害學校穩定、社會穩定和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的一切形式活動,通常包括爆炸、襲擊、綁架、投毒、縱火等活動。
一、成立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一)指揮部組織機構。
組 長:朱彩娟。
副組長:鮑艷艷 徐兆國 蔣海芬。
成 員:楊 敏 李方波 朱瑤娜 林海婭張芬波 兩名學校輔警。
(二)具體分工。
組長:全面負責應急處理工作;根據形勢做出決定;制定臨時對策,適時發布命令、通告;對所需的人、財、物進行總體調撥。
副組長:在總指揮領導下,組織救援工作,統一指揮和組織我校對突發恐怖襲擊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員:及時了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起因、現場情況、傷亡報告;向學校有關領導彙報情況,遵從上級指示,開展相關工作:組織初期的救援工作,穩定施害方的情緒,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嚴防死守;對現場情況進行拍照等取證工作;通知公安、消防、交通、防爆等部門支援處理事件。
(三)具體工作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反恐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反恐工作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反恐工作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反恐工作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反恐工作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恐怖事件發生後,馬上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反恐工作,把恐怖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6.及時向上級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7.研究處理重大事項的後續問題。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原則。一旦發生恐怖事件,學校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二)主動搶險、迅速處理原則。事件發生後,要在第一時間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有效救援。
(三)生命第一原則。事件發生後,要把救護師生生命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四)科學施救,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態擴大原則。在事件處理過程中,要迅速判斷現場狀況,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源,避免應急處理過程中再次發生人員傷亡。
(五)保護現場,收集證據原則。在實施救援過程中,要儘可能對現場進行有效保護,收集有關證據,為公安等有關部門查找原因,為正確處理提供依據。
三、各類防恐應急處置程序
(一)校園爆炸事件處理程序。
1.學校發生爆炸事件後,要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救援,並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
2.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迅速疏散師生,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3.要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物證搜尋、排除險情工作,防止再次發生爆炸事故。
(二)火災事故處理程序。
1.學校發生火災事故,要在第一時間按照學校火災疏散預案全力組織師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立即向119指揮中心和領導小組報告。
2.安排人員配合消防部門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
3.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受傷人員。
(三)校園內犯罪分子持刀行兇事件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幹部和學校領導報告,並同時撥打110報警。
2.值班幹部或任何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不惜一切代價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儘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6.救護受傷學生和其他傷員。
7.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範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8.事件發生後,學校應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四)校園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採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園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遊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幹部和校領導報告。
2.學校保安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要立即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校園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後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立即打110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著及其它特徵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學校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校園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準備。
6.在整個過程中,學校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範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學校應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五)校園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程序。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學校某處。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要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幹部和領導報告。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吸煙或使用手機,對講機或發動機動車輛等。
3.學校應當指定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進行初步鑑別,判斷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險物品,應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學校應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立即撤離,並採取嚴密的防範措施。
5.學校應當配合警方組織人員在校園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校園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學校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並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四、宣傳教育
學校要經常性開展有關反恐防暴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師生預防恐怖、暴力襲擊的常識,鼓勵師生舉報恐怖、暴力犯罪線索,廣泛調動師生參與反恐防暴鬥爭的積極性,增強師生的防範意識,提高師生的防範能力。